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
科學合理的制度能夠促進政府內部的協作和溝通,提高工作效率,并確保政府行為的合法性和合規性。要怎么寫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呢?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供大家參考。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x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2
為保證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對外正常開展業務的的需要,嚴格掌握本所人員的出勤和工作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所作息時間
本所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約40工作時),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應當準時上、下班。律師在沒有外派任務與應酬的情況下,上午一般應不遲于9:00上班,下午應不早于5:00下班。律師每周一、五上午應到辦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時商量或布置工作。
二、本所各類人員(包括律師和聘用人員)每天上班時應到簽到處簽到。簽到時間為上班時間,不得倒簽,也不允許他人代簽(如出現這種情況,每次扣款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應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員,由考勤員記錄在冊,并由本人事后補簽。本所人員因事提前下班時,應將下班時間注明在冊。會計和秘書提前下班時,必須親自向主任詢問是否還有待辦之事。
考勤員應在下個月5日前將本月的簽到情況報告主席或主任。
三、請假制度
1.請假批準權限
律師(包括合作人律師、聘用律師,下同)請事假3天以上須經主席批準,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準。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行政人員)請事假半天以上須經主席和主任批準。請假半天可經副主任批準。副主任應及時將請假情況通報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請假,應通知有關人員。
2.事假
(1)本所人員因事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要提出正當理由,經批準方可辦理補假手續。對未請假、請假未準和未辦理手續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律師每月可允許3天事假(不得連續),聘用人員可允許1天事假。不超過此限的,工資照發。事假不得累計使用。各類人員超過允許事假天數1-2天或事假連續的,按超過天數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2天以上的,按超過允許事假天數全額扣發日工資。聘用人員每季度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滿15天的,除按前項扣發工資外,該季度獎金減半發放;超過15天的,不發獎金;全年累計超過50天的,不發年終獎。
3.病假
本所人員因病需請假,應提交請假單,并出示醫院有關證明。
合作人律師病假期間的工資及其它待遇不變。
聘用人員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個月以內不扣發工資;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者,按原工資70%的標準發給;3個月以上、半年以內的,按原工資50%的標準發給;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決定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日?;疾≌埣倜吭?天以內、每季度5天以內,工資照發,獎金視情況而定;超過此限的,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50%發給。一個季度病假超過6天的,按超過天數全額扣發日工資。獎金視情況而定。聘用人員每月因看病而請假或遲到超過2次的,超過的次數按事假或遲到處理。
四、遲到、早退、缺勤
本所所有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
本所律師上班時間不到辦公室,且并未在外處理業務,也未給主任和主席請假或打招呼,當日的工資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則扣除當日1/2的工資。但如晚上到辦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補回半天上班時間。每周辦私事或不到辦公室超過1天或2個半天的,超過部分的當日工資予以扣除。
允許本所聘用人員每月遲到15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經主席和主任批準的早退30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請假的遲到早退)。每超過1次,從每月__元的全勤獎中扣除__-__元。
合作人律師未向主任和主席請假,連續缺勤或失去行蹤、聯系達2天以上,不論何種原因,除仍然執行本制度中規定的有關扣款外,還應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總額的10-50%。
其他人員出現類似情況,也比照前項規定扣款。
五、臨時離開
1.律師和其他人員臨時離開辦公室,應遵守《辦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條的規定: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離開辦公室半個小時以上,應向主席和主任說明去向,以免影響事務所的工作;律師臨時離開辦公室,應將去向和遺留之事交待給同一辦公室的律師,以免耽誤客戶委托事務或事務所的工作。聘用人員耽誤半天以上、律師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請假或說明情況。
2.律師上班時間外出辦案、聯系業務,如確需本所聘用人員隨同,應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響聘用人員的本職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經同意擅自帶離外出,扣除該律師和該聘用人員的當日工資。聘用人員連續3次未經批準外出,事務所可以隨時辭退。
3.在每間辦公室律師未到或出差的情況下,聘用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宜離開如因擅離職守而影響工作的,每次扣款__-__元。
六、加班
1.律師可以自行決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據加班次數、時間和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由事務所發給加班費。
3.辦公室內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不作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務所主任、合作人律師指示或同意。
5.上班時間內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將不急于當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視為加班。
6.除特殊情況經允許加班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每周不超過3次。
7.2小時之內的,每小時付加班費酬金__元,2小時以上的,超過2小時部分每小時付酬金__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過__元。
8.加班酬金于發工資時一并支付。
七、法定假
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_假、探親假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八、休假(法定假日除外)
1.合作人律師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計到2個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間不發工資。集中在2個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發半個季度獎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發1個季度獎金。
2.聘用律師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員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4.休假者在準備休假前7天至15天內必須向主席、主任提交書面的休假申請書,并將休假計劃、地點、通訊聯系附于申請書后,經批準方可休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已開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請的,視休假天數和其它情況扣除半個月至1個月的工資,如系合作人律師,還應從年終個人應分配總額中扣除1-5%。
九、對違反前述各項規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執行律師簽發“扣款通知單”。對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對維持原扣款決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師會議申述,律師會議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十、本所人員的考勤情況應作為其本人工作態度的一項重要考核指標。除第四條規定的懲罰措施外,每年年終還可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根據該項指標,再決定有關人員的獎懲。
十一、制度自__年__月__日律師會議通過之日起正式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3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工作人員行為,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大樓內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采取面部識別的方式進行考勤。
第三條在正常工作日內,每天分早晚兩次進行考勤。即每天早上7:00-8:30,晚上17:00-18:30,為考勤時間。
