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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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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執行應該遵循公正和公平原則,確保每個人都能夠受到平等對待,不受歧視或不公正的待遇。優秀的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供大家參考。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

一、村主任是本村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領導本村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并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人民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本村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督促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分解安全生產考核目標,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負責檢查并督促本村轄區內各類企事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實施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本地區的重、特大事故隱患。

五、本村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和調查處理。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__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壓力管道安全運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協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壓力管道是在生產、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

壓力管道按其用途劃分為工業管道、公用管道和長輸管道。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

(一)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規定的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二)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介質的管道;

(三)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表壓、下同),輸送介質為氣(汽)體、液化氣體的管道;

(四)最高工作壓力大于等于0.1Mpa,輸送介質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或最高工作溫度膏腴等于沸點的液體的管道;

(五)前四項規定的管道的附屬設施及安全保護裝置等。

第四條本規定不適用于下述管道;

(一)設備本體所屬管道;

(二)交通工具上和核裝置中的管道;

(三)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其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的管道;

(四)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及熱力點(不含熱力點)之后的熱力管道。

第五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必須執行本規定。

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察和修理改造單位的主管部門應負責所屬企業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勞動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安全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主管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壓力管道安全監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七條有關主管部門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按有關規定組織審定本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壓力管理公稱項目設計,督促檢查施工質量,并組織竣工驗收;

(三)制定本部門壓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組織并幫助有關單位對壓力管道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安全評估和整改,消除隱患,保障安全;

(四)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參加或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

(五)負責組織本部門壓力管道安全檢查、評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壓力管道安全工作經驗;

(六)組織研究并推廣壓力管道先進的安全科學技術及安全生產管理方法;

(七)開展壓力管道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

(八)按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壓力管道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壓力管道的技術規程、標準,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應有專職或兼職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新建、改建、擴建的壓力管道及其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時,有權拒絕驗收;

(四)建立技術檔案,并到企業所在地的地(市)級或其委托的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登記;

(五)對壓力管道操作人員和壓力管道檢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制定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計劃,安排附屬儀器儀表、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的定期校驗和檢修工作;

(七)對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行使報告省級以上(含省級,同下)主管部門和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

(八)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并定期演練;

(九)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防止事故的發生;

(十)按有關規定應負責的其它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條壓力管道管理人員、檢查人員和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技術規程、標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第三章安全監察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壓力管道的設計單位應取得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資格證,并報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壓力管道設計單位應對所設計的壓力管道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十一條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產品制造單位(以下簡稱制造單位)應向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授權的地(市)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安全注冊。

安全注冊的審查工作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查機構進行。

制造單位應對其產品安全質量負責。產品投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

勞動部負責型式試驗單位的資格審查與批準,并頒發型式試驗單位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壓力管道安全單位必須蚩尤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資格認可的評審工作,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

壓力管道安裝認可證由勞動部統一印制,并分別由勞動部和省級勞動行政部門頒發。

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應對其所安裝施工的壓力管道工程安全質量負責。

第十三條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對其安裝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在用壓力管道應由有資格的檢驗單位進行定期檢驗。

檢驗單位的資格審查按本規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壓力管道修理改造單位具備一定的條件,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壓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第十五條從事壓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無損失檢測的檢測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取得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本規定對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單位進行安全監察,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現場安全監察。

第十七條勞動行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

第二節工業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十八條工業管道按其危害程度進行分級,根據分級實施安全監察。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自行設計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使用單位自行安裝工業管道須經其省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節公用管道的安全監察

第二十一條公用管道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選線的審查時,應征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得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用管道工程得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應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派出得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

第二十四條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由勞動部負責。

從事長輸管道安全監察工作的人員由勞動部培訓、考核、發證,其工作對勞動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長輸管道得檢驗單位應具備相應得條件,其資格審查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共同進行,檢驗資格證書由勞動部頒發。

第二十六條新建、擴建、改建的長輸管道安裝施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勞動部備案。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勞動部派出的安全監察員參加。

第四章檢驗單位

第二十七條從事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的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金,并按本規定要求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

第二十八條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所屬的工業管道和公用管道檢驗單位的資格,由勞動部會同同級有關主觀部門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壓力管道檢驗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必須在檢驗單位資格證書和檢驗員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從事檢驗工作。

檢驗單位應對其所出具的檢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第三十一條承擔壓力管道安全監督監察和進出口檢驗的檢驗單位,應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

