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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制度反思

時間: 新華 規章制度

制度作為社會、政治和經濟機制的基礎,對于解決復雜的現代社會問題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這里給大家分享教師制度反思,方便大家寫教師制度反思時參考。

教師制度反思

教師制度反思篇1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學院良好的教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請銷假手續與準假權限

一、請銷假手續

教職工的各種假期(事、病、探親、婚、產、__、喪葬假等)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除急病或緊急事故外凡需請假的工作人員均須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病假須提供醫院診斷證明),部門按照審批權限予以受理。經批準后,本人和所在部門必須安排好工作,方可離崗。假滿回崗應及時向準假部門銷假,未銷假的均作超假處理,并及時報告人事處。

二、準假權限

中層副職、科級及以下管理人員、教學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請事假3天以內或病假1周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事假超過3天或病假超過1周的,由部門及主管領導批準后,到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事假超過1周或病假超過1個月的,由院長辦公會批準。

中層正職請事假超過1天或病假超過3天,報黨委組織部并經主管領導和黨政正職同意后,到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

婚假、探親假、喪假均由所在部門領導批準。需延長假期者按準假管理權限辦理續假手續。

產假、__假由所在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辦理休假手續,需延長假期者按準假管理權限辦理續假手續。

第二條請假

一、病假

(一)教職工因病無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醫療機構診治,同時應及時向單位請假,返回工作崗位一周內應憑醫療機構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病假期間待遇

1.病假累計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放。

2.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工資全額發放。

3.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自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工作年限滿20年及以上的,發給基本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35年及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5%。

4.病假累計超過12個月的,從第13個月起應辦理病休手續。

工作年限20年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5.因疾病造成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6.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從事以贏利為目的的其它各種活動的,一經發現,停發工資及各項津補貼。

二、事假

(一)教職工因私必須在工作日內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二)事假期間待遇

1.全年累計事假在15天以內的,原工資照發。

2.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滿22天的,按本人月工資的70%發放;工資中的職務補貼,適當補貼停發。

3.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2天,從第23天事假起,停發本人月工資及工資中的各項補貼。

4.當年事假累計超過6個月按自動離職處理,第7個月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條休假

一、探親假

(一)享受探親假的范圍

1.參加工作滿一年的教職工,與配偶或父母異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教職工。

2.見習期的教職工不享受探親假。

3.學徒工、待聘人員、拒聘人員、離崗休息人員、開除留用察看人員、受刑事處罰人員,在學徒、待聘、離崗休息、開除留用察看,受處罰期間均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探親假時間(含公休假日及法定工作日在內)

1.已婚職工探望配偶者,每年休假一次,假期30天。

2.已婚職工探望父母者,4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路途假另行計算。

3.未婚職工探望父母者,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

(三)根據國務院和國家教育部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我院屬實行休假制度的單位,教職工應在寒暑假期間安排探親,探親假期間遇到法定節假日,仍包括在探親假內。

(四)探親假路費

職工探望父母和已婚職工探望配偶者,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崗位、薪級)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按照學院《關于印發<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預算管理制度>等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通知》鄭鐵職院財〔__〕48號文件辦理。

(五)教職工在探親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中斷以致教職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待返校后應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證實并由所在單位領導簽字后,其路途耽誤時間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如無證明且超假的則按曠工處理。

(六)教職工申請出境探親的,其探親假按國務院、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婚假

男女雙方均達到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辦理結婚,憑學院__辦公室通知休假18天。重新組合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者也可執行上述規定。

如因特殊情況需續假者,按事假手續辦理,無正當理由超假的則按曠工處理。

三、產假

凡符合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后,初育或晚婚后第一個孩子),產后領取獨生子女證者,根據__有關規定,女方產前、產后休假共6個月,經本人申請,院__辦公室批準,可以增加產假3個月。男方可根據__辦公室出具的證明享受護理假1個月。

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產假為42天。假期期間,國家規定的各項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四、__假

按照河南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喪假

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等)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準假3天(外地不包括路程)。喪假期內工資照發,往返路費及其他費用本人負擔。如因特殊情況需續假者,按事假手續辦理。

六、探親假、婚假、產假、__假、喪假等在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校內崗位津貼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曠工

教職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既沒有上班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每曠工1個工作日者,扣發本人月基本工資總額的30%。

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五條管理

一、按照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考勤辦法,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加強管理、嚴格把關,切實做好考勤工作,每月5日前將上一月考勤結果上報人事處。

二、為確保勞動紀律落到實處,各部門須如實反映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情況,對部門不報、謊報考勤情況的,經調查核實,除通報批評外,同時扣發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當月校內崗位津貼。人事處不定期檢查出勤情況。

三、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四、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教師制度反思篇2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對象:

學校全體教師。

第二條:總體要求:

服從管理,堅持坐班,積極出勤。

第三條:考勤內容:

1、全體教師每天要按學校作息時間要求上下班,同時,升旗、集會、教研活動、家長會、年級以上的大型活動及其他緊急情況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的出勤情況納入學校考勤范圍,班主任還要按規定的時間到班到崗(含用餐、就寢、出操、讀報、班談、集會、組織學生離校等)。

2、全體教師必須堅持按課表上課,全體教師必須按要求參加各種會議、集會、教研、公益勞動等學校或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

3、所有后勤崗位和特定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師、保衛、食堂、駕駛、水電、清潔、醫務、保管、電話吧、小買部、書店、閱覽室、打印、保管等)必須按部門規定的要求到崗(另行制定)。

4、值日領導和教師應按工作要求到崗(詳見行政值日職責、教師值日職責)。

5、特聘教師及兼職而不能坐班的須經校長同意并報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第四條:考勤管理:

1、各處室管理人員、任課教師每天上下班時,自覺在簽到機簽到和簽退。

2、教務處設專職查崗員,定時和不定時對教師到崗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記錄。

3、學校行政領導不定時對教學和非教學崗位情況進行抽查,并將結果記入日志。

4、分管教學領導、教務處、各學部、各年級組要定時做好教學崗位人員的巡課檢查,并將缺勤情況(含早晚自習、監考等)交教務處登記。坐班情況的檢查由年級主任負責并在年級日志上做好記載,每月30日上報辦公室做當月出勤統計。

5、辦公室按月匯總、通報全校出勤情況,處罰在當月工資中兌現。

第五條:請假程序:

1、各類假期在3天以上的,須校長審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內的&39;,分管校長審批(吳民佑:行政后勤人員賀廷江:各班主任李方勝:教學人員(含假期內有課的班主任),教職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急診除外)的診斷證明,否則,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內,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級主任)審批,持有效假條到教務處備案。

2、班主任請假后還應將請假時間及代理班主任等情況一并報學工處登記(一般假期均由請假人協調,特殊情況由學工處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應由請假人支付頂工費)。

