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樣本
制度的存在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崗位職責明確、管理方法更加高效,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寫好企業規章制度樣本是有技巧的,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企業規章制度樣本,方便大家學習。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0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1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2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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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3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4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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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9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表示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再續的;
(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保險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以上情況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醫院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3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單位依本規定第14條和第16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16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長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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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29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0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醫院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0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安陽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1條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崗位工資和噸紙效益工資+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制定。
第3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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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3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3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2
(一)、婚假
凡公司正式員工,男女雙方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憑結婚證書享受帶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增加到12天。不報銷往返路費。
(二)、產假
1、公司正式員工(女性)生產時,享受帶薪假期90天。
2、遇難產或雙胎,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3、公司正式員工的妻子生產時,其員工本人享受帶薪護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規定(女方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5、女性員工流產享受帶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種情形,必須提交結婚證、戶籍管轄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準生證、正規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方可享受帶薪假,路費均不報銷。
(三)、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請病假。
2、病假須履行請假手續,本人不能到班請假的,可以用電話請假,也可由同事代請假。
3、請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內,憑醫院證明,按基本工資標準全額發給其病假工資。
4、員工因病請假在下列規定的范圍、期限內,憑住院醫院的證明,可以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1)為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3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30天;
(2)為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60天;
(3)為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120天;
(4)、上述員工病假工資的具體發放辦法按本手冊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條“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中的規定執行。
5、因病請假超過上述規定天數,一律停發所有工資;超過上述規定的雙倍天數后,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特殊情況需要經過總經理批準。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無住院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四)、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帶薪喪假。并發給500元慰唁金,不報銷由此發生的路費。