從事監督檢驗工作的檢驗單位及其人員,不得從事壓力管道的設計、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工作及有關的經銷活動。

第三十二條檢驗單位和檢驗員應保守被檢驗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十三條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第三十四條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的檢驗單位按有關收費辦法收取檢驗費。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性鎮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一)未申辦備案手續的壓力管道設計單位設計壓力管道的;

(二)未申辦安全注冊手續的制造單位制造壓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

(三)未申辦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的安裝單位安裝壓力管道的;

(四)新建、擴建、改建壓力管道未經監督檢驗和竣工驗收合格而擅自投入運行的;

(五)未辦理壓力管道登記的使用單位使用壓力管道的;

(六)未取得壓力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工作的;

(七)使用單位未按有關規定對壓力管道進行定期檢驗的。

第三十六條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壓力管道檢驗員、無損檢測人員和焊工,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有關人員的資格證書;

(一)無證上崗的

(二)超出資格證書允許范圍從事壓力管道檢驗、焊接或無損探傷工作的。

第三十七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整改,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暫扣或吊銷其資格證書。給使用單位或其它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式責任;

(一)由于壓力管道設計、制造、安裝單位的原因致使壓力管道出現安全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的;

(二)由于壓力管道檢驗單位漏檢、錯檢、誤判的原因噶聲事故的;

(三)因使用單位管理不善致使壓力管道發生事故的。

第三十八條以上各項罰款數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用語:

(一)工業管道系指企業、事業單位所屬的用于輸送工藝介質的工藝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輔助管道。

(二)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鄉鎮范圍內的用于公用事業或民用的燃氣管道和熱力管道。

(三)長輸管道系指產地、儲存庫、使用單位間的用于輸送商品介質的管道。

第四十條國外引進裝置中壓力管道的設計和驗收可按協議規定的規范或標準執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術指標不得抵于我國有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用于壓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附屬儀器儀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進出口監督管理辦法,由勞動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條入戶(居民樓、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閥門之后的生活用燃氣管道的安全管理與監察另行規定。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4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39;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5

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堅持上下結合、自查與抽查、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原則,防止圖形式,走過場。

本村安全生產領導組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對象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并要有檢查記錄。

國家規定的節日放假前,要組織進行安全大檢查,特別是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存在隱患未整改的單位或部位、特種設備要加強監督,落實防范措施。

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要及時敦促責任單位排除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協助責任單位制定整改計劃,落實責任,明確整改時限;需要協調處理的要及時上報。發現有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的要立敦促有關單位進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敦促單位立即暫行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并向鎮安委會報告。

在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緊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導致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6

1、生產部各部門安全執行官在各各門直接責任人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安全工作;

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制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部門直接安全責任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4、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直接責任人搞好職工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參與車間(部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作好記錄。對于車間無力整改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39;防范措施,并向安全直接責任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8、負責車間安全技術設施、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的檢查和管理工作,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9、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10、保證工作現場的通道暢通,隨時注意機械設備的動作情況,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員工的安全防護用品有無正確使用與佩戴。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7

目的:保護員工身體不受意外傷害

范圍:沖壓生產

一、具體措施:

