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
公正的制度可以確保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機會和權利,不會因為個人背景或關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怎么寫,這里給大家分享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供大家參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范圍內的&39;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2
調運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科長對全科室安全負總責,副科長協助科長工作,并對各自分管的業務負責,如出現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全部由個人承擔;1000-5000元之間的,個人承擔50%;超過5000元的&39;,除承擔2500元外,再按損失增加額的10%進行處罰。副科長承擔分管范圍內責任人罰款的20%,科長承擔全部責任人的10%。
1、安全用電,防火防盜。調運現場任何人、任何場合不準使用電暖氣、電熱爐。發現有上述行為的,一次罰款200元,再次待崗。
2、收發人員每天早晚上下班前,把各自貨位檢查一遍,看是否有被盜、雨濕等現象,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采取補救措施。如不及時檢查、上報,造成損失的,由個人進行全額賠償。
3、火車調運員要準確填報計劃報表,嚴格按調車作業有關規定操作,及時看車、對車、裝車。如錯裝、錯發,除火車運費由個人承擔外,扣發本人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重大損失的,待崗三個月。
4、收發人員在現場科長的直接領導下,嚴格收發制度,不準多發或少發。如出現長件或短件現象,要及時查找原因。凡屬收發人員責任的,按貨物價值進行賠償,并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
5、搬道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章操做,擅自離崗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的,在1000元以下的,扣發一季度效益工資和獎金,損失重大甚至人員傷亡的,除按規定處罰外,交司法機關處理。
6、會計、統計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如實反映所發生的一切業務,認真做到帳務清楚,帳實相符,報表及時。如出現遲報、漏報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再次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損失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工程、設備儀器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39;,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1.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2.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會制度;
6.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7.車輛、設施、設備安全制度;
8.事故處理和社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9.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三人以上,帶三人身份證復印件。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3
一、防管理責任人必須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三、合理使用照明燈、風扇、空調和其它用電器具,禁止私拉電線。
四、使用任何電器用具都要按規范操作,并且定期檢查,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電腦室、音樂舞蹈室、課室、宿舍除分工負責管理外,使用者要按規章規程操作。
六、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嚴禁破壞消防設備設施或以作他用。
七、所有通道不得堆放東西,保證樓梯通道暢通無阻。
八、禁止在校內玩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
九、禁止在室內、走廊焚燒垃圾雜物,應將垃圾倒入垃圾桶并及時清理。
十、電工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保安員時時提高警惕,勤看勤查勤動手,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4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我公司日常經營活動順利進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公司員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培訓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組織培訓形成進行。
1)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2)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特殊工種(電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5)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6)從事關鍵崗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取得崗位操作證書,持證上崗。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7)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公司、管理處(部門)、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9)管理處(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管理處安全制度、相關工作現場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10)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2、建立義務安全隊伍安全教育制度。
1)義務安全隊伍所有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技術培訓,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義務安全隊伍中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地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實行安全教育培訓登記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必須建產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制度
總經理辦公室對本公司(包括義務安全隊伍)的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規定的,將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
二、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情況。
⑵查隱患:查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機電設備、各類建筑物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護欄或蓋板,廢氣、廢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現象及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等。
⑶查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
A每天巡回檢查情況B每周安全員例會情況C每季安全主任例會情況
2、公司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總經理負責召集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發現的隱患及時定人、定時整改。
各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由各部門主管參加的安全檢查例會,檢查整改情況,并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各班組每班進行“班前五分鐘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檢查,“下班前(后)三分鐘安全檢查”總結。
3、組織各專業性、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做好各類應急措施。
4、按《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規定執行獎懲。
三、勞保用品發放制度
1、為了確保勞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及職業病的發生,按國家規定,職工工作時應穿戴好公司供給的有關防護用品。
2、從事生產勞動的員工,根據實際情況,按不同的工種發放不同的防護用品。
3、各類勞保用品按發放標準由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或授權人)申領單到總經辦領取。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公司勞保用品采購工作。供應商必須具有勞防用品生產、銷售資質,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每月向總經理辦公室通報費用支出情況。
5、需調整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時,由各部門(管理處)通知總經理辦公室。
6、按照同行業、同工種享受同等標準,同時兼職多工種者,執行其中主要工種的標準,不得重復領用。
7、從事有毒作業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維修人員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帶、安全繩、防護罩等均列入發放防護用品之中,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按規定領取。
四、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門(管理處)、班組安全員及員工檢查、巡視或工作時,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匯報各級安全負責人。
2、各部門(管理處)安全負責人應及時安排存在隱患設施的整改。
3、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填寫二聯單,存根聯留相應安全主管部門,反饋聯交整改部門、管理處。整改完畢反饋單簽名蓋章后交相應安全主管部門。暫時無法整改的項目,必須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五、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各類人員及設備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及工會。
2、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救護,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3、由公司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專人負責寫出事故報告,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有關善后事宜。
4、召開事故分析會
⑴分析原因;
⑵明確及追究責任;
⑶落實整改措施;
(4)教育當事人及相關人員,吸取教訓。
5、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責任制考核條例》處理,事故報告登記存檔,并上報集團公司。
六、安全技術經費計劃制度
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是公司從全局出發,有計劃、有步驟的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而編制的安全技術工作上規劃,是公司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編制
