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级毛片生活片,国产真实系列在线,国产一级淫片免费视频,久久99国产精品久久

匯得文網 > 文秘 > 規章制度 >

學生宿舍的制度

時間: 新華 規章制度

在制定制度之前,需要對組織或團體進行全面的調查和分析,了解其當前的狀況和需求。什么才算好的學生宿舍的制度?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學生宿舍的制度,供大家參考。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

清能酒店對所有入職員工免費提供員工宿舍,所有入住人員通過行政人事部申請入住。為提供良好的宿舍環境,由行政人事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每個宿舍內部推舉一名寢室管理員。

(1)每個管理員需管理寢室的安全及衛生。(自行安排衛生排班保持寢室衛生)

二、入住員工管理制度

(1)為防止寢室出現用電安全,再原有的生活設備情況下不能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

(2)寢室內靜止再床頭吸煙,再無人的`情況斷掉電源及開關

(2)每個寢室根據人數每月補助40元至50元水電補助超出部分由個寢室自行承擔。

(3)寢室為經管理員允許不許帶外人入內。靜止留宿過夜,一經發現強制搬離宿舍。

(4)寢室物品人為損壞造原價賠償,或賠償等價相同物品。自然損壞報備人事部統一修理或更換。

(5)每月不定期查詢寢室衛生及安全情況。將衛生、安全情況最好的寢室給與50元物質獎勵。衛生問題嚴重的勒令及時整改。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2

為了構建平安和諧的宿舍生活環境,確保大家的人身安全,根據校、院里的相關規定的要求,每晚必須對各宿舍進行查房記錄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一,要求各班除了安排自律委員進行查房工作外,還應該安排其他班委協助查房,必須保證男、女生宿舍至少有一名班委負責查房(這些查房的班委的名單和聯系方式要與年級自律部共享)。

二,查房時間:周日到周四每晚的11點之前;周五、周六每晚的11:30之前。

三,各查房人員必須如實上報查房情況,自律部將不定時地對宿舍進行查房工作;望各位負責查房的同學能認真執行。

四,負責查房人員及時報告晚上請假外出的同學。

五,請假要求:平時的請假就歸到到班級的正常請假里;周五、周六晚上外出請假的需到各班自律委員那拿周末請假條(一式兩份)。填寫清楚后,提早找輔導員簽字請假。周五中午時將請假條交給自律委員。自律委員確認后把假條交到自律部,方便大家查房。

六,如有申請周末請假的同學必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由輔導員確認簽字后,交于自律部留底。(注:申請人必須是家住福州或閩侯的同學,必須得有父母或監護人的親筆簽字才行。)

七,沒有請假私自外宿的同學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查房人員在查房時可進行熄燈提醒。望廣大同學能積極配合查房工作。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3

一、每個宿舍選舉出宿舍舍長一名,協助學校管理學生宿舍,并負責宿舍的公物領取和保管,負責本宿舍學生在宿舍內的組織紀律。

二、住宿學生應按學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房間。

三、每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晚上22:30熄燈熄燈就寢,周末為23:00,按時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鬧、喊叫。熄燈后不允許開各種音響設備,不許彈奏樂器。

四、宿舍內按規定擺放的床位,配備的桌椅,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便挪動,被褥衣服要折疊整齊,毛巾、臉盆、牙具、茶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

五、住宿人員必須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物和設施,任意損壞和丟失要由當事人酌情賠償,無責任人由該宿舍人共同賠償。

六、宿舍內要保持整潔,不得在墻上亂涂亂畫,或釘釘子,墻上不得張貼任何字畫,不得使用電爐或用其它爐子生火做飯燒水等。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負責當天本宿舍內及宿舍外走廊衛生。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單等。

八、必須愛護宿舍樓道內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損壞除按價賠償外,情節嚴重者要給予紀律處分。

九、宿舍內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動,抵制不文明行為,不講污穢言語,不看低級趣味黃色書畫報,不聽庸俗的錄音,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

十、男女生未經值班員允許不得互竄宿舍,校外人員不得在學生宿舍內留宿,確需住宿者須經班主任批準。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擔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十一、住宿學生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不搞小團體,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回校,不準無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未回宿舍住宿,但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即視為“夜不歸宿”。

