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的穩定性和公正性為人們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好的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要怎么寫?小編給大家帶來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把握學校安全工作的主動權,切實保障師生及學校的人身、財產安全,推進教育均衡、優質、和-諧發展,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安全工作指南》,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常規。
一、一日常規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巡視檢查制度。值周、值日人員每天要加強校園內重點時段、重點地段(上、放學時段的校門口,課間休息時段的走廊、樓梯、室外體育設施,晚自修及晚自修結束時段的各樓梯處等)的巡視檢查。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或危險行為,及時予以制止與教育。
2、門衛詢查登記制度。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以及學生在非放學時間出校門,學校門衛必須進行詢查,并向學校相關人員確認后方可放行,同時要作好登記工作。
3、班級安全管理責任制。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前必須做好學生考勤工作。對未到班的學生要及時與其監護人取得聯系并查明原因。若遇異常情況必須報告學校。對有器質性疾病、心理異常、行為偏差等的特殊學生班主任、任課教師每天應給予關注。任課教師上課(活動)前必須清點學生、幼兒人數,對缺席學生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通報班主任。上課時教師不得擅自離開課堂。學生上課期間離開學校,必須持有寫明離開原因并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名批準的出入證,在門衛處登記后方可離校。夏季中午各校要建立學生午休制度,值日教師要加強管理;對早到的通學生,要安排在教室里午休,不準學生在校園、教室大聲喧嘩、亂跑。
4、教學安全管理責任制。體育、實驗操作、勞技課等科目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嚴格按相關要求切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防止發生意外。在教學(活動)過程中涉及到體育器材、刀剪、實驗用具等物品,任課教師課前必須教給學生正確的使用方法,并在教學過程中給予全程關注。
5、集體活動上下樓梯排隊制度。學生課間操、大型集會、等必須以班級為單位排隊靠右上、下樓梯,并安排教師隨隊維護秩序。
6、飲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學校要加強食堂衛生安全管理,對送餐公司進行督查,不斷提高其素質。要加強學生就餐秩序管理,倡導文明就餐,確保飲食無安全事故。
7、學生上、放學定點值崗制度。學校要在校門口、接送車輛停泊處、校園周邊危險路段等安排教師值勤,幫助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安全通行。作好學生上、放學乘坐車輛的調查工作,對家長自行承包送子車輛進行調查登記。
8、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學校安全專干要堅持每天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情況嚴重一時難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閉或設立警示標志,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
9、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如發生校園安全事故,安全專干要在2小時之內報告當地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
10、安全例會制度。學校每月要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當月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和相關措施。
二、一日常規安全工作要點
1、學校保安要按時著裝上崗,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負責門衛工作的保安要對入校人員進行檢查,以防管制刀具進入學校、幼兒園。
2、上學時段,學校必須安排兩名保安或門衛、一名值日教師、一名帶班領導在校門口,看護、管理學生有序進入校園,發現學生遇到危險或有過激行為要及時制止。
3、學生入校后,應自覺到本班級學習,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負責門衛工作的保安要及時鎖好校園大門,嚴禁任何無關人員、車輛進入校園。
4、學生進入教室上課后,任課教師要先清點人數,發現有缺席學生,要及時向班主任通報,班主任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與家長溝通。
5、上課期間,任課教師要隨時注意學生、幼兒狀態,及時制止和處理課堂中出現的糾紛、沖突,維護正常教學秩序。
6、下課期間,學校、幼兒園要在各樓層各樓梯口安排值日教師值守,負責學生安全、有序上下樓,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發生。
7、課間值日教師要履行以下職責:一要阻止學生到有安全隱患地方活動;二要勸阻學生不要進行過于激烈以及有危險性、傷害性的活動;三要化解學生之間發生的糾紛;四要看護學生安全、有序返回教室。
8、學生在校園期間,學校要安排一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師、一名帶班領導在學校內進行巡查,嚴防外來無關人員入校園,發現問題要妥善處理。
9、放學時,學校要安排各班學生排隊依次出校,同時必須安排兩名保安、一名值日教師、一名帶班領導,在校門前看護、管理學生走出校園,必須在學生全部出校后方可離崗。
10、學生出校后,保安、門衛要及時鎖好校園大門,加強學校內部巡查,確保學校安全。
11、帶班領導、值日教師要按時到崗,堅守崗位,并做好夜間巡查,發現問題要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同時做好值日記錄。
12、學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報告。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
為了搞好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控制車間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各車間遵照執行:
1、現場生產員工應該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車間應禁止酒后上崗,生病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切實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員工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服飾上班,女員工長發應盤于頭頂,否則自己承擔后果。
4、車間不得安排員工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5、在開機工作前,要對機器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后可以開機,空機運轉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才可以正式生產操作。
6、在工作中發現機器異常時,應該停機檢查或請專業維護人員進行修理,嚴禁擅自無證進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應該關閉機械、切斷電源,將工作區域清理后才能離開現場,不等空崗運轉。
8、對電器線路不得擅自移動,不得私自搭接,發現有電路電線裸露、損壞要及時反映,安排專職電工修理。
9、對機械設備要按期進行保養,保持正常運行,要加強安全防范。
10、生產區域內嚴禁煙火,確需進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業的,必須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才能安排作業,在作業前應作好防護監控工作才能開始操作。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3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的學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等二十部門擬定的天津市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校車定義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
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為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
