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下面小編給大家提供一些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參考,希望對大家寫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有幫助。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1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省、市、縣和“全國學校安全電視電話會”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波副組長:馮衛東、伍賢貴、余兆金成員:徐祖良尚文杰唐國富王乾春胡彬高澤林龍維彬張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學校中層、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體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學校制定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將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環節細化,`落實到崗到人。
2、學校經常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教導處領取家訪登記表);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未經學校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校外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負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不得動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識和本領,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人是實臉員和學科教師),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2
一、主要工作:
1、消防演練。我校于20__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全校開展消防應急演練,此次消防演練以加強全校師生在消防安全上的自我救助能力,加強生命教育,提高學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識,此次,我們按照預定方案進行了一次“防火逃生技能演練”活動,活動包括:“模擬火情”:學生按規定的線路進行逃生(學生在老師指導演習中,一切行動聽從指揮,安全、有序、快速地從教室里撤退到指定的安全地方,學校教職工態度認真,團結協作,密切配合。通過集中演練,使大家在實戰中得到鍛練,取得經驗,達到重視安全、防火工作。演習結束后李校長以“珍愛生命,遠離火災”為主題對本演習做小結。本次演習取得了圓滿成功。
2、運動場的啟用。為改善辦學條件,改變學校的面貌,鍛煉好同學們的身體,提高同學們各方面的素質,學校通過立項目建設,花巨資建成了現在的高標準的運動場。我校于20__年10月30日正式啟用運動場地使用,運動場的啟用后,同學們有了足夠的活動場地,使兩課兩操更加規范,隊列隊形達到統一規范,動作更加一致、統一,達到了鍛煉身體的效果,改變了校容校貌。但由于學校地形的特殊情況,同學們到運動場活動時,一定要聽從安排,注意安全,以免其它意外事故的發生。
3、內務大評比。同學們我們現在有著一流的住宿條件,就更應該創建整潔、美觀、和諧的寢室文化,寢室是我們生活的主要場所,是反映我們行為習慣的一面鏡子,也是我們基本素質在生活中集中體現。寢室不僅是我們生活場所,也是校園文化的窗口;本周(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由政教處牽頭,對寢室內務進行一次大評比,本次評比重點檢查寢室內的衛生、物品的規范擺放、床鋪的規范整理等,檢查人員有學校校長,政教處主任,各班主任,少先隊督查員,評出了105班內務整理為優秀,特別是105班女生寢室做得更好,值得大家學習。希望同學們以本次評比為契機、把內務整理得更好。
二、存在的問題。
1、“彎腰行動”:各環境區每天都打掃得干凈,但同學們不注意保持,還有個別同學亂丟垃圾的行為,大部分同學看見垃圾不愿意彎下腰,撿下垃圾丟入垃圾箱里面。李校長多次提倡“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可見同學們做得很不夠,
2、“光盤行動”:“光盤行動”是黨中央、國務院向全國人民提出的,勤儉節約,愛惜糧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光榮傳統。可是我們有很多同學不知道糧食的來之不易,每餐都要倒掉很多飯菜。希望同學們要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
總的來說,上周表現較好,希望這周同學們繼續發揚,摒棄缺點,發揚優點。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3
在課間活動中,為保證學生安全,杜絕意外事故發生,特制訂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師
1、加強責任感,課前做好充分準備,對場地器材,運動服裝,認真檢查,充分估計到容易發生的問題,制定預防措施。場地器材如有損壞必須及時修理。
2、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教育學生要按照教師布置內容,有組織有秩序地活動,不能各行其事。
3、培養骨干,使他們預先了解教學內容,動作要領,保護方法。在上課時、協助教師維持好課堂紀律,在分組練習時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4、教會學生自我保護的方法。如不慎跌倒,在倒地前的瞬間降低重心,勿使后腦著地;由高處跳下時先屈膝,前腳掌先觸地,減少震動。
5、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重視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意思想,減少事故的發生。經常向學生進行文明禮貌教育。在競賽中制止粗野的犯規動作,發揚“寧失一球,不傷戰友”的優良作風。
6、在進行體育活動之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有關活動的注意點,讓學生明白,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該怎么做,不該怎么做。
7、講清各種器材的使用規則,可能出現的不規范操作所引起的危險與不良后果等。
8、建立傷害事故登記制度。對發生的傷害事故及時登記,認真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目的是為了不再發生類似事故。
9、教師要及時對體育器材、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總務處或主管領導。
二、學生
1、學生在進行體育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做,對個別操作要領不清的可以向教師發問。
2、學生的有關體育項目必須在與該體育活動相對后的場地內進行,不得在不宜進行該項活動的地方進行該項活動。
3、學生在觀摩體育活動時,必須做到文明、有序,不得超越規定范圍觀看,不得進行不文明的行為。
4、學生打算進行一項鋒定進行的體育項目時,必須征得有關教師的同意方能進行,需要使用體育器材時,必須向主管器材的教師提出借用要求,同意后方可使用,用后立即歸還。
5、對于不按教師要求和學校規定,擅自進行某項體育活動,造成后果的,學生自負責任。
6、活動中出現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教師報告。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4
一、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氣必須做到“五會”:即會點火。要掌握“火等氣”的原則,使用時先點火,后開氣;會裝卸減壓閥。安裝前首先檢查連接桿頭部的膠皮密封圈有無老化、脫落,安裝時手輪對準鋼瓶閥口放正,逆時針旋轉上緊;會調風門。火焰調到蘭色為最佳;會試漏。對灶具開關、膠管、減壓閥、鋼瓶角閥等易漏氣部位,要經常檢查,試漏時應用皂液,不準用明火試漏;會處理緊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氣必須做到“五不準”:即不準將鋼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曬、雨淋及潮濕場所;不準用明火或熱水、蒸汽對鋼瓶加熱;不準將鋼瓶倒置或臥放使用;用戶不準私倒殘液;液化氣不準與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鋼瓶應放在易搬動、通風良好、周圍沒有易燃物的地方。鋼瓶距灶具或熱源不得小于一米,鋼瓶周圍溫度不得超過45℃。
4、灶具操作間應保證充足的通風換氣量。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防止風吹滅或湯水溢出澆滅火焰,造成泄漏而發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應同時關閉灶具開關和鋼瓶開關,不允許只關其中一閥門。
5、鋼瓶角閥或減壓閥發生故障,應及時送供氣站修理或更換,用戶不要私自拆修
6、臥室、辦公室、樓道、地下室及易燃品倉庫不準存放鋼瓶。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凡超期未檢的鋼瓶,不得繼續使用。
7、如發現液化氣大量泄漏,應首先關閉瓶閥,打開門窗通風換氣,嚴禁各類明火(煤火、吸煙等),嚴禁開、關各類電器。
8、發生火災時,應盡快關閉瓶閥,并將鋼瓶移至空曠無明火的安全地點,切忌將鋼瓶碰倒,同時向消防隊速報火警。
二、天然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氣必須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2、使用天然氣必須安裝排放廢氣的煙道,廢氣必須排放在大氣中。
