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
一個良好的制度可以規范行為,提高效率,避免混亂和浪費。優秀的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是什么樣的?下面給大家帶來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供大家參考。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1
一、門店每月應定時對店堂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大型門店對陳列的藥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環的原則進行養護檢查,小型藥店可每月對陳列藥品全部進行養護檢查。如實做好養護檢查記錄。
二、被列為重點品種的藥品和拆零藥品,近效期藥品應按月養護檢查,對藥品品名、規格、數量、批號、效期、廠家、養護結論等情況如實記錄。
三、經營需低溫冷藏的藥品的門店,應配置相應的冷藏設備,將需低溫冷藏的.藥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溫濕度記錄。
四、對中藥材、中藥飲片應按其特性采取篩選,涼曬,熏蒸等方法進行養護。
五、門店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對店內的溫濕度情況進行檢測,并按時記錄。溫濕度達臨界點或超標時,應采取通風除濕、降溫等措施,以保證陳列藥品質量和安全。溫濕度監測及調控記錄簿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2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39;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戶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并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復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衛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詢客戶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3
一、對于本地采購,貨物采購完畢后,由司機配合采購員安排送到倉庫,驗收員在半個工作日內按GSP規范完成驗收。對于外地采購,貨物到達本地后,由采購內勤電話通知司機在半個工作日內提貨并檢查包裝是否完整,送至倉庫進行驗收入庫,驗收員在接到貨物后半個工作日內按GSP規范完成驗收。五十個品規以上的復雜來貨按上述流程,但驗收入庫與系統錄入工作時間可以視品規數計算延長。
二、驗收員根據預到貨日期從業務軟件中提取采購到貨通知單,照單驗收實物,驗收完畢后做系統入庫。出現以下情況驗收員必須在到貨后一個小時內通知采購品種負責人,驗收員根據采購品種負責人反饋的信息決定是否繼續驗收:
1、到貨數量超出采購到貨通知單的`數量;
2、缺少隨貨同行、質檢報告等其它資料;
3、業務軟件中沒有相應的采購到貨通知單。
三、質量管理員在一個工作日內打印入庫單,所有入庫相關單據交予財務部記賬,不能跨月。
四、倉管員憑出庫單按商品品名、規格、生產廠家、批號、數量準確發出貨物,倉管員發出貨物的同時由復核員照單復核,按銷售單位或區域分類打包封箱,按復核員備貨庫庫管儲運員的順序點清交接。所有的發貨手續必須清楚,倉管、復核員、儲運員與收貨人必須在相關單據上簽字確認。
五、17:00以前開的出庫單,倉庫必須在當天下班前將貨物備好,放在發貨區。17:00以后開的出庫單,在次日12:00以前備好發貨。備貨時新開的單據放在下一輪備貨,不得插隊。
六、客戶或業務員收到貨后,如有疑問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向部門反饋。
七、新增供應商信息、產品信息和客戶信息必須由質量管理員處理。
八、質管倉儲部必須每周實行動態盤點,每個月進行一次盲盤,必須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發生貨物短少的,庫管員承擔相應損失,必要時承擔法律責任。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4
一、為保證連鎖門店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保證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公司與連鎖門店共同定期對門店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工作進行考核。
二、連鎖門店應認真學習掌握公司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質量管理程序規范操作要求,強化質量管理各項日常記錄。確保藥品質量安全。
三、公司與門店每半年全面開展一次質量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考核工作。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即:
1、門店硬件建設狀況;
2、以公司制度為標準,檢查考核門店執行各項制度的&39;記錄資料簿。
四、在質量管理工作檢查考核中,公司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進措施,門店應認真落實,改進落實情況應做好記錄。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5
一、應收賬款控制的兩個重要指標為:信用額度、信用期。其中信用額度依據客戶綜合情況滾動制訂(參見信用額度滾動制訂實行辦法),信用期統一規定:商業最高為三個月,直銷醫院最高為四個月。應收帳款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
二、分項管理制度:
1、客戶開戶管理:
1-1、對于新增客戶,由銷售代表填寫“開戶、授信申請表”并附上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醫院為醫療機構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經各級業務經理審核后交會計部,會計部就所提供的證照予以復審,合格后予以開戶,相關信息錄入檔案。
1-2、新增客戶原則上不授予信用額度,但業務部門認為該客戶資信條件良好,可以賒銷的,應在申請表上填寫信用額度,經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擔保,銷售經理、銷售副總裁、財務總監核決后方可授予信用額度。
2、客戶檔案管理:
2-1、所有客戶均應提供客戶檔案,包括:客戶全稱、簡稱、公司地址、發貨地址、電話、傳真、開戶行、稅號、帳號、法人。