十三、學生有一次無故“夜不歸宿”者,視情況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并通知家長。

十四、學生住宿期間所消耗的水、電費由各宿舍成員共同承擔。十五、其它規定參照《學生違紀條例》、《學生宿舍管理違紀處理條例》。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4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墻壁干凈,無蛛網,玻璃明凈。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對學生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學風,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及公共道德觀的公共場所,是學生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范個人行為的起點,同時也是學校各項措施能否發揮效用的檢驗基地。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激發學生愛國、愛校的熱情,推動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第二章宿舍管理組織

三、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四、學生宿舍由后勤服務中心下屬的宿舍管理部門在學校生活園區管理委員會指導下,按照本條例的要求進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門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要求能經常主動與學生輔導員、班主任保持聯系,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中去,了解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干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絡。成立學生綜合治理小組,宿舍樓設樓長,樓面設樓面長,寢室設寢室長。通過學生自愿報名,公開競聘產生樓長、樓面長、寢室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協助宿管人員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規范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清潔、整齊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促進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學校“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實行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匯總后報學生處轉各二級學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評,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作登記,一旦遺失或損壞,責成修理或賠償。

九、宿舍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由民主選舉或委任產生。

十、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

(一)衛生規范

1.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門窗“四凈”,衛生間無污漬異味、衛生潔具保持整潔,陽臺、天花板墻面無污點。

2.書籍排列整齊,桌面無雜物,凳子要靠寫字臺,床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鞋及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劃一。

3.暖瓶、臉盆一律放置在規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臉盆內,毛巾一律對折掛在毛巾架或放在臉盆內。

4.不準在宿舍樓內或往窗外拋擲瓶罐雜物,不準向樓道倒水,不隨地吐痰,不向廁所盥洗室、水槽內倒剩余飯菜和雜物,生活垃圾袋裝化管理,按指定地點投放。

(二)安全規范

1.為保證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電熱毯等大容量的電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和公共場所不得點燃明火,不準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燒廢棄物。違者按本條例有關條款處理。

2.室內不得私接電源線、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險絲容量。室內電源接線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嚴禁(臺燈)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兩次勸告不聽,沒收燈具并視其情節給予處分。

3.嚴禁學生爬越陽臺,出入公寓,一經查實,取消住宿資格。

4.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學校有關規定交予有關部門代為保管,最后離開宿舍者必須關好電燈、飲水機、電風扇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發現室內財物被竊,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宿舍管理部門、保衛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

5.房間的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調換門鎖、私配鑰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門派專人調換門鎖,并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家具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搬移,非學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進宿舍。

6.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值班室鑰匙時,要憑本人有效證件登記,歸還鑰匙時,同時歸還證件。鑰匙只借給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得借用。

7.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每人每月補貼用電5度、用水3立方。閔行校區、閔行校區(西區)每月20日抄水、電表,月底之前張榜公布,并收取超額部分的費用;臨港校區學生每人每月補貼用電5度,按季度以宿舍為單位充入計量系統,不足部分自行購買用點數。住宿學生若有疑問可及時與宿舍管理部門聯系。

8.在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計算機帶入宿舍前應到保衛處辦理手續,并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同時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生活。

9.宿舍內201電話系統由上海市電話局統一提供每室電話號線,電話機應有本室成員自行購買配置,費用由本室成員合理分擔。電話機使用中發生故障,修理費用自理,維修電話機遇到困難可報請宿舍管理部門協助解決。不得隨意更換、移動電話線路等設施,一經發現,采取停機措施,并視情節按電話局有關規定處理。

10.電話系統出現故障應及時向上海市電話局報修(報修電話112)。住宿學生應文明使用電話系統,不得利用電話系統進行危害社會和他人的活動,不得干擾他人學習和生活。

(三)文明規范

1.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學習中,學生宿舍6:00點開門,22:00關門。22:00以后進入宿舍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22:00以后寢室內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2.宿舍區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和擾亂周圍環境。宿舍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抽煙,嚴禁打麻將,嚴禁賭博,嚴禁飼養寵物。

3.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租售書刊、音像制品、服裝、小商品等。

4.講文明,懂禮貌,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斗毆。

5.宿舍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涂、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不得在門窗玻璃上貼、掛遮蓋物。

6.不準在宿舍樓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違者,經勸告無效,所堆放的物品作無主物處理。

7.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宿舍內家具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8.宿舍的調整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申請,班主任同意、二級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門批準后方能調動。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一、學生宿舍只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學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級院(系)提出下一學年住宿申請(新生除外),報學生處審核;學生處根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未經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不得擅自變動宿舍。