(五)、事假
1、員工因事不能上班,須事前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如此前30天內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時間充抵為調休。調休期間,工資照發。
2、請假超假而又不續假的,按曠工處理,有一天扣發兩天工資。
(六)、帶薪探親假
1、一般員工(指總部二級部門副經理以下級別;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以下級別),轉正后一年以上,已婚(憑結婚證)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未婚員工或夫妻長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員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帶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
2、擔任總部部門副經理(含副經理)、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以上、總部一級部門副總監(含副總監)、分公司、片區副總經理(含片區副總經理)、大項目總經理(含大項目總經理)以下職務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兩次帶薪探親假,每次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未婚的本級別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并報銷往返路費。
3、機構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辦事處、片區)總經理、總部一級部門總監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3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
4、因工作需要到時不能探親的,鼓勵員工的愛人來公司探親,報銷往返路費。到時未探親,愛人也未來公司探親的,一次性發給誤假補助500元。
5、享受帶薪探親假的員工自愿在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期間探親且沒有超過年內規定的探親次數的,可以在規定假期的基礎上加上法定節假日的時間,報銷往返路費。年內已休完帶薪假次并逐次報銷往返路費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不包括春節)期間回家探親的,只發放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超出的假期天數,按事假處理,不報銷往返路費。
6、員工探親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員工出差規定辦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補助和駐地伙食補助。
(七)、春節年假
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春節年假,假期按公司規定的放假天數執行,假期工資照常發放,不報銷往返路費。
(八)、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
春節3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婦女節0.5天(女性員工享受)
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補休或調休,一律不發加班費。
(九)、幾點說明
1、請假程序。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3天以內請假由部門(單位)負責人和分管行政負責人批準,請假超過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
2、帶薪假指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停發午餐補貼)。
3、加班充抵休假的標準為:加班按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時間可以累積計算,30天內有效;加班滿7.5小時可折算為1個工作日調休,具體以加班通知單和打卡紀錄為準。
4、員工探親休假,加班可以搭車調休,但最多不能超過3天。
5、一次請假在5個工作日以上的,需提前一個月申報休假計劃,未提前申報者,你的上級可以拒絕休假請求;
6、探親假只在當年有效,不累積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辦事處、片區)副總經理、總部大部門副總監以上人員的請假需報機構總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批準休假前要向總部、自己所在單位和服務單位通報。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3
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遵章守制
2、愛企如家愛崗敬業
3、誠實做人踏實做事
4、服從領導服從分工
5、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6、廉潔奉公勤儉節約
7、誠實守信嚴守秘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愛
9、文明禮貌講究衛生
10、待客如賓服務為本
十不準
1、不準蒙騙說謊6、不準油腔滑調
2、不準拉幫結派7、不準賭博酗酒
3、不準打罵偷竊8、不準損害公物
4、不準隨地吐痰9、不準游嬉好閑
5、不準欺上瞞下10、不準自以為是
職工守則
1、遵紀守法,堅決服從有關上級的管理,杜絕與上級頂撞。
2、禁止對公司的職工品頭論足。禁止對公司的制度及公司處理問題的方法和其它一切與公司有關的事宜進行議論。如對某些問題不理解或不認同可通過書面方式反映或要求公司召開專門的會議傾聽你的陳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斷。
3、不得談論其他職工的工作表現及自己對該職工的看法,更不得探聽其他職工的報酬及隱私。
4、職工之間的關系要簡單化,不得勾心斗角,互不買帳。如有此情況發生,只要影響到公司的利益,將受到嚴肅處理。
5、工作時間要衣冠整齊,不得打鬧、不得穿拖鞋(特殊工作除外)、不得影響別人工作。
6、不得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
7、必須做到筆記本不離身,對客戶的疑問、上級安排的任務及同事拜托的事情都應做記錄,并盡快落實或一一答復(回話)。自己解答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立即解釋清楚并向有關人員匯報,任何事情都必須有個回話。杜絕石沉大海、有始無終。
8、對公司要忠實,不謊報情況,不散布流言蜚語及報喜不報憂。
9、不得向公司提供假文件(假文件包括:假證書、假體檢報告、假證明信等一切文件及其復印件或涂改過的文件)這在現代社會里是極不道德與違法的行為。
10、講文明,懂禮貌,不說臟話、粗話;真誠待人,不恭維成性,不溜須拍馬成習。
11、一個好公司對某些人來說如魚得水,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則如喝毒藥。金豪的任何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做出以下兩種選擇:
⑴職工如果有辭職想法的,請盡快辦理辭職手續,公司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補助;
