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
在制定制度時,需要強調公正和公平原則,確保制度的執行不受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怎么寫好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學習。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2
(一)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由學校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
(二)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四)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
(五)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1至2處檢修孔;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六)學校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電氣線路改造、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批手續,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
2、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室、宿舍、圖書館、計算機房等場所使用電爐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高熱燈具;
3、非使用期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4、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學校應加強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須動用明火時,需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動用;
2、動用明火時,現場必須有專人負責,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動用明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3、動用電氣焊作業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并落實現場監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場所(設施)應落實專人負責,動用明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5、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倉庫、實驗室,嚴禁動用明火;
6、教室、宿舍、圖書館等場所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3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總務處和各相關處室聯合制定了我校教室、辦公室和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請嚴格遵照執行。
教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攝像頭、投影儀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電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變室內電器用途及所有電器線路。
3、教室內所有電源插座嚴禁為手機、電池等充電,嚴禁使用電熱器具。
4、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須由本班電教課代表專人負責,不得用于做游戲或私自拆裝軟硬件。
5、多媒體設備、燈具、電扇、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6、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8、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上述各項規定須嚴格遵守執行,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辦公室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亂接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電熱取暖設備等。
5、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并關閉電源開關。
6、為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總務,嚴禁自行處置。
宿舍安全用電規定
1、嚴禁使用40W以上的燈泡。
2、嚴禁使用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具以外的一切用電器具,如電褥子、電熱杯、充電器、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等等。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宿舍中私拉亂接電線。
4、嚴禁在燈具上懸掛任何裝飾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時關燈,以免燈具和線路發熱引起火災。
6、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7、室內各照明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嚴禁自行處置。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4
正常用電是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正常進行的關鍵條件,為減少學校多余開支,達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之目的,現將用電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準私接電燈、插座、電扇及其它用電器具,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用電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內,白天(早自習下課至放晚學)不準亮燈(陰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違者每燈/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班級(或宿舍)同學共同支付。
三、辦公室的風扇必須合理使用,在室內無人時必須關閉。否則,每扇/次罰款5元,所罰款由責任人或該處室當天(或當天早、晚)所在人員共同支付。(節假日或放學后不關風扇或燈發現一次加倍處罰)
四、學生禁止使用電褥子,違者罰款10元,并沒收。允許教職工晚上用電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須拔下電褥插頭,經查白天電褥通電者,每次罰款20元。插頭沒拔者,兩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元。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取暖等,違者每次罰款2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
五、宿舍按裝60W電燈一只,擅自增接(或換超功率)燈具者,罰款5元,并沒收電器。故意破壞宿舍用電設施者,罰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種用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使用時被查到者,每次罰款30元。檢查時,查出(含廢舊)用電器罰款10元。家屬禁止到宿舍或辦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電器,違者按以上規定處理。
七、線路或保險絲出現故障后,非相關工作人員不準起門撬鎖進入配電室,或破壞其他用電設施,違者罰款10-20元。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5
為了引導同學們正確用電、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的發生,維護同學們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和諧校園,維護我系安全穩定,現參照《湖北大學知行學院學生管理規定》,作出如下規定:
一、有下列行為者為違反規定:
1、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熱得快、電熱杯、電壺、電磁爐、電爐、電炒鍋、電熱鍋、電飯鍋、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2、使用劣質插電板。
3、亂牽亂掛電線。
4、使用酒精。
5、其他違規行為。
二、對違反規定者作如下處理:
1、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2、違規者是正式黨員的,給予紀律處分;預備黨員的,延緩轉正;是積極分子的,不予發展;是主要學生干部(如黨支部、團支部、學生會、班委)的就地免職;是普通學生的不得成為發展對象。
3、違規者不得參加學院各項獎學金的評定。
三、對學生干部要求:
1、寢室長是負責人,有義務維護本寢室的安全,有權利制止違規行為。
2、黨員、干部是帶頭人,起到帶頭作用做好榜樣,有義務有權利制止違規的學生。
3、黨員、干部(含寢室長)有義務向輔導員或系部匯報有安全隱患的情況。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6
一、照明燈具和器材必須絕緣良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二、照明線路應布線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或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現場辦公室、宿舍、工作棚內的照明線,除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線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四、照明開關應控制相線,當采用螺口燈頭時,相線應接在中心觸頭上。
五、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宜小于300mm。
六、學生宿舍照明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不許使用220V的電壓用來照明,低壓照明由項目部統一安裝,統一管理。
七、學生宿舍內不許安裝插座,如手機、對講機充電到辦公室進行充電。
八、宿舍內不許私拉亂接。
九、宿舍內的照明燈具必須達到2.4m的高度。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7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39;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8
學校用電制度:
一、學校用電要本著節約的原則,節約用電,人人有責。
二、無論電燈、錄音機或電視機都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錄音機或關掉電視機。
三、教師辦公室或廚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
四、不能隨意使用電飯鍋、電爐、電褥子等用電設施。
五、時刻注意電路設施的安全,嚴防漏電、接地,發生觸電事故或火災。
六、不能隨意亂拉電線,接過多的插座。
七、電路元件要合格。
八、學生教室及實驗室用電要合理,嚴防學生觸電,用電要合乎操作規程。
學校用電注意事項:
①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不能接近、觸摸電源和電器。
②不要用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更不能在電線上晾衣服或懸掛物體,或將電線直接掛在鐵釘上。
③發現絕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頭、插座要及時報告,請電工檢修,切勿亂動。電工對消除以上安全隱患要及時不得推脫。
④學生不得在配電房、變壓器周圍逗留,更不能攀爬變壓器,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不得亂動電氣設備。
⑤萬一遇有電氣設施引起的火災,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⑥發現有人觸電時,要先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再采取其它搶救措施。
⑦學校每學期要對所有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學校用水制度:
1、以節約為原則,不得任意浪費。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學生一般不允許自行使用學校用水。
3、在學校用水要定時使用,平時不得隨意使用。
4、教室除掃地外,學生不準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護好用水設施,本著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9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實訓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后勤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后勤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后勤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實訓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立即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學校用電安全制度范本篇10
⑴各處室要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庫房儲存物資的性質,制訂相應的安全制度。校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定期對全校各處室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電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⑶食堂用火、有電源的地方,應做到“人走火滅電關”。要落實專門負責該用火、用電地方的責任人,配備相應的滅火器。
⑷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倉庫)、各專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學校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準,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⑸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必須遠離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不準近距離作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⑹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⑺電氣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電氣線路和設備。
⑻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⑼校內道路、樓房走廊、樓梯及安全出入口嚴禁堆堵,確保暢通無阻。
⑽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和“熱得快”,禁止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⑾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
⑿教學使用的各種電教設備,要注意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撥下電源插頭,不許學生接觸電源、開關和插座,以免發生危險。下班后,各辦公室、教室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⒀注意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情況,用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⒁學校及教室內禁止吸煙。
⒂每位教職工都要了解教室內干粉滅火劑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時教育學生不要接觸和玩耍室內滅火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