第四條考勤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孟江艷具體負責,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的制定、收集和匯總。
第五條因公務活動不能正常參加考勤的,應履行書面批準手續,到考勤管理人員處領取并填寫《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經科室領導、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凡不填寫《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的均視為曠工。經批準的外出培訓或學習,視同公務。
第六條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況等不能參加考勤的,按照請銷假制度,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
第七條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凡超過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時間即為遲到和早退。當天一次未考勤視為曠工半天,兩次未考勤視為曠工一天。
第八條建立考勤月通報制度。在每月的前三個工作日內,由考勤管理人員依據考勤系統記錄和《因公未考勤人員情況說明表》,對上個月的考勤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報送局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第九條由局組織部、監察室、辦公室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抽查。
第十條考勤情況將作為個人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凡無故不參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將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4
第一條作息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條考勤管理: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酒店總監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含銷售人員)不需打卡。司機可不每日打卡,但須專人做好出勤記錄。
(二)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每月日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三)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記警告處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五)不準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七)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出勤日、加班時間、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小時(天數)。
(八)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連續三次者記警告一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凡曠工一天者扣發當月20%的基本工資。
(九)當月累計曠工5天者,予以辭退。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予以開除。
(十)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批評教育,第二次罰款2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十一)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嘉獎一次。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5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全勤獎:每月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
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6
1.上班時間以班表為準,違者按考勤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離崗、串崗,扣10元/次;
3.上班時間未經店長同意,擅自調班,扣10元/次;以上三點店鋪管理人員有違著雙倍處罰;
4.所有店鋪每班次必須提前15分鐘到鋪休整,保證工作狀態;
5.上下班必須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罰50元,當事人每次罰100元,并以雙方當事人曠工一天計算;
6.充電時間不得超過45分鐘,違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倉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違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請假必須要有醫生證明或藥房購物小票(標準時間),沒有相關內容作曠工處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員工上班嚴禁穿著其它競爭品牌的服裝,鞋子。違者20元一次。試用期員工店鋪要拿我們的衣服給實習員穿,在達到要求后第一時間申請工衣、工鞋。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7
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范考勤程序,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情況;但專職教師每周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者學校統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㈢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情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情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情況。
㈣行政后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為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為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為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為準。
㈤教職工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定分為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周時間內。超過一周者需再憑醫療證明辦理續假手續。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情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定時限,為事假。事假視具體情況按權限審批。
4.下列情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⑴搬遷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⑶小孩打預防針;
⑷按規定產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情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不正規者;
3.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必須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㈡專職教師或行政兼課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必須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后,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周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并征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并征得同意),并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后憑證明材料按程序補辦請假手續。
㈤請假審批權限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⑴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⑴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情況公布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情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情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情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簽批,凡發現不如實填報出勤情況的,追究責任。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情況公布表,是計發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记诮Y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連續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其他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8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衛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后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并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準備次日洽談資料并予以匯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并未申請調班者或衛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系,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三、人員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并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后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后,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并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后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正式執行蘭州中天文化傳播有限職責公司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9
