公司實用規章制度
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寫好公司實用規章制度是有技巧的,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公司實用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員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19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9個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條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
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則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本規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2
⑴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⑵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施工特點,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⑶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外施隊、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安全防護設施的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并監督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做到不違章指揮。
⑷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所管轄班組、外施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接受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⑸對分管的工程項目應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安全、技術問題及時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或領導。
⑹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⑺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工作。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3
隨著公司各方面工作的開展,總經理辦公室文件往來及人員出入日益增多,為了促進各方面工作有序的開展,加強總經理辦公室的管理、保障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總經理辦公室為公司最高行政部門,公司內部人員有義務和責任保障和維護總經理辦公室的權威性。
二、除特殊情況外,凡各部門報送總經理審閱批示的文件須有總經理秘書視不同情況轉交辦理。
三、凡報送總經理辦公室的文件須字跡清楚、條理明晰、重點突出。
四、凡與總經理辦公室的重要文件往來都須有收發記錄,由總經理辦公室發出的`文件,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審查落實情況。
五、公司外部人員除特殊情況外,須有總經理文秘問清來人工作單位、姓名及來意并通報總經理獲允許后方能進入總經理辦公室,否則,不得隨意出入。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4
一、根據公司加強部門內部管理的要求,制定銷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則是:公正、公平、對己對人、對上對下。
三、本制度的內容包括:管理架構、崗位職責、各類管理細則、考核制度等。
四、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規范工作流程,使每個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五、本制度為試行草案,尚有不盡完善與不盡合理之處,在正式的制度出臺之前,銷售團隊成員必須服從和遵守。
六、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管理體系
□指揮系統
1.銷售部實行經理負責制。
2.指揮的原則
(1)服從的原則
下級須服從上級的指揮,沒有服從,就沒有管理。
(2)一個上級的原則
每個崗位、每個人只有一個上級,只服從一個上級的指揮,只向一個上級報告。
(3)逐級的原則
上級對下級可以越級檢查,不能越級指揮(特殊情況除外)。
下級對上級可以越級申訴,不能越級報告。
3.指揮的形式
(1)口頭指揮
(2)書面指揮
(3)通過會議指揮
不管采取何種形式,指揮的內容必須完整:某人去做、做什么事、完成時間、地點、行動方案、怎樣控制和評估。
□聯絡(溝通)系統
1.加強聯絡,加強人員之間的溝通,確保信息的暢通。
2.要保證良好的聯絡,首先要求每個人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3.要樹立相互服務、相互制約的意識。
4.正式的聯絡主要通過工作流程來實現。
5.非正式的聯絡通過舉辦一些生活等來實現。
6.創造一種團結協作、互相幫助的氛圍。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順利完成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管理目標而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包括行政辦公制度、業務學習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規章制度適用本公司的每一位員工。本規章制度自__年8月1日起執行。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
第四條:公司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交流、布置、協調、推動公司各項工作。工作例會由總經理主持,全體員工參加。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內保持寧靜有序的辦公環境,嚴禁大聲喧嘩。
第六條:公司辦公用品嚴禁用于與本公司工作無關的事宜。
第七條:每一位員工必須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保潔,并積極參加公司安排的環境衛生整治。
第八條:開空調情況下嚴禁吸煙。
第三章業務學習制度
第九條:提高全員素質、培育核心競爭力,是公司的基本策略。公司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員工學習或培訓,員工必須參加。
第十條:公司鼓勵員工參加各種形式的業余學習。經批準參加業務學習的學費,公司按比例給予報銷,參加集中授課或考試的時間給予調休。
第十一條:員工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其表現和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優的參考內容。
第四章考勤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十三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遇應急事項,先電話請假后補辦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得到公司批準后方可休假,不得強行要假。
第十五條:公司根據業務或季節性需要,可以調整工休時間,員工必須服從。
第十六條:新招員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十七條:員工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辭職手續;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并暫緩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保密制度
第十八條:每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為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同類產品信息、資料。