⑵可以請1至3年的長假出去闖蕩,公司為其保留公職及工齡。
如未做出以上選擇的職工,若擅自議論同事或公司事務的,一經發現立即解聘。
12、不得對外吹噓、炫耀金豪公司及有關的事情。樹金豪形象,為金豪增光。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由總經理聘任。部門副經理、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同時簽訂《崗位聘任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按《職工福利及報銷制度》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考勤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一、員工工資每月16日準時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二、基本工資標準為:
董事長:1600元/月總經理:1200元/月
副總經理:1000元/月部門經理:6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500元/月一般員工:400元/月
三、職務工資:
董事長:800元/月總經理:600元/月
副總經理:400元/月部門經理:200元/月
部門副總經理:100元/月
四、職稱工資標準:
高級職稱(包括大學本科):200元/月
中級職稱(包括大專學歷):100元/月
初級職稱(包括中專學歷):50元/月
五、加班工資標準:按平時公司發放員工工資的兩倍計算
六、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第一年每月50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七、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50元,全年滿勤獎600元。(每月出勤28天為滿勤;請假三天內工資據實發放,超過三天以上部分全額扣除)。
八、補助:過節費標準(50—200元),另外夏天降溫費及冬天烤火費由公司定額定時發放。對工作做出特殊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年終公司給予重獎。
九、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工資另定。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為公司減少不必要的損失,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開除。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開除。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對其他職工及人員揚言“不想干了”等類似語言的,解聘。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2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同事拜托的事無回話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上班時擅自離崗的,罰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時。罰款20元—200元/次,并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
11、上班時,工作有工作的樣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勢。對丟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兒郎當的走路姿勢,公司將提出嚴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員工在工作時無意中犯了錯誤而能主動向主管人員承認的,象征性地處罰1元錢;對企圖隱瞞錯誤的要從重處罰。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則上每周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42小時,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時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時內不支付加班工資。
3、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則一次扣款2元,超過10分鐘則一次扣款4元,超過三十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8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5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6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調休、請假制度。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兩天以上(含兩天)應提前半天向總經理報告,履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部門副經理、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兩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所有休假、請假均由辦公室進行登記。未請假離崗視為曠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數為21.17天,加班計發工資、請假扣發工資以此標準計算。婚、喪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女員工產假為30天,哺乳期內,上下班時間每天縮短2小時。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會計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收回作廢(聯數齊全)存根收回由會計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公司的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執行財政部門、地方政府、董事會或經理辦公室所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償。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車船費據實報銷。
5、住宿費、伙食費省內每人每天按120元包于,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于,由會議統一安排的食宿費據實報銷。
6、董事長、總經理手機費據實報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總監手機費每月180元內據實報銷;部門經理、司機手機費每月100元內據實報銷。
社會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400元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員工自愿離開公司時,在公司工作期間由公司承擔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員工要求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4