第三條校車使用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在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四條校車基本要求
(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
(二)車窗不得粘貼深色光膜;
(三)應當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應急錘、ABC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四)自有校車外觀必須符合本市中小學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標準;
(五)使用年限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第五條校車駕駛人條件
校車駕駛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六條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程序
機動車駕駛人應向所在地區縣交管部門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具體程序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向所在地區縣交管部門提交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及所屬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3年以上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經歷證明;
2、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等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3、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
4、由交管部門出具的以下證明材料: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二)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條校車使用許可程序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學生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配備校車應向所在地區縣教育部門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具體程序如下:
(一)學校向所在地區縣教育部門申領校車使用申請表,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申請校車使用的,應當向區縣教育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區縣教育部門簽發的校車使用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5、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證明;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身份證、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有關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6、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8、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證明。
(三)區縣教育部門自收到學校申請材料后予以初審,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本區縣同級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征求意見,同時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送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征求意見。
(四)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如依法設立的道路運輸企業提供校車服務的,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就其是否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資質進行查驗,并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五)區縣教育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區縣政府。區縣政府決定批準的,出具校車使用許可證明,由區縣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當校車使用許可的申領條件發生改變,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第八條校車通行安全
(一)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配備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應當符合如下條件: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能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犯罪記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三)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在規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在規定站點停靠;可在公交專用車道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但不得違規定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四)校車必須確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不得違有關限速要求。
(五)校車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第九條管理職責
(一)區縣政府應當科學規劃學校的設點布局,保障就近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發展公共交通,為學生上下學提供方便。對于我市部分涉農區縣因沖并鎮,對義務教育學校設點布局進行調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而造成學生上下學困難的,應當安排住宿。學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校車。
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由區縣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本區縣有關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二)區縣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依照本規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工作會商機制和聯合抽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區縣教育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對中小學校長考核的范疇,依職能處理校車違規行為以及相關學校責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做好校車標牌核發、審核校車駕駛人駕駛資質工作,建立校車及駕駛人信息檔案,并及時抄告教育部門和學校;加強校車年檢、運行及校車駕駛人審驗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校車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在違法行為消除后方可放行;將校車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區縣教育部門和學校。
校車標牌發放的區縣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運行管理。
(五)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提供校車服務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的監督,對其道路運輸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
(七)財政部門要指導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