第十九條:每位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的所有資料、文件、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u盤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不可泄露,無論這些私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二十條:每位員工提出離職時,應返還屬于公司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秘密信息資料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復制件擅自保留或轉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云盤、博客、網站等必須做好保密,不得泄露。員工發現泄密或威脅公司信息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并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六章安全制度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為公司第一安全責任人。員工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防范技能,明確自己的安全防范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辦公室負責應急防護用品的采購和保管,并確保取用方便。
第二十四條:員工上下班或下村、出差,必須搭乘公共交通或技術安全有保證的交通工具。
第二十五條:員工下村工作,辦公室必須有計劃安排并作好登記。員工個人必須在工作日志上記錄具體時間、地點和工作內容,遵守群眾紀律。
第二十六條:公司辦公用品落實保管責任,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個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公司財務會計和出納分設,明確賬、款的分管責任。
第二十八條:公司印章使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并作好登記。涉及借貸款或重大業務內容,必須由董事會決議或董事二人以上簽字。
第七章獎罰制度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立年度考核綜合獎和專項貢獻獎。按民主推薦獲年度“優秀員工”者,公司予以嘉獎,并發獎金1000-3000元。有突出貢獻者,給予專項獎勵,獎金額度根據所作貢獻的量化考核確定。
第三十條: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視情節予以500-20__元的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據損失情況追責賠償。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6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
2負責組織管理建設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
3在推廣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應組織制訂相應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4在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各單位貫徹執行。
5負責現場總平面的規劃、布置、管理。
6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安排好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
7參加對進場的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等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查,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等嚴禁進場。
8負責組織各種應急預案實施后的生產恢復工作。
9參加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大檢查。
10制定防止發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術措施。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7
1.總則
1.1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及時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規范人才聘用機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內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以下(含)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要求
2.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方案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公司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部門相關主管人員填寫《招聘申請表》,部門經理審批,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并及時報送人力資源部。
2.3《招聘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3.1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公司各部門編制審查。在編制內(屬于補員的),人力資源部可直接組織招聘;編制外(屬于新設立之崗位的),應由申請部門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方可進行招聘。
2.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描述和崗位素質要求及《崗位說明書》中有關任職資格的規定,確定適合的任用標準。
2.4如果崗位出現空缺,原則上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招聘工作及初選工作,用人部門負責復試及專業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才專業測評。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從公司內部現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通知)的發布。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人員應聘表進行統計、匯總和初選,初選方式主要是檔案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專業審查、工作經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人力資源部負責將初選名單送至員工所在部門及人力需求申請部門,經由兩部門經理確認后再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3.2.3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申請部門負責對復試人員進行專業復試考核。專業考核結束后,申請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入選人員名單等送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經考核確定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調崗手續后,方可對該人員的崗位進行調動。
3.4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進行上崗培訓并與直接上級進行首次述職。
4.外部招聘
4.1當公司從內部找不到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人力資源部需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