一、管理職能
1、行政部是公司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2)負責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3)負責主辦或會簽頒發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4)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并在內容上不斷完善。
(5)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并組織實施。
(6)有權代表公司解釋有關規章制度。
2、有關職能部室是公司本專業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
(2)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他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3)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或文件。
(4)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對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管理內容與要求
1、規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編
(1)現場設備運行、檢修的每項工作,都應有相應的規程制度,使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有章可循。新增設備及重大設備的改進等項目,都應在試運前制定相應的規程或措施,并組織有關人員學習考試,否則不應投入運行。
(2)規程制度修訂時,應廣泛搜集和研究有關資料,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論證,凡是修訂的規程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及專業技術標準的要求,符合生產現場實際。
(3)所有規程制度的編寫,應做到“符合實際,指導生產”,達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的目的,應根據生產的發展,設備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隨時補充修訂。
(4)編寫或修編的規程制度要語句簡練,措辭得當,簡明易懂。
(5)現場規程制度應在每年10~11月份,根據一年實際執行情況,由設備管理部及有關部室組織全面審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補充意見,經行政部匯總上報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每三年進行一次復審,視情況分別予以確認,修編或廢止。
(6)編制或修編規程制度的依據:
a、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部頒典型規程及上級有關部門指示、通知等;
b、制造廠家的設備資料;
c、本公司及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
d、上級有關事故通報,本公司及外單位的事故教訓;
e、推廣應用的新技術;
f、有關人員對規程制度的正確意見和建議;
g、規程制度在執行中對發現問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編制或修編
(1)管理制度(包括規定、辦法等)在編制或修編前,應廣泛搜集上級有關的法令、法規、政策、條例等資料,結合本公司實際進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級規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體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編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組織,歸口職能部門負責修編具體工作。
(3)為適應生產、管理、服務的需要,需要補充和完善的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負責提出并編制,報行政部備案,以便再版時修編。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進行一次審查,每2-3年進行一次復審,分別予以確認、修訂或廢止。對不適應的制度內容應及時修改和補充,原已有的制度,在執行中若發現不夠完善或部分條文需作修改時,按修改部分予以頒發,不得將原合理的制度廢止。若需要重新修編原有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提出,經批準后,須將原制度予以廢止,不得同時存在兩個及以上同類型制度,以免造成執行困難。
三、規章制度的審批與頒布
1、生產規程制度的審批與頒布
(1)各項規程制度的編寫或修訂應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寫出初稿,由編修部門組織技術熟練、書寫表達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和部門領導人員參加,采用集體討論修改,最后個別審閱的辦法進行審核。
(2)將初稿送交歸口部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初審。
(3)由分管的副總工程師負責復審,由公司分管生產技術的總工程師(或副總經理)批準。
2、其他管理制度的審批與頒布管理制度經職能部門編修起草后,可采取組織有關部室會簽,集體討論,最后領導批準的辦法頒布執行。一般專業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審核審定,由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批準頒布執行。涉及面較廣,政策性較強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關部室、公司或專業人員會議進行討論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審定,最后由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5
第一章崗位責任制
為了加強公司崗位責任制度,特制定以下主要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總經理
1、組織匯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公司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預算。
2、擬訂、審核由綜合部門起草的制度及辦法。
3、組織完成公司決定的各板塊業務發展及項目的策劃,監督檢查落實。
4、對經董事會批準的經營預算,及時跟蹤匯報進展及完成情況。
5、對公司業務經營進行全面、系統分析評審,提出有參考價值的改進意見或報告。
6、研究國內外同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提出公司發展空間的建議。
7、監督檢查企業管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或報告。
8、審計各類統計報告。
9、審核統計分析報告。
10、保證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的信息化支持。
