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消防制度
為了確保制度的持續有效性和適應性,組織需要對其制度進行定期的審查和修訂,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需求。這里分享一些簡單消防制度下載,供大家寫簡單消防制度參考。
簡單消防制度篇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39;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簡單消防制度篇2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并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39;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簡單消防制度篇3
一、安排責任心強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后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態。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隨意亂丟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簡單消防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保障學校教學,科學研究,校辦產業和生活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第三條消防工作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由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各院,系,部,處,所,直屬單位創安領導小組(治保會),各科,室,班級實行逐級防火負責制.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四條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我校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保衛處為我消防工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我校消防工作的實施和監督.
第六條各單位創安領導小組(治保委員會)應確定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指定本單位所屬部門,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預防與監督
第七條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學校在重大節日前進行大檢查,各單位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及時排除火險隱患.凡本單位解決不了的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向保衛處報告,并同時采取臨時安全措施.
第八條各單位必須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防火責任制,并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要對新進校的職工和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防火意識.重點防火單位,要建立防火檔案,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義務消防火,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第九條學校劃撥消防專項經費,用于消防設備,器材的維修和更新.
第十條滅火器由單位自購,維修,管理.保衛處負責公共場所消防器材的采購,分配,維修.
第十一條必須愛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嚴禁挪用和損壞.各單位必須保證所管理的消防器材,設備使用有效和完好無損.
第十二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證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樓道.
第十三條在要害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使用明火時,必須經保衛處批準,方可實施.
第十四條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必須執行《關于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各單位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必須研究其危險性和特點,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電器線路的安裝由后勤部門根據規范進行.請校外單位安裝的須經總務處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各單位對從事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等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等專項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第十八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必須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驗收時應通知保衛處參加.任何單位的二次裝修,需報保衛處備案后送市消防支隊建審科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電話119),并及時向校保衛處報告.報警時要沉著,說清起火地點,燃燒物質,然后向周圍發出口頭援救警報,積極進行撲救.
第四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條消防工作的一般獎勵與處罰由保衛處按有關規定執行.重大獎勵與處罰由校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第二十一條對消防工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表彰,獎勵,記功,晉級.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消防法規及本條例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分別給予罰款,拘留,行政處分等處罰.情節嚴重的報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適用于學校各單位,校內各施工的單位和在校工作,學習,實習,培訓的個人.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應根據本條例,制定出本單位具體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簡單消防制度篇5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簡單消防制度篇6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為火險、火災事故發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行有關規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床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范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準手續。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抵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煙,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七、嚴禁在現場(宿舍)區內亂拉亂接電線,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均應安裝漏電開關。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嚴禁超負荷用電。如火險、火災發生,任何人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119),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嚴禁動用和損壞施工現場(宿舍)區內的滅火器材和設施,不得撕毀損壞防火宣傳標語、標記、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項目防火負責人在接到施工任務時,應將消防布局、消防給水、消防通道等統一規劃,堅持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處理,在自身不能處理的情況下,應及時報有關部門,便于及時整改和處理。
十、施工現場(宿舍)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一律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并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簡單消防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
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
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簡單消防制度篇8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2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4.安全疏散指5.示標6.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10.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6.滅火預案。
簡單消防制度篇9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墻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志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于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簡單消防制度篇10
目的: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定如下:
一、職責: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39;消防要求。
(二)、由各車間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做到重點教育培訓。
(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消防檢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行政科應每月組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確認。
(四)、檢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施。
(三)、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檢查責任卡,統一由行政科監督管理。
(四)、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更換,保證設施狀態良好。
(五)、消防水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
簡單消防制度篇11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簡單消防制度篇12
一、消防員應急小組職責標準
1.努力學習消防業務知識。熟悉消防滅火設施、器材的使用性能,達到“三懂、三會、三能”。
2.配合消防中心保安員做好火警確認工作。
3.巡查看火警隱患及消防設施在位情況,如發現丟失要及時報告專屬領導,并通知管理處調查處理。
4.遇有火情要立即按下手動報警器,或電話通知消防中心,講清起火具體位置及燃燒物資,同時利用就近滅火器、消防栓撲救,控制初起火災,待上級及撲救人員趕到。待上級領導到達現場,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好滅火、疏散、引導工作,維護好現場秩序,做好防范工作
二、燃燒的條件
1.燃燒,俗稱著火。是指可燃物與氧或氧化劑作用發生的釋放熱的化學反應,通常伴有火焰和發煙現象。
任何物質發生燃燒,都有一個由未燃狀態轉向燃燒狀態的過程。這個過程的發生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和著火源,缺少任何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而且這三個條件必須相互結合,相互作用,否則,就不會產生燃燒。
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氣或其它氧化劑起化學反應的物質稱可燃物,可燃物分為三類:一是氣體可燃物(如氫氣,一氧化碳等),二是液體可燃物(如汽油,酒精等),三是固體可燃物(如木材,服裝等)。凡是能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稱為助燃物,如空氣,氧氣,高錳酸鉀等。凡能引起可燃物與助燃物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稱作著火源。著火源可分為:明火、化學熱能、電熱能、光能等等。
2.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
預防火災,就是要消除產生燃燒的條件,阻止燃燒發生,從而達到防火的目的。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有:
⑴控制可燃物
具體方法有:控制可燃物品的儲存量;以難燃或不燃材料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提高其耐火極限;保持可燃物處于良好的通風狀態等,從而降低可燃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濃度,使它們的濃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⑵隔絕助燃物
隔絕助燃物就是破壞燃燒的助燃條件,具體措施有:將易燃、易爆物的生產置于密閉的設備中進行;對容易自燃的物品進行隔絕空氣存放;變壓器充惰性氣體進行防火保護;關閉防火門、窗,切斷空氣對流;用沙、土覆蓋可燃油液等。
⑶消除著火源
消除著火源,就是破壞燃燒的熱能源,具體措施有:安裝防雷、防爆裝置;采取控溫、遮陽等措施避免著火源;在建筑物之間構筑防火墻,在同一大廈不同樓層之間及同一樓層的不同區域安裝防火卷簾等。
3、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一切滅火方法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發生的燃燒條件,在火災發生后,往往是根據燃燒物質、燃燒特點、火場具體情況以及消防設備性能等進行滅火。具體滅火的方法主要有:
⑴窒息滅火法
窒息滅火法就是根據可燃物燃燒需要足夠的`空氣(氧氣)這一條件,采取適當措施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采用不燃物、惰性氣體沖淡空氣中的氧氣含量,使燃燒物缺乏氧氣的助燃而熄滅。這種滅火方法適用于撲救密閉的房間和生產裝置、設備容器內的火災。
⑵冷卻滅火法
冷卻滅火法是根據可燃物發生燃燒必須達到一定溫度的這一條件,將水或滅火劑直接噴灑在燃燒物上,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從而終止燃燒。此法還可用于冷卻尚未燃燒的物體,如建筑構件、設備等,避免它們受熱幅射影響而發生燃燒或爆炸。
⑶隔離滅火法
隔離滅火法是根據發生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這一條件,將與燃燒物鄰近的可燃物隔離開,阻止燃燒進一步擴散。
⑷抑制滅火法
抑制滅火法就是將滅火劑噴在燃燒物上,使其參與燃燒反應,使燃燒中產生的游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游離基,從而使燃燒終止。
簡單消防制度篇13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簡單消防制度篇14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通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簡單消防制度篇15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簡單消防制度篇16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簡單消防制度篇17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簡單消防制度篇18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全勤獎金年終獎金高溫津貼綜合補貼社保住房公積金福利其它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長期導購員
1、基本工資:
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2、崗位工資:
是指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崗位責任及工作,給予崗位工資享受。
3、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的同時,公司對該銷售員工所下達的業績達成績效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4、全勤獎金:
是指所有銷售人員每天必須在9:00前打卡,超過10分鐘內扣10元/次,超過10分鐘的扣20元/次,超過1小時按曠工處理。無故不打卡按曠工處理,累計超過三次無故曠工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有特殊情況者應提前向部門主管申請。正常出勤即可享受全勤獎金。
5、銷售人員在規定的工作日程內應保持在8:00-22:00間自己的通訊工具處于正常待呼狀態,如發現3次/月不能正常傳呼者,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
6、綜合補貼:
包括手機通訊補貼、個人日常餐費補貼等。
7、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8、獎金:
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年終獎(按全年銷售達成率×0.5%)、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9、新老員工必須承諾遵守個人薪資保密的規定,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詢問或評論個人薪資。違者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將受到批評、處罰、降薪的處分。公司在需要時并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第三款的規定,不予事先告知而單方面決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任何經濟補償。
簡單消防制度篇19
企業職工務必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用心參加單位組織的消防活動,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1、認真組織單位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及防火安全常識,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2、熟記自己職責,職責范圍,熟悉崗位環境,明確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擺放位置,熟練使用各種滅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識。
3、牢記火警電話號碼119、報警程序和企業消防控制中心電話號碼20__,如發生火災迅速報警,及時通知內部有關人員到場處置。
4、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對單位內部的消防設施、員工履行職責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及時解決。
5、物品倉庫嚴禁吸煙,物品、碎紙垃圾要及時清除,經常持續安全暢通。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平時巡查制度,防止出現漏崗現象,巡查人員務必24小時堅守崗位,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7、平均每個月對單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用心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班,不斷提高單位的自身消防意識,提高自防自救潛力。
8、經常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技能,用心配合消防部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簡單消防制度篇20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