4.2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批準的《招聘申請表》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人力資源部發布招聘信息時,應針對不同的人才信息來源,選擇不同的渠道進行發布:
4.4.1通過職業代理機構發布,如珠海市人力資源中心等。
4.4.2參加大中專院校招聘會。
4.4.3告知公司員工,可以推薦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法及工作現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應建立應聘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根據所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申請部門,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入選人員面試。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申請部門參與專業部分設計。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傾向等方面的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外聘人員的測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初試主要采用面試的方式。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申請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室,面試時應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訂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他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評估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1.1.1面試合格,建議在某某崗位復試。
1.1.2不適合應聘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其他崗位人選或存檔。
1.1.3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申請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轉予申請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申請部門進行專業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考核人應據填寫《應聘人員專業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申請部門應將《應聘人員專業考核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甄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員工錄用的原則為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應聘動機,并調查其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業務人員等還須調查其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后報擬聘崗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主管級(含)以上員工的錄用,須經該部門最高負責人復審后,方可進行審批。
4.15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申請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5.1錄用通知單。
4.15.2學歷證、職業資格證、身份證(原件)、計生證失業證或《職工(干部)調動登記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張。
4.15.4公司指定醫院開具的體檢證明。
4.15.5公司其他經指定應繳驗的證件:原離職證明、銀行帳號等。
4.16被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7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新錄用人員的下列手續:
4.17.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7.2新員工填寫入職申請表、簽訂保密協議書、安全承諾書、勞動合同書等。
4.17.3申請制作新員工工卡、領取工服。
4.17.4參觀公司、熟知部門與崗位。
4.17.5安排入職培訓: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18新進員工企業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員工到申請部門報到。申請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并將上崗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與轉正
5.1新聘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認可公司的企業文化;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
5.2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應一律先經試用,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3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月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填寫《試用期員工考核表》,對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辭退者應在試用期滿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得超期)。
5.4根據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績表現情況,試用部門經理應于試用期滿前10日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培訓督導書》及《員工試用期表現評定》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報請相關上級主管進行批準。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期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人意見辦理相關手續。
6.其它規定
6.1公司同一部門內應避免聘用親屬,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門有直接或間接上下級關系的職位中聘用親屬。
7.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與組織執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6.4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8
目的:嚴格要求員工遵守工作紀律,做好個人衛生,培養良好的生活情操,提高員工的精神面貌,積極維護集團及食堂形象。
范圍:適用于集團屬下食堂的員工。
職責:所有員工必須要嚴格遵守,各食堂主管應起帶頭作用,督促員工執行守則。
內容:
一、工作紀律
1、遵守國家法律,不違法亂紀;
2、遵守各項管理規定,服從上級工作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
3、準時上下班,有事提前請假;
4、熱愛本職工作,認真、積極完成任務;
5、持證上崗,規范操作。
二、個人衛生
1、有健康證才能上班,定期檢查身體;
2、有病或受傷上報主管,不帶病上班;
3、穿戴整齊,不留長發,勤剪指甲,男士不留胡須,女士不戴首飾;
4、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5、勤洗衣服,保持衛生整潔。