1)部門(管理處)應根據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年度安全技術經費計劃。
2)主管副總經理和公司安全主任應組織各職能部門,廣泛吸取員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編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經費計劃報公司財務部審批。
2、安全技術經費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經批準后,要納入公司年度維修施工計劃、財務計劃,物質供應計劃、采購計劃,以保證安全技術經費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的實施。
2)財務部門根據批準的安全技術經費計劃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建立該項經費科目,專款專用,保證計劃的實現,并準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情況。
3)各部門(管理處)要設立安全技術經費使用臺帳,并將使用情況按季報公司財務會計部。
4)公司所轄小區(大廈)安全技術經費計劃的實施情況,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以保證安全措施經費計劃按期實現。
七、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制度
1、各部門(管理處)必須根據與公司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與各所屬部門及班組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文明小區達標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為確保我公司安全生產無事故,所轄小區(大廈)達到安全文明小區標準,針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內容詳見公司《目標、指標考核辦法》
3、公司每半年對部門(管理處)負責人進行一次考核。責任制考核共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對基本稱職人員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對不稱職的調離工作崗位。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5
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及格發給證件,方準單獨駕駛。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車輛時應隨身攜帶各種車輛行駛的&39;證件,以便接受有關人員檢查。
2、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酒后駕車、超限超速行駛,不在行駛中談笑、吸煙、飲食。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加強車輛維護保養,保障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出車前要認真檢查水箱、油料、輪胎氣壓,要保證制動、轉向、燈光、喇叭、雨刮良好齊全,不帶故障車輛行駛公路。
4、行駛中做到禮讓三先(先停、先慢、先讓),做到“寧停三分,不搶—秒”,超車時要先嗚喇叭等對方減速禮讓后再超車。
5.汽車在起步、出入貨場、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6.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米)、超寬(車身左右0.2米)、超高(從地面算起4米)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9.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0.貨車載入時,嚴禁超過規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定,關門起步。嚴禁搶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12.車輛過鐵道時要減速了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13.用起重設備裝卸車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6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運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并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__)的衛星定位裝置要求,并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數據準確,確保裝置正常運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設備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信息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運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運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通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運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系,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信息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數據采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礎臺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系,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件,促使設備不斷升級優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數據采集,并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信息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置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占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運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發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短信消息,并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采”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數據,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通過設備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系,并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說明原因,并盡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主要連接線接口處封上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簽,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簽的,信息管理員應在設備維修保養完成后及時重新貼上標簽。
16.車輛轉讓過戶、報停、報廢,信息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信息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參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設備;清潔時使用干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了解各種信息,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說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后,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設備、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信息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說明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信息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采”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系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于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設備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7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后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8
1.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本部門和主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負責。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和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基本建設和工程費用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資金專款專用。
3.保證事故各類安全設施、隱患治理、安全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職業衛生防護等安全費用資金到位。
4.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支出,并將其納入企業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5.按規定及時繳納安全保證基金,并保證返回企業安全基金用于安全工作;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6.負責組織企業資金管理與資金運作,嚴格執行內控制度,保證資金和銀行票據安全。
7.負責按照安全部門對承包商安全考核意見收繳處罰款,對每年安全生產費用劃撥及使用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作為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依據。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9
調運科安全生產責任制科長對全科室安全負總責,副科長協助科長工作,并對各自分管的業務負責,如出現事故,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全部由個人承擔;1000-5000元之間的,個人承擔50%;超過5000元的&39;,除承擔2500元外,再按損失增加額的10%進行處罰。副科長承擔分管范圍內責任人罰款的20%,科長承擔全部責任人的10%。
1、安全用電,防火防盜。調運現場任何人、任何場合不準使用電暖氣、電熱爐。發現有上述行為的,一次罰款200元,再次待崗。
2、收發人員每天早晚上下班前,把各自貨位檢查一遍,看是否有被盜、雨濕等現象,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采取補救措施。如不及時檢查、上報,造成損失的,由個人進行全額賠償。
3、火車調運員要準確填報計劃報表,嚴格按調車作業有關規定操作,及時看車、對車、裝車。如錯裝、錯發,除火車運費由個人承擔外,扣發本人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重大損失的,待崗三個月。
4、收發人員在現場科長的直接領導下,嚴格收發制度,不準多發或少發。如出現長件或短件現象,要及時查找原因。凡屬收發人員責任的,按貨物價值進行賠償,并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