十二、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條例,填寫由宿舍管理部門發給的《學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諾書》,若不填寫或嚴重違反承諾及本條例的,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三、住宿學生須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張,填寫《學生住宿登記卡》,建立學生住宿檔案,按學校的規定交納住宿費。

十四、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應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經班主任、系(院)許可后,并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宿舍管理部門報請有關二級學院(系)進行批評教育;曠宿累計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門上報有關二級學院(系),會同學生處作違紀處理,并與學校的各項評優掛鉤,對屢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五、住宿學生在一年內不得退宿,(除住宿學生提前結束學業或因故退學、休學外),因上述原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后,應及時搬離宿舍。

十六、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的宿舍內留宿。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如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許可后,方可入內。21:30分之前必須離開宿舍(除特殊情況外)。男、女生不得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第五章違章違紀處罰

十七、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住宿學生給予相應的處罰。

1.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情節輕微、認識態度好的,給予批評教育。

2.對于態度惡劣且屢教不改的學生,由宿舍管理部門會同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系)進行處理。

3.對于嚴重違反本條例,造成惡劣影響及產生嚴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門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核準后,取消住宿資格。

第六章說明

十八、本規定由學校后勤保障處負責解釋。

十九、本規定自20__年九月開始執行。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6

為了加強本餐廳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餐廳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帶非本餐廳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經宿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3、入住員工應節約用水、用電,凡洗手、洗臉、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后,應關好水龍頭,離開房間應及時關燈,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4、入住員工應維護宿舍及過道衛生,按時清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廢物,亂倒臟水、飯菜、垃圾,違者扣罰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后為休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及走廊,樓道大聲喧嘩,嚴禁大聲播放音樂、電視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發現一次扣罰20元。

6、未經餐廳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7、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人,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屬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10、餐廳責任人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責任人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宿舍者,給予當值責任人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7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規范化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生、文明、溫馨的生活環境,提高住宿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培養自律的行為習慣,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勤方面

1、嚴格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回宿舍午休、晚寢,不得遲到或提前起床,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1分,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每次扣個人2分。

2、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宿舍午休、晚寢者必須先辦請假手續:①書面申請,②班主任及家長簽字,③宿舍管理員批準。未履行請假手續,午休缺席者扣2分,夜不歸宿者作停宿兩周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資格。檢查時間(每天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宿舍必須打開門讓宿管檢查,沒按時開門扣宿舍每人1分)。

3、節日、假日留宿的同學要寫書面申請,家長及班主任簽字,宿管員批準方可留宿,未經批準擅自留宿者,扣5分。

二、紀律方面

1、上課或晚自習期間,住宿生要帶齊所需學習用品,中途未經值班宿管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宿舍,違者扣5分。

2、在宿舍區內不能大聲喧嘩,違者扣2分。在宿舍區內不能起哄,違者作停宿兩周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資格。

3、熄燈鈴響,應立即停止一切活動,迅速在本床就寢等待宿管考勤(中午13:00—13:10,晚上23:00—23:15)。就寢期間,宿舍保持安靜,不干擾他人休息,如:玩手機、亮燈、吃東西、講話聊天等影響他人休息者,每次扣宿舍每人1分,檢查時間(中午13:10—14:10,晚上23:15—6:10)。

4、擅自調室、換床、合鋪睡者,當事人每人扣5分。

5、男女生不能進入異性宿舍,違者扣5分,并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6、住宿生不服從宿舍管理員、老師管理,行為惡劣者,扣10分。情節嚴重者,予以停宿處理,直至取消內宿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凡在宿舍打牌扣個人10分。使用明火、抽煙、打架斗毆、盜竊者,予以停宿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內宿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內務衛生方面

1、宿舍要求每天安排值日生輪值并張貼輪值表在門后,值日生每天早、中、晚三掃,凡當天輪值的值日生不打掃清潔衛生、或打掃不干凈、或不倒垃圾、扣值日生個人2分,另外每周進行一次集體清潔衛生1次(周二下午放學)沒清潔宿舍每人扣1分。