第一條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執行。
第二條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b)連續曠工兩天;全年曠工六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員工串崗、脫崗視為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并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為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50元,連續三次記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記警告處分一次,并處罰款50元。
6)上下班忘記打卡,由經理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為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特別嘉獎一次。
第三條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準后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無重大事項以電話請假屬無效。
2)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準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報不屬實情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請假天數審批人
員工級兩天以內(含兩天)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領班、組長級
一天以內(含一天)
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經理及以上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并報人事部備案。
3)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滿須到人事部消假。
3、各種假期
1)事假
a)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半年累計以6天為限。b)員工請事假必須于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c)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半年累計6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核算。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于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并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病假
a)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核。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6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3)婚假
a)員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并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準,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周歲,女25周歲)可享受婚假7天。
d)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4)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準3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準1天帶薪喪假。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核實方為有效。
5)工傷假
a)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b)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6)請假逾期
1)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者免職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7)放行條的使用
a)員工臨時離館在兩小時以內可使用放行條,不需填寫請假單;超過兩小時則需填寫請假單。
b)員工非正常下班時間離館需憑部門負責人簽批的放行條或者憑請假單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負責人所開據的放行條方可到后崗門衛處予以放行。
c)員工無論以任何形式帶物品離館均需部門負責人或總經辦簽批的放行條后崗門衛方可放行。
d)個人日常用品不需開據放行條。
e)個人因特殊原因帶物品進公司一律由后崗門衛代為保管并作登記,不得帶入營業區內。
f)因緊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員可從大門離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從大門崗離店;從大門崗離店人員須經車場崗保安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后方可離店,帶非個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據放行條方可放行。
8)離職辦理
a)需離職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申請呈交部門負責人。
b)期滿經審核同意離職者由部門經理簽署可到人事部領取正式離職表填寫,由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后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c)離職人員在財務部規定時間內進行結算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0
一、總則
為規范員工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銀泰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分為夏季和冬季兩種作息時間,根據工種的特殊性與差異性作出以下規定:
(1)公司行政事務管理崗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場一線經營崗(保安、保潔、監控、導購和收銀)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員工每周休息一天,行政事務管理崗休息日為:每周日,商場一線經營崗休息日根據具體經營情況安排,原則上周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細則
1、遲到與早退
(1)遲到、早退5--10分鐘扣1分;
(2)遲到、早退10--15分鐘扣3分;
(3)遲到、早退15--30分鐘扣5分;
(4)遲到、早退30--60分鐘按曠工半天計算;
(5)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計算;
每月連續3次遲到、早退5分鐘,按本細則的第(3)條扣發工資。
2、曠工
曠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30分
(2)曠工一天扣6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20分
(2)曠工一天扣4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曠工半天扣10分
(2)曠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細則
假期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內,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并報總經辦備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經部門領導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并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并報總經辦備案;
(2)事假2至7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
(3)事假7天以上,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員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員工在享受婚假時,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1)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次結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4、產假
產假:女性職工在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員工享受產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的復印件。員工單胎順產,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83天。
