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级毛片生活片,国产真实系列在线,国产一级淫片免费视频,久久99国产精品久久

匯得文網 > 文秘 > 規章制度 >

酒店員工制度

時間: 新華 規章制度

良好的制度能夠鼓勵人們積極參與到社會經濟活動中來,提高生產力和效率,促進經濟發展。優秀的酒店員工制度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酒店員工制度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酒店員工制度篇1

一、實施獎懲的目的

為大力推進“像軍隊”的紀律要求,規范酒店獎勵、處罰管理制度,統一獎勵、處罰標準,使酒店獎勵、處罰有據可依、有章可查,確保酒店管理制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執行機構及工具

酒店內實施獎罰由質檢部統一管理,人力資源部備案。獎勵由《員工獎勵單》體現,處罰由《員工處罰單》體現,《員工處罰單》分為紅單和黃單,紅單用于過失、嚴重過失和重大過失的處罰,黃單用于輕微過失罰款的處罰,以上單據均由質檢部統一編號定期審核,獎罰表單等同于有價證券進行管理。

三、獎罰權限及程序

(一)獎罰權限

1.總經理有權對部門總監級(含)以下任何一名員工提出獎罰。

2.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有權對所分管部門總監(含)以下員工提出獎罰。其中使用紅單對部門總監、經理實施的處罰,須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對部門副經理、助理級(含)以下員工的獎罰意見,可直接通知質檢部執行。

3.行政總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行使副總經理的獎罰權限。

4.質檢部經理有權對酒店各部門主管(含)以下員工實施獎罰。

(二)部門處罰權限及程序

1.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本部門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處罰;部門主管、質檢員亦有權對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但須經部門負責人簽批。

2.各部門對本部門過失員工提出過失處罰時,如屬“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由部門直接簽發《員工處罰單》,并定期報質檢部復核,人力資源部備案。如屬“嚴重過失、重大過失”處罰則須向質檢部報告,經質檢部核實情況后簽發《員工處罰單》,在此過程中,質檢部有權對部門提出的處罰予以更正或調整。

3.大堂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在所轄范圍內對酒店任何部門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過失員工提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處罰,并通知質檢部,由質檢部核實情況后簽發《員工處罰單》,在此過程中,質檢部有權對大堂經理提出的處罰予以更正或調整。

(三)、部門獎勵權限及程序

1.對員工實施獎勵,不論何種形式每次不得超過5000元。

2.員工獎勵審批權限規定:總經理1000元以上,副總經理200-1000元,質檢部經理200元以內。

3.部門負責人有權對本部門員工提出獎勵,報質檢部批準后執行,部門主管、質檢員亦有權對員工提出獎勵,但須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后方可報質檢部批準。

4.大堂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在所轄范圍內對酒店任何部門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員工提出獎勵,報經質檢部批準,質檢部有權對大堂經理提出的獎勵予以更正或調整。

(四)、獎懲的操作

1.管理人員在行使獎勵處罰權時必須按照權限程序審批,必須使用質檢部和財務部統一編號的《員工獎勵單》、《員工處罰單》,如出現無單處罰,則等同于貪污公款。

2.《員工獎勵單》、《員工處罰單》一式四聯,一聯員工本人留存,二聯員工所在部門留存,三聯質檢部存根,四聯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獎勵

(一)獎勵的目的

貫徹鼓勵先進,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團結、奉獻、有良好行為規范的員工隊伍。

(二)獎勵方式和種類

1.表揚,分為部門內通報表揚,全店通報表揚。

2.獎金,按照不同審批權限,根據本制度逐條對應兌現。

3.獎品,按照獎金等同價值,根據實際情況給予。

4.體驗,按照獎金等同價值,享受酒店等價消費。

5.休假,按照獎金等同價值,根據本人日薪兌換休假日。

6.進修深造,根據本人特點給予培訓機會。

7.帶薪旅游,年內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報銷全程車費、食宿費。

8.職級晉級,本人貢獻巨大,又在本崗有發展潛力,給予晉級。

9.工資升級,根據貢獻大小,通常在本崗晉一級,也可一次連晉幾級。

(三)獎勵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獎勵:

1.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改善酒店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可給予500-3000元獎金或工資升級及其它等同價值的獎勵;

2.提供優質服務受到賓客書面表揚,為酒店贏得良好聲譽者,可視實際情況給予20元—100元獎勵;

3.積極鉆研業務技術,革新改造設備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顯成效者,可視情況給予100元—1000元獎勵;

4.精打細算、節省開支,為酒店節約成本費用有明顯成績者,可視情況給予100元—1000元獎勵;

5.經批準參加市級以上各類競賽并取得優良成績為酒店爭得榮譽者,可依據獲獎名次給予100—500元獎勵;

6.發現事故苗頭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可視情況給予200—1000元獎勵;

7.為保護集體財產和賓客財產安全而見義勇為者,可視情況給予報銷醫療費用、帶薪休假或200—1000元獎勵;

8.拾金不昧,撿獲價值一萬元以下者,一次獎勵50-200元;撿獲價值一萬元以上者,一次獎勵200-1000元;

9.各部門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員可對酒店內任何一名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提出獎勵建議,報質檢部批準后實施。

五、處罰

(一)處罰的目的:

實施處罰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員工都自覺的執行酒店各項管理。各級管理人員以身作則,自覺維護店規店紀的嚴肅性,嚴格貫徹“二十字方針”的具體內容。

(二)處罰方式:實行罰不累計,現獎現罰。

(三)處罰種類

處罰種類分為:警告、輕微過失、過失、嚴重過失、重大過失

(四)處罰申訴

員工對受到的處罰如有不服,可書面向質檢部申訴,質檢部應在5天內給予回復,若質檢部5天內沒有給予回復,可直接向總經理申訴。

(五)撤銷處分

1、對非重大過失性錯誤,酒店執行將功補過的政策。員工受處罰后,如能正確認識,則在一個考核季度內,根據其工作表現考慮撤消處分及相應處罰。

2、員工過失處分撤銷后,所受的經濟處罰不予撤消。

(六)處罰范圍

〈一〉、輕微過失(不入檔案,予以經濟處罰)

1.進出酒店不出示證件,罰款20元。

2.進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員檢查,罰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請人代打卡,罰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酒店,罰款50元。

5.不按指定場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罰款10元。

6.儀表儀容未能達到酒店要求標準(有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達到要求),罰款20元。

7.隨地吐痰、亂拋雜物,在非指定吸煙區吸煙,罰款20元。

8.未經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設施,罰款50元。

9.工作期間在經營場所和工作區域大聲喧嘩,唱歌、吹口哨、行為舉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罰款20元。

10.無故遲到或早退三十分鐘以內,罰款30元。

11.上班時間內不戴名牌或戴別人的名牌,罰款20元。

12.上班時未經許可打私人電話,罰款20元。

13.在工作時間內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罰款30元。

14.上班時間吃零食、未按規定時間用餐,罰款30元。

15.上班時間私自會客超過5分鐘,罰款30元。

16.下班穿著工作服裝回家,罰款50元。

17.違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規定,罰款20元。

18.違反員工食堂就餐規定,特別是浪費食品,罰款20元。

19.違反員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規定,罰款20元。

20.擅自脫崗、工作時間未經許可外出,罰款100元。

21.串崗或扎堆聊天,罰款50元。

22.下班后無故在酒店營業場所內逗留、游逛,罰款20元。

23.對客服務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語,與客人遇見時不主動問候、讓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針的要求,罰款20元,停職停薪一天,送培訓受訓,合格后上崗。

24.工作時間狀態不佳,服務姿態不合格,罰款20元。

25.電話鈴響超過三聲仍不接聽、接電用語不規范,罰款20元。

26.未經許可在四層以內乘用電梯或擅自乘客用電梯者,罰款30元。

27.工作時間內帶小孩進入工作場所,罰款10元。

28.客人遺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時上交,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30.無故不參加酒店、部門、班組的各類活動、會議等,罰款20元。