11、組織擬訂、審核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費用預算。
12、確定部門及直接下屬工作目標并掌握進度。
13、進行直接下屬員工日常業績考核、員工激勵、員工溝通,提出培訓需求。
14、協調有關法律事務及政府事務。
15、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質管部經理崗位責任
1、全面負責質管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促質量管理人員在品質手冊要求下正常、準確地工作。
2、負責質管人員業務素質的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對質管人員進行業務素質培訓,考核培訓質量及工作成績。
3、對檢驗人員的化驗分析的精確度進行考核,督促其提高業務能力。
4、根據技術總監的要求,督促并協助采購部采購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產,指導生產部生產符合配方要求的產品,滿足用戶需求。
5、根據品質手冊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制度程序,監督實施,檢查并跟蹤結果。
6、收集并整理質量跟蹤信息,參與投訴調查,了解用戶反饋信息,以便改進工作及產品質量。
7、協調與行業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保證公司產品符合國家政令及法律要求。
8、接受技術總監交給的工作,及時有效的完成。
9、積極組織ISO9001、HACCP等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定期匯總分析。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崗位責任
1、負責制定公司生產規劃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做好生產安排,選擇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進行生產。
2、負責實施部門內部管理,保證生產部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高質量、低成本的完成生產任務。
3、制定并控制生產計劃實施體系,協調物流部門做好均衡生產工作,根據生產峰期調整生產部的工作計劃及生產的預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產技術,注意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生產,搞好勞動組合,加強產品內部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設備利用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搞好生產配方的保密。
5、主持部門內部人員的績效管理,并對部門人員的獎勵、處罰進行審核,對部門內部崗位調動、休假進行審批。
6、協調與其他部門關系,保持順暢的內外部管理關系,控制場地環境管理,為保證優質生產創造條件。
7、負責部門內部成本管理計劃。規范物資入庫出庫等管理。制定與審批部門薪酬管理制度,科學合理地降低部門運營成本。
8、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辦法和設備管理制度。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建立設備、工具、材料、考核、生產等檔案。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與任務。
第四條市場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銷售內勤人員的管理輔導和培訓工作。領導銷售內勤做好客戶服務工作,并處理投訴。及時與營銷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2、每周根據日報表和銷售出庫量向生產部下達生產計劃。
3、根據發貨單存根聯登記明細賬,并且進一步審核發貨單的準確性,建立電子臺賬,并確保手工帳與電子帳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與營銷人員對賬。
4、營銷人員工資及提成的核算。
5、負責營銷會議前的資料準備工作和會議的記錄工作,安排各種管理表格的發放與回收檢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記、工作計劃與總結)。
6、管理各類文檔(如合同、各類營銷政策、客戶資料及其他部門發文),健全營銷內部檔案管理。
7、收集營銷人員對公司產品、營銷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營銷總監、技術服務部門反應。
8、根據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制定相應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
9、調查國內外各地原料、物料供應市場的變動情況,隨時上報新動向;
10、保持與原料、物料市場的密切聯系,選擇最佳采購對象及方式;
11、負責的所采購原材料及包裝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合理控制庫存成本;
第五條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設計規劃公司整體財務會計制度體系;
2、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主管領導審批;
3、監控財務工作運行;
4、審定公司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類財務報表;
5、審定公司各項財務檢查報告;
6、組織公司預算、決算管理工作;
7、審核年度財務預算和資本支出預算,提交公司領導審議;
8、審定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報主管領導審閱;
9、審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主要領導審閱;
10、監督、指導財務部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11、授權范圍內,審批各種現金支出和費用報銷;
12、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六條行政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有關大事、圖片的搜集、整理、匯編保管工作;
2、負責外來公文、信函的收發、登記、編號、傳閱、分發;
3、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清理和提供利用;
4、負責文件的打印、裝訂、分發、復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協助進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記,開具介紹信;
6、負責信件、郵件的寄送,報刊的征訂及管理;
7、協助重大活動和會務安排;
8、負責一般來信、來電、來訪的接待及處理工作;
9、負責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生產計劃匯編制度
1、月度生產計劃
月度生產計劃根據銷售部門提供的銷售計劃,月度銷售分析,月度庫存狀況及年生產計劃表四個文件進行制定。