5、搬道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章操做,擅自離崗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的,在1000元以下的,扣發一季度效益工資和獎金,損失重大甚至人員傷亡的,除按規定處罰外,交司法機關處理。
6、會計、統計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如實反映所發生的一切業務,認真做到帳務清楚,帳實相符,報表及時。如出現遲報、漏報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再次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損失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0
一、人身安全
單店應確保賓客的人身不受任何傷害。因此,單店的各項設施設備必須安全有效,確保賓客及單店員工在使用時不會發生任何故障,影響使用效果。例如:
☆室外地面應保持整潔,無障礙物、雜物。
☆玻璃門應有明顯的標記。
☆室內地面應保持平整,硬質地面應潔凈、無水漬和滑膩物。
☆保證家具、頂燈、墻飾等牢固。欄桿牢固性、注意臺階。
☆采取各種措施嚴防食物中毒。
☆消防設施配套齊全,所有員工會使用消防器材,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行走靠右。
☆傳菜及上菜過程中注意高溫帶爐子的菜肴。
☆保持電梯及其他電器的.安全、有效。
☆保證各項操作安全。
☆禁止用玻璃器皿在制冰機中取用冰塊……
二、確保員工安全
保障員工的安全既是勞動法規的要求,也是單店管理活動的基本保障,是單店取得良好經營效益的基礎。保障員工的安全,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也就是說要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人身不受傷害;
☆要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單店為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必須制定嚴格具體的規章制度。例如,單店的財富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規。但是,因為單店服務往往存在突發性和不可控性的特點,為此,員工在工作中難免有違規的現象,甚至受到委屈。作為單店的管理者,要能夠明辨是非,秉公辦事,尊重員工的人身權利和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三、顧客人身安全
顧客的人身安全也需要特別注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顧客進門時小心臺階,小心碰頭,小心地滑。
☆顧客進餐時上菜小心,器皿溫度小心,骨刺小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1
1、確保水電設備、設施正常運行,水電正常安全供給。
2、隨時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電須裝表并有完整記錄資料,發現漏水、電現象,隨時維修,節約用水、用電。
3、定期檢查各用戶水電使用情況,防止偷水偷電現象發生。
4、按時抄送水電表,并力求抄表正確、準時,每月將水電使用情況匯總報公司領導.
5、嚴禁私拉亂接、水電線路的更改。水電表的安裝要經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6、隨時向各水電用戶講解水電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項,對出現的問題多做解釋工作。
7、抄表人員施行輪換制,由副主任帶隊,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為固定外,協助人員每月更換,輪流抄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2
在電氣安全方面電工作業人員應熟記并自覺地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無證不準上崗操作;如果發現非電工人員從事電氣操作,應及時制止,并報告領導。
(2)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
(3)對管轄區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全負責。
(4)認真做好巡視、檢查和消除隱患的工作,并及時、準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規定的表格。
(5)架設臨時線路和進行其他危險作業時,應完備審批手續,否則應拒絕施工。
(6)積極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拒絕違章指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3
一、嚴格遵守我園作息時間,上午7:40分迎接幼兒入園、下午5:30分幼兒離園。
二、嚴格實行早晨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員、保健醫生、門衛把關,密切觀察幼兒身體情況、嚴防不法人員混入、防止鬧情緒幼兒跑出等情況。
三、門衛、保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有權對攜帶大小包裹入園的人員進行開包檢查。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后仍需進行指定登記(來訪單位、人數、來去時間等)。教職工上班時間嚴禁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園內,幼兒在園時間段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四、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幼兒家長進出園門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的,更應認真檢查接送卡和隨身物品,否則一律不予放行。
五、門衛、保衛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崗,擅離職守。幼兒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小門必須上鎖,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匯報,不得隱瞞。
六、嚴禁上課期間教師帶幼兒外出散步,在操場進行戶外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事故發生。
七、嚴禁教師安排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園內任何辦公室替老師辦事。
八、實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員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各方面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教育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十、教育幼兒不得帶尖銳和危險物品入園,有因帶病帶藥入園的幼兒早晨入園時家長必須親自將藥物交給班級教師。幼兒午睡時間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長送藥。保健醫生、教師對帶藥幼兒作好記錄,以免服錯藥。
十一、如果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教師必須保護好周圍的幼兒。
十二、我園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床、玩具等每周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十三、禁止腐爛、變質等一切不符合衛生要求及幼兒生長發育的食物進入幼兒食堂。
十四、全園教職工必須按照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有責任、有義務同一切不法行為作斗爭。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4
1.水電站屬于重要生產部位,外來人員必須履行出入登記手續。值班人員合理使用安全防護用品,持有效證件操作,必須會撲救電氣火災和正確使用滅火器。
2.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3.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水電機組、高低壓配電室內電器設備的性能及運行方式,掌握操作技術。所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氣需要巡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5.進出高低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經常保持門窗完好,防止小動物進入和防盜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高低壓室。
7.停送電操作必須按照倒閘操作順序依次操作,杜絕帶負荷停送電。
8.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9.在不可送電的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39;禁止合閘,有人工作&39;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攔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39;止步、高壓危險&39;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檢修或臨時工作需要停電時,值班電工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代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嚴禁約時或者電話通知停送電。
11.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代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在未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或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12.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13.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可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電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15.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高低壓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害。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5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依據: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部門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部門實行安全工作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依據。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二、管理對象和范圍:
1、部門所有人員,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監理工程師、承建商的有關人員等。
三、安全生產控制標準: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事事有人管理,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規定。做到職責、權限合法明確,覆蓋全員、全方位。
2、各類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權限,有效履行職責,行使權限。真正實現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協調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績效。
四、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制定和實施安全責任制,應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等,堅持“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等原則。