31.不規范操作造成酒店財物或設備輕微損壞,罰款50元。

32.造謠惑眾、誣蔑誹謗、挑撥員工間關系,罰款50元。

33.對客崗位人員在工作期間,佩帶奇異飾物、隨身聽,MP3,手機等,罰款20元。

34.隨意在酒店墻壁、電梯、衛生間等場所或物品上亂寫亂畫(情節嚴重,另行處理),罰款100元,通報批評。

35.未經人力資源部許可擅自調班,罰款50元。

36.在酒店內兜售私人物品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

37.所管轄的崗位環境、備品、工具等衛生標準不符合要求,罰款20元。

38.衛生檢查不合格通報后未整改或反復出現,罰款20元。

39.其他輕微違反酒店規定或影響服務質量的行為,罰款20元。〈二〉過失(經濟處罰,記入個人檔案)

1.服務態度惡劣、無禮對待賓客、與客人爭吵,罰款100元—500元,停職停薪接受培訓部培訓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崗。

2.工作態度惡劣,對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穢語,罰款50元,調整工作崗位,一周內經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則重新上崗,如反省不足則轉為初級員工。

3.無故遲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時以內者,罰款50元。

4.在非指定場所聚眾打牌、酗酒、看碟等,罰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員及監督部門的檢查,罰款100元。

6.擅自動用或損壞酒店安全消防設施,罰款100元/次,并照價賠償造成損失。

7.故意損壞酒店、賓客或同事的財物,原價賠償造成損失并罰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內張貼布告、小字報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罰款200元同時處以5天內抄寫《員工手冊》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飲酒或帶有醉態,罰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臺的規定標準收費,罰款200元并賠償全部損失。

11.未按規定程序交接各類鑰匙或遺失店內鑰匙,罰款100元并賠償全套鎖具的損失。

12.違反工作規程、服務程序,造成賓客嚴重不滿或引起投訴影響酒店聲譽,罰款200元,停職停薪送交培訓部培訓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則重新上崗,不合格則辭退。

13.未經酒店領導批準,從事店外兼職,罰款200元。

14.其他違反酒店規定的過失或影響服務質量的行為。

〈三〉、嚴重過失(經濟處罰,記入個人檔案)

1.工作時間睡覺,罰款200元,降職一級,通報批評。

2.不服從領導指揮、不聽從領導的臨時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分配、緊急時刻下不做出積極的反映,工作質量不能保持連續性,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罰款200元,降職一級。

3.未經酒店保安部允許私自配制店內鑰匙,罰款200,賠償整套鎖具。

4.私藏客人遺留物品,罰款200元,降職一級,調離原崗。

5.曠工1天(含1天),罰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發現事故隱患未能及時制止,或發現損害酒店利益的事卻知情不報,罰款200元,降為初級員工,調離原崗或辭退。

7.因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酒店財產重大損失(1000元以上)。除照價賠償損失外,要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經營管理、財務、設施等方面的保密資料,罰款300元,寫出書面檢討并通報批評。

9.工作時間內或在工作場所賭博或變相賭博,罰款500元,店內通報批評。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費或財物,罰款200元,通報批評。

11.玩忽職守,違反規程,導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財產、人身等方面損失或危害,罰款200-1000元,通報批評,降職或辭退。

12.私進客房,或在客房內看電視、聽音樂、打電話、洗澡、休息等,罰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極怠工,故意不按時完成任務者,罰款200元,降為初級員工或辭退。

14.丟失樓層萬能鑰匙或不規范使用萬能鑰匙,罰款200元。

15.其他違反酒店規定造成損失的過失行為。

16.其他嚴重影響酒店服務質量的行為。

〈四〉、重大過失(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辭退或降職)

1.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內,或半年累計曠工3天以上(含3天),罰款500元,辭退。

2.利用職權收受回扣或接受賄賂,向他人行賄,罰款1000元,辭退并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3.侮辱或毆打同事,情節較重的,罰款500元,賠償醫治費用,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4.偽造、騙取文件或證明,欺騙酒店或客人,罰款5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5.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罰款500元,辭退。

6.偷拿公物,偷竊他人財、物,罰款500元,通報批評,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7.收藏、傳播、復制、觀看黃色淫穢畫刊、書籍、錄像,罰款500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8.攜帶、收藏違禁物品(包括武器、兇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罰款5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9.參與嫖娼賣淫活動的,罰款1000元,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0.觸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勞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

11.組織、參與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非法活動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2.鼓動騷亂、聚眾斗毆、集體怠工或罷工的,扣除全部工資獎金押金,辭退,視情節嚴重移交司法機關。

13.其他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或嚴重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1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獎罰現金的管理

1、各級質檢人員對于過失員工的現金獎罰,必須使用《獎勵單》、《處罰單》。

2、現金處罰一律實行現罰,受處罰人員必須在收到處罰單的當天將罰款交于處罰人,如當日內未交,處罰人可將處罰單轉至質檢部,質檢部匯總后月底轉至財務部按罰金的雙倍從受處罰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3、對于同一件過失行為的現金處罰部門不得重復執行。

4、由質檢部建立獎罰基金,全部獎罰款項由財務部設立專門帳戶,收回罰金要統一經質檢部審核后交財務部。實施現金獎勵由質檢部的獎勵備用金中支付,質檢部定期與財務部核對獎勵款項的使用、節余情況。

八、本規定由質檢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如與其它規定發生抵觸時,以本制度為準。

十、本制度從二O__年二月二十日起實行。

質檢部

二O__年二月二十日

酒店員工制度篇2

一、管理體制

甲類規定:

1、本酒店實行垂直領導,逐級向上負責制。在工作中,對上級的工作安排要先服從后上訴。

2、人事部負有對酒店進行全面的人事管理的責任。

3、酒店規范明確各項管理規定,處事原則對事不對人,處理依據為酒店規章制度。

4、針對不同的問題,不同程度不同影響的人和事,制定出三級懲處規定。

乙類規定:

5、保安有責任檢舉與制止違章員工的行為。

6、原則上一個部門之領導只能對本部門違例員工進行處理(即直接開出處罰通知單給人事部執行處理)。但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有行使跨部門監督權。

二、人事記錄

甲類規定:

1、對于家庭地址、婚姻狀況、學歷、晉升、聯絡電話、聯絡人等情況的變更,應及時告知人事部,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2、凡受聘于酒店員工的個人資料將按規定存入員工檔案,以備查閱。

乙類規定:

3、酒店員工未經總辦批準禁止查看本人及他人的人事檔案資料,人事部有權拒絕。

三、員工證

甲類規定:

1、所有員工入職時均由人事部按規定發給員工工作證、工號牌、飯卡、考勤卡和《員工手冊》。

2、員工只可擁有一張員工工作證,遺失時,必須及時向人事部報失,并附有本部門經理書面申請補辦證明,補辦時須繳費10元;飯卡不能轉借他人使用,遺失時,向人事部報失,補辦時須繳費50元。

3、如員工調動或提升等,須憑《人事變動表》到人事部辦理有關證件及制服的更換手續。

四、員工出入通道

甲類規定:

1、除工作需要外,所有員上下班必須從指定員工通道出入。

五、上、下班打卡

甲類規定:

1、員工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打卡,凡上班時未打卡按曠工處理,下班時未打卡者按早退處理。

2、員工因休假或因公外出未打卡,由部門主管作出記錄,當日交部門經理審核后,交到人事辦理有關手續。

乙類規定:

任何情況下,不可代人或托人打卡。

六、工作制服和更衣柜

甲類規定:

1、酒店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發給相適應的制服,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或混穿。

2、員工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經常更換。除特殊任務需要外,制服不許穿出酒店。

3、員工床位及衣柜不準私自調換。

4、工衣柜專為存入工衣和日常用品而設,須保持整潔。

酒店員工制度篇3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潛力、態度和職責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后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于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取。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狀況,聯系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于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狀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推薦后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后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

a、元旦(公歷1月1日)

b、春節(農歷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勞動節(公歷5月1日、2日、3日)

d、國慶節(公歷10月1日、2日、3日)

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狀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準的,可按上班時間計發薪資。

酒店員工制度篇4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并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準后,均需備案。

第二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癥,應委托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并于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雇用關系。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準,并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并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應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于病假事假銷假后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酒店員工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提高自身約束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為【員工手冊】的配套文件,對于公司業務開展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在較長時期內存在的行為予以規范。

第三條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里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第四條懲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員工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與臨時工)。

第六條本條例適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獎懲條款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獎懲原則