1、進入工作場地工作前必須認真穿戴好勞保用品(包含工作服、勞保鞋、勞保手套、勞保護腕、勞保護頸、安全帽六種勞保用品)。

2、毛刺鉗工工作時,必須戴護目鏡。

3、手套劃破時應及時更換,禁止戴破手套操作。

4、模修人員從事電焊作業時,必須使用護目罩。

5、模修人員從事車、銑、鉆機加作業時,嚴禁戴手套。

6、工作場地禁止有積油、積水產生。

7、禁止非小沖人員和大沖班長以下人員操作電瓶叉車。

8、行車工發現模具吊繩鋼絲斷裂有10根以上時,應及時更換。

9、必須有效使用光電保護裝置。

10、小沖操作人員盡量使用鑷子和吸附鉗等二類工具,只有在條料落料工序時,在手不伸入模區條件下,在使用光電保護器不能操作時,經組長同意,方可關掉光電保護器生產。

11、吊運材料時,人員嚴禁站在材料無約束方向,以避免材料滑出傷人。

12、大沖操作人員禁止用手抓邊料,必須用廢料抓鉤,清理工作臺及模具上的邊料。

13、滑塊在下行過程中,禁止將手伸入模區糾正工件位置。

14、取放零件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拋甩。

15、吊運模具離開工作臺時,應先檢查確認螺栓是否拆出完畢。

16、模具吊運到存放區域時,需重疊的應當重疊平穩,重疊數量不能超過3層,只能小模具重在大模具上,避免中心偏移而造成模具滑倒。

17、模具吊上工作臺定位時,使用的模具定位鍵必須有手柄。

18、吊運模具一次只能吊運一副,禁止2副以上重疊吊運。

19、必須嚴格按作業標準書設置參數,禁止私自更改作業參數。

20、嚴禁酒后上機操作。

21、嚴禁疲勞上班。

二、檢查方式

1、日常檢查:組長、安全員負責檢查,并將檢查到的問題報告課長。

2、專職檢查:由制造廠譚克宇負責檢查出問題并報告相關課長及制造廠。

3、不定期抽查:由沖壓課課長和助理負責。

三、處罰方式:

1、安全員、組長查出的違章由組長提出處理意見(只處罰當事人),報課長。

2、課長及助理抽查出的違章,當事人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和機長一并受罰。

3、公司、工廠檢查出的違章,課長、班組長、機長和當事人一并受罰。

4、凡是安全違章,一律公布在沖壓課安全違章曝光欄中。

四、處罰金額

1、不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者,一項一次罰50元。

2、要求使用而未使用光電保護器者,一次罰50元。

3、私自更改作業參數者,一次罰50元。

4、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自己承擔30%醫療費用。

5、野蠻操作傷害他人,承擔50%醫療費用。

6、相關責任人,按逐級減半原則進行處罰。

7、凡是違章直接責任人,每次扣2分,作為薪資調整考核減分依據。

本辦法如與公司安全管理條例有抵觸,以公司安全管理條例為準.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8

一、總則:

1、為明確規定項目部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類生產人員在生產

過程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及管理目標,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據是“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的原則和項目制定的傷亡事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依據有關的標準和規范而編制。

3、本制度適用于項目部所有職能部門及人員。

二、指導方針和安全目標:

1.指導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管理目標:

(1)傷亡事故管理目標:

杜絕死亡,防止重傷,輕傷月平均負傷率低于1‰

(2)安全管理達標:

合格率:100%;優良率:98%

(3)文明施工目標:

合格率:100%;優良率:98%

三、安全責任及目標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是一定時期集體活動預期達到的成果或結果。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指集體活動中的成員親自參加工作目標的制定,在實施中運用現代管理技術和行為科學,借助人們的事業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實行自我控制,努力實現目標。

其基本點是以被管理活動的責任、目標為中心,把安全的任務轉換為具體的責任和目標加以實施和控制,通過責任和目標的實現來完成安全的任務。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的精髓是以責任、目標指導活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是組織系統功能的集中體現,故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是系統整體的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重視成果的管理,重視人的管理。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就是沒有成果,沒有管理好,就有責任,就要落實目標的責任主體。項目部對技術組,施工組,安質組,物資組,這四個部門和部門的責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標,明確了責任。以下就各個部門的責任和目標加以明確。

1、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項目經理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所管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負責安全網絡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目標管理的制定及實施。

達到公司下達的安全任務,杜絕重傷和死亡的出現。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預定目標。如出現重大傷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獎金比例進行扣除。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2、技術組:總工是技術部門的責任人,也是技術部門的責任主體。技術部門應在編制施工方案時,編寫安全方面的交底。技術性強的項目工程,須單獨編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交底。在每一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就工程的特點,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針對性的編制出安全,技術交底,并組織工人進行交底,學習。如果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進入現場施工,出現安全,質量事故,視事故的嚴重性和損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獎金比例進行扣除。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組:施工組長為施工組的負責人,也是施工組的責任主體。按照技術部門編制的安全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以及有關的施工規范和標準,嚴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指導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紀。嚴禁出現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現象。在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處理好安全存在的問題,才能進行生產。

杜絕重傷和死亡的出現。達到文明工地的預定標準,如有以上情況發生,按年度或月度的獎金比例進行扣除。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4、安質組:安質組長為安質組的負責人,也是安質組的責任主體。安質組和組長的主要責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單項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種工人的持證上崗。安全交底卡簽字齊全,內容真實,并造冊登記。做好施工現場“三寶,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工作,做好安全日記。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組織項目有關人員配合項目經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并檢查落實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糾正違章。做好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絕重傷和死亡的出現。達到安全的預定標準。如出現重大傷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獎金比例進行扣除。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5、物資組:物資組長為物資組的負責人,也是物資組的責任主體。物資組的主要責任是,采購安全,合格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在采購的范圍內不出現不合格品,偽劣商品,以防止在生產中埋下隱患。如出現上述情況,按年度或月度的獎金比例進行扣除。情節特別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考核規定:

1、本制度考核對象為各級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責任人)及施工班組。定于每月一日為項目部檢查考核時間,由安全組長(項目經理)領隊,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小組組員參加的檢查考核小組進行一次施工現場安全聯合檢查。

2、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文明施工問題,由安質部長按“三定”方案進行整改。并做好記錄。

3、由安質部長統計本月的檢查結果,對各職能部門(責任人)進行考核評定,并對結果進行公布,對業績差的部門(責任人)進行教育培訓,對存在問題整改不徹底且屢教不改的,報項目部批準后令其轉崗。

4、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為積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所列評分表評分。各管理部門、人員所負責的各項應得分值相加為基數,實得分數除以基數,再乘以100即為該管理人員考核得分。

5、目標管理考核由經理、技術、安質、施工等部門對各施工班組的傷亡事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綜合評定。

普洛斯龍潭物流園一期項目

20__年4月1日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9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并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__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離時間內)出現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2員工因工受傷,不夠評定傷殘的,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醫療期發內100%的基本工資。醫療期滿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崗的員工,按曠工處理,連續超過三天曠工者,予以辭退;

4、5、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經安全領導小組調研情況屬實,醫療期間發100%基本工資,不進行治療只是康復期發70%基本工資;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傷員工受傷,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轉院單,本人申請,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轉外地治療;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醫療費:員工受傷后醫療費由本人墊付,待康復后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分析事故的責任,按責任大小比例給予報銷,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墊付,康復后按比例報銷后的差額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__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0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_〕第16號令),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有可能產生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范圍包括客運管理、貨運物流管理、汽車維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防火防爆、職業健康、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等。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3.2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實施排查治理和綜合監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負責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的收集、整理、送批、上報,并對各部門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3.5各職能部門負責涉及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治理。

3.6財務科負責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3.7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關領導報告。

4.工作程序

4.1隱患治理的范圍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隱患可能涉及:

a)可能導致客貨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

b)可能造成員工傷亡、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安全隱患。

c)可能導致事故的設施、設備隱患。

d)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隱患分級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a)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不危及人員傷害,僅對設備、設施和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b)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危及設備設施、道路安全和人員傷害。

4.3隱患評估

4.3.1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范圍,進行隱患排查,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評估報告和管理方案。對危及人身安全、導致設備、設施事故的.本部門無力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隱患評估報告》報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會審定,落實整改措施。

4.3.2隱患評估的內容:

a)評估報告。

b)評審意見。

c)技術結論。

d)隱患治理方案。

e)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f)資金概預算情況。

4.4隱患治理

4.4.1一般隱患整改

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般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負責實施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安全管理科。

4.4.2重大隱患的治理

4.4.2.1安全管理科負責編制公司隱患項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經經理批準對重大隱患治理的立項。

4.4.2.2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立項后,由隱患治理負責人按照隱患治理方案組織實施。

a)重大隱患治理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b)對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強監護。

4.4.2.3重大隱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負責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a)竣工后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由安全管理科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驗證,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b)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審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4.5隱患治理資金管理

隱患治理項目,其治理費用列入生產成本。

4.6隱患治理項目的&39;驗收和考核

4.6.1隱患治理驗收

a)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b)一般安全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5.工作要求

5.1對于重大安全隱患,各部門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5.1.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5.1.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5.1.3隱患的治理方案。

5.2對于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5.2.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2.4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5.2.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3安全管理科應當定期組織,確定專人負責,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綜合檢查,路檢路查,車輛和駕駛人資質排查和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機制,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監督檢查人員,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5.5各部門應當于每月20日前將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處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5.6各部門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登記,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定人、定資金、定時間"的三定原則在各自職責分工的范圍內實施監控治理。

5.7各部門在事故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科應當向當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6.監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應當指導,監督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安全行業管理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6.3安全管理科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安全管理科發現屬于其他有關行業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6.4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相應責任。

6.5安全管理科應當將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按規定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7.罰則