(八)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校車安全工作責任,確保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提供校車駕駛人的資格證明;與校車使用學校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責任書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管理措施,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等;約定隨車照管人員。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當日,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九)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與乘坐校車的學生監護人簽訂安全協議。
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勸導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疏散演練。
(十)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系。
3、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向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十條乘坐人申請和權利
學生乘坐校車,應當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護人應當與學校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義務和監督權利。
學生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做好校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發現校車違本規定的,有權制止,有權拒乘,并向教育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違規責任
(一)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違本細則規定,情節嚴重的,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區縣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銷其校車使用許可,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二)學校違本細則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三)違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行為,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退出機制
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因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15天內,到所在區縣政府辦理校車標牌注銷手續。同時,將校車標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門。自有校車的顏色必須在30天內消除。
第十三條附則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有效期為五年。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4
為確保學生課間活動不發生安全事故,將學生課間活動傷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課間活動安全教育
各班級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課間活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廣泛開展課間活動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師生的防范意識和技能。
1、重點宣傳以下兩處安全要求:
(1)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應放慢步伐,踩穩踩實。
(2)在走廊上不嬉向鬧,不搞惡作劇,不做危險游戲,不彎腰系鞋帶。
2、各班主任還要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樓道、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翻越樓梯扶欄,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臺階。
二、明確課間活動安全值班要求。
1、設立"教師課間安全崗",由值日教師負責,在學生課間和其他室外活動期間進行巡查,發現學生有追逐打鬧或其他危險行為的,及時予以告誡、制止;當有突發事件時應在第一時間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
每年級每課間安排一名教師在樓道巡視,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在上下樓高峰期,到樓梯口監督、組織學生有序、快速上下樓,制止學生擁擠、打鬧、推搡等不安全行為。有問題及時饋給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師要保證按時到崗,臨時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崗現象。
2、設立"學生文明監督崗",由各年級團學聯負責,每課間兩人,佩戴袖標,分區域在學生課間活動期間巡邏。給同學溫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樓梯靠右行"等,盡量避免課間追逐打鬧現象。有問題找值班教師匯報。
3、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上報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則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辦安全檢查小分隊不定時檢查,發現違紀情況,除批評教育外,還要按學校班級量化評比條件,進行扣分處理。
三、全體值周教師要嚴格履行職責,值班考勤情況由行政值周認真做好記錄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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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長(園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巡查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園)內安全定期檢查整改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采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儀器藥品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13)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易燃易爆、劇毒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15)教學場地設施器材和體育運動安全管理制度。
(16)學校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7)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18)學校外包、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9)學校各項。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6
在課間活動中,為保證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
1、加強責任感,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場地器材,運動服裝,認真檢查,充分估計到容易發生的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場地器材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2、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要按照教師布置內容,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不能各行其事。
3、培養骨干,使他們預先了解教學內容,動作要領,保護方法。在上課時、協助教師維持好課堂紀律,在分組練習時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4、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間降低重心,勿使后腦著地;由高處跳下時先屈膝,前腳掌先觸地,減少震動。