第七條公司的獎懲是以紀律維護為出發點,獎勵是對符合公司準則行為的一種激勵,處罰是對違反公司紀律。損害公司利益等不符和公司行為的一種遏制;

第八條獎懲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

第九條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或及時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及時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處理;

第十條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必須公開執行;

第十一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獎懲目的重在教育,對于被處罰的員工,應坦誠的與其進行交談,了解事實原因、講明道理、指出錯誤,并允許當事人申辯,通過做思想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第四章獎懲種類

第十二條獎勵可分為:

a、嘉獎:每次嘉獎給予現金20元的獎勵;

b、小功:每次小功給予現金60元的獎勵;

c、大功:每次大功給予現金180元的獎勵

d、晉升:崗位級別晉升一級

第十三條懲處可分為:

a、申誡:每次申誡給予現金20元的罰款;

b、小過:每次小過給予現金60元的罰款;

c、大過;每次大過給予現金180元的罰款;

d、停職或開除:

第五章獎勵標準

第十四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以記嘉獎:

1)盡忠職守,工作勤奮,有具體事跡堪為同仁之楷模者;

2)參與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動或協助主管開發業務有實質貢獻者;

4)除盡心本職外,主動協助他人克服作業困難,順利完成任務者;

5)愛護公物,節省資材成效優良者;

6)全年考勤記錄無缺勤者;

7)其他對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

8)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第十五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以記小功: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并減少公司損失者

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形象和損失者

4)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者

6)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第十六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以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或技術,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經公司采納,確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計獲小功三次者

3)熱忱服務,發揚公司信譽,為社會機關,團體公開表揚者;

4)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對已發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嚴重損失者;

5)對于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及安全之事能予先舉發,事后協助查證而使公司免于損失者;

6)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得予以晉升:

1)績效評比如期達到公司預定目標表現優良者;

2)服務滿5年,考績優良者,未曾有曠工或處分者;

3)有事實證明對公司有特殊功勛表現者;

4)一年內累計記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績者;

第六章懲處標準

第十八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申誡:

1)在工作場所嬉戲,喧嘩、吵鬧、有隘工作之進行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者;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者;

5)不遵守工作規則或作業流程致發生錯誤,情節輕微者;

6)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者;

8)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9)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第十九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小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積壓公文或公事、影響自己或他人工作之進度者;

3)因工作疏忽導致物品材料嚴重受損者;

4)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6)攜帶危險物品入廠者;

7)在禁煙區吸煙者;

8)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9)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大過:

1)拒絕服從上級主管及管理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2)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3)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聽勸阻者;

4)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毀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規定或指示、或擅自改變工作方法、程序、發生作業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以私人單據報銷公賬、或以浮報賃證報銷公賬,經查核實者;

8)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

9)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10)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經查證屬實者,予以停職或開除:

1)擅離職守或違反勞工安全衛生規定,使公司蒙受損失,情節嚴重者;

2)偷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3)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4)偽造、變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7)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泄漏技術、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9)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一個月累計曠工3天,一年內累計曠工六日者;

10)攜帶刀或其它違禁品、危險品進公司危害公司員工安全、或參加非法組織者;

11)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12)在廠區范圍內賭博者;

13)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14)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者;

15)在禁煙區內吸煙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者;

17)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19)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記大過累計滿三次、末經功過抵消者

21)試用其間不符合任用資格者;

22)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條員工受獎懲情況均記入人事檔案中,作為其當年年度考評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為使受到懲處的員工將功補過,在同一年度中,功過可以相抵和轉換,方法如下:

1)1次嘉獎可與1次申誡相抵;

2)1次小功可與1次小過相抵;

3)1次大功可與1次大過相抵;

4)3次嘉獎相當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當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晉升一級;

5)3次申誡相當于1次小過,3次小過相當于1次大過,3次大過予以開除處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年度曾受過處分而未能功過相抵,累計小過一次(含)以上者,該年度不得晉升;

第二十五條員工獎懲由直接主管或相關部門酌情填寫獎懲申請單,呈報獎懲;

第二十六條獎懲之實施,依具體事實即可執行,功(過)核準頒布;

第二十七條本作業辦法經公司最高主管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1、員工的獎勵

(1)積極運用科學的激勵手段,堅持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兩者有機。

酒店員工獎懲管理規定

1、員工的獎勵

(1)積極運用科學的激勵手段,堅持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兩者有機結合,激發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2)人力資源部積極協同各部門建立明確而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以此作為每位員工工作績效評估的依據。

(3)人力資源部要積極指導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核培訓工作,尤其是對業務骨干、管理人員、要采取多種形式,使其得到學習深造,以期實現員工的求知獎勵,為酒店造就后備人才。

(4)人力資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員的晉升考核標準。在填補職位時,首先考慮提拔或調動現崗員工,由所在部門提出推薦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經店級領導審批決定,從而使晉升成為人人可追求的目標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經營管理或提高服務質量中有重大貢獻或在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員工,在授予精神鼓勵的同時,要有相應的物質重獎鼓勵。在實施獎勵中,應有明確的獎勵標準,劃分相應等級。獎勵的等級分為部門級,酒店級。在社會上獲得的榮譽獎勵,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酒店級標準進行獎勵。

2、員工的處罰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經濟和行政處罰為輔的原則。

酒店員工制度篇6

一、員工入職培訓基本要求

(1)新員工在上崗之前應對酒店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規章制度,樹立基本的服務意識。

(2)培訓期間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者代打。

(3)進出酒店要走員工通道,使用員工電梯,不準使用客用設施,不準在任何一個非崗服務區域內出現。

(4)在培訓教室內不準吸煙、進食,也不得大聲喧嘩、吵鬧。

(5)服裝整潔、大方。

(6)參加培訓的員工需認真做好筆記。

(7)在培訓結束時將進行考核,考核通過者方可進入工作崗位。

(8)若在培訓期間嚴重違反規定者,酒店將不予錄用。

二、員工獎懲制度

1.員工獎勵

(1)獎勵形式

酒店通報、大會表揚、授予稱號、頒發獎品與獎金、晉升工資或職務。

(2)獎勵行為

①拾金不昧,為酒店贏得聲譽。

②維護酒店正常秩序,揭發、檢舉壞人壞事。

③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奉公。

④積極參加培訓并獲得優異成績。

⑤全年出滿勤,安全無事故,表現良好。

⑥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受到客人表揚。

⑦發現事故苗頭,及時匯報,防止重大事件發生。

⑧嚴格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成績顯著。

⑨在技術革新、設備改造方面作出貢獻。

⑩為酒店的發展和服務質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

為保護和搶救國家、酒店、客人財產及生命安全奮不顧身。在技術考核方面成績特別優秀。

努力拓展業務,使酒店取得較好經濟效益。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

2.員工紀律處分

(1)口頭警告

①進出酒店拒絕保安部員工的檢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如歪帶名牌工卡、頭發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墻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飾物、濃妝艷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遲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員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時打私人電話或私自會客。

⑧上崗前或下班后無故在酒店內逗留。

⑨公共區域逗留串崗,使用客人設施。

⑩與客人交談有不禮貌的行為舉止。如在客人面前梳頭、打呵欠、伸懶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時間吃零食、看報紙、聊天等。下班時間私自穿制服在酒店內消費。

隨時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煙頭等雜物。

在客用場所內粗言穢語、高聲喧嘩、爭吵或嬉笑唱歌。工作時服務效率差,工作粗心。在非吸煙區吸煙。

(2)書面警告

①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

②工作不認真,紀律松懈,工作時間聽、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③對上級有不禮貌言行舉止。

④不服從上級的合法、合理命令。

⑤與客人發生爭執或對客人不禮貌。

⑥工作疏忽使酒店財產受到損失。

⑦擅自動用客人使用的物品或器具。

⑧擅自翻動客人物品。

⑨出示假病假條。

⑩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擅自調班、調休。嚴重違反酒店員工餐廳或宿舍管理條例。非工作需要,未經同意進入客房。擅離崗位。

當班時打瞌睡。泄露酒店機密。

工作時間喝酒或酒后上班。

對可能發生的事情不匯報或隱瞞。

違反酒店的安全條例與安全管理制度。

將客人、同事財物遺失、破壞,卻沒有及時上報,對調查提供假信息。未經批準在自己的更衣柜內存放酒店、客人或其它員工財物。

(3)嚴重警告

①一個月內連續曠工三天。

②在酒店內挑撥打架事件。

③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酒店長途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和電腦等。