2-2、客戶更名時,須提供新舊公司同時蓋公章的更名通知、新名稱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股東構成,并出具由新公司承擔原公司債務的申明。
2-3、客戶更改其它檔案時,必須提供書面通知。
2-4、客戶的營業執照(或醫療機構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納稅登記證每年更新存檔一次,時間要求與客戶的年協議同步。
2-5、有關客戶的所有檔案信息、客戶函證、對帳調節表、其他檔案,全部由應收賬款會計及時錄入微機,檔案文本整理完畢統一裝訂保管。
3、應收帳款信用額度管理:
3-1、公司信用額度依據客戶發貨、回款、外欠、地域情況等采用一定的計算公式,按季度滾動核定,年度則對所有客戶予以全面修訂。
3-2、對追加信用額度的申請,由銷售代表填寫“開戶、授信申請表”,并經各級經理、銷售副總核準后交會計部,會計部將結合該客戶的歷史資料和核定額度予以對照,對超出核定信用額度的客戶報財務總監核準。
3-3臨時超信用額度或信用期限的發貨,銷售代表寫簽呈,經商業經理提呈,銷售副總核準,財務總監簽字后方可發貨。
4、銷售合同管理:
4-1、銷售合同由銷售代表整本領用,一次最多2本,交舊領新,領用者對合同的使用負全責,繳銷合同必須整本交回,作廢合同需聯次齊全,遺失合同需上級商業經理簽字確認。交回的合同必須為原件(紅章)。
4-2、所有發貨合同必須有供銷雙方蓋章簽字,合同內容必須填寫齊全、清晰,不得涂改,銷售人員不得替代客戶簽字、蓋章,否則,合同一律退回。
4-3、銷售代表發生變動時,其已領用合同要辦理移交手續或退回,否則,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其直接主管經理負全責,并對責任人予以處罰。
4-5、對發貨、開票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由業務人員在合同空白處醒目加注,否則視同一般原則處理。
4-6、合同存根交至會計部后,與計算機中已發貨合同核對,對合同存根件與傳真件不符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銷售代表負責。檢查后分辦事處或分省裝訂存檔備查。
5、銷售發票管理:
5-1、依據合同開具發票,發貨后其發票聯、抵扣聯直接交給相關業務單位;有特殊要求寄往其他地址的需銷售代表提出書面申請并保證發票安全。
5-2、銷售代表將發票交與客戶時要簽收。
6、應收帳款帳務管理:
6-1、涉及應收帳款的發票、到款、沖帳費用要求當日入帳。發貨、到款日報表、應收賬款帳齡表等統計報表,每月二十號以前,每三天向相關人員發送一次(每月二十日后每天發送一次)。
6-2、每月三號之前,會計部將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預警分析表送交業務經理以供參考。并要求銷售代表每月對自己經管的應收帳款簽字確認,對異常情況和已發現的入帳錯誤應及時反饋給應收帳款會計。
6-3、凡帳齡超過半年以上的欠款,由歸管銷售代表負擔其相應利息(按貸款利率)的百分之八十,另外百分之二十上級經理、銷售經理平均負擔
7、收貨回執管理:
7-1、從異地庫發貨的合同必須要有調撥單、客戶回執。
7-2、從客戶處直接調貨給其他客戶的必須有調入客戶的收條。
7-3、從公司直接發貨并由公司汽運送貨的由儲運部門負責收全回執,會計部簽收整理保管。
7-4、所有客戶回執必須反映品種、數量并加蓋對方公章或業務章或倉儲章,收貨人簽字并注明日期。
7-5、其他方式發貨給客戶的,以運輸郵寄部門的運單為回執,由儲運部門保管存檔。
8、應收帳款函證管理:
8-1、為了明確公司債權,會計部以每年6月末、12月末應收賬款余額為基準,分兩次向客戶函證。函證要求在發函基準日60天內回函,函證要求客戶蓋財務專用章,如往來帳在業務部門核算的可由業務部門蓋章,但必須注明欠款構成。函證在規定時間不能傳回會計部或印章不合格的將停止發貨(貨款在此期間已結清的除外)。
8-2、醫院的應收帳款,一季度發函證一次,予以債權確認,若不能在次季度30日內蓋財務專用章或院公章確認的停止供貨。
8-3、會計部在函證截至10日內依據回函情況整理匯總,上報財務總監,并以此確定需對帳的客戶。
9、退貨管理:
9-1、客戶提出退貨時,銷售代表必須提出書面退貨申請,經銷售經理批準后方可退貨。退貨帳務處理流程見附表。
9-2、客戶退貨一律由倉儲總庫辦理驗收入庫,并按退貨管理流程轉移原始憑整。
9-3、公司發至客戶,客戶未入庫便直接退回的產品,應由儲運部門接收,聯系銷售代表后進行相應處理。
9-4、退貨入庫后,會計部依據退貨申請、內部退貨轉帳憑證等處理帳務,需要換貨的由營銷綜合辦負責按規定辦理,業務員在事先未經任何領導書面同意,私自以任何方式換貨,處于額度的罰款,造成損失的全額賠償。
9-5、客戶退貨,經管銷售人員要索取當地稅務局出具的退稅證明,并按稅后退貨總額的20%處罰。若在退貨30天內不能取得退稅證明,稅款全部由經管人員負擔,半年內取回退稅證明,銷售人員簽呈,銷售經理核準后,財務部門將所扣稅額返還。
9-6、凡屬非質量原因退貨的,按無稅退貨額的百分二十處罰,其中責任人負擔罰款的百分之八十,主管經理、銷售經理平均負擔罰款的百分之二十。
10、調貨管理:
因故需從客戶處調出公司產品的,必須事先寫簽呈報主管經理審批,在調出貨物的同時,向客戶索取原票或返銷發票或經財務蓋章確認的無稅扣款證明,不能取得上述資料時,調出貨物的稅款由經管人員負擔。調出貨物直接銷售給另一客戶時,經管業務員必須提供該客戶收貨回執和合同及時開票。未經主管經理審批而私自做主調貨,調貨人員負全責,
11、應收帳款對帳管理:
11-1、銷售人員對各自經管客戶的應收帳款負全責。負責與客戶日常對賬是經管銷售人員的責任,對帳的流程和方法可參照“對帳流程及簡要方法”。出現差錯及時反饋會計部。
11-2、會計部將依據半年一次的函證結合對方余額、蓋章情況、回款跡象、歷史情況、銷售代表的反饋等綜合情況確定需對帳的客戶。
11-3、銷售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在主管經理的監交下,逐戶確認應收帳款,辦理接交手續。如果不履行接交手續,隨意接受應收帳款,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包括協助對帳差旅費)由接管人員和主管經理負責(各負擔50%)。
11-4、上級經理對所管轄的銷售人員的帳目有質疑,需會計部派人抽查對帳的,可書面申請,會計部視情況安排對帳。
11-5、會計部前往客戶處對帳的,銷售人員必須陪同,對帳結果需填寫“對帳調節表”,對帳雙方加蓋財務專用章,如對方帳務全部在業務核算,可蓋業務章或公章,但必須加以備注原因,陪同的銷售人員、對帳會計簽字,事后要上級經理、銷售經理簽字確認。
11-6、經對帳需要經管銷售人員提供調整憑證的,必須在30天內交會計部,否則,先扣責任人款項進行平帳,再根據所提供資料調整。已對過帳的會計期間的帳務不再重復對帳。
12、銷售折扣管理:
12-1、依據與客戶的年度銷售協議,會計部將及時計算出銷售折扣,并在銷售發票中扣除或季度后返還(可匯票、電匯、現金等須有客戶收條)。
12-2、每季度給客戶反饋應享受銷售折扣、已票面扣減折扣、未在票面扣減的折扣等相關信息。
12-3、折扣的其他處理方法必須報銷售副總、財務總監批準。
13、到款及其他費用:
13-1、銷售人員自客戶處取得匯票后,應在十日之內郵回公司會計部,否則由銷售人員負擔超期部分的利息(按銀行同期逾期貸款利率)。
13-2、銷售人員應及時掌握客戶破損及帳務處理情況,并向對方索要破損證明,破損證明應為對方倉儲的退出單或紅字入庫單或拒付單,載明品種、數量、金額,并加蓋財務專用章。破損核銷以一批發貨為單位,不允許累計計算。
13-3、一次性破損金額(售價)達一千元以上的需退回公司處理。破損貨物退回公司的可以退貨單代替破損證明作破損沖帳處理。
14、清欠與訴訟
14-1、銷售代表對自己管轄之內的客戶欠款,認為以自己的能力已很難清回貨款的,可書面申請(附件10)并經銷售經理、銷售副總同意交給專職的清欠人員清欠。
14-2、專職清欠仍無結果的情況下,應由清欠專員會同原銷售人員和上級經理共同提出訴訟解決的請求(附件10),由銷售副總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訴訟解決。
14-3、經清欠無結果,造成呆壞帳損失,由責任人負擔呆壞帳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15、權限
以上業務處理的其他核決權限均參照每年公司的核決權限表。
16、本制度由公司會計部、銷售部負責解釋。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6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獨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大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反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醫藥公司規章管理制度模板篇7
第一節質量管理體系
第五條本公司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的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確定質量方針,制定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開展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改進和質量風險管理等活動。
第六條本公司制定的質量方針文件應當明確本公司總的質量目標和要求,并貫徹到藥品經營活動的全過程。
第七條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應當與其經營范圍和規模相適應,包括組織機構、人員、設施設備、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相應的計算機系統等。
第八條本公司應當定期以及在質量管理體系關鍵要素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開展內審。
第九條本公司應當對內審的情況進行分析,依據分析結論制定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改進措施,不斷提高質量控制水平,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有效運行。
第十條本公司應當采用前瞻或者回顧的方式,對藥品流通過程中的質量風險進行評估、控制、溝通和審核。
第十一條本公司應當對藥品供貨單位、購貨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評價,確認其質量保證能力和質量信譽,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
第十二條本公司應當全員參與質量管理。各部門、崗位人員應當正確理解并履行職責,承擔相應質量責任。
第二節組織機構與質量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本公司應當設立與其經營活動和質量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或者崗位,明確規定其職責、權限及相互關系。
第十四條本公司負責人是藥品質量的主要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日常管理,負責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證質量管理部門和質量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確保本公司實現質量目標并按照本規范要求經營藥品。
第十五條本公司質量負責人應當由高層管理人員擔任,全面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獨立履行職責,在本公司內部對藥品質量管理具有裁決權。
第十六條本公司應當設立質量管理部門,有效開展質量管理工作。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不得由其他部門及人員履行。
第十七條質量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督促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執行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規范;
(二)組織制訂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指導、監督文件的執行;
(三)負責對供貨單位和購貨單位的合法性、購進藥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貨單位銷售人員、購貨單位采購人員的合法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內容的變化進行動態管理;
(四)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五)負責藥品的驗收,指導并監督藥品采購、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
(六)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過程實施監督;
(七)負責藥品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八)負責假劣藥品的報告;
(九)負責藥品質量查詢;
(十)負責指導設定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
(十一)負責計算機系統操作權限的審核和質量管理基礎數據的建立及更新;(十二)組織驗證、校準相關設施設備;
(十三)負責藥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的報告;