三、維護集團和食堂形象
1、熱愛集團、熱愛集體,維護集團,食堂的利益;
2、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參與“黃、賭、毒”和黑社會活動;
3、遵守宿舍規定,不帶客人留宿;
4、尊敬上司,團結同事,有矛盾上報組織解決。
四、培養良好情操
1、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2、品行端正,售賣公平,不偷吃、偷拿、偷占食堂物品;
3、拾金不昧,保持高尚情操;
4、誠信服務,禮貌待客,不說服務忌語;
5、遵守服務規范,維護集體利益,不打聽,不泄露商業機密。
五、衛生工作
1、嚴格分用生熟廚具,未經消毒的餐具、廚具不得盛裝熟食物;
2、要保持工作場所、設備和餐具的衛生;
3、做好衛生包干區工作及防鼠、防蚊、防蟑工作;
4、按分工負責檢查加工售出的食物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變質或不合格衛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出售。
以上各款若有違反者,每次每項罰款5元,可多項累計。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9
為了加強對培訓班的組織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培訓質量,保證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員必須服從管理,端正學習態度,尊敬老師,團結同志,互助互學,講究文明禮貌。
二、學員必須遵守學習時間,按時到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請假須由學員所在單位提前開據證明。凡遲到或早退者,每發生一次扣其出勤5元,累計三次或曠課者,取消出勤獎。
三、學員必須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上課認真聽講,做好筆記,不得吸煙、喧鬧、打瞌睡,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扣罰崗位(技術)補貼10元。
四、要嚴肅考試紀律,杜絕舞弊行為,凡結業考試不及格者,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再次補考不及格者,建議調離工作崗位或予以下崗。
五、要講究衛生,愛護公物。不隨地吐痰,亂丟雜物,亂涂亂畫,保持教室環境整潔;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六、積極開展學習競賽活動,對培訓中品學兼優的學員給予表彰獎勵。
七、上課時間一律關閉手機。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0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一)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二)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三)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四)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其設計負責。
第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五條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
第十六條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出租單位應當對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測,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出具檢測合格證明。
禁止出租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
第十七條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第十八條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檢驗檢測機構對檢測合格的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應當出具安全合格證明文件,并對檢測結果負責。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1
1、全體員工按照本店編排表,準時上下班、休息,不得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應辦理請假手續,上班時間衣冠整齊干凈,工作服要整潔,工作證佩戴在左上胸,女士化妝,劉海兒不宜超過眉毛,鞋跟不宜太高。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異味的食物,保持口腔衛生。
2、熱情接待顧客,面帶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詢問。
3、做好客人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帶二送三介紹”(即帶位、送茶、介紹按摩項目)。
4、掌握顧客情況,對異常顧客要留心觀察,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5、上班時不得會見親友,不準打私人電話,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吸煙、喝酒、吃東西、追逐打鬧、玩牌以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離開工作場所必須要征得主管同意。
6、不準私片帶他人進入工作地點,不得私自將本店物品帶出本店或贈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竊行為。
7、服從上級指揮,如發現物品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報上級處理,聯系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8、工具使用前后必須清理干凈,擺放整齊,工作地點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設備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并清理干凈。
9、全體員工要團結一致,各盡其職,獻出真誠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10、工作要認真負責,力求準確無誤地完成工作任務,如遇有疑難問題要報告上級,請示處理,因責任心不強,不按服務規范操作而造成的人為錯誤或影響發型效果,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1、按摩過程中,要做到多問、多觀察。
12、服務單填寫清晰,防止出錯單,跑單現象。
13、及時處理客人或同事遺留的物品,并向本部主管報告。
14、每一位員工有責任保持本店環境的整齊、清潔,維護本店正常秩序。
15、按規定交接班,如違反規定造成損失,要受處罰。
16、熱愛本店,宣傳本店,自覺維護本店信譽。
17、服從分配,團結協作,不拉幫結派,不惹事生非,主動做好本職工作。
18、敬業,積極進取,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19、工作時間不打私人電話,不長時間會客,上班時間一律不準接電話,緊急的私人電話則由同事接聽轉告。
20、在工作崗位服務要熱情、禮貌、周到,接待客人或與客人和同事交談要用敬語,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標準進行服務,接送客人有道謝聲,工作出現差錯和失誤要有致歉聲。
21、工作時面帶微笑、有禮貌、負責任、誠實、細致、講效率、說到做到,對工作推諉,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終,交接工作要清楚。
22、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潔,保持口腔衛生。
23、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照要求完成本職任務。
24、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滿可向上一級投訴,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