3、各類假期都應填寫辦公室統一印制的請假條,經相關領導簽字后留存相關處室備查。

4、教師因公出差或參加學習培訓等,一般應提前3天帶通知原件到辦公室填寫公差派遣單后交由校長簽批,公差派遣單在領導簽字后個人留存,報帳后交辦公室登記。

5、一般情況下,公差和事假均應由教師個人協調換課,返校后回換,凡教師離校,均應向教務處提供頂課單,否則,作曠課處理,病假或特殊情況下的課務安排實行個人換課和教務處安排頂課相結合,請假人必須與頂課教師搞好業務交接。教研組開展活動,全體成員必須參加,由組長負責考勤并將情況報教務處統計,未經請假視同曠工半天處理。

6、必須先履行手續然后離校,若屬特殊情況(如:直系親屬病危需緊急搶救,家有突發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要電話告知有關領導同意,并在事后及時補齊請假手續,手續不齊備的病事假等視為曠工。

7、教職工假滿或提前返校均應及時到有關處室銷假,續假須重新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8、校級和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告知辦公室。

第六條: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事假全年累計一周以內假期內個人日工資減半(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全校統一考試閱卷期間請事假),全年累計在一個周以上、兩個星期(按7天計,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下同)以內的,其請假天數的工資按日工資的30%計發。半個月以上,一個月以內扣發全部工資,一個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病假在1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3個月的,從第2個月起按個人日工資的80%計發。

3、病假超過3個月的和因公負傷治療及身患絕癥者,其待遇按省、地區有關規定簽定的勞動合同執行。

(三)產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符合計劃規定的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向學校申請,產假期間發放全額工資。(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晚育的婦女增加30天,不累計)。

2、符合計劃規定的女工產假期滿后,經批準獲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工資停發,學校每月付生活費600元,哺乳假不超過兩個月。

3、在規定的結婚假期間(婚假時間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加至7天),工資全額發放。

4、直系親屬死亡后,最高可批準5天喪假(不含路途時間),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婚假、喪假期間的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不作為計算假期的天數。

第七條:處罰細則:

1、遲到:教師要提前2分鐘到所授課教室候課(聽到預備鈴聲進教室),上課鈴聲響后未到教室者記為遲到,遲到一次(五分鐘以內)扣二十元。超過五分鐘,但在十分鐘以內扣五十元,超過十分鐘,但在十五分鐘以內,扣一百元,十五分鐘以后記為曠課,曠課一節第一次扣貳佰元,以后每曠課一次,翻番處罰。

2、早退:下課鈴未響或下班時間未到,無特殊事由離崗者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記載為準)。

4、換課:教師相互換課,未到教務處履行手續的均作曠課處理。

5、簽到:全體教師實行指紋簽到(退),凡未簽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為單位在工資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崗每次扣三十元,當班教師有事不能到崗檢查,需征得當班值日領導的同意并應找人頂替,否則作曠工一天處理。

7、曠工一整天(有課按課節計)處以貳佰元罰款。

8、一學期累計曠工不超過2天,能主動返校并承認錯誤的,學校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只要有一次曠課就取消年終考評評為優秀的資格)和經濟處罰。累計曠工2天及以上,或累計曠課5節次及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補充說明:

1、教師坐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適時調整)。

2、全體教師周六和周日實行彈性坐班,即有課上課,無課可不坐班。

3、全體教師每周可擁有1個輪休日,但須固定報分管處室同意后到辦公室備案。

4、升旗、集會、學習、集體活動、公益勞動及學校要求的其他統一活動,教職工無論是否輪休,是否都要按時參加,出現問題參照以上情況處理(一般每次活動作半天計算,由查崗員和有關處室清點記載)。

5、非教學崗位缺崗、失職的處罰情況由相關領導參照本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6、本制度從20__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員工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參考依據。

教師制度反思篇3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學歷提高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時間在1天以內的,由教導主任批準;1天以上的,須經主持工作的副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報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區教育局批準。

3、事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4、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教師一個月中請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備的請假、準假手續,發給日工資的50%。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藥費發票,1天以內教導主任批準,1天以上報請主持工作的副校長批準。

2、病假一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獎勵性和基礎性兩部分),病假從第二月起還將扣工資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個月以內,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按每節5元扣除支付給頂課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調入本校滿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

②若教師在原工作單位結婚的,婚假能帶入本校。

③教職工結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④婚假的時間計算不含節假日和雙休日。

⑤在規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

2.產假、__假

①已婚女教師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24周歲(含)以上的女教職工第一次生育,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包括剖腹產)有醫生證明的,增加產假15天。

②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③在規定的產假、__假期間,教師的工資照發。

④女教師在生育期內計劃外懷孕做手術者第一次按病假處理,第二次按事假處理。

3.喪假

①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7天(含節假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②喪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院證明和經有權威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院證明而定,其醫療或修養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應做出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威部門確認,區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為防止虛報謊報工傷規范工傷請假制度,現對工傷情況做以下界定: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在校內發生的意外事故,必須有人證,如當時現場無人受傷者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領導到達現場。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逐級處理。

①填寫請假單(教務處);

②請假教師安排好課程及有關工作,并經教務處負責人簽字確認;

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④按規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

⑤批準后的請假單送教務處存檔。

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務主任和校長請假,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工傷假、產假、喪假由學校教務處安排教學工作外,病、事假請假者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程;若出現空堂課按曠工處理。病事請假者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每節5元支付給頂課者,工傷假、產假、喪假代課經費由學校支出,仍然按每節5元。

4、教師請假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管理,安排專人發放、審核、保管教師請假單,并按月統計,于次月10日前書面報送校長。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由主持工作副校長負責審批;公假、副校長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6、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做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教師制度反思篇4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做到制度公開,獎勤罰懶,特制定以下教師考核制度。

1、教案檢查制度:(配分10分)

為了消除無教案上課現象,年級部每月進行一次教案檢查登記,根據教案數量考核課時津貼,根據備課數量和質量考核當月教案得分。平時考核按10分制。根據備課格式的規范性,備課內容、板面及書寫綜合評分,上等記為9-10分,中等記為5-8分,下等在5分以下,上等人數不得超過30%。教務處或教研室開學和期末要對教師教案進行檢查,并評選出本期優秀教案。

2、作業檢查制度:(配分10分)

年級部每月對任課教師的作業布置和批改情況作檢查登記,并評定當月得分,按10分制記錄。作業率在10%以下記1分,作業率在10%至20%記2分依此類推。但批改不認真的&39;要在基本分上酌情扣分,作業率=(月作業次數/月上課次數)作文一次按兩次統計。體育音樂課允許無作業,此項評分將根據兩操一課活動的開展情況,平時的各種活動開展情況和成績記錄、資料收集等項目進行考核,學期末由年級部和教務處考核評分。

3、行政評教制度:(配分25分)

