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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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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將大多數過去不應該的行為和狀況預防在了未來,使得社會能夠向正確和更好的方向發展。優秀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供大家參考。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

一、工作時間

客房部、營銷部、保安部、工程部、餐飲部、行政部、財務部、人資部原則上實行每周六天工作日,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調整。

二、考勤打卡制度

1、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認真負責的員工擔任考勤員,由人力資源負責對考勤員進行培訓和指導。

2、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編排的班次工作,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按規定由本人持考勤卡在考勤機上計打時間,并到部門簽到、簽退。

3、不允許漏打或替人代打考勤卡,如發現代打卡行為,替代人和被替代人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4、凡已到上班時間,本人還未到崗位即視為遲到。凡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打卡下班即為早退。如果員工打卡后沒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同樣視為遲到。遲到或早退每次均以十分鐘為限,超過十分鐘則按兩次遲到或早退計算,如果員工每月遲到或早退兩次,罰款10—20元,再次有遲到、早退現象則罰款50元。超過或達到五次,將給予辭退或除名。

5、凡超過遲到或早退時間30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30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辦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1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員工過失單》,并罰款5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填寫《員工過失單》,罰款100元。

(3)連續曠工3天以上者,部門領導將提議人力資源部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酒店簽定的勞動合同并將辭退該名員工。

6、員工打卡由保安部及質檢組監督執行。

三、加班

1、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寫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但酒店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酒店規定經理級以下人員為計酬加班,為2元/次或1元/小時。經理級以上人員為不計酬加班。

3、員工加班需按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領導審批,未進行事前報批的,一律不計加班

4、實行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工作日以外的時間、節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時間計為加班時間。出差期間遇休息日、節假日和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為加班

5、加班時間一般以倒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倒休形式補償的,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可予以加班費補償

四、休假種類

1、公休假:所有員工假期安排在周六、周日。需不能在此時間公休則需征得部門同意并上報人力資源部。公休期間不扣工資;

2、婚假:凡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正式員工可享受婚假5天;如未達到一年的員工則將只給兩天婚假,超期按事假處理。

3、喪假:員工處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直系親屬的喪事,給予3天假期;

4、產假和生育假:女員工生育前后給予產假60天,達到晚育年齡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配偶生育,男員工可享受7天護理假;女員工懷孕流產,懷孕不滿4個月的,產假不超過30天;懷孕滿4個月的,產假不超過42天;

5、年度休假:工齡滿二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7天年度假。主管安排員工休年假時,需提前15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酒店給予相應補助。

6、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事假申請單,半天以上(不超過一天)的由部門主管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核準,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必須報人資部核準,七天以上的必須報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及全勤獎,事假超過十天以上的,酒店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部門批準的`申請單必須交人資部簽字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于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后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及全勤獎;曠工連續超過三日,累計當月五天者,酒店無條件解聘。

7、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病假申請單,并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準,一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五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五天的,超出部分在當年最后一月扣發超過天數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準的申請單交人資部備案。

8、工傷假:在工作中因為工作關系造成身體上的傷害由相關部門鑒定后按醫院證明單給予假期,工傷假期間無工資發放。

9、補休:對于占用員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酒店將給予補休,員工不要連續4天補休,以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過長,影響工作。

五、員工假期薪資管理

1、病假薪資:病假一天扣發日工資100%;

2、事假薪資:事假一天扣發日工資100%;

3、曠工薪資: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資、全勤獎及當期績效獎金。月度累計曠工3天,年度累計曠工8天的,扣發全月薪資及當年獎金,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4、遲到、早退一次扣發工資10元;

5、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安排到崗值班的,經人力資源部核定,按勞動法規定核算加班工資

六、審批權限:

1、半天以上(不超過一天)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并經人力資源部核準,由總經理批準。

3、三天以上必須報人資部核準,并報總經理批準。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2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事假:×

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x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x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x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x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

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一、凡在大廈內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屬人員均實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機開機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時間: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實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每月月底統計考勤刷卡情況。

(二)幾不能按要求刷卡時,必須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處(室)領導簽字批準。各單位于月底前將假條統一交辦公室。

(三)凡無假條,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四)刷卡的結果同餐補和四項補貼掛鉤:

1.凡無刷卡記錄的工作日,一律扣除當日的餐補和四項補貼;

2.遇有上午公出12點前回公司上班,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發當日餐補和四項補貼。

(五)發現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月獎金,并通報批評。

(六)刷卡的結果與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結合,每月由辦公室統計結果,按缺勤情況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或四項補貼。全年統計資料,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附件二

員工上下班遵守規則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遵守本規則。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15分鐘后列為曠工,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一)遲到次數之計算,以當月為限;

(二)遲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三)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兩小時計,第三次以四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四)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工半日論。

五、曠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曠工不發當日薪資;

(二)連續曠工3日或1個月內累計6日,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一)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之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二)下班者應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違反,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之責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按曠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或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工卡上簽證。