(1)購買生育保險的員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津貼;
(2)員工在產假期間未能享受生育津貼的,其產假期間待遇按正常工資的80%執行。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喪假,且喪假為1至3天,員工在喪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6、探親假
探親假:員工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公司給予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假期,探親假按拉薩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200元/月執行。
(1)入職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
(2)探親假時間:15天(含路程時間)。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職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1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時間工作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并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盡量與公司一致。
科技園、深意、新時代:8:00~12:0014:00~18:00
西鄉、車公廟、坂田A班、青青世界:8:30~12:0013:30~18:00
坂田B班:9:00~12:3014:00~18:30
國內駐外辦事處、研究所等:8:00~12:00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3.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二章、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管理制度
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周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2.相關概念說明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準手續應快速簡化。)
b.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范疇。
3.加班申報及賠償規定
a.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干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于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d.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e.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a.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匯總一次。
b.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后,方為有效申請。
c.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于加班期間外出公干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干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復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5.加班工資的核算及發放
A.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B.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小時工資有效加班時數
d.當月加班工資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定義: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申報: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并通知到相關人員。
3.審核: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審核。
4.發放值班費:審核后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后,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5.值班費標準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戶工程部人員因客戶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于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第三章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3.病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崗。
2、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3、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三.婚假
1.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為7天?;榧僭诮Y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2.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休1天婚檢假。
3.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榧倏膳c年休假合并使用。
四.喪假
1.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2.喪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五.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產假
1.1.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臺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1.2產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產檢假
1.2.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檢查假。
1.2.2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懷孕流產假期
1.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1.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臺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計生假
1.女員工接受計生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經計生部門批準取宮餒節育器的,休假1天。
1.3輸卵管結扎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扎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已接受計生手術的員工,接受計生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生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七、司機年審假
1.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并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2.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于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2.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3.對于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4.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5.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6.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7.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余額沖抵。
8.年休假余額工資的計算
對于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余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于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余額天數(天)
9.國內機構員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并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煞侄啻涡菁?,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準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周提出年休假申請,并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派駐海外員工的休假