月度生產計劃由生產部經理制定,會同銷售部門、采購部門進行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日生產計劃為當天生產部生產作業計劃,指導全天的生產作業活動。日生產計劃必須明確當天的生產任務,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產計劃由生產部整理存檔保管;
第二條生產崗位設置及職位分配
1、車間主任
不同職能的車間分別設置車間主任,根據情況車間主任可脫產或不脫產,直接對生產經理負責;
2、班組長
班組長為工段負責人,也可以為按時段劃分班組的負責人,班組長直接對車間主任負責。
3、物料管理員
物料管理員負責部門生產物資的接收、保管、發放工作,對生產經理負責。
生產部崗位設置由生產經理制定,總經理審批,人事部門監督。
4、生產部崗位說明
為明確崗位分工,責任清晰,所有崗位必須制定崗位說明。
崗位說明由生產經理制定,人事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總經理批準。
5、崗位職責描述:
崗位主要工作,直接上級、崗位重要性等。
崗位責任人姓名、入廠時間、入崗情況及背景;
崗位工作目標:崗位應達到的預期效果;
崗位工作內容:應分為核心工作與輔助工作;
崗位工作標準:應制定數字化標準;
崗位任職標準:應附任職條件證明文件如:畢業證等。
6、崗位工作說明實行實名制,根據工作變動或崗位調整而調整,經生產經理審批后執行。
7、崗位說明由崗位責任人、生產部、人事部門分別備案。
第三條生產過程管理制度
1、依據內勤所送的“生產計劃周報表”及日生產計劃安排生產,查看原料是否足用。
2、內勤人員每天早上從中控室拿取頭天成品生產情況記錄表并認真核對,如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報告,并把情況調查清楚,協助生產部妥善解決。
3、混合機每年作3-6次變異系數測定,以確定最佳混合時間,并每天檢查中控室的混合情況。
4、產品出廠時應加蓋篷布,如未加蓋篷布的成品原則上不準出廠。
5、抽查包裝、成品的重量及包裝袋的質量,同時檢查品名是否與包裝袋一致。
6、包裝袋的封口要整齊、平衡,不能漏診,標簽應打在包裝袋的角上,生產日期必須外露。
7、成品的發貨應待化驗結果確定合格后方能進行,并遵循“先生產先發貨”的原則。
8、每批新標簽到貨時,隨機抽樣,查看標簽上所注的名稱、內容、顏色是否一致。
8、對成品進行外觀鑒定,并與化驗檢測中心聯系。
第四條庫存管理制度
1、物質合理化管理
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便于物品上架存放和取出物品,提高保管效率,物品的碼放、貨架的朝向面向通道。
高層堆碼:盡可能的向高處碼放,以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面積。為防止破損,保證安全,使用棚架等保管設備。
先進先出原則:對于易變質已破損、易腐敗的物品以及對于機能易退化的物品,應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
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口處,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
同一性:相同品種在同一地方存放。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放在同一地方保管。
位置標識:貨物存放的場所要有明確的標識,以便于貨物的查找,提高上貨和取貨的速度,減少差錯發生。
2、碼垛的基本要求
合理:垛型必須適合商品的性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商品,均應分開堆碼,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的確定貨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于裝卸搬運和檢查。
牢固: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壓壞底層的貨物,與屋頂、梁柱、墻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貨物牢固安全。
定量: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這樣,便于清點貨物。
整齊:垛型有一定的規格,各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志一律朝外。
節約:堆碼時要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容利用率。
3、物資的盤點檢查管理
物流主管在盤點前布置動員,盤點中督促檢查,盤點結束后進行質量驗收。、
盤點筆數統計:進行全面盤點,必須準確統計記錄貨物盤點總筆數,統一規定賬面截止日期,在規定的截止日當天業務終了后,要全面清理出入庫單證。
盤點程序:保管員進入倉庫盤點時,應逐垛逐批點貨對卡,以卡對賬。核對相符的,要在帳頁和貨卡上做好盤點標志,負責簽章,不相符的逐筆做好記錄,并查清原因。
第三章檢驗化驗制度
第一條樣品的抽取、制備、保管
1、質管員要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進行抽樣,并及時將樣品送給化驗員進行化驗,質管員在抽樣時需將樣品名稱、生產時間、抽樣時間,到貨數量等信息在請驗單上進行明確標識。
2、化驗員根據質管員提供的樣品,進行四分法分樣后,將需粉碎的樣品進行粉碎,全通過40目篩,用于化驗,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驗。
4、將不需化驗的樣品放入留樣室進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條樣品的檢驗
1、按儀器操作規程進程操作。
2、化驗室所有化學試劑均要按性質進行分別保管。
3、化驗過程中,對產生有毒氣體的操作應注意通風,使用腐蝕性試劑時,要帶防護手套。
4、根據產品的不同,分別檢測其相應的成分,其儀器操作根據儀器操作規程進行,準確無誤的處理數據,對標準中沒有規定檢驗方法的產品檢驗,應通過化驗室主任選用符合產品質量檢驗要求的檢驗方法。
5、檢驗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要清潔、整齊,不得涂改,測試數據的精度及誤差均按標準執行。
6、平等雙份檢驗結果,檢驗結果超過允許誤差范圍的,應為初檢不合格,初檢不合格項目,要進行復檢。
7、檢測過程中發現故障或出現外界干擾應立即中斷測試,等排除故障或干擾后,重新檢測。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
1、原始記錄和報告單統一印制編號,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記錄由化驗員認真填寫,字跡工整,不許涂改。如發現誤記,在誤處劃一橫杠以示無效,測量數據要按實際檢測結果填寫,不準偽造,不許任意撕毀。
3、檢測完畢后按標準規定的有效位數和誤差理論計算結果,并親自簽名,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
4、原始記錄由專人負責管理。對所有需存檔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規定的時間需銷毀的,應填寫相應的表格后經質量部銷毀。
5、原始記錄只能作為檢查記錄專用,不能代替檢驗報告,更不準做他用,未經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隨意查閱原始記錄。
6、質管部經理應不定期抽查原始記錄的記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不符合者及時糾正。
第四條檢驗結果的整理、審核、上報與存檔
1、檢驗報告是評定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各有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手續。