25、如要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上司不在又必須立即解決時,應電話聯系或自己妥善處理。
26、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為同事創造條件,注重服務質量,使客人對服務無可挑剔。
27、養成節約用電、用水、節約使用產品和易耗品的良好習慣,愛護公物,看到將要壞的地方立即通知維修。
28、對用品應嚴格按照標準操作規程使用。
29、搞好區域衛生。
30、不因自己心情而影響工作質量。
31、保守本店經營機密。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2
第一章崗位規范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得代打考勤,發現代打考勤者,一次處罰20元。
第二條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步驟、迅速踏實地進行。遇有工作部署應立即行動。
第三條工作中不扯閑話,不要隨便離開自己的崗位。
第四條離開座位時要整理桌子,凳子擺放到桌子下,未保持桌面整潔和凳子規范者,每次處罰20元。
第五條上班時間內不打私人電話,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
第六條不得在店內使用與工作無關的網站和軟件,一經發現,每次處50元,并由店長落實違規人員,該人員如若再犯,則直接以開除處理。
第七條公司員工應愛護辦公設施,如故意造成辦公設施及用品的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第八條網絡端口為公司重要業務渠道,必須規范使用、按時刷新,刷新量未達標者,一次處罰20元。
第九條房源、客源為公司重要商業機密,僅限本公司人員業務使用,不得出賣信息,不得私自走單、飛單,如有違規者,處罰500元,并以開出處理,如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業務人員不得私藏房源,系統上錄入的房源信息應該真實有效,違本條者,初次處罰100元,并公司通報,如再次違,則處罰200元,并以開除處理。
第十一條洽談室內應保持安靜清潔,洽談完畢后,應立即整理,如未及時整理者,一次處罰20元。
第十二條店面門旁的玻璃櫥窗為房源墻,店內業務人員應及時完善房源信息上墻,并保持房源墻的整齊。
第十三條在辦公區域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
第十四條下班時,文件、文具、用紙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歸位,關好門窗,檢查處理火和電等安全事宜。并考慮好第二天的任務,記錄在本子上。
第二章辦公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第十三條辦公用品和文件必須妥善保管,使用后馬上歸還到指定場所。辦公用品和文件不得帶回家,需要帶走時必須得到許可,所有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隨意處理或者遺忘在桌上、書柜中。違本條規定者,每次處罰10元。
第十四條重要的記錄、證據等文件必須保存到規定的期限。處理完的文件,根據公司指定的文件號隨時歸檔。
第三章形象規范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在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著裝要求統一得體、正規、整潔、完好、協調、無污漬,扣子齊全,不漏扣、錯扣。
第十五條冬季工作時間,必須著深色西裝、白色長袖襯衣、黑色皮鞋、打好領帶,西裝外可加深色外套。女士不得穿靴子、帶花俏的首飾等,但可不打領帶。違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六條夏季工作時間,必須著深色西褲、白色襯衣、黑色皮鞋、打好領帶。女士不得穿涼鞋、靴子、帶花俏的首飾等,但可不打領帶。違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
第十七條在胸前佩戴好統一編號的員工證。違本條者,每次處罰5元。第十八條襯衣下擺束入褲腰和裙腰內,袖口扣好,內衣不外露。著西裝時,上衣袋、褲袋少裝東西,并做到不挽袖口和褲腳,鞋、襪保持干凈、衛生,鞋面潔凈。
第十九條儀容自然、方、端莊,頭發梳理整齊,不染彩色頭發。男職工修飾得當,頭發長不覆額、側不掩耳、后不觸領,嘴上不留胡須。女職工淡妝上崗,修飾文雅,且與年齡、身份相符。工作時間不能當眾化妝。顏面和手臂保持清潔,不留長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第二十條舉止文雅、禮貌,精神飽滿,注意力集中,無疲勞狀、憂郁狀和不滿狀;保持微笑,不左顧右盼;坐姿良好,不翹二郎腿,不抖動腿;站姿端正。抬頭、挺胸、收腹、雙手下垂置于腿外側或雙手交疊自然下垂;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適當,節奏適宜。
第四章語言規范
第二十一條與他人交談,要專心致志,面帶微笑,語氣親切、誠懇、謙虛,語音清晰、語氣誠懇、語速適中、語調平和、語意明確言簡。提倡講普通話。公司外的人要根據情況介紹自己的簡歷,再用雙手遞接名片,看名片時要確定姓名,并確定姓名的正確讀法。
第二十二條不要隨意打斷別人的話。盡量少用生僻的專業術語,以免影響與他人交流效果。
第二十三條盡量使用“您好”、“謝謝”、“不客氣”、“再見”、“不遠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語。嚴禁說臟話、忌語。
第五章社交規范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接待客戶,采取首站責任制,先站起來招呼的或先接到電話的業務員有該客戶的業務接待權利,接待時要求微笑、熱情、真誠、周全,做到來有迎聲,去有送聲,有問必答,百問不厭。接待來賓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第二十五條來辦理的事情不論是否對口,不能說“不知道”、“不清楚”。要認真傾聽,熱心引導,快速銜接,或引導到要去的`部門。
第二十六條使用電話
一接電話時,要先說“您好”。再報公司名稱、自己的姓名,標準規范為:你好,__地產__為您服務。
二使用電話應簡潔明了。如接的電話是陌生客戶的電話,則先要留下客戶的姓名、聯系方式和致需求,再約見面約談的時間
第六章安全衛生環境
第二十七條在所有工作崗位上都要營造安全的環境。提高安全知識,培養具備發生事故和意外時的緊急管理能力。下班后鎖好門店,如發生未鎖門造成公司財產的丟失,鎖門的員工負有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員工有維護良好衛生環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為的義務。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違者發現一次處罰15元。
第二十九條每天上晚班的員工負責打掃當天店面的清潔,并保持店內清潔整齊,如發現店內桌子未擦干凈、地面未打掃干凈,處罰20元,由店長追究責任人。
第七章
本規范為試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補充。解釋權歸公司董事長。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3
一、裝飾公司材料采購制度
(一)、材料采購人員應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態度,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經營成本。
(二)、本公司的材料采購由設計人員確定品種、規格;由工程部負責詢價;在洽談過程中必須由兩人以上參加。
(三)、材料采購人員應熟悉建材市場,熟練掌握市場行情。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手段保證材料的及時供應。
(四)、大宗材料的采購應當事先簽定供銷合同,并報集團財務中心存檔。
(五)、材料采購人員在購銷過程中玩忽職守、以權謀私,在材料質量、價格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辭退;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創業就到中青創業網
二、裝飾公司市場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二)、著裝、談吐、儀表要得體大方。
(三)、應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
(四)、要有團隊精神,主倡員工之間的團結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去開拓市場尋找市場。
(六)、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七)、要以誠待人,與客戶要保持良好的關系。