2、起床后不疊被子,床上東西凌亂者扣2分。被子不整齊者扣1分。

3、嚴禁把膳食或飲料食品帶回宿舍,違反者,扣1分,不聽勸告者扣5分。

4、寢室無人時,出現不關燈、空調等,扣當天值日生個人2分。

5、在床底下堆放雜物,鞋、臉盤、水桶、牙具等生活用品不按規定擺放,或擺放不整齊者,除責令其改正外,各扣宿舍每人1分(把鞋整齊成一線地放在床下)。

6,從樓上亂扔垃圾者每次扣個人或宿舍每人5分,并要集體清潔宿舍公共區一周。重范者停宿或退宿。

四、安全方面

1、未經管理員同意,私自帶外人進入寢室者,扣5分,行為不端者,予以停宿處理。

2、擅自留宿外人者,予以取消內宿資格。

3、亂拉亂接電源、電插座,違規使用電器者,除沒收其違規用品外,扣10分予以停宿處理。

4、不準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宿舍。在宿舍內遺失貴重物品,責任自負。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違規用品外,根據情節輕重予以停宿直至取消內宿資格處理。

6、不得在鐵架床上打鬧,違者扣5分。

7、為了確保學生宿舍的安全,學生家長和親友不準隨便進入學生宿舍。如確需上樓,須經班主任和值班宿管員兩人簽字同意后,方可進入學生寢室。男士一律不準進入女生宿舍。

五、財物管理

1.每學年初,發放《塘新中學學生宿舍公物登記表》,要及時核對和檢查公物,發現與記錄有不符的要告知宿舍管理員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2、遵循誰受益誰保護,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正常使用損壞由維修員、總務處實地察看,情況屬實的免費維修。

3、學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損,經同學自查、班主任、宿管處調查而尚未能查明者,由本宿舍全體同學負責賠償。

4、學生所居住宿舍的公物被無意損壞時,賠償的款額按被損公物修理(補)材料費及工本費計。需全新撤換的按該項目、類別整體實際價格賠償。

5、經調查屬有意損壞公物者,除按物品價格賠償損失外,并由班主任告知家長協同教育,若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直至開除內宿資格。

6、被損壞公物的項目、類別由舍長報告管理員,由管理員登記(開具“通知單”一式二份)并報總務處(一份交班主任作為繳款憑證,一份存檔備查)。

7、宿舍內下水管道、廁所堵塞,由宿管員報告總務科請人疏通,收取疏通費20—50元/次,造成主管堵塞,疏通費由相關樓層宿舍分擔。

8、公物損壞應先賠償后維修,特殊情況由班主任向總務處提出申請,可以先維修后賠償。

9、損壞情況較為嚴重的或賠償不到位的,該班級及班主任不得被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

注:以上項目中正常損耗,由總務處負責維修,不收維修金。部分維修項目,諸如門、窗、床、柜等損壞視損壞情況收取成本費

六、獎懲辦法

1、學校落實宿舍管理量化制度,制定學生個人量化登記表,并安排了10名宿舍管理員、13名宿舍指導老師、每天值日行政、值日教師,負責督導、檢查學生寢室衛生、就寢紀律等,嚴格執行管理制度。

2、每月進行評比,當月沒有舍員被扣分的宿舍為當月“文明宿舍”,加分納入文明班評比。

3、月評中獲“文明宿舍”稱號的寢室,舍員每人加2分,舍長加5分。

4、為集體做好事者,酌情加1—3分。

5、一學期內個人扣分達到10分,發《停宿警告通知書》,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長,并予以通報,取消學校各種個人優秀評比資格。個人扣分達到15分者,予以停宿兩周處理。一個學期有過二次停宿記錄者,取消內宿資格。

6、宿舍集體扣分達到15分,發《停宿警告通知書》,通知本人、班主任及家長,并予以通報。扣分達20分者,予以停宿兩周處理,一個學期有二次停宿警告的宿舍作停宿兩周處理,一個學期有兩次停宿的宿舍,取消內宿資格。

7、凡申請在校住宿的學生,必須認可本規則,并簽字遵守規則,方可批準入宿。

8、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析權歸學校學生成長中心。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8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長職責:

1、每間宿舍設立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宿舍長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匯報宿舍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宿舍長進行過失處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早鍛煉、晚自習不得遲到、缺習,按時回宿舍,按時就寢;上課及晚自習時間一律不準回宿舍;平時不準擅自回家,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

2、保持宿舍衛生,值日生必須認真負責,對舍長分配的任務要認真完成,每天一小掃,兩天一大掃。日常生活用品必須放在規定的位置,講究個人衛生。

3、晚上9點滅燈關門,嚴禁在校舍大聲喧嘩或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不談笑、不點蠟燭、不進行體育和其它娛樂活動。

4、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總務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5、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動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內設備。

6、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宿舍人員均攤。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8、平時不準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況須經管理人員批準,同時嚴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沒人時要鎖好門。