④未經許可擅自將酒店財產移到別處。

⑤拒不接受上級或有關部門的調查。

⑥損壞客人與酒店財產。對聚眾賭博或其它違法行為知情不報,不規勸,互相包庇。

⑦管理不善,造成酒店嚴重損失。

⑧違反安全防火規章,造成事故隱患。

⑨利用公職謀私利。

⑩私自經商,倒買倒賣。向客人索取財物、小費等。

偷錢、偽造單據、與客人串謀損害酒店利益。傳播、收看黃色淫穢書刊、錄像等黃色物品。酗酒、賭博。

(4)開除或辭退

①當班時間在酒店內飲酒。

②在酒店內銷售私人物品。

③服務態度惡劣,受到客人書面投訴并經調查屬實。

④偷竊財物,未構成犯罪的。

⑤私換外幣。

⑥涂改、假造單據、酒店公文,搬弄是非,誹謗他人,影響團結。

⑦在酒店范圍內打架斗毆。

⑧蓄意破壞酒店設備設施。

⑨未經批準,私自兼職。

⑩不按規定保管或使用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事故。

因管理指揮不當,造成客人對酒店服務質量問題進行投訴并經調查屬實。在酒店內外有損害酒店形象的言行舉止。丟失酒店重要鑰匙、印章、單據。

明知險情卻不及時報告,或接到命令后未及時執行。經常違反酒店規定,屢教不改者。

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及國家任何法律。

備注:口頭警告一次扣50元,書面警告一次扣100元,嚴重警告扣200元。以上提及的種種行為僅舉例,過失行為不局限于以上所列的范圍。

三、員工的基本福利

1.醫療制度

(1)員工當班時間因病需要就診,應先向其直接上司匯報,并征求上司同意后方可到醫務室就診。

(2)員工就診時應配合醫生,不得與酒店醫務室醫生發生沖突,或與醫生糾纏,以要求醫生索取病假條或要求外出就診。

(3)員工當班時間因病外出就診,必須有酒店醫務室的證明方可,否則部門不得擅自作主讓員工外出就診。

(4)經醫務室診斷需要外出就診的,需到酒店指定的醫院就診;否則,酒店不予報銷相關費用。外出就診后,需及時將相關的證明交回醫務室予以確認。

(5)員工外出就診或急診,應在當日上班時間前通知部門主管并征得其同意,無論病休時間長短,均需于每天回酒店復診,并將相關的病歷證明交醫務室予以確認。若有特殊原因者,也可請同事或親朋好友及時向酒店請假。

(6)所有已確認的病假證明,由部門在月底同考勤表一起送交人力資源部。

(7)員工外診,如病情經醫務室診斷無需住院時,其醫療費自理。

(8)員工由工作造成的工傷醫療費將由酒店依國家相關規定全額報銷。

(9)經醫務室診斷需要外出就診的,需到指定的醫院治療,否則所有醫療費自理。

(10)住院僅限酒店醫務室指定的醫院,住院時只能住普通病房,住院治療病情穩定后,醫院方認可可以離院的,應立即出院;否則自醫院通知之日起,所發生的醫療費不給予報銷。

(11)酒店員工一年內的限額報銷醫療費用為3000元,超出部分自理,每年的限額不能累積。

2.假期制度

(1)法定假期

酒店每位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一年七天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節3天、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

(2)婚假

①符合國家規定婚姻法的,在酒店服務滿1年的員工,婚假為3天,晚婚者,另增加10天晚婚假,共計13天。

②員工的婚假需要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半年內申請,經本部門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半年后申請無效。

(3)喪假

喪假為3天,申請條件為申請者直系親屬去世,即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產假

符合國家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2年的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可視其工作需要及其本人的身體狀況,憑醫院的有效證明向酒店申請休3個月的產假,休產假期間只能領取每月固定工資部分。

(5)工傷假

員工工傷假期享受全薪待遇。但員工的工傷需經酒店醫務室及指定醫院的確認。

(6)年休假

根據酒店不同級別的員工可享受不同時間長短的年假,主管級(包括主管級)以下的人員每工作滿1年的,可享受1年8天年休假;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每工作滿1年的,可享受1年12天的年休假;每工作超過1年的,增加1天年休假。但最終不得超過15天。

員工休年假期間,如遇法定假日的,不可增加在年假內。年休假應盡可能一次休完,這要視酒店的營業狀況來決定。

申請年休假必須提前15天,經所屬部門與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方可有效。同時年休假不可以累積。不經總經理批準而未按規定休假的,視為其自動放棄休年假的權益。

(7)探親假

①探親假適用于在酒店服務滿1年的員工。探親假的對象必須是本市以外的人員。

②探親假為15天,在享受探親假期間,如遇法定假期,不可增加在探親假內。

③員工探親假屬于有薪假期,但往返路費自付。

④休探親假的具體時間由員工本人與所屬部門協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給予安排,并交人力資源部確認備案。

(8)病假

①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月病假超過3天的,按試用不合格作勸退處理。

②試用期滿的員工每月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但不可累積。

酒店員工制度篇7

____珍惜資源,節約資源是我們每一位公民的責任。創建綠色酒店,切實加強酒店的節能、節水、節電管理,搞好節能、節水、節電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一)切實增強節約意識。全體酒店人員都要充分認識到開展節水、節電、節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節約意識,養成良好習慣,做到節約人人有責、人人有為。

(二)愛護水、電設施,保證正常的水、電供給。

(三)大樓用水用電實行二級管理,日常管理以各部門為主;工程部作為酒店的后勤保障部門,負責對各部門用水用電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管理制度

(一)節電管理制度

1、節約照明用電。酒店內外使用節能燈,自然采光條件較好的區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間樓內公共區域(含衛生間)盡量減少照明燈數量。道路用燈每晚定時開關,人走燈滅,杜絕白晝燈、長明燈。

2、節約辦公設備用電。辦公設備不使用時要設置好節電模式,長時間不使用的要及時關閉,減少待機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辦公設備。新購買的用電辦公設備必須達到規定的能效標識。非工作時間,要及時關閉電熱水器等用電設備。

3、加快用電設備改造。大力推進用電設備的節電改造。因地制宜進行節電改造,確保非節能燈和其它高能耗設備逐步改造或更新。

4、嚴禁私自接線裝燈、安插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如需使用,應報辦公室批準。

(二)節水管理制度

1、注重洗手間用水節約。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管理,避免出現“長流水”現象;在顯著位置設置節水提示標志。

2、注重綠化節約用水。提倡循環用水,綠地用水盡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廣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來水涌灌。

3、加強設施維修改造。經常對供水設施進行檢修,認真進行管網檢查,尤其要關注預埋管道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檢修,杜絕跑滴漏現象。

4、定期觀測定量分析。安排專人定時定期抄錄水表,即比較分析用量,發現情況異常,立即進行管網檢查,采取有效措施。

(三)其他節能管理制度

1、節約辦公用品。利用網上辦公系統,逐步推行網絡無紙化辦公,節約紙張,控制打印、復印數量以及書面材料的發放范圍。

2、規范辦公用品采購程序,嚴格審批和控制辦公用品發放數量,鼓勵重復利用,做好辦公廢紙的回收,設立定期回收制度。

3、節約通信費用。根據工作需要,正確選擇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和普通郵件等通訊方式。言簡意賅,縮短通話時間,可發文字短信的盡量不用通話等。

4、合理安排工作。盡量減少使用機動車,以節約油費、過路費等。

三、檢查制度

(一)開展節水、節電、節能檢查。工程部派專人對所轄范圍所有用電、用水的設備、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嚴防滴、漏、跑、冒、耗現象發生,堵塞水電浪費的漏洞。

(二)加強科學管理,工程部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監督與檢查,實行定期檢查制和不定期抽查制,發現對開長流水、白流水、長明燈、光線充足情況下開燈及無人情況下開燈、開飲水機、電腦等浪費現象嚴重的部門和個人予以批評以至必要的處罰。

酒店員工制度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遵循原則

1、合法性:符合《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公平性:外部與內部具有相對公平性。

3、競爭力: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具有競爭力。

4、激勵性:職位結構設計和薪酬策略能夠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5、經濟性:薪酬水平與公司經濟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條管理組織,薪酬管理組織包括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1、績效與薪酬管理委員會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的審議;