7.1各部門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處理。

7.2各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責任追究制度給予處罰。

7.2.1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7.2.2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7.2.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7.2.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7.2.5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7.3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給予處罰。

7.4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8.附則

8.1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8.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托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9.附錄

附錄1、安全檢查記錄表CCJ/jl/13

附錄2、安全隱患整改目錄CCJ/jl/14

附錄3、安全隱患整改記錄表CCJ/jl/14-1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1

總則

(一)目的:為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為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并督促實施。

五、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六、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負責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七、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后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八、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十、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十一、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十二、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并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并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周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并保存。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2

第一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四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五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九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辦理相關手續。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3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創造良好、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促進我局的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生產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各生產單位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二條 生產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三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 生產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場所或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生產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第五條 生產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六條 生產單位的主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并做現場指導,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應當及時上報林業局研究處理,檢查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七條 生產單位應當制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生產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八條 生產單位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簽定責任狀,生產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生產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條 對違章作業人員的處罰:針對生產作業當中存在的實際情況,要對違章作業行為予以嚴厲的處罰,特別是對違規作業、駕駛室超員或酒后駕車、作業人員不佩戴安全帽、作業現場設施不符合安全標準等違章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監察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違章當事人進行每人次50元罰款,對其生產經營單位處以一千元罰款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其認真整改。對發生傷亡事故的單位,按《黑龍江省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辦法由林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煤礦建集團《關于加強20__年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施工現場雷電防御管理,有效預防雷電引發的事故,減輕雷電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項目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結合項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訓制度

1、對于電工、金屬焊接、切割等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才準許持證上崗。

2、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設備,調換工人工作崗位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會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結合文化生活,進行各種安全生產的宣傳活動。

4、經常對職工進行用電、防雷、消防知識教育,使職工能熟練掌握所用器材的使用。

自檢巡查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加強防雷裝置的安全監察力度,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防雷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負責施工現場電氣、儀表、配電設施,通排風裝置及建筑物的巡查管理,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3、操作人員負責配電室的安全裝置,變壓器、避雷裝置及用電設備上的負荷行程限制裝置等的巡查管理工作。

4、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5、防雷操作人員,對設備安全運行負責管理,并做好記錄。

6、每天深入作業施工現場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積極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雷設備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使其處于完好狀態。

7、嚴格勞動紀律和工藝操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消除用電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事故報告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防雷安全設備管理的法規政策,按規定程序投入使用,并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保證安全可靠。

2、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治理,一時難予治理的,要采取防范監護措施,同時要積極防止新的隱患形成。

3、防雷使用和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上級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氣象部門備案。

4、防雷使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按規定立即向上級安委會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氣象部門報告,不拖延隱瞞,不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私自處理。

5、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5

一、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檢查

二、職責

1.企策部負責公司內安全巡視檢查和對公司內易燃、易爆場所設施、消防器材及要害部位的安全檢查。

2.制造部負責公司機械、動力、起重、電氣及壓力容器等設備設施的專業檢查和國家規定的定期檢測。

3.財務部庫房漆庫的安全檢查。

4.其他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及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

三、管理內容與方法

1.安全檢查的分類:

1.1班組人員日安全檢查。

1.2車間管理人員、機電修人員、各班組長每周定期安全檢查。

1.3主管經理、各、班組長節假日重點部位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內容

2.1日巡查主要以生產現場存在的不安全行為和機器設備的不安全狀態為主要內容,隨時,隨時糾正違章作業和危險作業,控制和終止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2每周檢查的內容為:班組內機器是否運轉正常;勞保用品的穿戴;消防器材的保養情況;消防責任區是否不安全隱患存在。

2.3節假日重點部位安全檢查內容:以查管理、查隱患、查現場為主要內容,對公司內危險部位重點排查,確保節假日的生產。

3.安全檢查整改的考核

3.1對于檢查出問題的班組,企策部向責任部門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部門必須在3日內向企策部報隱患整改計劃及措施。對于拒不整改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的罰款。

3.2參加檢查的人員應按時參加,無故不到者罰款每次15元。

3.3每月累計檢查無事故班組公司給予獎勵,超過三次隱患部位處以100元罰款。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6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一系列為了保障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條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控制風險,將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據風險制定。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切實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工傷事故和職業性疾病就會減少。反之,就會職責不清,相互推諉,而使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無人負責,無法進行,工傷事故與職業病就會不斷發生。