5、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重視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減少事故的發生。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在競賽中制止粗野的犯規動作,發揚“寧失一球,不傷戰友”的優良作風。
6、在進行體育活動之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有關活動的注意點,讓學生明白,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
7、講清各種器材的使用規則,可能出現的不規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險與不良后果等。
8、建立傷害事故登記制度。對發生的傷害事故及時登記,認真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目的是為了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9、教師要及時對體育器材、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或主管領導。
二、學生
1、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做,對個別操作要領不清的可以向教師發問。
2、學生的有關體育項目必須在與該體育活動相對后的場地內進行,不得在不宜進行該項活動的地方進行該項活動。
3、學生在觀摩體育活動時,必須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規定范圍觀看,不得進行不文明的行為。
4、學生打算進行一項鋒定進行的體育項目時,必須征得有關教師的同意方能進行,需要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向主管器材的教師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歸還。
5、對于不按教師要求和學校規定,擅自進行某項體育活動,造成后果的,學生自負責任。
6、活動中出現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教師報告。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正確使用燃氣管道設施
愛護管道設施“五不”:
1、不要敲擊、碰撞戶內、戶外管道燃氣設施。不要在管道上掛物;
2、不要在管道燃氣設備周圍堆放雜物和易燃品;
3、不要在地下燃氣管道及其設備周圍搭建建筑物和構筑物;
4、不要將燃氣管道及燃氣設施作為電氣設備接地線使用;
5、不要弄松固定燃氣管道的墻碼,以致管道失去支撐而變形、漏氣。
二、注意保持空氣流通
管道燃氣完全燃燒時,需消耗的空氣量是該氣體的5-10倍以上,應保持廚房、浴室、燃具周圍良好的通風狀態。
三、保持燃氣管道設施處通風透氣,防止腐蝕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定:不要將燃氣管道包圍在洗菜臺、洗衣機出水口處及潮濕有腐蝕性的地方。否則,易引致管道設施生銹漏氣。用戶要經常對燃氣設施檢查,發現管道銹蝕應及時報修。
四、燃氣管道與電氣設施應有安全距離
根據國標(GB50028—93)規定:明裝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于25厘米,交叉敷設不應小于10厘米;暗裝或套管的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平行敷設不應小于5厘米,交叉敷設不應小于1厘米。相鄰管道應保證燃氣管道、相鄰管道的安裝、安全維護和修理。
五、打不著火時要注意
如果連續三次打不著火,應停頓一會兒,確定燃氣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為燃具雖未點著火,但燃氣已多次釋放,遇到明火極易燃爆。使用熱水器尤其要注意這個問題。
六、使用過程中要注意
切勿在無人照看的情況下使用燃具。湯、粥、牛奶、面食等烹煮時容易溢出,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湯水淋熄爐火,造成燃氣泄漏。
七、用氣結束時要注意
養成“人走火熄”的好習慣。使用完畢、睡覺前、外出時,應檢查是否已關好燃氣。關燃氣是指:關閉燃具開關、旋塞閥、球閥。平時應關閉旋塞閥、燃具開關。如果節假日,應關閉燃氣表前的球閥,徹底切斷氣源。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8
為了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二、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嘩,不隨意串班。
三、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四、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五、各班教師,按《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鬧,狂奔亂跑,防止互撞,禁止怪聲喊叫,不做危險游戲,不攀爬欄桿等。
六、老師在樓梯、操場行走,學生應有禮貌地讓道,不得搶行擁擠,沖撞老師。
七、學生在違背上述要求時,應服從老師的勸阻及教育,嚴重者接受學校處理。
八、代課教師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九、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校下樓。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一、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各級領導的職責范圍,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到各部門、責任落實到每個教職員工,與掛鉤,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種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努力創建平安校園。
二、全校師生要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學習和生活習慣,確保學校健康、安全、穩定的發展。
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學生的文明衛生習慣教育和紀律教育,使他們能自覺遵守學校各項,確保校園安定。
四、切實加強住校生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嚴格執行《住校生守則》、《寢室管理規定》、《衛生保健制度》、《安全保衛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責任落實到人。生活指導教師要具體、全面負責住校的生活、衛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寢室,具體指導,耐心教育,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教育,提高學生的防范意識,并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出學生宿舍,以防事故發生。
五、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確保食堂、餐廳、供水處等生活場所的飲水、飲食的衛生安全。飲食安全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獎罰分明。總務處、醫務室對食堂、餐廳、小超市、供水處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衛生管理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務室工作制度》執行。校醫務室按規定定期對學生進行體驗,建立學生健康檔案。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教育。不得以預防和健康等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級按計劃確需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時,事先要寫書面報告,經政教處核實報校領導審批后方可。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負責老師要事先實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領導有組織的帶領學生外出活動。對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的場所不得前往。遇到參加各種比賽活動需外出,領隊老師一定要切實負責,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參賽學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識,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以防萬一,保證順利返校。
八、學校校舍維護及公共設施的維修與管理由總務處負責實施,要求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隱患,確保安全。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0