10、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三、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不準隨地吐痰、倒垃圾、贓物,不準在宿舍內寄放自行車、雜物等。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9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后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設備和門、窗、床、門鎖不得損壞,墻壁不得粘貼。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里大聲喧嘩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后,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煙、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折好后統一放在床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干凈衣服折好放在枕下或柜子里,換洗衣服放人桶子里,褥子鋪平拉直,床上盡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發,不留長指甲,不躺在床上看書。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0

l、留校學生必須經班主任審批,行政值周員手備案,必須遵守學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學生十不準》,搞好寢室內務和衛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未經批準的留校學生不得在寢室住宿。

2、回家學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錢物,箱子下鎖,貴重物品帶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丟失錢物的,學校概不負責。

3、全校放假時,留校學生晚上必須在寢室內休息,8:30以后不能再進出宿舍大門,個別特殊情況須進行登記,熄燈后,所有寢室都必須安靜,學校進行檢查扣分。晚自習時間實行鎖鐵門,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學。

4、鎖門期間任何人不得在寢內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時間原則上不準在寢室內停留,有事進寢室須在門衛處登記,規定辦事時間,辦完事后應進教室自學。

5、寢室門衛和行政值班員應每晚清查未經審批而留校的學生,并登記好名單。

6、寢室門衛從周五下午到周日晚,更應加強守班巡邏檢查力度,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杜絕門衛無人失控現象,嚴防社會青年混入寢室,嚴防空寢無鎖,發現閑雜人員人寢或寢門未鎖應予制止并責成學生上鎖,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與值周員或謝續桂同志聯系。假日寢室安全紀律狀況與門衛月薪掛鉤,屬門衛失職造成的損失應從月薪中適當賠償。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1

1、按時作息,不得提前、推后。下晚自習后,應及時洗漱、歸寢。不準在操場上打球、打鬧、相互追逐,非就寢時間不得在寢室逗留。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2、起床后整理好內務。被子疊好,盆子、毛巾、水瓶、碗筷、漱口杯等用品保持整潔,并有序地置放在固定地方。

3、不準在寢室里洗漱,亂潑臟水,嚴禁往窗臺、室外扔垃圾或其它東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并承擔垃圾處理費。

4、不準在寢室里打鬧,熄燈后不準吃東西、講小話乃至吵鬧,影響別人休息。凡違反者,一律實行紀律處分。

5、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寢室清潔,垃圾、臟水不準存放在垃圾桶里,更不準將垃圾倒在廁所里,飲料瓶、快餐面碗、果皮等不準往廁所里扔,以免堵塞糞便通道。每天早上必須打掃,特殊情況下適時打掃,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者,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6、男女生值周的班,值日生要認真打掃各自的清潔區,要沖干凈廁所。值日生要關閉電燈。學校專人檢查,若不合格,除扣分外,還要補掃,直到合格為止。

7、下課十分鐘不準進寢室,鑰匙不準轉交他人。

8、寢室里不準留宿外人,更不準不假外宿。對故意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9、寢室里不準點蠟燭,冬季不準燒煤油爐、電爐等燒火烤,嚴防火災。自己的錢、物妥善存放保管,注意防盜。

10、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更不準打鬧推搡。凡違背此項制度,釀成事故者,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1、不準亂動床鋪、電路、滅火器等設施。凡有損壞,照價賠償。

12、鋁合金窗開關要仔細,不得向上向外用力,謹防窗扇滑落損壞,乃至傷人,凡亂推亂搡,造成損壞或傷人者自行承擔有關全部責任。

13、嚴格服從寢管老師的管理。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2

(一)公寓公共場所衛生由學生公寓保潔員清理,室內衛生由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共同負責。

(二)住宿學生每天起床后,應疊好被子,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以下規定:

1、不在室內外墻壁上亂張貼字畫,涂寫刻抹、室內鍥釘及粘接各類掛鉤等;

2、將室內的衣物、書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點和規格整齊放好;

3、衛生間干凈無異味,墻壁、家具、門窗無灰塵、無污物、無蜘蛛網;地面、桌面整潔;

4、不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5、不向室外潑水、不在室內燒紙;

6、不隨地吐痰;

7、不在室內亂拉鐵絲、繩子等物;

8、將室內垃圾帶到公寓樓外垃圾車內;