十二、本規則由經理級會議討論通過,由總經理頒布施行。

十三、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3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4

為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特別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7:00-11:30指紋打卡時間:早上7:00

下午14:00-18:30下午18:30

備注:(如中午、夜間遇有混凝土澆筑等加班的應隨施工班組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休息中棟號長記錄)

二、員工上下班自覺遵守考勤制度,點名制員工以進入和離開工作崗位為準,由專人做好記錄指紋,刷卡制員工必須本人親自刷卡,上下班時間以指紋刷卡時間為準。

三、員工上班時間未準時到位(遲到)或未按下班時間離開(早退),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如遇急事需請假,必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五、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6天予以除名。

六、員工每月休息不超過2天,如超過按曠工處理,休息時段應提前說明,且主管人員應避開重要環節時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況除外)

七、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電腦、手機,在施工現場工作應起到監管、指揮施工班組人員正常施工運作的作用,發現施工現場各施工段作業有不正常的情況,能處理安排就緒的應著手安排,遇有自身無法處理解決的應遂級上報情況。

八、員工進場后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

九、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十、所有員工都應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和工作安排,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工作布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棟號放樣上班時間由棟號長安排,管理人員服從安排。

十二、上班指紋考勤制度于20__年5月8日實行。

十三、施工電梯開機人員上班時間:夏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8:30

__項目部

年月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5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工作有序進行,據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情況,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6

(一)全局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干部、職工考勤制度,嚴格按縣府規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二)上班時間各科室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時間較短者,應告知辦公室人員,如時間較長者應向本局分管領導匯報。

(三)本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各科(室)長(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長審批;請假七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四)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滿30年者年休假20天,滿20年者年休假15天,滿15年者年休假10天,滿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統籌安排,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休假原則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內事假累計達到本人應享受休假時間,病假相加超過30天的或自學(函授)考試復習請假超過本人休假時間的,當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親假、生育假、婚喪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核,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蒼政辦[20__]27號文件執行。

(六)考勤登記,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以“考勤表”記錄為準,每次上下班簽到時差為15分鐘,超過15分鐘按遲到或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二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月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按曠工半天論處(依次類推)。無故曠工一天扣50元,月累計無故曠工2天以上取消當月考勤獎;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獎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

(七)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請其他同志代請假,事后說明原因,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每月違反二次者,辦公室向其提警告;違反三次以上者,違反者寫書面檢查,并與年終獎金掛鉤,扣發的獎金分別獎勵給優秀和遵守紀律者。

(九)各科室應及時將請假條送局長室審批,作為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依據。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辦公室做好統計,實行按月登記,全年匯總,并報局長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縣人事局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7

一、為規范本局考勤制度,統一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局職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內者,每次扣款10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作為曠工。工作(生產)途中無故脫離崗位,溜班10分鐘三次者按曠工1天。曠工按相關文件規定考核。

三、請假程序:

1、請假須遞交請假條,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辦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局銷假,通報人事辦,并交接工作。

四、請假標準:

1、病假:

(1)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要有醫院證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診斷書。

(2)病假一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病假2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以此類推直到扣完為止。病假期間的生產獎,每天扣25元。

2、事假:

(1)職工因事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事先寫好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請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當日工資全額。事假在4天以內(4天),每天扣30元。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30天以上的,年終績效獎金全部扣除。

(3)探親假、年休假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

(4)婚喪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作考核。

3、4、所有請假條(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喪假、年休假),經有關程序批準后交人事辦存檔備查。

5、各類請假人員的工作由班組、支局(所)內自行調整安排的,其所扣發請假人的生產獎按70%返給班組、支局(所)。

五、批假權限:

1、探親假、年休假、婚喪假由市場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人事辦,人事辦核定有關政策后再報局長審批。

2、病假和事假3天以內報經市場部審批;4天以上至7天報經分管局長審批;7天以上報經局長審批。

六、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八、生產班組(支局、所)人員臨時調班須報告市場部批準,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過或未報經批準一次扣款50元。

九、行管人員請假,均須在局長處備案或審批,并報知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本辦法經20__年8月27日職代會議審議通過,從20__年9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8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__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__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

(七)計劃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9

(一)全局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干部、職工考勤制度,嚴格按縣府規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二)上班時間各科室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時間較短者,應告知辦公室人員,如時間較長者應向本局分管領導匯報。

(三)本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各科(室)長(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長審批;請假七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四)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滿30年者年休假20天,滿20年者年休假15天,滿15年者年休假10天,滿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統籌安排,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休假原則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內事假累計達到本人應享受休假時間,病假相加超過30天的或自學(函授)考試復習請假超過本人休假時間的,當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親假、生育假、婚喪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核,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蒼政辦27號文件執行。

(六)考勤登記,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以“考勤表”記錄為準,每次上下班簽到時差為15分鐘,超過15分鐘按遲到或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二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