1、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事前須報校長室批準;組織全校性的校外集體活動,事前要按有關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2、活動前,有關負責人要仔細研究,周密計劃,嚴格組織。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動場地、環境,確保活動場地符合安全和活動要求。
4、要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各班必須有一名教師帶隊,低年級各班須二名教師。帶隊教師必須自始至終組織好隊伍,照顧好學生,及時處置偶發事件。
5、集體活動前,必須進行一次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無特殊情況,學生應戴安全帽參加活動。活動過程中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不得私自脫離集體。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老師。
7、步行前去的活動,老師應與學生一道步行。
8、活動結束后,教師應把學生帶回學校。如安排家長接送的,必須待最后一個學生接走后,帶隊老師方可離開。
9、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必須租乘國有(A類)運輸單位的車子,所乘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與有關單位簽訂安全承運合同。不得超載,不得乘坐無三證(健康證、駕駛證、上崗證)的人員駕駛的車、船。
10、其他單位要求組織學生參加的集體活動,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否則,學校應予拒絕。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1
一、水、電管理員要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是水、電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樹立熱心為教育教學及師生生活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地搞好工作。
二、用電安全:
1、師生宿舍、辦公室、教室、食堂、店鋪、醫務室不得私接電源,嚴禁使用超負荷和禁用的電器。一經發現予以沒收,避免發生不安全事故,對造成重大事故者,將追究經濟責任和刊事責任。
2、教室、宿舍、過道的線路、用電器、開關、插座不得隨意觸摸與破壞,以防發生漏電、觸電事故。如有破壞,追究當事人賠償,并進行教育,按照有關考核量化細則,扣其班級分數。
3、師生及各店鋪人員發現電路破損,要及時報告學校,并及時修理。電管員每周要對校園內供電線路、供電設備和用電器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如發現電燈不亮、超負荷、線路破損或老化現象,應及時上報學校,盡快解決。對樓梯道應急燈、咱燈等應每天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員樹立用水安全意識,每天檢查水源、水質及井蓋是否蓋嚴,確保水質清潔、衛生、無污染,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總務處每周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劑,每學期取水樣到衛生部門檢驗水質,每學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壞用水設施,要維護水池內、外衛生,嚴禁在校內清洗衣物。
4、鍋爐房開水必須燒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溫水,避免造成腸道疾病發生。
5、打水時燒水人員要組織師生排隊,避免擁擠、燙傷師生。
四、節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按時關電、關水。對不按時關電、關水者,按照有關量化細則考核扣分或罰款。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2
1、學校有專人負責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園內各建筑物設備設施情況,并及時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隨身關注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5、學校校舍每學期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雨季和臺風季節更要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常用設備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更換,維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險使用。
7、校內場地和周邊環境經常清理,排除危險設置,重點部位有警示標志。
8、檢查、維修認真仔細,保質保量,如因為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學校建筑方面存在的隱患,教師及時上報給學校領導,如有漏報、瞞報教師要負責任。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3
1、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國工作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搞好消防工作,杜絕火災事故。定期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加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開設學生消防知識等安全課堂。
2、建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關人員將追究責任,并視情節給予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加強用電管理,安裝電器,布設電線要符合規定。定期檢查電線、電器,不得違章用電和使用明火。
4、學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備齊全相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對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等危險物品要單獨存放保管,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實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嚴格執行安全三同時制度。
7、建立兼職義務消防隊伍,定期進行安全訓練演習。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應急救援預案,并圖示公告,送上級管理部門及屬地消防部門和安監管理部門備案。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4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扎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并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標準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15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并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摸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后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墻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大門,留意閑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游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準許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后,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霉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采購食物時要注意鑒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于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并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霉、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并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大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于20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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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辦學質量,學校的信譽和學生的健康成長,也關系到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因此,我們務必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識,加大學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確保師生平安。