由學校教學管理人員組成評教小組,堅持經常聽課查課,了解教師教學能力、教學態度、教學效果,收集學生反映并作好記錄,期末對各任課教師進行綜合評定打分。優秀21-25分,優秀數量不得超過30%。

教師制度反思篇5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鉤。

二、考核對象

在校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于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并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標準

(一)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至7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并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七、時間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統一安排。

教師制度反思篇6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教學效果、工作實績,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為教師職務晉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據,現根據上級有關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情況,對教師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縣特校、縣職業技術學校。

二、考核內容

教師的考核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是考核教學效果和工作實績。

德:指政治思想和師德品質的表現;

能:指業務知識、教育教學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奮精神、工作態度和出勤率;

績:指教育教學的數量、質量和效果(包括教學目標評估、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評估、教研與成果、常規工作、差生轉化工作等)。

三、考核標準

1、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堅持客觀公正、上下結合的原則。

2、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被考核審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教師總人數的10%。

3、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1)優秀: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教育教學效果好,成績顯著。

(2)稱職: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稱職: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稱職: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四、考核辦法

1、縣直學校校長的考核,由縣教育局負責;各鎮學校校長的考核,由鎮教委負責;各校教師的考核,由校長負責。實行一級考核一級。

2、教師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學期考核、學年考核三種。平時考核可以隨時進行。學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進行。學年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結合學期考核同步進行。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和學期考核為基礎。

3、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參加原學校的學年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2)正式調動工作單位的,參加新工作單位的.學年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學年內請病假(公傷除外)累計超過6個月,或請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教師,當年度的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5)離退休教師,以審批執行時間為準,下半年批準離退休的不參加學年度考核。

(6)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

(7)受行政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處分的教師,處分期間參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學年度考核登記表》。

2、被考核教師在所在單位認真總結、匯報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自報考核等次,群眾評議,各單位根據被考核教師平時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和群眾評議意見,寫出考核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學校考核小組對處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進行復核。

4、學校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評定為優秀或不稱職的,在鎮工作的,由鎮教委考核小組評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考核小組評定。對不稱職和因處分不定等次的,各單位要給每個人寫出書面報告。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

1、教師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等次以上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

2、教師在聘任期內,學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本職務所對應的職務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影響調整工資(即在國家未作出明確規定之前,可視同稱職等次按有關規定給予晉升職務工資檔次)。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其中:屬領導職務的,應改為非領導職務。

(三)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不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在3個月內作出辭職,調換工作或緩聘、短聘處理。

2、連續兩學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我縣教師聘任制實施辦法和實施意見的規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審批權限

1、縣直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送縣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2、農村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組提出意見,報鎮教委批準,縣教育局備案。

八、考核機構

(一)各單位都要設立考核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主管人事政工的領導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一般3一5人為宜。

(二)縣教育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各單位也要相應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教師考核工作。

(三)縣、鎮、校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實施辦法。

2、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3、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

4、審核本單位對教師提出的考核意見。

5、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

6、發放考核結果的書面通知書。

九、加強領導和組織工作

建立教師考核制度,是加強我縣教師隊伍科學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鎮教委、縣直學校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積極實施,做到力求客觀、全面、科學、實事求是、準確地對教師工作作出評價。

教師制度反思篇7

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也是教師與學生家長溝通,促進學校與家庭聯系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協調學校與家庭的步調,統一學校與家庭教育對學生的要求,構建家庭、社會、學校“三位一體”的立體教育網絡,有機整合學校、家庭的教育資源,形成教育同步合力,促進學生平安健康成長與全面發展,更好地完成我校辦學目標,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教師家訪制度》

一.家訪形式

1.走訪學生家庭;

2.請家長來校座談;

3.電子(電話、校信通、網絡)等聯系。

二.家訪對象

1.教師家訪必須面向全體學生。

2.貧困生、學困生、留守兒童學生、單親家庭學生、思想學業變化重大學生、父母進城務工學生、殘疾學生等學生家庭進行重點家訪。

三.家訪內容

1.了解學生家庭狀況、成長環境及學生在家的思想狀況、學習習慣、生活習慣和個性特征:內容包括:①家長基本情況,包括學歷情況,職業情況等;②家庭基本情況,包括居住條件,家庭成員構成,學生父母感情情況,家長對學生的要求等;③學生在家的情況,諸如學習環境,學習時間,看電視時間,交往情況,家務勞動情況等。

2.向家長反饋學生的學習情況及在校表現,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幫助指導家長轉變教育觀念,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和價值觀,實施科學的教育管理方法,與家長共商促進學生發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

3.宣傳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民生政策與學生安全教育常識,介紹學校辦學特色及學生的培養目標,對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4.對因學校、家庭彼此不了解,對學生教育產生誤解或分歧,造成配合欠佳的少數家庭提出問題,如實介紹情況,耐心聽取家長意見,通過心平氣和地交換意見,溝通心理,爭取實現協同教育。

5.征求家長對學校及教育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等。

四.家訪要求

1.一年級班主任和新接手的班主任在第一學期內應對全班學生進行全員家訪;其他班主任對二分之一學生進行家訪,一年內完成全員家訪。正、副班主任共同參與家訪。

2.教師家訪做到“十一要”、“七必訪”、“五回避”

(1)十一要:要有計劃準備,目的明確;要有交流、溝通策略方法;要學生在場(一般情況下);要實事求,坦誠公正;要一分為二,客觀辯證;要態度誠摯,言辭懇切;要聽取意見,共商良策;要文明禮貌,尊重家長;要全面家訪,全面了解;要有家訪記錄,能拍照的要拍照;要樹立教師形象,注意家訪安全。

(2)七必訪:貧困生家庭必訪;學困生家庭必訪;留守兒童必訪;缺損型家庭(單親或離異)家庭必訪;思想學業變化重大學生家庭必訪;父母進城務工或不在家的學生家庭必訪;殘疾學生(有生理、心智障礙學生)家庭必訪。

(3)五回避:回避用電話聯系代替家訪;回避告狀式家訪;回避指責家長;回避利用家訪辦私事;回避收受家長饋贈和邀請吃飯。

3.教師對學生進行家訪,必須有計劃目標,目的明確。交流、溝通講究策略、方法,做到實事求是,客觀辯證,并認真聽取家長意見與建議,闡明自己和學校的看法、意見,共商學生教育良策。

4.教師家訪必須做好家訪記錄,能拍照的要拍照。

五.獎懲考核

1.期末年終由各年級組收齊家訪簿記錄,報交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檢查考評、通報和存檔迎檢;

2.學校把教師家訪情況作為教師期末年終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及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3.學校對家訪活動中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推廣家訪經驗。

教師制度反思篇8

一、家訪時間安排

1、班主任每學期原則上應對全班學生進行一至二次家訪、電訪,對后進生提倡家訪,每次家訪內容應有記錄。

2、除學校統一安排外,家訪時間應放在課余時間進行。

二、家訪的原則:

1、家訪時事先要與家長預約。

2、科任教師有責任協助班主任一起做好家訪等工作。

3、做到5必訪:

開學一月內,一年級新生必訪。正副班主任家訪率爭取達到100%。

轉學生(轉入)必訪

每學期,教師對隨班就讀生家訪率為100%。

每學期,各班任課教師家訪率不低于45%

學習或者行為突然發生偏差的學生必訪。

三、家訪的內容(可以根據每次家訪目的不同確立家訪內容)

1、學生在校實際情況匯報。

2、學生在家實際情況詢問。

3、了解學生家庭的結構、經濟狀況、環境、教育等情況。

4、提出建議,幫助指導,必要時還要向家長介紹一些心理學教育學的基礎知識。

四、家訪的注意事項:

1、教師主動與家長溝通信息,交換意見,共商教育大計,探究教育方案,對受教育者進行更好的教育,提高教育效果。忌向家長告狀,報憂不報喜,將學生說的一無事處,切忌告狀式家訪。

2、家訪要及時,有針對性。忌拖延家訪時機,等到矛盾已經公開化后才去找家長,商量解決辦法。家訪中要保持教師的崇高形象。忌討好家長,收取家長的財物,借家訪之名也那些居其位,有其權的學生家長,套近乎以圖私事。

3、關注學有潛力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單親家庭學生、學困學生、行為偏差學生、有輟學傾向的學生,心理和情緒不穩定等現象的學生。

4、學生因病、事假或有突出成績,或發生問題、應及時家訪。

5、家訪時要注意時間,切忌無休止閑聊,影響學生、家長休息。

6、家訪后,及時填寫家訪登記表,家訪記錄每學期檢查一次,平時隨時檢查,期末德育處存檔。

教師制度反思篇9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教師制度反思篇10

學校教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壓倒-切,責任重于泰山”,全體師生員工要充分認識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堅持做到警鐘長鳴、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教育為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1、加強校園出入管理。門衛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制止校外無關人員進入校內,對來訪人員實行登記。學生因故中途離校的要有班主任的離校出門條。要按時開關校門。

2、值班教師要切實履行責任,加強管理和巡查,防止偷盜、破壞、打架、師生傷害等事件的發生。督促學生遵守《安全行為規范》,及時糾正和處理違反《安全行為規范》的行為。

3、汛期或意外災情等期間值班教師要全日值班。

4、班主任老師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應急、自救和自我保護常識的輔導。下午放學后班主任應在本班學生全部離校后方可離校。

5、每天值日教師應按時到位在規定的摟層值守,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6、課外鍛煉時間,組織者和班主任老師不得離開活動場地。檢查學生是否在學校指定的區域內不做危險或可能會產生危險后果的事等。

7、各班要成立安全監督小組,負責班級安全措施的落實。班主任要督促本班安全員檢查教室按時上鎖,落實防盜措施。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

8、組織勞動和實踐活動的活動主持人和班主任,在開展活動前向學生講清勞動要領和安全事項等,在工作筆記本中作好書面記錄,在此項活動期間主持教師和班主任要加強巡視和檢查,及糾正不良或不正確的行為。

9、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錯失而造成的安全問題由過失教師負責。

10、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場所及活動器材等不得使用。誰同意使用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

11、教師在開展教學等活動期間應打開門、窗。

12、須組織戶內和戶外教育教學等活動的,班主任、教師等相關活動的直接組織人必講清要領、注意事項及發生意外時的應急辦法并配備相應的預防措施等,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后(并做好書面記錄)方可開始行動。

13、在各種教學活動和日常生活中,特別是節假日前適時進行;教師并善于利用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學生,防患于未然。要根據環境、季節及有關規律進行防盜、防火、防中毒、防特、防水、防雷、防震、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使之經常化、制度化。

14、教師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識,上下班交通安全要切記

靈口鎮廟灣小學

20__年2月25日

教師制度反思篇11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國家規定,學校執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教師每天具體到校與離校時間由學校根據季節另行規定。

2、教師每天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下班。值日領導與值日教師按學校規定的值班時間到校,并履行值班職責。

3、值日領導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時間定時清查兩次人數,凡規定時間內未到教室、辦公室等工作場合者,視為遲到;提前15分鐘以上離校者,視為早退;未請假或無故不上班者,視為曠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時至少清查一次,未見者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有對口醫院的醫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請假前須先自行協商調好課,并報教導處備案后,再憑書面請假條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2、請假半天以內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校長(或指定的領導)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需由校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學區批準。

3、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4、假期完畢或提前中止假期須及時找相關領導辦理消假手續,提前終止假期而未消假,視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時上班,視為曠工。

三、上課制度

1、教師須按教導處安排的課表上課,凡因私事請假須將協商調課情況報教導處備案,凡因公事調課由教導處發調課單。

2、無論因公因私,調課行為一旦成立,上課教師須對課堂教學負完全責任;若不經過教導處而私自調課或各種原因造成誤課,課堂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學校課表所規定的教師承擔。

3、課堂教學“十不準”:不準坐教(因病除外);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接聽撥打電話;不準看報刊雜志;不準織毛衣、帶小孩;不準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筆、拿作業本等)離開教室;不準不帶教材、備課本上課;不準拖堂;不準酒后上課;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辦公制度

1、學校實行教師坐班制,除了上課或學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時間均要到辦公室坐班,因事外出無論時間長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領導請假,并告知當日值日領導,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2、辦公期間,不準串門聊天,不準打牌下棋,不準帶小孩,不做與辦公或教學無關的事情。

3、講文明,講禮貌,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干擾他人工作。

4、使用電腦時不玩游戲,不聊天,不瀏覽不適宜的網站。

5、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亂丟亂扔亂吐,不亂寫亂畫亂張貼,整理好個人辦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潔美觀。

五、會議制度

1、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會議,不準遲到早退,不隨意進出。

2、帶好會議筆記本,作好會議記錄。

3、會議期間,將移動電話調為振動(或無聲方式),會場內一律不允許接聽或撥打電話。

4、不講小話,不看報紙雜志等,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5、每周教師例會原則上不批假。

六、有關規定

1、教師考勤將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2、婚、喪、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各項工資照發。

3、病、事假須按規定辦理好請假手續,不得電話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4、值日領導秉公辦事,認真履行當日職責,上、下午各查崗一次。并作好遲到、病、事假、曠工、脫崗失職記載,若出現失職地方,視為脫崗事故一次。

5、每學期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累計最多者,期末綜合評估定為最低等。

6、病假超過一個月無法上班者,停發年終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七、獎懲辦法

1、學校每年從學校勤工儉學收入中提取專項資金用于教職考勤管理,獎勵對象為在學校上崗的教職員工。

2、設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現象的,視為全勤。在本校上崗的教職工,學校根據每月的考勤記載,凡出全勤者發給10元的全勤獎,當月考勤獎共發50元。(凡由于學校或上級安排而因公誤勤者,不扣全勤獎。)