(2)負責薪酬調整方案的審議;

(3)負責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及方案執行的監督。

2、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的整體工作,包括工資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資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釋;

(3)負責薪酬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申訴和調解;

(4)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制定;

(5)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制定;

(6)負責薪酬核算及工資發放;

(7)負責薪酬檔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與薪酬管理相關的工作。

3、總經理職責

(1)負責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審批;

(2)負責公司年度調薪方案的審批;

(3)負責薪酬總額、人力成本預算的審批;

(4)負責工資發放的審批。

第二章薪酬構成

薪酬分為經濟性薪酬和非經濟性薪酬。非經濟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適、便利的工作環境;優秀的企業文化;具有挑戰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發展空間;公司社會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規定的主要是經濟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資、福利和獎勵。

第五條工資

工資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

1、固定工資:根據各崗位不同,職級不同,每月固定發放的工資。

2、績效工資:依據員工的績效評價結果而支付的可變工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調整、發放。

3、司齡工資:按照員工在本公司服務年限長短來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4、加班工資:公司依法安排員工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企業必須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統一福利:公司為所有員工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訊補助、交通補助、餐補、健康檢查、員工活動等。

3、專項福利:指公司為特殊人員或某些特定情況設立的福利。包括員工生日祝福、節日禮金、員工培訓、住房補貼及其他等。

第七條獎勵

指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的特別獎勵。依據獎勵的不同標準進行發放獎金,詳見《獎懲制度》。

第三章工資管理

第八條薪酬總額

指企業一年內支付給全體員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第九條薪酬預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上一年度薪酬總額和本年度薪酬調整預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預算。

第十條工資核算

1、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為一個會計核算周期。

2、工資計算項

(1)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應扣款項

(2)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加班工資+補助+獎勵

(3)應扣款項=社保和公積金扣款+個人所得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5)小時工資=日工資÷日工作小時數

(6)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計算時,過程數據保留兩位小數,結果數據四舍五入(即實發工資)以整數計算。

酒店員工制度篇9

一、酒店員工培訓,其一是對新招聘的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其二是對老員工進行在職培訓,崗前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學習酒店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員工在職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干什么學什么,從實際出發,更新專業知識,學習新的業務和技術;

二、員工培訓要按計劃、分批分階段,按不同的工種和崗位需要進行培訓,要結合實際注重衫性,逐步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三、培訓內容:

1、員工培訓主要應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為主;

2、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術,充分了解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市場預測能力、決策能力、控制能力;

3、專業技術人員如財會人員、廚師、工程技術人員等,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政府有關政策,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業務操作方法,提高專業技能;

4、基層管理人員應通過培訓充實自己的知識,提高各自的實際工作能力;

5、基層工作人員須學習酒店及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掌握各自和要求,熟悉賓客心理,學會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

6、酒店的其他人員也應根據本職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相應的培訓;

四、培訓方法:

1、專業教師講課,系統地講授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業務知識,提高專業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專業素質;

2、本店業務骨干介紹經驗,傳幫帶;

3、組織員工到優秀酒店參觀學習,實地觀摩;

五、培訓形式:

1、長期脫產培訓。培養有發展前途的業務骨干,使之成為合格的管理人員;

2、短期脫產培訓,主要適用于上崗培訓,或某些專業性強的技術培訓;

3、半脫產培訓。主要是專業培訓,系統學習酒店基礎經營管理知識;

4、業余培訓。酒店鼓勵員工在不影響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參加各種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培訓,并承認相應的學歷;

六、培訓檔案:

1、酒店人事部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及時地將員工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考核成績記錄在案;

2、取得培訓證書人員的考核成績應與工資晉級、提拔任用結合起來,對于取得優異成績者,酒店可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

七、培訓合格證書制:

1、在員工培訓中衽培訓證制,達到培訓效果,保證酒店工作人員的素質;

2、在本酒店工作的人員,都要參加崗位職務培訓,培訓結束,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書。

酒店員工制度篇10

一、勞動管理制度:酒店員工每月休息兩天(炊事班師傅、配菜人員除外,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有事請假(不發工資)回店銷假,書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務必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當天工作務必要當天高標準地完成,上班時間不許會客、接打電話、看電視、做私活。

三、財務管理制度:各項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總臺每一天要與酒店結清當天帳目,各員工予支資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一半,員工工資在一般狀況下按月發放(特殊狀況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四、財產物資管理:各員工要愛護管理好酒店所有財產物資,各類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誰損壞誰照價賠償,用當月工資抵扣,如不夠者用下月工資繼續抵扣,直至扣完為止。

五、學習管理制度: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學習兩小時,學習資料包括事時政治、業務訓練和文體活動,根據具體狀況可交替進行安排。

六、衛生管理制度:每星期六下午為集中打掃除時間,各員工按照自我分管的衛生職責區認真進行打掃清理,不許出現衛生死角。做到墻壁干凈、地面整潔、無灰塵廢棄物;門窗玻璃干凈明亮無污垢斑跡;洗手間無蚊蠅異味。

七、獎懲職責制:建立檢查考試獎懲職責制,每月15日下午進行各項制度落實狀況的檢查和各項業務技術的考試,檢查考試合格者獎現金5元,不合格者罰款2元。

酒店員工制度篇11

1、不能主動向賓客提供問候服務的,每次扣5元;如能得到賓客書面表揚的,獎勵10元。

2、當班期間擅自脫離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20元。

3、夜班期間打瞌睡,睡覺的,每次扣10—20元。

4、當班期間看報紙,聊天等從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10元

5、當班期間休息時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準后除外),每次扣5—10元。

6、當班期間在酒店公共區域抽煙的,每次扣5元,并警告。

7、沒有按時控制空調,燈光,背景音樂等,三次以上扣10元。

8、沒有給進出車輛發放停車證的(特殊情況除外),每次扣5元。

9、停車證和停車場車輛有差異的,每次扣5元。

10、寄存行李沒有客人簽名的,每次扣10元。

11、沒有在當班期間按時按路線巡樓的,每次扣5元。

12、索要客人小費的,每次扣小費額的兩倍,并警告處分。

13、雨傘等需要交接物品數目核實缺少時,按原價賠償。

14、前臺已提前通知叫車,但保安沒有按時叫的(特殊情況除外),每次扣5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5、對機房等重要場所沒有定時安全檢查,造成嚴重后果的另行處理。

16、住宿的員工應遵守宿舍制度按時回宿舍就寢,維護宿舍衛生,對破壞宿舍衛生環境及秩序的`視情況進行警告或罰款。

17、員工內部未經允許私自換班,頂班的,每次扣10元。

18、每周培訓,例會未出席者(請假得批準者除外),每次扣10元。

19、因服務質量問題而造成客人投訴的,將扣20——50的績效獎,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扣50——100的績效獎。

20、每次業務知識考試不合格的員工,每次扣30元,連續3次不合格的,將作辭退處理。

21、每個月月底評選一名優秀員工,獎勵100—200元。注:扣除的錢作為保安部活動經費用于獎勵工作表現較好的員工或組織活動用。

酒店員工制度篇12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并接受保安員的檢查。、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員工,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于當日通知部門主管,并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嘩或閑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員工宿舍規章制度是什么?

為了員工在上班之余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現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仔細閱讀,認真遵守

一、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二、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三、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

四、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五、每天由宿舍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三次以上罰10-20元。

六、愛護宿舍內的設施,設備、包括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如有損壞、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除賠償外扣50元。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七、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5-10元.