(四)檢查制度

1、學生公寓樓長、公寓檢查人員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2、院、系(部)輔導員組織學生干部每周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3、學生處組織專人每月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每周三次檢查結果交公寓辦公室輸入學生宿舍管理系統匯總后存檔,結果作為學生年終綜合測評依據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3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39;育人環境,促進寢室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務必持續整潔,要求做到:

1、各寢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一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后務必整理好自我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持續清潔。

3、各種物品要持續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持續整潔,水槽里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狀況需要回寢,務必有學生科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后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開窗時要掛好窗鉤,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務必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務必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寢室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寢室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狀況務必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寢室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狀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老師和學生科請假,并報舍務老師備案。各寢室長在每晚就寢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舍務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忙,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十一、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觀大方,體現思想性、知識性和藝術性的和諧統一。

學生在宿舍出現違紀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4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__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干凈、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嘩。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并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墻壁、門窗、家具、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床上不準掛床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鉤,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墻壁、門窗、頂棚上亂涂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臺、圍墻 。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衛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5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周大掃除。

2、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周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準。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6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給學生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定團結,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疫情防控期間學生進入寢室必須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按規定的床位入寢,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調換寢室及床位,服從寢室管理人員的管理。

2、寢室每天早、中、晚要進行開窗通風,寢室長定時到寢室管理員處領取消毒水,及時、徹底的對寢室進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在寢室內減少外出,盡量不到人員密集、空間密閉的場所。如必須外出,則須進行出入登記、體溫測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個人防護。不準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在樓道內潑水、燒紙。不得向樓外亂扔垃圾、雜物。

4、禁止在樓道內大聲喧嘩、打鬧、追逐。疫情防控期間,減少寢室與寢室之間的串門、聚會等交流活動,建議多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進行溝通交流。不得在樓內及寢室內吸煙、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間,謝絕校外人員來訪。特殊情況下,須經學校批準,不允許非住宿人員進入寢室,對住宿學生,實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門禁卡給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寢人員,一經查實,將上報學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6、講衛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適當鍛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身體狀態是抵抗病毒侵襲的重要法寶。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寢室時要檢查好電源等設施,寢室嚴禁使用熱得快等燒水設施。

7、嚴格遵守寢室作息時間,按時就寢和起床。積極配合寢室管理員做好體溫監測工作,如有發熱、咳嗽或其他身體不適情況,請及時報告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配合做好隔離防護工作。

8、住寢同學有疫區人員接觸史或15天內有外省返校人員的,請及時向寢室管理員及班主任老師報告,配合學校做好信息上報等后續工作。

9、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請同學們自覺遵守防疫期間的相關規定,相互監督提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及學校報告。

10、積極配合學校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7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禮貌、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團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儉,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團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治、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由校領導、學生處、后勤辦、團委、公寓管理部門及自管會組成,理解學校黨委和行政的統一領導,指導自管會開展工作。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樓長和管理員負責制,樓長從學生中采用招聘和選拔相結合而產生,由學生主管部門作為學生干部聘用上崗,任期不超過兩年,負責宿舍樓內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及其它事宜,由學生評議、工作人員打分考核。

第五條、每層設層長一名,由樓長聘任,負責本樓層的衛生、治安、學風、文化建設等事宜,受樓長的直接領導。

第六條、各室設寢室長一名,負責本室安全防范,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由室內住宿人員推薦產生,室內人員必須理解寢室長的領導。

第七條、每棟宿舍樓設保潔員若干名,負責督促學生衛生清潔及公共部位的保潔工作和垃圾的清運。

第八條、學生宿舍樓內的所有人員應當積極參加創立禮貌樓、層、室的活動。

第九條、學生宿舍衛生要求

1、共同堅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頭、酒瓶等雜物,不得在墻上涂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2、學生寢室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并實行垃圾袋裝化。每月的第一周要進行一次大掃除,每一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寢室長全面安排與監督;

3、宿舍衛生打掃工作除個人床面自我整理外,其余實行區域包干制,包干區域人員的確定,由寢室長負責組織寢室各成員協商解決;