3、根據考勤記載,每遲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獎1元,超過10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4、誤課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許請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獎,超出部分,無論事假和病假,每請假一天,扣全勤獎金10元。曠工半天或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取消該教師當月考勤獎。

教師制度反思篇12

建設一支思想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實現學校辦學目標、推進素質教育的核心工程。為此,學校為了深入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新的《義務教育法》以及寶安區教師從教“十堅持十不準”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用來規范教師的行為。全校干部、教師都要認真執行本細則,全員參與,互相監督。

一、德育處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遵守社會公德。2)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3)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決議。

2、熱愛學校。1)用心營造學校和諧氛圍,維護學校聲譽,以學校大局為重言行不能有損學校聲譽、利益。2)愛護并自覺維護學校公共設施。

3、維護團結。1)嚴禁教師在公共場合謾罵、爭吵、打架,有矛盾以協商方式解決。2)不造謠惑眾,不撥弄是非誣陷他人,不拉幫結派,破壞團結,干擾學校工作。

4、廉潔從教。1)不向家長索取或變相索取錢物,不準收受家長財物、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師生關系、家校關系和職務之便謀取私利。3)不準開展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等營利性活動。

5、敬業愛崗。1)工作盡職盡責,原則上服從學校的分工與安排,用心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文體競賽活動,能夠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學校提出意見和推薦。2)在各自我職責范圍內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在校內遇到學生違紀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危險現象須主動及時加以制止。3)協助學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師處理意外突發事件。4)值日教師務必遵守花二莊小學值日教師規定,履行值日教師職責。5)班主任按時參加德育工作會議。

6、為人師表。1)衣著整潔,舉止端莊,同事間及遇客人應主動問好,學生問候須熱情答禮。2)舉止禮貌,禮貌待人,不準在校園公共場所吸煙、講教育教學禁忌語。3)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傳看黃色書刊或音像制品等違法行為,嚴禁吸毒等違法行為。4)作風正派,生活檢點。

7、勤學修身。1)用心參加各種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以及學校組織的各種有好處的活。2)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更新教育觀念和專業知識,提高教書育人的技能。3)加強自身修養,持續身心健康。力戒不思進取、滿足現狀、自以為是等不良思想情緒。8、班務管理。1)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2)每學期至少組織四次主題班會活動,定期召開班干部會議。3)樹立良好的班風、班紀,班內無逃學、偷竊行為,無傷害事故發生。4)科任要協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級事務。

9、學習、活動。1)關心學生各學科學習狀況,做好困難生的思想教育工作。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支持學生參加校內外各類活動。3)培養學生良好的禮貌行為習慣,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學生做好"兩操"。4)加強與家長進行聯系溝通,家訪到家要到達50%,電訪、c 達100%。做好個別學困生的學習、生活狀況的跟蹤記錄并整理歸檔。

二、教學處管理考核部分

1、務必保質保量地參加國家、省、市、區、街道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各類培訓或進修活動,依《深圳市寶安區借聘教師管理暫行規定》之規定:不參加繼續教育的,或沒有完成培訓學時的教師,學校不得續聘。

2、為人師表,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按時上、下課(含早午讀、二課培優補差),不隨意停課、缺課和調課,不斷堂、拖堂和在課堂上閑聊。不允許出現不備課、不批改作業、坐著上課現象,無特殊狀況不得接打手機,對課堂上發現的不良行為,學校應采取恰當的方法予以制止,并對教師施以處罰。

4、按要求執行備課、作業批改、試卷批改分析等常規教學管理要求,并及時上交各類材料,將其表現計入教師年末總評范疇。

5、一學期內青年教師(10年教齡以下)聽課至少20節;中老年教師(10年教齡以上)聽課至少15節,參加校內大型教研活動至少1次,參加科組內教研活動至少2次。

6、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半天以內向級組長請假,并報知教學處。1至3天需書面報知主管教學副校長處,并在教學處備案,3天以上請假需主管校長批示。

7、教師外出聽課、培訓需妥善處理好自身業務工作,個性緊急的外出事務由教學處處理。

三、辦公室管理考核部分

1、每位教師都務必遵守學校頒布的所有制度,個性要遵守考勤制度,嚴格按規定上、下班,上、下課,不隨意遲到、早退、離崗,不允許曠工。請假須有書面申請報校長室或主管領導批準,并報辦公室備案。

2、講究衛生,辦公室、桌面、坐椅持續清潔整齊,辦公室的窗臺不允許擺放物品;在校園內不亂丟紙屑等不禮貌行為。辦公時光內不得利用電腦從事娛樂活動的(如玩電腦游戲、看電影等等)。

3、遵守開會紀律,按指定座位就座(按座位人名進行考勤登記),手機需開震機,不得影響正常會議。認真作會議記錄。

4、愛護花草樹木,愛護公共財物,愛惜教具,節約紙張文具,節約水電,嚴禁偷竊公私財物或故意破壞公物。各辦公室由級組長負責安全、衛生、水電的使用管理工作,各功能室由功能室負責人負責。不經允許教師在工作日晚7:00及休息日不得在辦公室逗留,人走后要關掉所有電器;紙張打印要采用雙面打印,盡量采用無紙化辦公。嚴格按照《花二莊小學建立綠色學校節能管理措施》考核執行。

5、加強宿舍的衛生、安全、禮貌管理,持續公共環境及宿舍內部衛生,講究公共道德,垃圾不能放在走廊或空中拋物,宿舍樓頂以及走廊公共空間不允許放任何物品,否則一律無條件清除;注意用電、用汽安全;加強宿舍居住人員管理,在校教師的直系親屬需在宿舍居住的,務必到辦公室登記備案,不是直系親屬的不允許在校居住;在職在崗教師堅決杜絕有償補課,校園區域內嚴禁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教師家屬及子女在學校工作時光內,無特殊狀況不得在教學區、辦公區和活動區逗留和玩耍。加強車輛管理,教師車輛務必放到停車區內,校內車輛行駛不得超過5公里。

對違反上述細則的考核狀況,每月由分管考核的部門進行公布,對違反細則的教師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對違規人數多的年級組、學科組以及個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嚴重的予以解聘。

本細則自經教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之日起開始執行。教師如果對上述細則有異議請向教工代表提出,以便提交教工代表大會討論。

教師制度反思篇13

1、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

2、工作時間內如果利用空課辦事,看病等須向本辦公室負責教師請假。

3、工作時間里要一心撲在工作上,不搞私事,不做私活,不帶小孩。

4、不能擅自調課,調課須經教導主任同意。

5、上課預備鈴響后,上課教師要立即離開辦公室,上課鈴響后要立即進入教室。

6、學校組織的全校性活動,要求全體教師人人參加。(如早操、集會等)。

7、積極參加政治學習(開會、小組討論等)、業務活動(業務學習、公開課、集體備課等)、文化學習。

教工學習制度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每周一次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遵守學習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者,須事先向學校領導請假,并經領導同意。