八、不得在宿舍內打架,斗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并送相關部門查處。

九、宿舍員工必須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寢,超過規定時間后回宿舍由宿舍長負責登記人員名單,第二天上交部門經理給予。

十、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11:30分后離開,由宿舍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扣50-100分。

十一、宿舍內請勿大聲喧嘩,影響其余員工休息,如有違反罰5-10元。

十二、部門主管負責每天檢查各宿舍衛生,紀律情況、部門經理進行不定期抽查。

十三、各宿舍長,部門主管必須登記好每天檢查宿舍工作情況,每星期把登記本交予大堂經理處。

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好自己及其他人。工作。

十四、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十五、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十六、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十七、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十八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

酒店員工制度篇13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的管理,使大家有一個清潔舒適、安全有秩序的住宿環境,現規定如下宿舍管理條例,希望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

2、保持室內物品擺放的整潔與美觀,不得亂擺亂放。

3、每周必須安排一位員工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的清潔。

4、愛護公物,損壞者須照價賠償,并按情節給予行政處罰。

5、養成良好的消防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不準在宿舍內亂拉電線與插座,不準使用高壓電器等,同時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斷電源,發現火災隱患須及時向宿舍管理處或保安部報告。

6、不準在宿舍內會客,不準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外來人員必須到宿舍管理員處做好登記,否則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外來人員進入本酒店員工宿舍,同時外來人員必須要晚上23點之前離開宿舍。

7、出入宿舍須及時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財產安全防范工作。

酒店員工制度篇14

企業薪金制度

1.項目工薪制

實行單位:北京城建集團第一分公司

項目工薪制是以單位工程項目為計薪對象,以全面履行建設單位和承包施工單位法人之間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為目標,以加強項目全面管理為手段,以提高經濟效益為核心,依據承包工程的最終管理成果確定工薪的一種分配制度。簡要地說,項目工薪制是把工程項目中部分或全部管理人員的個人收入與項目管理全過程活動(最終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

項目工薪包括月度基本工薪和效益工薪兩部分。

1.基本工薪:保證職工正常生活的一定標準的基本生活費。項目經理部月度基本工薪總額=基本生活費標準×定編人數

2.效益工薪:項目管理終結考核、一次性獎勵額。

項目工薪額的測定:

項目工薪總額=項目最終上交公司降低成本額×降低成本額工薪比

降低成本額工薪比=計劃降低成本額/[項目定編人員×本項目人員平均工資水平+計劃工期(月)]

本項目人員月平均工資水平=上年度人員月平均工資水平+[1+項目工期內月工資增長幅度(%)]

計劃工期=定額工期×(30-60%)

效益工薪=項目工薪總額-月度基本工薪總額

項目工薪在工程成本中支出,支付工薪后成本應不虧損。

2.動態結構工資制

實行單位:大連商業大廈

動態結構工資由崗位工資單元、年功工資單元、效益工資單元和特殊工資單元四部分組成。以前各種津貼、補貼、浮動工資以及工齡工資全部歸入各工資單元中去,不再單獨設項。即員工的工資總額=崗位工資單元+年功工資單元+效益工資單元+特殊工資單元。它們的大體比例為38:5:55:2。

1.崗位工資單元。它是根據員工所在的崗位、擔任的職務及實際具備的技術水平而確立的工資單元。其特點是:以崗定薪,一職一薪、薪隨崗動,變崗變薪。崗位工資的確定,管理技術人員按其受聘的職務確定為九檔:辦事員,見習科員,科員,副主任科員,經理助理(主任科員),副經理(副處長),商場經理(黨支部書記,處長),副總經理,總經理。營業員及其他工種員工根據其取得的技術等級確定為八檔:見習,初級,中三,加四,高級,助師,技師,高級技師。兩大系列相互聯系,相互對應,如高級工人技師與商場的經理助理崗位工資是等同的。

2.年功工資單元。它是隨著員工工作年限增長而逐年遞增的工資,是對員工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所給予的承認和補償,是調整新老員工工資矛盾的重要途徑。年功工資按工齡分段計發,即每五年為一個工齡段,按不同工齡段的不同調整數量累計發放。

3.效益工資單元(即獎金)。它是員工收入中與企業或二級核算單位經濟效益及員工個人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直接掛鉤的部分。其發放原則為:以利潤進度定分配總量,以綜合考核定扣罰分值,以個人勞效定收入金額,激勵員工促銷增效,多做貢獻。

4.特殊工資單元。它是為了照顧到部分員工的特殊情況而設置的。主要包括少數民族補貼,教護齡津貼及特殊工作的崗位津貼。

3.崗位職務浮動工資制

實行單位:華中航運集團有限公司

崗位職務浮動工資制是對從業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崗位或擔任的職務進行評估,并確定與之相適應的工資標準;同時輔以考核和管理辦法,依員工的勞動實績給予相應報酬的一種工資制度。

一、歸并簡化工作

對原有的140余個工種,按照兩個“簡化”的原則及思路進行了歸并簡化,即區別企業內各個工作崗位的技術復雜程度、勞動強度、勞動環境優劣、責任風險大小等因素,將各個行業的工種崗位歸并簡化為不超過8個崗次;同時按照“簡便操作、強化激勵、同工同酬”的原則,只設立了一個工資單元,以達到簡化崗位職務工資標準、拉開工資分配差距的目的。具體辦法是:

1.區分不同行業在企業中所處的主次地位,分類確定其工種崗位的崗次位置,相應拉開不同行業的工資差距。如按船舶運輸、港口裝卸、工業制造、多種經營、后勤服務順序分類。

2.區分同行業中同名稱工種在其行業中所發揮作用的大小及承擔風險的不同,設置不同的崗次及工資標準。如按運輸船、工程船、港作船、輔助交通供應船、躉船的.分類和分組設置不同的工資標準。

3.區分不同行業中同名稱工種勞動要素的差別,確定不同的崗次和工資標準。如工業行業的車、鉗、刨、焊工與后勤服務行業中的同類工種的差別。

4.歸并簡化崗次設置,以利拉開工資檔次。通過崗位測評,公司各類員工的崗次設置均不超過八崗,少的只有兩個崗次。其崗次級差,一般達50元。

5.歸并簡化工資標準,實行一個工資單元。將員工的原標準工資、浮升工資、浮標工資,以及15種津補貼均合并為檔案工資管理。此外,為了照應員工積累勞動的貢獻和技能高低,在普通船員和陸上工人、職員中實行一崗三檔三薪。

二、建立正常的工資增減機制,使崗位職務工資制在浮動中運作

1.實行“雙掛鉤”浮動。即集團公司與直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浮動,各單位在完成集團公司下達的考核指標任務后,才能實行工改工資,否則下福直屬各單位則將員工崗位職務工資的20%至30%與生產任務掛鉤浮動,完成定額任務,工資全發,否則下福當然,為了鼓勵各單位和員工超額完成生產任務,也作出了工資上浮,核發效益工資的規定。

2.實行崗位浮動。即崗上人員實行崗位工資,待崗人員實行待崗生活費,各類下崗人員實行不同的下崗工資,試崗人員實行試崗工資。

3.實行崗位變動,職務升降,工資浮動。由于崗位職務工資實行一崗一薪,因此,員工工種崗位發生變動或職務升降時,則隨時進行工資變動,做到崗變薪變,在什么崗位拿什么工資。

4.崗位職務工資標準的調整,不再采用升級的方式,而是隨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物價指數作相應調整。

4.崗效薪級工資制

實行單位:寶鋼

崗效薪級工資制由崗位薪級工資、年功工資、業績工資(即獎金)三個工資單位構成。各個工資單元既有其獨立職能,又相互聯系、互為補充,發揮整體效能。

1.崗位薪級工資:是體現崗位勞動差異的工資,崗位薪級工資實行“一崗一薪”和“一崗多薪”兼用的原則。一崗一薪用于操作技術簡單、勞動負荷均衡的普通工崗位,以及崗位職責和能力要求明確恒定的管理崗位。一崗多薪適用于技術要求復雜的崗位。

崗位薪級工資設置25級標準,對應全公司所有崗位,崗位薪級工資標準=制度工資基額×工資系數。制度工資基額水平的高低取決于在一定條件下大體維持職工本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最低生活水平)及公司的經濟效益狀況;工資系數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崗位四大勞動要素的測評結果。工資系數在1-4.8范圍,分別對應25個崗級,反映崗位歸級不同,工資也不同的分配關系。

2.年功工資:是專門反映職工勞動積累貢獻的工資。每年隨職工工齡增加,逐年積累,體現職工工作年限不同,積累貢獻不同,得益也不同的合理差別。同時保留原效益工資。這樣做的好處是:緩解新老職工的工資矛盾,增強企業整體凝聚力。

3.業績工資:是直接體現職工超額勞動成果和“雙增雙節”成果的獎勵性工資,旨在運用比較靈活的分配手段,體現職工超額勞動貢獻大小,拉開收入差距,用以增強工資分配的競爭激勵作用,是一種調節、補充職工利益分配的形式。