(八)、對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做事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不要把任何個人感情帶到工作中。
(九)、應勤奮工作、積極開拓市場,為公司建立一個廣泛的網絡關系。
(十)、要熟悉市場、人工費、材料費及材料的品種、規格、用途等。
(十一)、對客戶要用普通話流利的講出家庭裝修施工過程。
(十二)、尊重客戶合理化建議。
(十三)、對有意向的客戶要多講解,多了解客戶的需求,直到客戶滿意。
(十四)、接單后要積極配合設計師做圖、預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畢后的保修服務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區銷售居住情況和小區中住戶的經濟實力。
(十七)、對待客戶要熱情、真誠,要讓客戶信賴、滿意。
(十八)、極開展市場調研,分析目標市場、把握市場
三、裝飾公司設計部管理規定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二)、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潔,不隨處亂扔垃圾。
(三)、人員電腦應專人專用,如人為損壞,由當事人賠償。下班以后,需將電源切斷,違者扣考評分1分。
(四)、有事外出時,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填寫《外出公干登記表》,事后準確注明回公司時間。
(五)、設計人員上門量房時,應理會客戶的意圖,標注尺寸要明確。施工圖需經圖紙會審以后方可出圖。
(六)、在與客戶交談中,要靈活應變,尊重客戶的合理化建議。
(七)、嚴守公司秘密,嚴禁私自將公司的文件、技術資料帶出,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八)、努力與工程部、客戶服務部等部門配合,處理好工程施工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
(九)、工作要認真負責,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做到精益求精。
(十)、多與領導、同事溝通,做到熱情、真摯、信賴、滿意。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4
公司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內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分工明確、責任明確,促進各項管理工作的專業化、職業化、規范化、標準化,以便于更好地創建“簡單、務實、高效”型企業,決定開展各項基本規章制度的梳理、修訂和完善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梳理、修訂、完善管理制度的原則
各部門要按照“精而實用”的.原則,認真梳理現有規章制度,要以《中鐵二局地產集團管理體系文件(__版)》為基礎,查漏補遺、修訂完善。
二、機構和職責
1、公司成立管理制度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經營開發需要,從全局統領公司制度體系的總體設計,審核、批準各類制度的實施,并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和考核。
2、管理制度建設職能部門是公司黨政綜合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收集在梳理、修訂、完善管理制度期間各類意見和建議,組織各類專題討論會議。
三、梳理、修訂、完善管理制度的范圍及負責部門
1、行政管理
負責部門:辦公室。
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文件管理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會議管理制度;
(4)車輛管理制度;
(5)低值易耗品與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6)檔案管理制度;
(7)員工休假及獎懲管理制度。
2、營銷管理
負責部門:營銷部。
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營銷推廣及費用控制管理制度;
(2)銷售管理制度;
(3)銷售價格優惠管理制度;
(4)營銷策劃管理制度。
3、成本管理負責部門:成本部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成本管理制度;
(2)工程結算
管理制度;
(3)工程合同制度;
(4)招標管理制度;
(5)物資設備管理制度。
4、人力資源管理負責部門:辦公室
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2)薪酬管理制度;
(3)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4)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5)員工招聘、離職管理制度。
5、財務管理負責部門:財務部
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資金管理制度;
(2)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
(3)財務報銷管理制度;
(4)費用管理制度;
(5)經濟活動分析管理制度;
(5)經濟合同管理制度。
6、工程管理負責部門:工程部
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2)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3)工程資料管理制度;
(4)工程安全質量管理制度。
7、物業管理
負責部門:辦公室
梳理、修訂、完善范圍:
(1)物業交接驗收管理制度;
(2)物業交付實施管理制度。
四、時間安排和要求
1、__年7月29日前,各主責部門按照梳理、修訂、完善管理制度的范圍提出需修訂完善的辦法目錄報公司辦公室匯總,經領導小組確定后下發各主責部門起草初稿。
2、__年8月1日—15日,各主責部門將本部門的各項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報領導小組討論、修改。
3、__年8月16日—31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項管理制度進行評估論證、試運行、信息反饋、檢查考核、修訂完善后定稿正式發布。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5
1、加固工程搭設的安全支護體系和工作平臺,應定時進行安全檢查并確認其牢固性;
2、加固施工前,應熟悉周邊情況,了解加固構件受力和傳力路徑的可能變化。對結構構件的變形、裂縫情況應設專人進行檢測,并作好觀測記錄備查;
3、在加固過程中,若發現結構、構件突然發生變形增大、裂縫擴展或條數增多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工、支頂并及時向安全管理單位或安全負責人發出書面通知;
4、對危險構件、受力大的構件進行加固時,應有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措施,并應得到監理總工程師的批準;
5、當施工現場周邊環境有影響施工人員健康的粉塵、噪音、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當使用化學漿液(如膠液和注漿料等)時,尚應保持施工現場通風良好;
6、化學材料及其產品應存放在遠離火源的儲藏室內,并應密封存放;
7、工作場地嚴禁煙火,并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現場若需動火應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按規定用火。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6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在工作中如有打架、罵人者每人罰款50元.
二、在工作中,損壞東西,責任由自己承擔。
三、工作期間,員工必須穿工作服,違者每車次罰款2元。
四、有將本公司業務外輸,即偷業務者,給予300元罰款。
五、員工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地匯報結帳及開支情況,如有漏報、瞞報給予100元處罰。
六、工作時,不準拿客戶一針一線,違者罰200元。
七、工作期間,客戶獎賞的任何物品,必須帶回公司處理,不得借用任何理由,歸個人所有,違者罰款200元。
八、公司員工必須按時上班,遲到一次,罰款5元,曠工罰款40元。