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相關處室主任、教師參加組成“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安全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職責制,工作人員崗位制。做到任務落實到部門,職責落實到專人與掛鉤,與考核掛鉤,使各種安全防范落實到實處,努力建立安全禮貌校園。
3、班主任是基層安全工作職責人,負責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設良好的班風,加強安全隱患的防范,加強安全監管的力度,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和家長通報狀況。
4、值周領導和值周教師要對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監控負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發現安全事故及時預以補救和解決。
5、德育處要加大對違紀學生的查處力度和后進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并加強對各班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
6、任課教師做到每節課點名,發現狀況及時告訴班主任及德育處。體育教師要加強體育課和體育活動的安全監督,對體質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學生要及早發現并采取相應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7、教學處要加強實驗室器材、藥品尤其劇毒藥品保管、使用。教師在實驗室上課,要嚴格按照實驗室規定,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8、門衛要把好大門關,堅決杜絕無關人員進校,謝絕校外車輛入校,進校車輛在上課期間需熄火推行,加強校園治安管理。教師私家車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領導、值周教師、就寢檢查班主任、教職工要核對就寢學生數,發現未到學生及時聯系,寢室管理員課余時間加強巡邏,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寢室推銷、偷竊、詐騙等,嚴防學生賭博、打架、行竊,發現狀況及時報告。發現學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緒及時通報班主任及學校領導。
10、總務處要加強對校內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實做好飲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同時加強對學校的校舍、場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加強消防器材、電力器材的保管和維修,保證器材處于可正常使用狀態,及時對有安全隱患的部位進行整改,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校車管理,對車輛定期檢查,對駕駛員定期培訓。要加強對特殊設備的檢查、維修。
11、全校教職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禮貌行為。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當發現學生突發疾病和傷害事故時都有職責采取措施及救護傷害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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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育課
(1)學生上體育課必須著運動服裝,穿運動鞋。體育課中,如確需穿釘鞋時,必須得到體育教師的允許。
(2)學生上體育課必須遵守紀律,聽清教師關于課堂體育活動應注意的事項,記住安全要領,增強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要服從教師的安排和體育干部的調配,不做與該節課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教師沒有布置的運動項目。
(3)在進行包括鉛球、標槍在內的田賽項目鍛煉時,場內、場外學生都必須服從教師安排,在教師指定的位置內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開小差,一切行動聽指揮。
(4)在體操項目練習時,必須注意自我保護,在無教師或教師指定的學生保護時,學生不能自行練習。
(5)任課體育老師為安全責任人,負責上述體育活動的安全教育。
2、課外體育運動
(1)所有班級和學生按課外活動輪流表參加體育課外運動,并按規定的項目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它項目的活動。
(2)學生在體育運動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并按體育運動項目所規定的安全要求進行。學生之間要互相幫助,做好安全保護工作。
(3)學生課外體育活動要在指定場地上進行,不能亂竄亂跑,影響其他班級學生活動。嚴禁學生之間互相爭執、吵鬧甚至斗毆。
(4)鉛球等投擲項目鍛煉必須由班主任領取運動器材并負責安全監督,在無體育教師或班主任在場時,學生不能自行活動。
(5)各班主任老師為安全責任人,體育老師協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體育比賽或運動會
(1)全體學生必須遵守體育比賽或運動會規則,服從班主任安排,聽從糾察勸告,不進入危險區域,在指定的地區觀看比賽。
(2)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要顧及周圍學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運動規則,嚴格按運動項目的動作順序進行,并做好準備活動。
(3)運動員在參加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組的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杜絕傷害事故的發生。
(4)大會領導小組為安全責任人,對參加運動會的全體師生負責。
4、體育衛生安全
(1)學生要學會自我監督,隨時注意身體功能狀況變化,若有不良癥狀要及時向教師反映情況,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應先調養或遵照醫囑參加與自己身體相適應的鍛煉,禁止患病、帶傷學生參加劇烈運動或比賽。
(2)學生有以下疾病或癥狀,禁止參加體育運動;
①體溫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種內臟疾病(心、肺、肝、腎和胃腸疾病)的急性階段;
③凡是有出血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氣管咳血,鼻出血,傷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險,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惡性腫瘤;
⑤傳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的學生,禁止參加長跑等長時間劇烈運動的項目鍛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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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工作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做好來客登記工作,拒絕身份不明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兩到校前30分鐘開大門,疏導學生安全進入校園,制止學生攜帶食品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課前15分鐘門衛人員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課前后15分鐘當天值月教師為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39;家長進入校園,需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放學后20分鐘關閉大門,不得讓學校以外人員進入校園。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與幼兒班最后一節課老師負責幼兒家長對接,讓家長接走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后,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假日、寒暑假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人員進入校園。