a.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準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周報部門主管批準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11.年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九、工傷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確認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十、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節:休假三天(陰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國慶節: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于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第四章請、銷制度及缺勤規定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公干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3.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生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4.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干,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二、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外出公干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到崗后的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一個月。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準。
四、請假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準。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并備案。
五、缺勤規定
1.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調度科證實后,按正常刷卡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其他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2
1、考勤制度:
本店營業時間(工作時間)為20:00---24:30。實行實各簽到制度。20點作為工作起始,即換好工作服簽到;24:00為工作結束,即換衣服簽退。原則上按以上執行,根據營業情況,時間應向后順延。在工作時間內要求早退的,要及時申請,說明原因,并登記于《簽到本》工作時間為半天。
2、每日工作例會:
每天20點開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主要說明今日預定,昨日工作中的一些存在的問題等,并學一些粵語。
3、指名程序:
客人進房后,各位公關要準備指名,由經理安排,公關按身高順序進房。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全部人員進房之后,打招呼,說“晚上好”“請多多關照”之后經理會說“大家好嗎”回答“超好”然后由客人指名,在此之前已安排好酒水。
4、營業時間內公關們休息制度:
原上是在靠門一外沙發休息,注意形象,注意衛生。在大廳沒客人,客人不需要卡拉OK時,可使用卡拉OK,并保持音量低于正常使用狀態。
5、衛生制度:
于每日營業之前,做衛生清潔工作。各個房間、大廳的桌面、地面于凈。物品擺放于桌面左上角,依次為:第一排:紙巾、酒水牌、煙灰缸兩個;第二排:點唱本、便簽、鉛筆。大廳吧臺內的物品擺放,請參照現行標準。當日垃圾須在營業結束后處理。更衣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迎賓制度:
咨客臺保持一個人在位,客人來時第一時間按門鈴,并打招呼:“晚上好”“歡迎光臨”
7、廣告宣傳派發制度:
每天兩名,場地待定,時間為18:30--20:00
廣告宣傳與考勤排班由小惠執行。
8、卡拉OK比賽制度:
為了提高服務水平,每月第一個星期四的19點比賽開始。第一名獎勵30元。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
9、集體活動制度:
為了豐富業余生活,融洽內部關系,每月至少一次集體活動。形式不限,集思廣益。
以上事項從即日起執行。有不到這處,還請各位多提意見。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一定可以實現我們成為一流CLUB的原望。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請休假程序,確保生產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員工請假程序、假別、請假準核權限、請假的記錄等內容,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本公司員工。
三、制度:
1、請假手續: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如確因急病、急事且居住地離單位較遠,確實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領導請假,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和交驗有關證明,否則無請假單而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員工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于假期期滿前按規定向相關主管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
2、請假類別:請假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停薪留職9種,分為有薪假和無薪假兩種婚喪假,探親假為有薪假,其它除特殊情況規定外均執行無薪假別。
3、請休假程序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4、為了保證制度的可查性,要求各部門請假單除交綜合部一份外,在本部門留存存根一份。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4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__年2月起施行。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6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員工勞動紀律,保證員工合法勞動權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司《員工手冊》制訂此制度。
2、適用范圍:除特別規定外,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執行:公司各項考勤管理工作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若有未詳盡規定之事項,按補充條例或實施細則辦理。
二、工作時間。
1、辦公區工作時間:
1.1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8:30--17:00,中午12:0014:00為午休時間。
1.2公司實施六天工作日,每周日為公休日。
1.3店面工作時間、考勤規定、假期方案可由各分店自行制定,并報公司人事培訓部備案。
三、考勤相關規定。
1、考勤方式:
1.1全體員工采取打錄指紋的方式考勤,員工上班、下班、加班必須打錄指紋。
1.2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需外出的(包括出差),必須填寫《員工公出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外出。下班前未能按時回公司考勤者需在次日填寫《考勤說明單》。
1.3每月月末由人事培訓部負責統計全月出勤情況,制作《月度考勤情況統計表》提交財務部,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獎罰處理。
2、考勤范圍:
公司除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批準的執行特定工作的員工外均須考勤。
3、遲到、早退、曠工:
3.1遲到:上班遲到3分鐘以內者,不以遲到論處,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者,從第四次開始,前三才也以遲到論處;上班遲到3分鐘(含)至3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處。
3.2早退:
3.2.1提前下班30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處。
3.2.2如下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早退。
3.3曠工:下列情況之一均屬曠工
3.3.1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未獲批準、請假期滿未續假、續假未獲批準及其他未交人事培訓部備案的缺勤按曠工處理。
3.3.2遲到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3.3早退超過30分鐘(含)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3.4未打錄指紋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打錄指紋的,須于當日或次日向人事培訓部遞交由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的《考勤說明單》,過期補單視同無效;如上班時間未打錄指紋、且未出具由部門負責人批準的《考勤說明單》,則視同曠工半日。
4、考勤違紀處罰:
4.1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曠工半日每次罰款50元,曠工1日罰款100元。
4.2員工連續曠工2天視同自動離職處理,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3員工累計曠工2日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4.4員工累計曠工超過2日,公司做開除處理。
4.5罰款由財務部在每月工資中扣除。
4.6正常工作時間內人事培訓部隨時有權進行考勤抽查,如發現員工無請假外出或有正當理由外出但未在人事培訓部做相關登記,視同曠工1日;如每月部門出現3次上述情況的,在部門負責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
5、加班:
5.1公司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分內工作,一旦發生加班,公司盡量安排員工補休。
5.2周一至周六加班計算:從當日18:00起開始計算加班,加班以半小時為基數計算。
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算:從上班打錄指紋開始考勤,至下班打錄指紋為加班結束。
5.3加班前應填寫《加班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加班的,則需在加班后的次日填寫《加班申請單》,否則不視為加班。