酒店員工制度篇15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員工的入住酒店宿舍,須經酒店同意,并在酒店進行備案,方可由酒店后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酒店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酒店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酒店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酒店時辦理物品交接后經后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后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酒店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酒店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酒店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酒店后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酒店一次性配齊后不再發放。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2、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0、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1、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酒店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酒店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周抽查情況酒店將公開通報。

酒店員工制度篇16

(1)接轉內部電話

內部電話指由外部掛進酒店的電話,接轉時必須注意:

①掛給客人的電話必須問清掛電話人的姓名及掛電話的事項,然后核實住客是否是掛電話人要找的,若是,則征求客人意見是否可轉給他,客人表示可以時才轉給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時,可向掛電話人婉拒;

②若掛電話者查詢住客時,也要征詢客人意見,經同意后才告訴掛電話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聽電話或不在房間時,可將掛電話人的姓名及電話內容記下來轉告客人;

④職工工作時間外面掛來給職工的電話,一般不轉,若有急事可轉有關部門辦公室或其頂頭上司代職工接聽。

(2)掛長途電話

①必須詳問清客人的姓名、房號、接電話單位的名稱或接話人的姓名、電話號碼等;

②電話接通后,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間告訴客人,請客人講話,客人講完話后,要告知客人通話時間;

③客人通話后,總機人員要及時將電話收費單轉交給總服務臺收款處,為客人記賬;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時有許多人要掛長途電話,對此都要—一登記好,在線路比較忙的情況下妥善安排。

(3)電話咨詢服務

①若客人電話詢問要在酒店開房時,要及時與客房預訂處或總服務臺聯系,并及時答復客人;

②若客人詢問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務設施及項目時,要向客人熱情介紹。詳細解答;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區的游覽勝地、商業中心、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情況時,要盡可能向客人介紹。

(4)電話叫醒服務

①客人申請叫醒服務,均要將客人的房號、叫醒時間登記好,記錄在“住客叫醒登記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員要交接好班,根據“住客叫醒登記表”上的時間準時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時要有禮貌地用英語和普通話重復講“早晨好,現在的時間是早上×點鐘”。要連續地叫,若五分鐘或十分鐘無人聽電話,要請樓層值班人員去敲門,直到叫醒客人為止;對晚醒的客人要告訴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時間,您已晚起了__分鐘。”

③將客人晚起的時間記入檔案,日后客人投訴時,可以此作為解釋。

酒店員工制度篇17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酒店員工制度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酒店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酒店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酒店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并于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酒店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打架斗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1.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1.4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墻面:墻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墻面墻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床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衛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臺無灰塵。

第十二條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酒店員工制度篇19

(試行方案)

一、總則

1.1為規范職員工資的確定及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即惠州本部膠駐外工作的職員)。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津貼事項(技術系列的項目津貼除外)。

二、工資結構

2.1職員工資由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兩部門組成。

2.2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固定工資是根據職員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

2.3浮動工資包括: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開發人員還有項目津貼。浮動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

2.4項目津貼自研發項目經總經理批準立項后,于相關研發人員當月工資中發放。項目經理每月對相關研發人員進行考核,確定發放比例,最高為工資標準的20%。

2.5項目完成狀況由公司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進行評估。項目如提前或按期完成,項目津貼自完成當月停發。在預定的截止時間,如項目完成率低60%,項目津貼自當月停發;如項目完成率高于60%,項目津貼繼續發放,直至項目完成當月為止。技術戰略發展委員會根據項目評估價值、完成的質量、進度狀況,確定項目獎的發放。

2.6職員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罰款等)、代扣社保費、代扣補充保險費、代扣住房公積金。

2.7職員工資發放如有錯漏,或需退還捐款時,將在下月工資“補雜”項補發。

三、工資系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行政、技術、營銷三類工資系列。

3.2行政工資系列適于于從事行政、財務、生產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職員。

3.3技術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產品技術開發、生產技術、品質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3.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營銷、推廣及相關工作的職員,包括市場本部及難駐外機構所有職員。

3.5職員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3-1:

表3-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行政工資1、總經理辦公會成員

2、總部助理部長以上職員(市場本部及下屬部門除外)

3、總經辦、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物料供應部所有職員

4、研究部、工業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生產部從事非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員

技術系列研究部、工資設計部、技術工程部、生產技術部、質量管理部、市場推廣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營銷系列1、市場本部及下屬市場管理部、行業銷售部、市場推廣部、銷售計劃部、客戶服務部所有職員

2、駐外機構所有職員(含經理、財務經理等)

四、工資計算方法

4.1工資計算工式: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項目-扣除項目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固定工資系數之和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

=工資標準×浮動工資系數之和

4.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職員所屬的工資系列\職務,確定職員薪級.再根據職員薪級,確定對應的工資標準。參見《職員職務-薪級對照表》、《職員薪級表》。

4.3;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的標準系數設定:

設工資標準為1,;固定工資標準系數為A,其中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標準系數為別為A1、A2、A3、A4,A=A1+A2+A3+A4。

浮動工資標準系數為B,其中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標準系數分別為B1、B2、B3、B4,B=B1+B2+B3+B4。

以上系數的標準設定說明如下表4-1:

表4-1:工資項目標準系數高級定

工資系列固定工資標準系數(A)浮動工資標準系數(B)

合計基本工資(A1)技能工資

(A2)住房補貼

(A3)醫療補貼

(A3)

合計考勤工資

(B1)績效工資

(B2)效益工資

(B3)項目工資

(B4)

行政系列0.70.20.40.080.020.30.10.10.1/

技術系列0.70.20.40.080.020.50.10.10.10.2

營銷系列0.50.20.20.080.020.50.10.10.3/

4.4固定工資計算方法: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住房補貼+醫療補貼

=工資標準__(A1+A2+A3+A4)

4.5浮動工資計算方法:

浮動工資=考勤工資+績效工資+效益工資+項目津貼

=工資標準__(B1__C1+B2__C2+B3__C3+B4__C4)

其中,C1為考勤考核系數,C2為績效考核系數,C3為效益考核系數,C4為項目考核系數。確定方法分別見下表4-2、4-3、4-4、4-5:

表4-2:考勤考核系數(C1)確定方法:

C1初始值=1

考勤結果C1扣除值

曠工0.5天以上1

病、事假每請一天0.25

月累計遲到/早退每滿5次0.5

月累計遲到/早退時間每滿1小時0.5

1次事前未辦請假手續0.2

C1=初始值D扣除值

表4-3:績效考核系數(C2)確定方法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占職員總數

的比例績效考核系數

C2的取值

S優秀5%1.3

A良好15%1.1

B合格60%1.0

C基本合格15%0.6

D較差5%0

表4-4:效益考核系數(C3)確定方法

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系數

C3的取值效益指標達成率效益考核系數

C3的取值

151%以上261%-80%0.8

121%-150%1.541%-60%0.6

101%-120%1.221%-40%0.4

81%-100%10-20%0

表4-5:項目考核系數(C4)確定方法

考核期內項目進程完成率項目考核系數

完成100%以上1

完成80%-100%0.8

完成60%-80%0.6

完成60%以下0

項目考核由項目經理負責。

五、試用期限職員薪級確定

5.1工資由總部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1.1透過招聘方式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應由本部門負責人在大幅度考核后提出推薦,填寫(附3),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2透過畢業分配方式直進入公司的試用期職員,其薪級由行政人事部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5.1.3試用期職員如在職時即擔任總部課長以上行政職務,或分公司財務經理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行政職務者,薪級一般應確定為其職務相應的下限薪級標準。

5.1.4試用期職員如在入職時未擔任以上行政職務者,根據表5-1執行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用人部門在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試用期職員確定試用期薪級時,應根據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及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限范圍內酌情思考。基本原則: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到學歷的上限。

5.1.5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突破以上5.1.3、5.1.4條規定和標準,需由用人部門在《職員薪級調整表》上寫明申請的工資標準及局面理由,經行政人事部、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批準確定。

表5-1部分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總部發放,且未擔任行政職務者]

試用期職員

學歷0-2年工作經驗者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浮動范圍及上限

博士336000可適當上浮1D15級

上限為第18級(9800)