2、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符合“各級主管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生產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組織生產施工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3、項目經理對承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6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39;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7
為切實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有效地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街道和村、社區安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認真分析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對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實到人。會議設立專門記錄并做好會議記錄。
二、安全生產例會由街道、村、社區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三、安全生產例會參加人員:
1、各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2、存在安全隱患企業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3、各級安監干部、專(兼)職安全員;
四、安全生產例會的主要任務:
1、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
2、回顧、總結、分析或通報本街道、村、社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經驗總結;
4、研究、部署、督促、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
五、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或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事項。
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由街道安監辦負責通知。
七、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相關材料由街道安監辦負責組織。
八、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出的決議和工作安排,街道安監辦負責督辦、檢查。
九、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部署的工作落實情況,由各村、社區報街道安監辦匯總后,上報區安監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8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批、發布、使用、評審、修訂、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0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所有部門(車間)及崗位。
3.0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編制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批準發布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3.2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組織每年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及執行情況、適用情況檢查、評估,編制評審(估)報告。
3.3辦公室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部門、車間、班組及時宣貫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將本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傳達給相關方。
3.6各部門負責修訂意見的提出,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修訂,修訂后由總經理批準發布,并發放到相應的工作崗位。
4.0程序
4.1編制程序
4.1.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協同各辦公室門、車間進行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門、車間編寫,由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發布執行,由辦公室保管。
4.2內容
4.2.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內容。
至少包括目的、職責、工作內容或程序、記錄等。
4.2.2安全操作規程內容應包括:
4.2.2.1正常開、停設備操作程序;
4.2.2.2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4.2.2.3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4.2.2.4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2.2.5接觸化學品的危險性;
4.2.2.6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4.2.2.7風險分析、評估、控制內容。
4.2.3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
4.2.4.1各部門編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交安全管理辦公室審核,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并發布實施。
4.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使用。
4.3.1批準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辦公室發放到相關的部門、崗位,各部門及各級人員應遵守、使用。
4.4評審。
4.4.1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時組織“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辦公室、安全管理辦公室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4.2由安全主任記錄評審結論。
4.4.3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5修訂
4.5.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4.5.1.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4.5.1.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4.5.1.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5.1.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4.5.1.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4.5.1.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4.5.1.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4.5.1.8根據評估、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
4.5.1.9安全生產事故案例;
4.5.1.10績效評定結果;
4.5.1.11其他相關事項。
4.5.2文件修訂形式。
4.5.2.1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4.5.2.2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4.5.2.3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5.2.4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6宣傳培訓。
4.6.1安全管理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0關聯表單
5.1《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5.2《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培訓記錄表》
5.3《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考核試卷》
5.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5《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檢查評估報告》
5.6《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適用和執行檢查評估記錄表》
5.7《文件發放記錄》
5.8《文件修訂計劃》
5.9《文件修訂記錄》
6.0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辦公室。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19
1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秩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類安全工作會議的籌備、召開程序。
3職責
3.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總經理)主持公司級會議。
3.2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級會議后勤及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3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并對所屬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控制程序
4.1會議分類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政府部門及安監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車間安全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a.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總結會議前的安全檢查,匯總隱患情況,做出隱患整理安排;總結本公司近期安全動態;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b.車間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傳達公司級安全工作會議內容;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本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3會議要求
a.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的重要問題,及時布置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b.結合安全生產的形勢與特點,對急需研究布置的重要安全生產問題,應隨時召開專業會議。
c.生產車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研究落實生產作業中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做到會議有內容、有決議、有記錄。
d.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學習安全生產技術知識,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做到有內容有記錄。
e.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檢查車間安委會和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并在會議記錄上予以簽字。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匯總篇20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