6、補休:
7.1員工發生加班,補休一般應在加班一個月內完成。
7.2員工補休前需填寫《補休申請單》,并得到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高級領導的批準后,方可補休,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遇特殊情況臨時決定補休的,則須在補休后的&39;次日填寫《補休申請單》,否則未上班時間以曠工論處。
7.3如補休半天或幾小時,員工在到達公司上班時,仍需照常打指紋考勤。
7.4補休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和獎金。
7、特定部門和員工的考勤:
因工作特殊性,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的特定部門和員工可根據工作需要靈活處理考勤,如在特定時間內連續加班的品牌策劃部員工、財務部部分員工等。
四、休假相關規定
1、正常休假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安排員工每月正常休假,如當日因公事未能休假的`員工,公司將為其安排補休。
2、法定假期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假期(如元旦、春節、國慶、五一等),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將按法律規定計算、發放加班工資。
3、其它主要假期
3.1病假
3.1.1因身體健康問題不能正常工作的員工,可申請病假。
3.1.2員工可用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當天由同事代為辦理請假手續。凡請病假者須于原定上班日之前或者上班時間二十分鐘內,親自致電部門負責人,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重病不能親自打電話者,可由家人或其他同事代為請假。
3.1.3病假一次超過兩日須有區級以上醫療部門的證明,否則以事假處。
3.1.4病假工資扣除標準是4元/小時。
3.1.5病假合同年度全年累計超過15日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2婚假
3.2.1員工可憑《結婚證》享有七天有薪婚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2.2員工休婚假應提前一個月申請。
3.3生育假、流產假、陪產假
3.3.1女員工生育,符合國家有關_政策,手續齊全者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九十天有薪產假,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2女職員流產,可按有關規定一次性享受七天有薪流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3.3在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且已轉正的男員工,如因妻子生育,可享受十天的陪產假。期間領取全額基本工資,但不享受或者相應扣減公司獎金與補貼。
3.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可給予三天以內喪假,喪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5工傷假
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當日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經副總裁以上領導認可,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工傷假必須有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休假證明;()如因違章操作造成傷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并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工傷假期間員工工資發放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6年假
3.6.1公司員工可按在公司服務的工齡時間享受有薪年假,具體見下表:
累計服務年限(自入職之日計算)
有薪假天數
滿一年不滿十年
五天
滿十年不滿二十年
十天
二十年及以上
十五天
3.6.2員工休年假須提前五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董事長審批方可休假;
3.6.3主管以上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七天將書面申請送交董事長審批;
3.6.4休年假的時間原則上安排在經營淡季。
3.6.5年假應在當年休完,當年不休,第二年不予累計。
3.6.6年假期間可享有全額工資。
3.7事假
3.7.1除以上幾類假期外,員工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事假以部門領導批準時間為準。
3.7.2員工請事假需提前五天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需得到部門領導及上級領導批準。如因突發事情不能預先申請,員工應于請假之日上班時間20分鐘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請假,并于當天由同事代為填寫《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
3.7.3員工請事假一次不應超過2天,全月累計不應超過4天,合同年度全年累計不應超過15天。如超過此限,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特殊情況報副總裁以上領導批準。
3.7.4員工請事假期間工資扣除標準是8元/小時。
4、分批休假
有薪假期原則上應一次休完,特殊情況需要分批休假者,需將詳細理由報部門領導或上級領導審批。
5、假期的審批
法定節假、工傷假無須申請;其他福利假及事假、病假的申請,員工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附上相關證明,再按審批權限逐級上報,請假三日以上(含),應報董事長或其授權的公司領導批準。經批準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方可執行。
五、附則
1、執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本公司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2、職權:本制度由公司人事培訓部負責修改、解釋,并監督實施。
注:全額工資是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工齡工資、崗位津貼、和相對固定的績效獎金(如辦公區員工的績效獎金)的總和。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7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__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__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__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椤始倨陂g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8
一、時間
1.上班時間
根據各分店實際營業時間而定,但員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個小時。
2.考勤時間
按自然月(每月的1號-------月末最后一天)為考勤時間;次月的5號發上月的工資.
二、打卡機
1.每個人都應愛護打卡機,愛護公司財物。
2.非專業人員嚴禁私自拆卸、維修。
3.打卡時間應根據排班表的時間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發放工資的依據。
2.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工作期間不得脫崗、串崗。
3.嚴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罰款50元。
4.上班打卡時間應換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鐘到崗
5.下班打卡時間應打卡后再換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況應有店長(廚師長和前廳經理)簽字.他人簽字無效.
7.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四、考勤審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詳細統計匯總考勤表并簽字。
2.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際出勤日、加班時數、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
3.各部門主管簽字。
4.上報店長,確認無誤后店長簽字。
5.上交財務部審核,并簽字。
6.最后總經理簽字。
7.考勤匯總表應于次月2日前上交財務部。
五、獎罰制度
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一次罰款10元;
遲到、早退在30分鐘(含)以外4小時以內的罰款50---100元;
超過4小時者以曠工處理;
曠工1天扣本人3倍日工資.曠工3天以上(含)除名,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2.員工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扣除當月20%的工資;5次以上除名.
3.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計嘉獎一次。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19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0分鐘的。
(三)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39;,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第五條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三)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四)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第十五條相關表單
(一)員工外勤登記表
(二)請假單
(三)出差申請單
(四)加班補休單
員工考勤制度及規范篇20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