碩士522600可適當上浮1D20級

上限為第32級(6200)

雙學士542400可適當上浮1D20級

上限為第34級(4600)

本科601800可適當上浮1D20級

上限為第40級(5800)

大專661200可適當上浮1D15級

上限為第51級(2700)

中專71700可適當上浮1D15級

上限為第56級(2200)

備注1、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可上調3-5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2、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非技術系列試用人員,每滿1年薪級要上調節器1-3級,最多不能超過同等學歷標準上限。

5.2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5.2.1分公司信下屬經營部、辦事處試用期職員的薪級由所屬分公司招聘考核負責人提出推薦,填寫《職員薪資調整表》,由分公司經理確定。分公司及下屬經營部、辦事處的.試用期職員工資狀況應報所屬分公司經理備案,分公司經理、總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計部有權對管轄的駐外職員工資狀況進行查詢、監督。

5.2.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參見5-2。表中“試用期職員學歷”均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標準。駐外機構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試用人員的潛力、經驗,試用職位的工作復雜程度,在上、下限范圍內確定試用期職員的薪級標準。

表5-2駐外機構試用期職員薪級確定辦法

[適用范圍:工資由駐外機構發放的試用期職員]

試用期職員

學歷下限上限

薪級工資標準薪級工資標準

5.2.3對于駐外機構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實在以上2條規定的標準,但需要由駐外機構填寫《職員薪級調整表》,提出書面理由,報行政人事部、市場管理部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確定。

六、薪級調整

6.1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一年,或招聘人員試用期滿,試用考核合格,貼合轉正條件者,應辦理轉正手續,重新確定薪級。

6.2公司每年6月、12月進行兩次職員績效綜合考核,并根據考核成績,重新確定所有職員的薪級。

6.3以上試用期考核,績效綜合考核均采用“SABCD”評分制。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規定如下:

表6-1.績效綜合考核與薪級調整幅度對就在關系

考核

成績考核成績

含義薪級調整幅度備注

S優秀上調5-6級

職員薪級調整的上限為職員考核時擔任的行政或技術職務的薪級上限。

A良好上調3-4級

B合格上調1-2級

C基本合格上調0級

D較差下調1-2級

6.4職員轉正薪級確定程序同試用期薪級確定程度,即同以上5.1.1\5.1.2\5.2.1條所述。

6.5原則上公司將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對全體職員工資標準予以普調,并發文公告。

七、工資發放

7.1職員每月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15日,如遇節假日應提前。

7.2職員的工資條應采用逐級發放的辦法:一般職員的工資由課長發放,課長的工資條由部長或助理部長發放,部工及助理部長的工資條由副總級主管領導發放,副總級領導工資由總經理發放。

7.3職員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執行。

7.4職員離職時的工資結算方法,按職員離職管理程序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事項

8.1所有職員的工資均為公司機密。任何泄露、探聽他人工資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處100D500元的處罰。

8.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總經理簽字生效。

附:不同工資系列工資計算案例

例1:設一名享受行政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__0.2=600考勤工資3000__0.1__0.8=240

技能工資3000__0.4=1200績效工資3000__0.1__1.2=360

住房補貼3000__0.08=240效益工資3000__0.1__0.8=240

醫療補貼3000__0.02=6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840

應發工資合計2940

例2:設一名享受技術工資系列、參與某一項目研發工作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項目考核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__0.2=600考勤工資3000__0.1__0.8=240

技能工資3000__0.4=1200績效工資3000__0.1__1.2=360

住房補貼3000__0.08=240效益工資3000__0.1__0.8=240

醫療補貼3000__0.02=60項目津貼3000__0.2__0.8=480

固定工資合計21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3420

例3:設一名享受營銷工資系列的職員,薪級為第48級,工資標準為3000元,當月考勤考核系數為0.8,績效考核系數為1.2,效益系數為0.8,則其工資項目分別為:

固定工資項目應發金額(元)浮動工資項目應發金額

基本工資3000__0.2=600考勤工資3000__0.1__0.8=240

技能工資3000__0.2=600績效工資3000__0.1__1.2=360

住房補貼3000__0.08=240效益工資3000__0.3__0.8=240

醫療補貼3000__0.02=60//

固定工資合計1500浮動工資合計1320

應發工資合計2820

酒店員工制度篇20

第一部分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為遲到,將被扣罰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早退,將被扣罰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采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準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準。

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范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復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員工配發個人物品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根據員工不同崗位,發給不同崗位的制服

第二條。公司為因崗位所需的員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均發給員工號牌和<員工手冊>。

第四條。員工每人須交納服裝、行李保證金500元,在工資中逐月扣除。

第五條。員工離職市時須填寫離職單,將所有個人領用物品交齊后方可離職。

第六條。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服裝、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凈交回庫房。

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閑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嘩,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臟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干凈,將處20元罰款。

員工洗浴管理規定

第一條。員工淋浴時間為每周三,在康樂部淋浴室進行。

第二條。洗澡的具體時間根據營業的時間詳細通知。

第三條。員工洗澡時自帶浴品。

第四條。員工洗浴結束后共同將浴室衛生清理干凈。

關于對講機的使用規定

第一條。對講機作為酒店辦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場所使用

第二條。對講機只允許在接待服務過程中使用,不能做為個人聯絡使用

第三條。使用對講機時必須用耳機,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條。對講機必須妥善保管,保證使用通暢

第五條。在工作交接時,必須將對講機、耳機上交庫房。

第六條。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對講機破損或丟失,由使用人按價賠償。

第二部分:財務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審核,交孫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后,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并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并附審批人孫總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審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后方可付款,并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采用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科目執行國家制定的行業會計制度,結合我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

第五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請購單、收款收據、借款單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

第六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稅務部門和集團總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稅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制造的各種食品產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對運動場所購進準備出售的商品所支付的運雜費和包裝費均應在費用項目列支,不得攤入成本。

第四條。客房部設備的損耗,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點氣、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集團財務及銀行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取。超過現額部分當天存入銀行,除規定范圍的特殊情況下支出以外,不得在業務收入的現金中坐支。

第二條。現金支付范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準,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準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業務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庫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資金不得超過比例規定,即經營總額與同期庫存的比例按2比1的規定。

第八條。超儲物資、商品除經批準做為特殊儲備者外,原則上不得使用流動資金,只能壓縮超儲的商品、物料,以減少占用資金。

第九條。在符合國家政策和集團財務和公司總經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資金周轉,擴大經營,減少流動資金的占用。

五、收取支票管理辦法

第一條。檢查轉帳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財務章,是否有開戶銀行名稱、簽發單位及磁碼,不得有折痕。

第二條。背面寫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第三條。支票有效期為十天。

第四條。最低起點為100元。

六、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有價證券。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后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采購員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30日、31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30日、31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一)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總經理裁決。

(二)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三)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四)監盤人:由總經理派人擔任。

(五)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六)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于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有價證券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并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協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序進行,不得。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后,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著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并存檔。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出庫時間定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點至五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由總經理在內部直撥單或出庫單上簽字方可出庫。

第三條。內部直撥單用于營業、生產用周轉物品、消耗品;而出庫單用于后勤部門(工程、保安、辦公室、配送)領用物品。

第四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并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純凈水生產原料要直撥入廚房和生產部,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五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后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六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八、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主樓、辦公樓、廠房、職工宿舍、其他園林建筑、機械設備、大小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哪個部門使用,就由哪個部門管理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折舊年限:房屋15年、汽車10年、機械設備、電話系統折舊期為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第四條。折舊計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由廚師長、生產班度根據宴會預定單參照廚房庫存及生產計劃,提出采買計劃。

第二條。將采購計劃送交財務部審核。

第三條。由財務部填制請購單送總經理批準后交由采購員。

第四條。采購員要負責將價格真實、準確、清楚的記錄于請購單上。

第五條。采購員購買后,將原材料直接撥入廚房和生產車間,由保管員協同廚師長或生產班長共同驗收并簽字。

第六條。驗收后采購員將簽字的請購單連同內部直撥單、采購發票送交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采購員持內部直撥單、采購發票到財務報帳。

第八條。其他物品的采購,由各部門提出申請采購計劃,交財務部保管員審核,主管會計簽字,交總經理批準后,交給采購員采購。

57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