3、使用帶有自動熄火保護裝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發現天然氣泄漏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關閉氣源,通知燃氣公司進行處理,不得自行拆修。
5、連接灶具的膠管要使用燃氣專用膠管,經常檢查,定期調換。
6、嚴禁使用明火檢查天然氣泄漏情況。
7、新裝、改裝天然氣線路必須報燃氣公司處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裝、新裝、拆裝天然氣管道。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5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的學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等二十部門擬定的天津市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校車定義
本細則所稱校車,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
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為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
第三條校車使用許可
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輛符合校車安全國家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并已在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二)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
(三)有包括行駛路線、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
第四條校車基本要求
(一)必須符合國家關于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
(二)車窗不得粘貼深色光膜;
(三)應當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以及應急錘、ABC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四)自有校車外觀必須符合本市中小學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標準;
(五)使用年限應當符合國家規定。
第五條校車駕駛人條件
校車駕駛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具有3年以上準駕車型駕駛經歷,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
(三)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
(四)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五)無犯罪記錄;
(六)身心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
第六條申請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程序
機動車駕駛人應向所在地區縣交管部門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具體程序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向所在地區縣交管部門提交申請校車駕駛資格的書面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及所屬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3年以上駕駛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經歷證明;
2、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等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3、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
4、由交管部門出具的以下證明材料: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被記滿分記錄;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
(二)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證上簽注準許駕駛校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說明理由。
第七條校車使用許可程序
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學生數量和分布狀況等因素,依法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配備校車應向所在地區縣教育部門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具體程序如下:
(一)學校向所在地區縣教育部門申領校車使用申請表,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二)申請校車使用的,應當向區縣教育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1、區縣教育部門簽發的校車使用申請表;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5、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格證明;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身份證、縣級機關出具的。無犯罪、吸毒行為記錄證明、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及本人有關無傳染病、癲癇、精神病、酗酒、吸毒行為等的書面承諾;
6、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的合理可行的校車運行方案;
8、機動車承運人責任保險證明。
(三)區縣教育部門自收到學校申請材料后予以初審,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送本區縣同級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征求意見,同時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送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征求意見。
(四)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如依法設立的道路運輸企業提供校車服務的,按照道路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權限,相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就其是否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資質進行查驗,并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意見。
(五)區縣教育部門應當自收到回復意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報本區縣政府。區縣政府決定批準的,出具校車使用許可證明,由區縣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校車標牌,并在機動車行駛證上簽注校車類型和核載人數;不予批準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當校車使用許可的申領條件發生改變,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第八條校車通行安全
(一)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配備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應當符合如下條件: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能力;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犯罪記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不得駕駛校車。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三)校車運載學生時,應當在規定的位置懸掛校車標牌;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在規定站點停靠;可在公交專用車道及其他禁止社會車輛通行但允許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行駛,但不得違規定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四)校車必須確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不得違有關限速要求。
(五)校車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第九條管理職責
(一)區縣政府應當科學規劃學校的設點布局,保障就近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發展公共交通,為學生上下學提供方便。對于我市部分涉農區縣因沖并鎮,對義務教育學校設點布局進行調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而造成學生上下學困難的,應當安排住宿。學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確有困難的,可以安排校車。