2、遵守學習紀律,學習時思想集中,不隨便談笑,不打瞌睡,不做與學習內容無關的事,不隨便離開學習室。

3、認真聽報告和討論。聽報告時專心做好記錄;討論時,積極思考、發言,并虛心聽取別人的發言。

4、加強自學。除積極參加集體學習、討論外,要自學政治理論,提倡天天看報,關心國內外大事。自學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改先進經驗,自學時間,每周不少于二小時,并做好學習記錄或心得筆記。

5、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學習要緊密聯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實際,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學業務水平。

會議制度

1、學校重要會議要按計劃定期召開。

(1)全體教職工大會,每學期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必要時臨時增開)。

(2)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期一次。

(3)校行政會議,一至兩周一次(根據情況確定)

(4)教務會議,每月一次。

(5)班主任及少先隊輔導員會議,每月一次。

(6)后勤工作會議,每月一次。

2、會議要求

(1)每次會議要有明確的目的,充分的準備,要能解決問題,并作好會議記錄。

(2)重要活動或重大問題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要由主管人事先充分醞釀、周密思考,在會議上拿出主導意見供大家討論、修改或事先將議題告之與會人員,以利于節省討論時間,提高會議效率,避免議而不決。

教科研活動制度

1、學期初,教導處、教科室、教研組須根據學校工作意見和教學計劃訂立好各組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教科研組長會議,研究教科研工作,傳遞教改信息。

3、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教研活動,探索教學規律,推進教學改革。

4、建立各學科師徒隊伍,組織新老掛鉤,以老帶新,以新促老。幫助新教師熟悉業務,協助老教師總結教學經驗。

5、有計劃地了解、掌握學生的學習情況。定期抽查學生作業,了解作業份量、難易程度和學生完成作業、教師批改作業的情況;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分析教學情況,及時進行調控。

6、學校要關心和組織多種形式的進修活動。青年教師要制訂文化學習和業務進修計劃,中高級教師要制訂教學科研計劃,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和科研能力。

7、提倡寫教學專題總結和教研論文,鼓勵教師向報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學年召開一次教學經驗總結交流會,每兩年舉辦一次論文評獎活動,推廣先進經驗,獎勵優秀論文作者。

8、教科室會同教研組要詳實記載每次教科研活動的情況,及時向教導處報告工作,反映教師的意見和要求,以便于領導改進工作。

9、學期或學年結束時,做好教科研工作組總結和個人教學工作總結,存入學校業務檔案,作為轉正、調資、晉級、評比的一個依據。

文明辦公室條件

1、遵守作息制度,準時辦公,不無故遲到、早退或缺席。

2、辦公時,不干私活,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講究工作效率。

3、教師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幫助,團結共享。不說不利于團結,不利于工作的話。

4、地面清潔,窗明幾凈,桌椅整齊,辦公用品放置有序。

5、熱愛學生、認真工作,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努力做好教育、教學工作,提高教育質量。

教師制度反思篇14

寧鄉小新星教育教師管理制度

第一條常規管理制度

每位老師既是授課老師又是班主任,對所帶班級全體學生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行為習慣、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負責。為推進學校各項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特約定以下條款:

1、教師上班期間需衣著整潔,儀表儀容符合教師形象,講普通話;

2、教師上班、下班需簽到、簽退,除開休息日,其他時間按時簽到,教師必須在課前30分鐘到校并進入教室,下班簽退時間以放學時間往后推10分鐘為準;上下課執行簽到制度,嚴禁代簽到、簽退;

3、教師上班簽到后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課準備工作。入班后先板書再復習課文。沒有特殊情況上課期間不允許批改作業。按鈴聲上下課,管理學生紀律、安全。教室的衛生由各班老師管理,桌椅要時時保持整潔;有秩序排路隊放學。教師沒有按時到校入班或課前準備時間從事與教學活動無關的事,以遲到論處;

4、上課之前必須給學生點到,認真填寫學生考勤登記表,未到者,需給家長打電話詢問并登記相關情況,遲到學生及時通知前臺處理,做到及時與缺課學生的家長聯系,主動預約補課;一人未補罰10元每人。

5、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課前提前備課,寫好教案。教案(包括會議記錄)每月25號之前交一次(隨機抽查),交予教務長進行檢查,課堂上必須認真輔導學生;

6、老師必須精力集中、精神飽滿、心情愉快的進入課堂。不允許在上課時間會客、接打私事電話,電話一律調為無聲狀態,排除干擾,認真上課。

7、增強安全意識,強調安全教育,經常安全提示,確保學生校內不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老師處

罰,下課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學生安全,如學生出現流血、受傷情況,該班任課老師負50%責任,學校負50%;

8、教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7天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遲到每月都扣全勤,請假必須提前7日以上,未經批準屬于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9、老師上完課離開教室時關閉教室內的電燈、空調、門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學校借教學工具等,需在相關負責人處詳細登記,并注明歸還時間,在規定歸還時間內不能歸還的需向相關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損壞和丟棄需照價賠償;如需要打印資料請向劉Sir申請,并要求劉Sir幫你打印出來。

11、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總結本學期學生的學習情況,展示學員一學期的學習成效,內容形式由教師自行安排,并上交;

12、每學期進行一次期中與期末測試。并將成績記錄在學生《成長檔案》中,認真填寫期末評語與通知書,嚴禁找他人代寫,并做好勸學工作,鞏固生源;

13、為保證教學質量,教師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學質量保證金,存滿1000/人為止;

14、辭職書(需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報告,口頭形式不予承認,否則教學質量保證金不退)

第二條獎勵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鼓勵先進,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學校對于表現杰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教師給予如下獎勵:

1、優秀輔導教師獎:輔導學生在市級以上比賽中獲獎的老師給予獎勵;

市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50元、銀獎30元、銅獎20元;省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100元、銀獎80元、銅獎50元;

國家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200元、銀獎150元、銅獎100元;

2、節日補助:三八節端午節中秋節教師節春節(補貼根據學校效益相應補助);

3、高溫補助:200元;

4、團隊旅游:每年旅游一次,根據業績分配旅游路線暑、秋季鞏固率(不包括春季)學校總體鞏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游費用不低于1200元,總體鞏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游費用不低于600元,總體鞏固率低于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游。

6、保險(含試用期3個月至滿12月后):養老保險150元/月;

第三條處罰制度

1、如發現有代簽到、簽退者,扣5元;