二、放學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放學后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長及值月(值日)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5、整理路隊教師不在時,需向德育校長請假,由德育校長負責整理路隊。
6、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教導處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7、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家長承擔。
8、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做好學生來校、回家的教育和監護義務。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上課教師要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不提前脫離工作崗位。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4、科任教師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5、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6、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致傷性活動器具。其他教師不得截留學生留在教師里。
7、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8、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9、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10、微機課、圍棋課以及低年級室外課的科任教師要做好課前組織工作。
11、幼兒班實行課前課后安全護導制度,由當節課教師負責。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分管領導在開學前要對學校的設備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安排整改。開學后定期進行安排排查,及時補救。
2、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學校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3、學校工人在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4、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對不能及時維修的需安排有關人員看護。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時開關熱水電源,定時填補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設備損壞。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余隨機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3、要注意調適好水溫,防止師生燒傷。
4、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5、教師不得在鍋爐房堆積擺放其他用品。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準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每天安排課間安全監護教師,發現學生有危險性游戲,及時制止、教育。
5、學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師負責課間安全監護,本人當日請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師進行課間護導。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儀式、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學生上下樓梯及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教育學生不準隨意觸摸電源線頭、線盒。
2、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3、師生發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不得隨意改變用電線路。
4、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九、突發災害防護工作制度
1、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災害,實行分班整隊放學,德育校長、值月校長、值月教師要做好組織工作。
3、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時,任何教師不得逃避責任和義務,做好學生的防護工作。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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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課鈴聲響后,同學們首先收拾好本節課用過的學習用品,并準備好下節課需要的課本用品,對齊桌凳。
二、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健體益智活動,活動的強度要適當,不要做劇烈的活動,以保證繼續上課時不疲勞、精力集中、精神飽滿。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人多時等會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樓梯內打鬧。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亂跑,防止互撞,不得怪聲喊叫。
五、課間活動時不準隨意推打同學或突然使拌,不準搞惡作劇傷害同學。
六、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圍喧嘩,不隨意串班。
七、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不得攀爬欄桿等危險物。任何人不得從窗戶往外扔任何東西。
八、嚴禁學生到升旗臺、花壇內、食堂區域玩耍。學校健身器材處,學生活動須在老師帶領下進行,沒有老師帶領,學生不得到此區域活動。
九、嚴禁學生觸摸電器設備,不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十、不得將有危險的刀具等帶入學校。不向他人投擲危險物品,不在校園內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學,不準用筆、刀、棒、雨傘頭等危險物刺、打同學,不玩火。
十一、課間不允許出校門,不許私自翻越圍墻出校園。生病出校門須由父親或母親持有班主任老師的出門證明,傳達室才能開門放人。
十二、同學之間應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不許打架罵人,做文明學生。相互之間要謙讓、有禮貌。
十三、發現有校外野狗等小動物進入校園,切不可追打、玩耍,要遠離小動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長、值日組長及值日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時,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和扣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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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副職分管。
2學校、處室、班級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分析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徹底消除。
5每月對學生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級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開設安全宣傳教育專欄,每月更換一次內容,校內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標牌7制定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每學期開展兩次應急疏散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