(十五)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和風險評估;
(十六)組織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十七)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十八)協助開展質量管理教育和培訓;
(十九)其他應當由質量管理部門履行的職責。
第三節人員與培訓
第十八條本公司從事藥品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
第十九條本公司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經過基本的藥學專業知識培訓,熟悉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本規范。
第二十條本公司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
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人應當具有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能獨立解決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應當配備符合以下資格要求的質量管理、驗收及養護等崗位人員:
(一)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應當具有藥學中專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藥學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二)從事驗收、養護工作的,應當具有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藥學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從事中藥材、中藥飲片驗收工作的,應當具有中藥學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中藥材、中藥飲片養護工作的,應當具有中藥學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學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直接收購地產中藥材的,驗收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從事疫苗配送的,還應當配備2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專門負責疫苗質量管理和驗收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預防醫學、藥學、微生物學或者醫學等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有3年以上從事疫苗管理或者技術工作經歷。
第二十三條從事質量管理、驗收工作的人員應當在職在崗,不得兼職其他業務工作。
第二十四條從事采購工作的人員應當具有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銷售、儲存等工作的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應當對各崗位人員進行與其職責和工作內容相關的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以符合本規范要求。
第二十六條培訓內容應當包括相關法律法規、藥品專業知識及技能、質量管理制度、職責及崗位操作規程等。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應當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開展培訓,使相關人員能正確理解并履行職責。培訓工作應當做好記錄并建立檔案。
第二十八條從事特殊管理的藥品和冷藏冷凍藥品的儲存、運輸等工作的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二十九條本公司應當制定員工個人衛生管理制度,儲存、運輸等崗位人員的著裝應當符合勞動保護和產品防護的要求。
第三十條質量管理、驗收、養護、儲存等直接接觸藥品崗位的人員應當進行崗前及年度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身體條件不符合相應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第十一節銷售
第八十九條本公司應當將藥品銷售給合法的購貨單位,并對購貨單位的證明文件、采購人員及提貨人員的身份證明進行核實,保證藥品銷售流向真實、合法。
第九十條本公司應當嚴格審核購貨單位的生產范圍、經營范圍或者診療范圍,并按照相應的范圍銷售藥品。
第九十一條本公司銷售藥品,應當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
第九十二條本公司應當做好藥品銷售記錄。銷售記錄應當包括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劑型、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銷售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按照本規范第六十九條規定進行藥品直調的,應當建立專門的銷售記錄。
中藥材銷售記錄應當包括品名、規格、產地、購貨單位、銷售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中藥飲片銷售記錄應當包括品名、規格、批號、產地、生產廠商、購貨單位、銷售數量、單價、金額、銷售日期等內容。
第九十三條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以及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節出庫
第九十四條出庫時應當對照銷售記錄進行復核。發現以下情況不得出庫,并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處理:
(一)藥品包裝出現破損、污染、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損壞等問題;
(二)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或者液體滲漏;
(三)標簽脫落、字跡模糊不清或者標識內容與實物不符;
(四)藥品已超過有效期;
(五)其他異常情況的藥品。
第九十五條藥品出庫復核應當建立記錄,包括購貨單位、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出庫日期、質量狀況和復核人員等內容。