區縣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由區縣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本區縣有關部門履行校車安全管理職責。
(二)區縣教育、交通運輸等部門依照本規定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建立完善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工作會商機制和聯合抽查機制,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舉報網絡平臺,方便群眾舉報違校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對不屬于本部門管理職責的舉報,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區縣教育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對中小學校長考核的范疇,依職能處理校車違規行為以及相關學校責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認真做好校車標牌核發、審核校車駕駛人駕駛資質工作,建立校車及駕駛人信息檔案,并及時抄告教育部門和學校;加強校車年檢、運行及校車駕駛人審驗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校車超載、超速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并在違法行為消除后方可放行;將校車違法和事故處理情況及時通報相關區縣教育部門和學校。
校車標牌發放的區縣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運行管理。
(五)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提供校車服務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的監督,對其道路運輸類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安全監管部門要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范圍。
(七)財政部門要指導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
(八)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校車安全工作責任,確保車輛的各項技術性能處于良好狀態;提供校車駕駛人的資格證明;與校車使用學校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責任書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管理措施,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等;約定隨車照管人員。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當日,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九)使用校車的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隨車照管人員、隨車安保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和隨車安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與乘坐校車的學生監護人簽訂安全協議。
學校應當對教師、學生及其監護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勸導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定期組織校車安全事故應急疏散演練。
(十)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督促校車駕駛人在行車前對校車安全技術的檢查。
2、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車。發現學生無故缺席,及時與學生監護人或學校分管領導取得聯系。
3、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途中離開座位、嬉向鬧、吃東西或將頭、手伸出車窗外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上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十條乘坐人申請和權利
學生乘坐校車,應當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監護人應當與學校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義務和監督權利。
學生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做好校車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發現校車違本規定的,有權制止,有權拒乘,并向教育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違規責任
(一)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者違本細則規定,情節嚴重的,原作出許可決定的區縣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銷其校車使用許可,由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校車標牌。
(二)學校違本細則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三)違治安管理行為的,由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行為,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退出機制
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因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15天內,到所在區縣政府辦理校車標牌注銷手續。同時,將校車標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門。自有校車的顏色必須在30天內消除。
第十三條附則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有效期為五年。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6
3月7日下午,學院黨委書記___主持召開黨委會,黨委副書記___,黨委委員、副院長___、___出席會議,黨工部長及相關處室負責人列席會議。會議研究如下事項:
一、關于調整學院領導分工問題
1.黨委書記___主持院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建、干部、人事等工作。
分管部門:黨務工作部(黨辦、組織)、人事處。
2.黨委副書記劉育鋼分管紀檢、監察、統戰、系(部)黨建、思想政治理論教育、學生、群團、安全保衛(泉州校區)、保密、離退休等工作。
分管部門:紀委、監察室、學工部(學生處、團委)、保衛處、工會。
協管部門:黨務工作部(統戰)、黨校。
3.黨委委員、副院長___分管學院行政、后勤以及__分院日常工作,包括后勤、基建等工作。
分管部門:校辦、后勤管理處、__分院。
4.黨委委員、副院長___分管宣傳、校園精神文明和教學、科研、繼續教育、財務日常工作以及____年迎評促建工作。
分管部門:教務處、圖書館、研究所、繼續教育部、后勤(財務)等工作。
協管部門:黨務工作部(宣傳)、人事處(師資)。
二、關于調整__分院分管領導問題
會議同意,執行____年__月__日黨委會《紀要》中關于向__分院輪流派駐校級領導的決定,由副院長___接替__分院分管工作,黨委副書記___不再分管慈山分院工作。
三、關于加強食堂管理和辦公樓四樓過道改造問題
1.學院黨委高度重視食堂安全和食品價格問題,為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對食堂的支持和監管,會議決定:
減免學校第一、第二食堂____年管理費各5000元。同時,后勤管理處要繼續做好食堂價格的監控工作,防止食堂亂提價。后勤管理處要切實做好食堂開設、教師專窗情況的監管工作,各系要加強對學生尊師重教的教育、宣傳,不擠占教師專窗。
2.為滿足今年評估工作的需要,緩解學院辦公地點不足的壓力,會議決定將辦公樓四樓過道改建成辦公室。后勤管理處要按程序盡快做好改造設計方案和預算招標工作。
四、關于學習、宣傳學生廖順文拾金不昧先進事跡的問題
__月__日,商務系學生___在餐廳勤工儉學時拾獲7000元及總價值3萬元貴重物品,及時歸還失主且不張揚,備受各方贊譽。學院黨工部、學工部和團委會等部門應大力宣傳、表彰該生拾金不昧的先進事跡。要進一步加強對師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職業道德觀教育,引導學生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為建設文明、和諧校園樹立更多更好的先進典型。
出席:____________
列席:______
記錄:___
發:學院各單位、_副書記、_副院長、_副院長。
黨務工作部____年__月__日印發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7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小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扎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為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并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均已落實,4月10日全部完成。
關于學校安全規章制度篇8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