月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按曠工半天論處(依次類推)。無故曠工一天扣50元,月累計無故曠工2天以上取消當月考勤獎;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獎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

(七)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條,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請其他同志代請假,事后說明原因,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每月違反二次者,辦公室向其提警告;違反三次以上者,違反者寫書面檢查,并與年終獎金掛鉤,扣發的獎金分別獎勵給優秀和遵守紀律者。

(九)各科室應及時將請假條送局長室審批,作為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依據。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辦公室做好統計,實行按月登記,全年匯總,并報局長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縣人事局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0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衛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后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并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準備次日洽談資料并予以匯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并未申請調班者或衛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系,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三、人員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并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后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后,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并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后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正式執行蘭州中天文化傳播有限職責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1

一、__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2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

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

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

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

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

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

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4、年假:

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5、工傷假: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3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4

第一條作息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條考勤管理: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總監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二)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每月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三)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五)不準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七)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八)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者記警告一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20%的基本工資。

(九)當月累計曠工5天者,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予以開除。

(十)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十一)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公司系統各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正,下午1時正至5時正,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落實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須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時、如實做好考勤登記。部門負責人負有考勤監督責任。

第六條月度考勤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員于每月26日后的2個工作日內將考勤匯總表及原始單據報送公司干部人事部。

第三章請假

第七條員工休假必須事先請假并經批準。除因急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況員工不能自行請假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請假之外,均應親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自行離職的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員工休假,部門經理助理及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由主管領導批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第四章休假

第一節法定公休假

第九條法定節假日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節(5月4日)14--35周歲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條公休假日為: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條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二條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二節年休假

第十三條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新進公司的大中專畢業生連續工齡滿1年,從次年起按規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條年休假標準:

連續工齡

滿1年

不滿5年

滿5年

不滿15年

滿15年

不滿25年

滿25年以上

第十五條員工有年休假待遇在5天以上(不含5天)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須連續5天以上(含5天)。

第十六條員工享受年休假,原則上在當年使用,確因工作關系無法休假可順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動放棄。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在不妨礙工作情況下,自行安排員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條年休假僅限員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條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節事假

第二十條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

第二十一條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節婚假

第二十二條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不早于22周歲,女方不早于20周歲,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條婚假標準:

(一)員工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員工晚婚,即男方滿25周歲初次結婚,女方滿23周歲初次結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條婚假應當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動取消。

第二十五條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節喪假

第二十六條喪假標準:

(一)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

(二)員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2天喪假。

(三)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給予1天喪假。

第二十七條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六節探親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晝夜的,可享受探親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享受探親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須經領導按權責核準,報公司干部人事部審核備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條探親假標準:

(一)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

(二)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

(三)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

第三十一條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

第三十二條員工探親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員工探親給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過2天。

第三十三條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第三十六條探親假期間公司支付假期工資(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為基數計算)。路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第七節病假

第三十七條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給予病假。

第三十八條醫療期是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根據員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統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醫療期,標準為: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后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

第三十九條員工連續病假6個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濟費。(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為基數計算)。標準為:

患病6個月以內

(病假工資)

患病6個月以上

(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

不滿

2年

滿2年不滿

4年

滿4年不滿

6年

滿6年不滿

8年

滿8年及以上

不滿

1年

滿1年不滿

3年

滿3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條員工病假工資或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員工個人繳納的四金)的80。

第八節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條生育假期標準:

(一)產前假:妊娠7個月以上,給予每天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部門批準,可請產前假2個半月。

(二)產假: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員工生育后,在嬰兒一周歲內,給予每天1小時授乳時間。若有困難且工作上許可,由本人申請,部門批準,可請哺乳假6個半月。

第四十二條已婚女員工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員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條件,該員工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條產假期間按《本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生產或流產員工已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不足部分由公司發放。產前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原工資的80。

第九節節育手術假期

第四十四條女員工施行節育措施種類及假期: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3個月、6個月、12個月內各隨訪一次,以后每年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當年內,每月經期休息1天。取宮內節育器休息1天。

(二)單純輸卵管節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術后半年內每月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四)輸卵管藥物粘堵休息30天。

(五)與____有關的診斷性刮宮休息5天。

(六)人工流產:第一次因放環、節扎、皮下埋植術后失敗的再次人工流產者,凡小于孕13周,行吸宮術及藥物流產者,休息14天;行鉗刮術者,休息21天;凡大于或等于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

第四十五條男員工施行節育措施,輸精管節扎休息7天。

第四十六條節育手術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節工傷假

第四十七條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干部人事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干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第四十八條醫療待遇:

(一)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市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二)工傷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條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員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二)工傷停工留薪期原則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者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第十一節公假

第五十條員工按照國家法令,因短期服役、義務勞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等,憑證明文件申請公假,經領導按權責核準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條公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中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報酬。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年休假自__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公司原先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與本制度如有抵觸,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干部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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