2、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扣10元/次。無故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者,扣20元/次。開會遲到,扣5元/次,無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調好課,學校不安排代課,除婚假,喪假(直系親屬)之外,請假一次(請一節課或一天、兩天,性質一樣),無全勤獎并扣10元。未經請假,無故曠工,無全勤獎并平時曠工扣75元每次,周末曠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親屬代替)親自向校長請假,學校安排代課,否則學校不予安排代課,若所任教班級無人上課便以曠課或礦工論處;

4、每學期老師應主動與每個學生家長聯系四次以上(包括家長會),每月制度相對的電話教學任務,并寫好電話記錄,了解學生在家學習情況。如果有電話停機或是打不通的必須注明,并及時登記好,每月月底上交學校電話交流表,沒有完成電話教學任務者,如果有電話停機或是打不通的必須注明,如果有一個沒有打的一個學生罰5元。

5、上課時老師不準接打電話、聊天,玩手機,下課后嚴禁

老師趴在課桌上睡覺,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月25號之前上交教案、會議記錄,未完成教案的老師每月扣50元;

7、在學校本部上課及到各教學點上課的老師,應嚴格遵守學校,被學校或家長投訴(經核查后與投訴情況相符合),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被投訴,罰款50元,第三次被投訴,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反應情況和建議不算);

8、老師拒絕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當班時不服從校方管理,拒絕工作或緊急情況不服從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間調度安排,公開課指定安排,學校組織的師資培訓等活動)扣100元;

9、教師按時負責打掃好教室衛生,如果發現沒有打掃扣20元/次(無紙屑,無泥印等);

10、教師上完課離開教室時,未關閉教室內電燈、門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調未關,每人扣20元/次;

第四條溝通途徑

學校的成功,有賴于全體教師之間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諒解,因此,學校極力鼓勵教師與學校負責人做如下溝通:

1、提出意見:教師有任何建議,可直接向學校負責人提出,由學校酌情加以考慮,對有建設性的提議將給予相應的表彰;

2、尋求工作問題上的輔導(商討個人發展計劃);

3、申訴不滿:教師如對學校安排工作有不滿之處,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資料內容將會保密,學校也會予以詳盡審查,任何匿名的投訴,學校將不予處理。

為更高效的實施本管理制度實行簽名制:

學校代表人(簽字)

學校任課教師(簽字)第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教師制度反思篇15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后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干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干部請假: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周五將本周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于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后,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教師制度反思篇16

一、公假:

學校行政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派出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公假期間不扣除教職工獎勵。

二、事假:

1、教職工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況,確實要超假者,由單位核實后,教職工應辦理好請假手續,所有假期均應報批后方可執行。

2、教職工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請假時間1天以內的,直接向教導主任主任申請,并有教導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上的,須向校長申請,并校長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了不語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過3天,一學期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校委會研究決定。

4、教職工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5、事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績效工資扣除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執行。

6、因請假不能正常上課的,所所帶課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況。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2天以內有教導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應由醫院出具病假證明,報請校長批準。變相請病假,如經查實按曠工處理。7天以上的,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學校負責安排代課。

2、教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執行。

3、經查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院出具健康證明。

5、教職工因探親或在外出差是生病,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6、病假天數的計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四、曠工:

教職工連續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

五、法定假:

1、產假:

(1)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假期15—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引產者,假期42天。

(2)沒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24歲以上已婚婦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者,另加30天;夫妻為雙職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顧假。

(3)晚育剖宮產,假期105天;

以上三種類型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全額發給,計劃外懷孕流產者,不享受工資及福利待遇。

(4)懷孕期間的女教職工,確有困難的,經縣級醫院證明確有疾病可按有關規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滿后確有困難的,可請哺乳假,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

(5)已懷孕的女教職工,按照國家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的影響正常工作。

(6)產假期滿,因病不能工作的,經市級醫院證明后報批請假,其繼續休息期間的待遇,按病假規定執行。

(7)女教職工在領取生育告知書后,懷孕期間經市級醫院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并按病假處理。

3、婚假:

(1)在本單位從事工作滿6個月的教職工方可享受婚假。

(2)若教職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單位。

(3)教職工結婚,婚假為7天,另根據路程遠近,另加往返路程假。晚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可增加晚婚獎勵假數天(不得超過20天)。

(4)婚假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

(5)在規定的婚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原標準執行。

4、喪假:

教職工的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7天。可根據路程遠近,另加往返路程假。

六、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7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8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請假8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審批,原則上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本市市級醫院疾病證明。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8天以上,由教育局審批,由教育局受理后。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經審批后生效。

5、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請假條,單位領導審批前,應具體了解請假人的實際情況后,簽署是否準假意見,并明確注明請假起始的時間和有關事項。

6、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在離崗1天之內,先口頭或電話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

9、凡請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職工,在辦理請假手續前必須提供查孕證明。

10、請假期滿要續假的,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教師制度反思篇17

一、目的意義

新老教師掛鉤,結成對子:有助于充分發揮老教師豐富的實踐經驗,青年教師敢想敢做的創新欲望;有助于實現新老教師在年齡上互補,經驗上共享;有助于促進年青教師教育教學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強校園內老師間的交流更趨廣泛與緊密,由個體活動轉為多元協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教育科研活動由經驗型向思辯型、科研型轉軌。

二、結對條件

1、我校在職任課教師都可參與此項活動。

2、教齡未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必須與老教師結對。

3、符合以下條件教師應積極參與結對活動,幫助青年教師進步,推進學校師資建設:

1)被聘為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

2)被評為省、市教壇新秀教師。

3)有較強工作能力及豐富教學經驗的其他教師。

三、結對辦法與步驟

1、新老教師在相互自愿、自由結對、雙向選擇、優化組合的前提下掛鉤,達成結對議向。

2、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領取“新老教師掛鉤結對表”。

3、由學校批準生效。

4、認真履行結對表上要求。

四、考評與獎懲

(一)考評

1、每學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評組進行考評。

2、考評內容

1)課堂教學:是否按協議上聽足課時;是否按要求作好記錄。

2)教育科研:是否參與至少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論文發表、獲獎。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獲得學校及有關部門肯定。

(二)獎懲

1、無故不按協議內容履行定為無效結對。

2、獎懲

(1)老教師:每學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況酌情加、扣分

1)聽課每缺一課時扣1分(缺一次討論扣0.5分)每多一課時加0.5分(討論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師至少參與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有加1分,一方無扣2分。

3)青年教師有論文發表、獲獎。有加1分,無扣2分。

4)青年教師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競賽、優質課評比、教壇新秀評比等活動中獲獎或在其它方面獲校級以上榮譽,有加3分,無不加分。

5)期末無總結扣2分。

(2)青年教師主要在各種競賽及評比中獲獎,學校據有關獎勵制度進行精神鼓勵及物質獎勵。

3、獎勵:

1)按總分值取結對數的40%(取整)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名。

2)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一等獎為100元,二等為70元,三等獎為40元。

教師制度反思篇18

家訪是學校與家庭取得聯系的一種重要方式,為有計劃地進行,學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家訪工作責任人:

家訪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負責,任課教師全員參與,每班組成若干個家訪小組。學校行政人員家訪主要處理學生突發情況或典型事件。

二、家訪的次數:

一學年內家訪小組必須普訪學生一次,一學期內至少家訪一半以上學生。對特殊群體學生必須訪兩次以上。

三、家訪的原則:

發生下列幾種情況,班主任必須及時家訪,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

1、學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門或上醫院探望。

2、學生家庭發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時做好安撫工作。

3、學生在學校里發生傷害事故,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親自把孩子送回家,說明情況,提出解決辦法。

4、學生無故遲到、缺席,及時向家長了解原因,通報情況,共同進行教育。

5、學生學習成績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時與家長聯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教育。

6、學生(特別是后進生)有進步時要及時家訪,當著學生的面向家長作恰如其分的匯報,給學生和家長以熱情的鼓勵。

四、家訪的內容:

1、學生在校實際情況匯報。

2、學生在家實際情況詢問。

3、了解學生家庭的結構、經濟狀況、環境、教育等情況。

4、與家長協商共同教育學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5、協調學生與家長的關系。

6、增進與學生、學生家長的情感交流。

五、家訪的注意事項:

1、每次家訪要確定家訪的目的,要解決的問題,要對被家訪的學生有較充分的了解。

2、家訪前要提前預約,告知家長家訪的時間,以提高家訪效率。

3、家訪過程中,學生、學生家長都應在場,應一切從實際出發,切忌片面孤立地看問題,個別問題可要求學生回避。

4、家訪時要虛心聽取學生和家長的意見,要實事求是匯報學生在校表現,要與家長共同探討教育方法,充分調動和發揮家長的教育作用。

5、家訪后,教師應如實做好記錄。

6、牢記安全第一,注意家訪中的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教師制度反思篇19

加強教師工作紀律,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前提。為了進一步嚴肅教師工作紀律,提高教師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體教師必須根據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認真工作,不得假公濟私,哺乳期教師可以提前一節課下班。

2、教師坐班時間必須在所屬辦公室辦公,不準私自調換辦公室,各辦公室由學校安排負責人,負責教師考勤及安排辦公室日常工作。

3、教師在工作時間內接待學生家長、找學生談話一律在辦公室進行,否則視為曠到。

4、教師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勞動紀律,確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按以下請假期限及審批權限辦理:(1)事、病假。教師因事因病請假7天以內(含7天)的,由校長審批;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后報鎮教育總支審批;超過15天的,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

(2)婚假。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結婚,可一次性享受5個工作日的婚假,雙方屬晚婚的(男滿25歲,女滿23周歲),可增加婚假20天。教師婚假由校長審批。

(3)產假。女教師產假90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晚育(指女方在24周歲以上)的,增加產假30天,可給予男方15天的護理假;產假若正值寒暑假,其假期可以順延。教職工產假由校長審批。

(4)喪假。教師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或獨生子女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時,可給予3天的喪假。教師喪假由校長審批。

(5)請假程序及手續。教師請假審批權限在學校和教育總支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經校長、干事簽字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期間按曠工處理。請假審批權限在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的,教師請假時應提交書面申請一式兩份(學校、縣局各存一份),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先經校長、干事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報縣教育和文化體育局人事股審批,經同意后,方可離崗;否則,離崗時間按曠工處理。申請病假的要有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入院手續、化驗單、醫療費發票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婚假的要有結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產假的要有準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病假(病休)期間的工資折扣標準。一是病假(病休)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二是病假(病休)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②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三是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執行: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②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7)事假超過規定期限應扣發工資。工作年限未滿五年,年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或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按日平均工資標準扣發超假期間的工資。

5、學校對教師考勤實行查崗制,即由行政值周領導負責查崗,每個工作日至少查崗一次。教師考勤情況一周一匯總,一周一公布。

6、每月設全勤獎50元,凡因病因事(因公除外)在本月內請假達3節次或曠坐班達2節次或升旗例會兩次不參加或缺堂誤課達1節,則該教師將不享受全勤獎。另外因事(婚假、產假、病假、喪假、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每節扣2元;曠坐班每節扣5元(一天按6節計算);缺堂誤課每節扣20元(包括早晚自習),遲到、早退1次折合曠坐班0.5節;各種學習、會議、教研活動、升旗儀式缺席(婚、喪、產假、病假、公差、函授學習、自考除外)扣5元/次。有關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凡缺勤另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7、教師因公、因病、因事不能上課,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由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時間在一周以上,屬事先有準備的,由該教師自己請人代課,校長批假回執單報教導處備案;屬突發性的(教師外調、傷亡等),由學校重新安排教師上課;凡代課課時津貼均要從被代教師課時津貼中扣除,代課津貼根據學校課時津貼發放辦法據實發放。

8、教師坐班時間不得在辦公室大聲喧嘩、閑談,不得隨意離開辦公室、中途進進出出,不得隨意串室,影響他人工作,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看與課堂教學無關的書報雜志,不得將自己小孩引進辦公室,辦公室用品及書籍、作業本等須擺放整齊,最后離開辦公室的教師要注意關燈鎖門。

9、教師上課實行候堂制,必須嚴格做到“十不準”:不準遲到早退,不準空堂缺課,不準隨意調課,不準坐教,不準隨意進進出出,不準看與教學無關的書報雜志,不準穿背心、短褲、拖鞋上課,不準吸煙、打瞌睡,不準體罰學生,不準將與教學有關的書籍資料、實驗器材課后放在教室。教導處將不定期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全校通報。

10、教師的備教說評輔改考評等各環節工作必須按照《西湖中學教學常規管理細則》執行,教學常規檢查在期末匯總后計入教師量化總分中。學校舉行的各種考試的監考、閱卷,請事假1次扣10元,曠1次扣20元。以上扣款從績效工資中扣除。此外,相應扣除量化評分。

教師制度反思篇20

一、教師辦公室是教師處理教育教學業務的公共場所,每一位教師都有保持辦公室文明、整潔、舒適的義務。

二、教師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校指定的辦公室負責人全面協調,其他教師協助。

三、每一位教師要積極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辦公室的打掃和整理工作,開水須由教師親自沖泡,嚴禁讓學生代教師沖泡開水。

四、辦公室內要注意整潔。辦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其它物品的擺放要有條理。廢舊物品要及時處理。

五、辦公室要定期布置,布置要以簡潔大方為原則,體現教師的職業特點。

六、辦公室內講話做事要講文明、講團結。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相互幫助。

七、辦公室電腦要用于教育教學工作,不得在辦公室內上網聊天或玩游戲。

八、要愛護辦公室內的公共財物,要節約用電用水。放學后要注意關鎖門窗。每天最后離開的教師要分別關好電腦的顯示器、主機和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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