第九十六條特殊管理的藥品出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第九十七條藥品拼箱發貨的代用包裝箱應當有醒目的拼箱標志。
第九十八條藥品出庫時,應當附加蓋本公司藥品出庫專用章原印章的隨貨同行單(票)。
本公司按照本規范第六十九條規定直調藥品的,直調藥品出庫時,由供貨單位開具兩份隨貨同行單(票),分別發往直調本公司和購貨單位。隨貨同行單(票)的內容應當符合本規范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的要求,還應當標明直調本公司名稱。
第九十九條冷藏、冷凍藥品的裝箱、裝車等項作業,應當由專人負責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車載冷藏箱或者保溫箱在使用前應當達到相應的溫度要求;
(二)應當在冷藏環境下完成冷藏、冷凍藥品的裝箱、封箱工作;
(三)裝車前應當檢查冷藏車輛的啟動、運行狀態,達到規定溫度后方可裝車;
(四)啟運時應當做好運輸記錄,內容包括運輸工具和啟運時間等。
第二節人員管理
第一百二十四條本公司從事藥品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五條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本公司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
本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第一百二十六條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藥學或者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學歷或者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從事中藥飲片質量管理、驗收、采購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中藥學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營業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中藥飲片調劑人員應當具有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具備中藥調劑員資格。
第一百二十七條本公司各崗位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及藥品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崗前培訓和繼續培訓,以符合本規范要求。
第一百二十八條本公司應當按照培訓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開展培訓,使相關人員能正確理解并履行職責。培訓工作應當做好記錄并建立檔案。
第一百二十九條本公司應當為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冷藏藥品的人員接受相應培訓提供條件,使其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第一百三十條在營業場所內,本公司工作人員應當穿著整潔、衛生的工作服。
第一百三十一條本公司應當對直接接觸藥品崗位的人員進行崗前及年度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條在藥品儲存、陳列等區域不得存放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區域內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第七節銷售管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本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執業藥師注冊證等。
第一百六十六條營業人員應當佩戴有照片、姓名、崗位等內容的工作牌,是執業藥師和藥學技術人員的,工作牌還應當標明執業資格或者藥學專業技術職稱。在崗執業的執業藥師應當掛牌明示。
第一百六十七條銷售藥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處方經執業藥師審核后方可調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但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確認的,可以調配;調配處方后經過核對方可銷售。
(二)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并按照有關規定保存處方或者其復印件。
(三)銷售近效期藥品應當向顧客告知有效期。
(四)銷售中藥飲片做到計量準確,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項;提供中藥飲片代煎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本公司銷售藥品應當開具銷售憑證,內容包括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規格等,并做好銷售記錄。
第一百六十九條藥品拆零銷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負責拆零銷售的人員經過專門培訓;
(二)拆零的工作臺及工具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交叉污染;
(三)做好拆零銷售記錄,內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銷售數量、銷售日期、分拆及復核人員等;
(四)拆零銷售應當使用潔凈、衛生的包裝,包裝上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用法、用量、批號、有效期以及藥店名稱等內容;
(五)提供藥品說明書原件或者復印件;
(六)拆零銷售期間,保留原包裝和說明書。
第一百七十條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和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藥品廣告宣傳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的規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非本本公司在職人員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從事藥品銷售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