4、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

(1)門、窗地面整潔

門上不得有腳印、球印和積灰。

玻璃窗明亮干凈,窗框上沒有積灰。

地面拖掃干凈,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煙蒂、痰跡。

房門口、樓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積水。

(2)物品擺放整齊

桌子按規定擺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頭。

桌面、書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

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床下鞋子的擺放、室內衣物的掛放要整齊。

被褥疊放整齊,床上不亂扔雜物,蚊帳統一掛放。

(3)無蛛網積灰

天花板、四周墻壁無蛛網積灰。

日光燈、風扇上無蛛網積灰。

各類寢室用具上無蛛網積灰。

床板下無蛛網積灰。

(4)陽臺、衛生間

陽臺整潔,無雜物。

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

(5)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不私拉電線,電線不繞床。

床上無臺燈,不使用電爐、電飯鍋、熱得快等電熱器具,不使用蠟燭。

(6)維持寢室用具和其它設施完好,創立禮貌環境

不在門、寢室用具和墻上涂寫刻畫

不張貼有損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圖片

5、學生寢室衛生每周檢查一次,成績每周公布一次。

6、成績突出者或違反以上規定者,依據《獎懲條例》獎優懲劣。

第十條、獎懲條例

1、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連續五次為優的寢室獲“衛生先進”流動紅旗一面。

2、衛生先進寢室和免檢寢室在“禮貌寢室”評比中給予加分。

3、以學年為階段,凡宿舍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評定為不合格達三次者,取消其評定各類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資格。

4、對于衛生成績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發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張榜警告,張榜警告時把寢室長、班干部、黨員的名單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資格。

第十一條、住宿學生應節儉用水,安全用電。

第十二條、每個宿舍用水用電按每間宿舍的水表、電表實用數抄算,每間房免費用電5度,超支部分的水電費由室長按時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條、嚴禁私自拆動水電表,違者處以100—200元罰款,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四條、嚴禁燈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勸告不聽,除沒收燈具外,另外給予校紀處分,造成災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學生宿舍使用電器除收放機、充電器、電腦外,其它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飯鍋、電吹風、電熱毯、電熱棒(杯)等不得使用,違者依本規定有關條例處理。

為了確保學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發放門鎖鑰匙一把(或壁柜鑰匙一把),各樓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為嚴格管理,特制定以下辦法:

第十六條、新生進校時,交付押金,登記注冊,方可領取鑰匙,同時每把鉑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記冊,學生離校交還鑰匙后退還押金。

第十七條、學生不準私自換門鎖和私自配鑰匙,由于管理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管理室,鑰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學生畢業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的鑰匙和所用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五元。

第十九條、無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管理室鑰匙時,要憑本人證件登記,還鑰匙時,歸還證件。

第二十條、鑰匙只借給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借。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樓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二十二條、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堅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樓6:30開門,24:00關門,學生24:00以后進入宿舍樓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證件而強行進入者上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三條、為了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宿資格等處罰。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學習生活用品、貴重物品、現金及銀行卡,不準將房門鑰匙私借他人,不準私調門鎖。

第二十五條、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學生宿舍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條、堅持走廊及樓梯通暢,不準停放自行車和堆放雜亂物品。

第二十七條、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扔玻璃瓶等雜物。

第二十八條、不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壺、電熱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禁止使用蠟燭,焚燒廢紙,亂丟煙蒂。

第二十九條、宿舍樓內禁止買賣經商,嚴禁酗酒、斗毆。

第三十條、嚴禁復制、傳播、觀看色情、淫穢出版物。

第三十一條、宿舍內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的安全衛生檢查。

第三十二條、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高聲喧嘩、起哄,擾亂周圍環境。

第三十三條、不得隨便動用設在宿舍樓里的消防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三十四條、攜帶大件貴重物品離樓,攜帶者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經值班人員查驗后方可帶出。

第三十五條、校外人員來訪,須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由被訪者帶入會客。

第三十六條、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和賠償。

第三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留學生住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校領導、學生處批準,開出證明,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管理室登記,辦理出入證,并交納管理費。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學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條、留校住宿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證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條、為安全起見,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封門,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四十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一條、住宿登記日期和其它事項詳見本宿舍樓通知。

第四十二條、“禮貌寢室”評比制度

1、校“禮貌寢室”的評比每學年進行一次,時間為11月份,畢業班學生不參加評選;

2、評比小組:各樓樓長和物業管理學生會宿舍負責人;

3、評比小組評選出“禮貌寢室”,學年末把名單遞交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審核批準。

第四十三條、“禮貌寢室”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積極向上;

2、寢室成員一學年每門課程均需及格(包括補考及格);

3、寢室成員年度內無違反校紀校規而受警告者;

4、寢室成員無嚴重違反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

5、寢室無火災和重大傷亡事故。

第四十四條、評比項目

1、評比標準

地面、墻面3分:地面清潔,無煙頭、紙屑、痰跡墻面無蛛網積灰,無亂涂寫刻畫,無亂張貼;