九、新員工開學徒工資(全工資50%-70%)至學會。
十、公司員工不準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違者罰款500元。
十一、公司員工業余時間積極參加義務勞動,搞好環境衛生。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四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五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年齡等情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七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符合崗位錄用條件。
第八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員工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九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十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十一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十二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至6個月: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二個月;合同期限滿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即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員工領取勞動合同時應當簽收。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簽字、公司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當簽署雙方協議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譽損失或經濟損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規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b、無正當理由經常不能按時完成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第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8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公司與員工可以依法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二十一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17條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四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合同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五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并在勞動者提供必要證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六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實行非全日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員工作息時間根據季節和工作特點由各部門自行安排。
第二十九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三十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執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體日期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2)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3)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4)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三十二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和公司為員工交納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即員工本人的崗位工資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1、75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三十五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班工資;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三十六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十七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員工需查看工資清單的,公司應給予方便。
第三十八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并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后15日內支付員工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十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的80%。
第四十一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四十二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四十三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全額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員工因私事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經員工確認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四十五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四十六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8
第一條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匯報,采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19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公司實用規章制度篇20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在工作中如有打架、辱罵者每人罰款50元.
二、在工作中,損壞東西,責任由自己承擔。
三、工作期間,員工必須穿工作服,違者每車次罰款2元。
四、有將本公司業務外輸,即偷業務者,給予300元罰款。
五、員工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地匯報結帳及開支情況,如有漏報、瞞報給予100元處罰。
六、工作時,不準拿客戶一針一線,違者罰200元。
七、工作期間,客戶獎賞的任何物品,必須帶回公司處理,不得借用任何理由,歸個人所有,違者罰款200元。
八、公司員工必須按時上班,遲到一次,罰款5元,曠工罰款40元。
九、新員工開學徒工資(全工資50%-70%)至學會。
十、公司員工不準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違者罰款500元。
十一、公司員工業余時間積極參加義務勞動,搞好環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