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本單位應當為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2、準備好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專項經費。采購勞動防護用品后要做好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工作,必須把好四道關:第一,采購關。要保證采購質量,防止選擇沒有產品合格證和規格不符合要求的用品。要選擇各項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的防護用品。第二,保管關。要按照防護用品的保存要求來保管,定期進行檢查,剔除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第三,發放關;第四,監督使用關。單位應培訓、監督、教育每個職工在操作時正確有效地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情況。同時,單位要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嚴禁拒絕或拖延向職工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與勞動保護用品無關的衣物用品代替防護用品,也不應任意提高發放標準。

3、落實用于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購置、維修、保養費用,并落實專人負責本部門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器材的管理,掌握職業危害因素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4、落實對生產設備的檢修、維護、置換和技術改造的費用,確保各個設備能夠正常、安全、完好的運轉。

安全防護設備管理和維護制度

為保證安全防護設備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設備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設備的定義

安全防護設備指:設備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設備的購置

1、購置新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設備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運行的安全防護設備。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設備,不購置安全防護設備不全或安全防護設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備,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設備。

2、購置特殊設備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設備,安全防護設備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制作相應的防護設備。

三、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設備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設備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必須與主體設備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后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設備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設備,安全防護設備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設備。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7

(1)各種單項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檢查制度、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廠區交通運輸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2)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它是各工種、各崗位操作工的具體操作規范。

工廠車間管理制度大概可以從以下內容開始:

1、車間8S管理規定: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安全、素養、節約、保密;

從8S開始入手,可以使車間管理更加有頭緒,整理、整頓、清掃、清潔這四個方面可以讓工作環境干凈整潔,從這四個方面可以指定出車間清掃的標準、頻率、負責人、檢查人等;讓每一個員工都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安全:可以從各種標識的制作、張貼入手,讓員工知道如何安全操作機臺等,針對特殊崗位也要開展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課程,工廠安全方面做的好可以從機臺保養、目視管理、崗位說明書、培訓等方面入手,這樣就可以比較全面的建立起相對完善的體系。

素養:職業操守,貫徹公司企業文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管理條例,將這三塊內容進行宣傳、培訓,可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

節約:貫徹全員節省一分成本就是賺一分利潤的思想,日常工作中要主管監督員工,貫徹技能減排工作。

保密:針對公司業務的保密、對工作技術、專利等保密,為企業長期發展保駕護航,人人簽訂保密協議書。

2、品質管理:建立品質管理體系,全面品管、全員品管,貫徹品質三不方針,不制造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

企業管理制度要根據自身的企業特點制定,8S管理、品質管理適合絕大多數生產型企業,根據富士康管理經驗要制定相應個表達,制作工作流程、管理就是:表單+流程。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8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單位特點,倉儲庫房、鍋爐房、危險品庫房、配電室等部位為公司重點要害部位。

二、重點要害部位建立嚴格的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標準、應急方案,并明文張掛。

三、建立設備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設備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說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章制度、操作程序、運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四、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閑人免進”標志,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六、重點要害部位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床鋪休息。

七、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并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對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犯有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八、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運行過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九、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設備設施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設備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保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設置安全標志,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審驗,審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19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常現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安全生產制度匯編模板篇20

一、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由校長領導,后勤副校長主管。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安全教育大會,平時經常進行安全教育。

三、堅持預防為主,學校要經常檢查房舍、電路、運動器械等使用情況,及時發現隱患,消滅不安全因素。

四、加強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好校園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五、學校或部門組織大型活動,具體組織者必須對學生安全負責,搞好安全防范措施,進行安全教育。各班級組織活動,必須經主管校長批準,班主任必須在場。

六、體育教師必須確保體育課安全,嚴格執行《體育課細則》,必須做好準備活動,投擲訓練必須維護好秩序,單、雙杠活動必須有老師保護。

七、實驗課教學,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程操作,防止灼傷、觸電、中毒等事故發生。

八、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十不準”:

1、不準在校內私自接電、使用電器、開閉電閘。

2、不準涉足陽臺、玻璃幕區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處所。

3、不準擦二樓以上的外層窗玻璃或探身窗外。

4、不準攀越學校圍墻、跳窗戶。

5、出入樓門、樓道,不準擁擠。

6、放學時,校門口30米有坡路段不準騎自行車。

7、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帶人,或騎飛車。

8、上、下學時要結伴同行,不準單人走黑路。

9、不準野浴。

10、不準進入“三室”、“一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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