床鋪,被褥4分:被褥疊放整齊,朝向一致,床單、枕巾干凈平整,無亂放雜物;

物品擺放4分:桌凳按標準擺放,洗漱用具、書籍、箱子等物品擺放整齊;

門窗玻璃、燈具3分:

陽臺、衛生間4分:陽臺整潔,無亂堆放雜物,衛生間無異昧積垢;

文化氛圍,整體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一月全優寢室加1分,“衛生先進”寢室加2分;

寢室成員有積極參予學生宿舍管理活動,積極配合樓長、層長工作的寢室加0.5分一1分;

工作出色的樓長、層長所在的寢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周匯總成績,有一次不合格扣0.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類推;

寢室成員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歸者,有一個扣0.5分;

平時有使用違章電器、私拉電線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條、獎勵方式

1、給予“禮貌寢室”物質獎勵,并貼上“禮貌寢室”標志;

2、“禮貌寢室”成員在評獎學金時加分。

第四十六條、各宿舍凡有損壞的公共財產,要及時報告修理,須交維修費的要一次交清,否則不予修理或修理后從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條、畢業班的學生要在學校規定離校日的前三天內全部辦理完手續并離校。

第四十八條、學生畢業或中途因故離校,有關部門應事先通知公寓服務中心,由管理員驗收宿舍及寢室用具,學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離校手續。

第四十九條、學生離校前要清點好各自的物品,待有關人員按宿舍設備清單檢查驗收,清查無誤,完好無損后,方可發還押金。如有丟失損壞,按物品管理辦法,照價賠償。收還鑰匙后,退還押金。如寢室用具的登記號與卡片不符,按丟失處理。

第五十條、辦完離校手續后,在三天內離校,如仍滯留在原宿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一條、室內人員有先后走的,查驗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條、宿舍內的公共財產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五十三條、在校期間,如有應繳款項而未繳清的,離校時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繳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五十四條、家具及物品驗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員在離校通知書上蓋章后,方可發給學生報到證或畢業證等。

第五十五條、提前辦理離校手續,按照學生公寓服務中心的通知進行。

第五十六條、學生公寓服務中心最終辦理離校手續,學生離校前經宿舍管理人員驗收蓋章后,在三天內持離校通知書到有關部門領取派遣證。

第五十七條、本規定由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8

1、目的

為了保障員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礎,使員工宿舍管理更趨合理有序、安全規范。

2、適用范圍

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資料

4、1宿舍管理規則

4、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帶給體檢健康證明。

4、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狀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員工有職責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職責,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4、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__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4、2宿舍員工行為細則

4、2、1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宿舍長管理。

4、2、2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4、2、3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4、2、4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4、2、5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職責自負。

4、2、6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4、2、7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狀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4、2、8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員工應按秩序就餐,維持就餐客廳的衛生清潔,就餐完畢清洗好個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19

1、白天學生上課期間,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職責是:接聽電話、接待家長來訪,防止閑雜人進入宿舍等。

2、上午學生放學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學生。學生午休后進入教學區(除值班人員外)其余管理人員休息。

3、下午學生放學后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全部上班。首先組織學生簽到,對未到宿舍的學生查明原因,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以防學生外出。

4、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后,宿舍管理人員要全員上班,鎖好大門,隨時處理學生出現的問題,并在生活區院子進行巡查,以防閑雜人進入院內,保證生活區財產安全。

5、晚9:40熄燈后,管理人員要在宿舍內外巡視,確保學生全部就寢后,公寓樓留一名管理員值班巡查,舊樓兩名管理員分前半夜、后半夜進行值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員對廁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開啟閥門沖洗廁所,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分早、中、晚,其余時間關掉閥門。檢查發現閥門未關,一次處罰當班人員50元罰款。

7、生活區院內燈及樓道燈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開、關,宿舍燈由管理人員統一開、關。晚上宿舍熄燈后。要保證樓梯、樓道及廁所燈亮,確保學生夜間上廁所安全。

8、雙休日要求宿舍有兩名管理人員值班。從周五上午學生放學后至周日下午學生到校前,主要負責雙休日路遠留校學生及初三補課學生的管理。

9、以上各條要求宿舍管理人員遵照執行,學校領導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值班脫崗、巡查不到位、水電管理未按制度要求辦等情況,發現一次處罰值班人員或宿舍管理人員30—50元罰款。

學生宿舍的制度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賭具和賭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57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