2、檢驗報告由專門人員根據原始記錄,填寫化驗報告單,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告一式二份,一份上報主管領導,一份存檔。
3、存檔管理:檢驗原始記錄和化驗單存檔,保存期為本批產品售出后兩年。
第四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立
一、本公司設兩級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即質量部及車間質量管理員。
二、質量部為公司質量管理的專職機構,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條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產的產品配方必須是質量部會同有關人員復核批準的配方,配方由質量部專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一律不準投入生產,手續不全者生產部有權拒絕生產,否則后果自負。
二、生產車間人員根據生產部的指令組織生產。包裝人員按生產車間操作規程進行包裝,做到包裝前校準稱,包裝中途再校稱。對校不準的稱要派專人檢修。定量包裝,每包重不超過規定重量的1%,封口線美觀、端正、距離適中,不能有皺紋缺口,包裝放置整齊,包裝準確。每個品種打包完畢,必須清倉,清掃地面后才換品種分裝。嚴禁各品種混雜,影響產品色澤、質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庫,未經驗收合格者,一律不許入庫。保管員按提貨單如數發貨,必須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生產部品控人員負責監控每批產品生產的全過程。原料或配方一旦發生變化,應及時將產品送檢。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質量部品控人員負責對生產部人員的培訓,每天對生產部進行巡檢,包括生產過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檢,同時做好產品的取樣、留樣工作,堅持生產記錄及其他有關質量的問題。
第三條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產崗位人員、貨物裝卸人員負責,品控人員監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來源:生產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產品交叉污染;檢修人員檢修時,操作不當造成;人員衛生、健康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生產衛生環境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成品裝車卸車時,由于包裝袋損壞造成污染的等。
二、交叉污染的預防辦法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嚴格按生產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衛生按生產設備衛生控制作業辦法清潔。
2、生產線停車時,應保持設備和車間的清潔衛生。因檢修或未投用的設備、容器或閥門等,入口處平時應包裹覆蓋,防止外界污染和產生銹蝕。
3、人員的健康衛生按衛生標準操作規程控制,不能帶病生產。
4、質量部每日對成品進行分析,并填寫產品檢驗報告單。
5、貨車裝料前或卸車后,必須維持貨車內清潔,防止外界物質污染飼料。
6、清潔區不得存放任何廢棄物,不得存放與產品生產無關的雜物。廠區內的廢棄物按指定地點存放,且有標識并按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及時送出廠處理。
7、生產區內不得使用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8、包裝材料按原材料分類及采購驗收標準采購,運輸過程保持清潔,包裝材料存放于庫區,進入成品包裝區時應去除臟污的外包裝,用清潔塑料布覆蓋,防止積灰。包裝材料存放不應直接接觸地面防止滋生蟲害。
第四條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評價、隔離、處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我公司從原輔材料進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過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職責:
1、原輔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發現的個別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3、工序檢驗發現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技術經理下處置結論。
4、成品檢驗發現的輕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5、成品檢驗發現的嚴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下處置結論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發現的不合格,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
四、具體處理措施:
不合格品應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規定如下:
1、如果原輔材料不合格,保管員負責標識、記錄,隔離不合格品,品控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單,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作業人員發現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應及時通知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個別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審批。
3、如果成品檢驗不合格,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輕微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嚴重不合格品,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戶使用后才發現,總經理應組織召開專題會,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程度或潛在的影響程度相適應的措施,必要時實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經評審后可做如下處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如拒收、報廢等。
返工的產品應重新檢驗并記錄。
質量部負責將重大質量事故(損失超過五萬元)或顧客對產品質量有重大投訴時,應提交管理評審。
應按規定保存不合格的樣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
第五條產品質量跟蹤與客戶投訴
1、對產品質量及時進行跟蹤,市場部每年進行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
2、在與市場業務員電話溝通時,詢問公司產品質量情況,并及時將情況反饋給質量部。
3、質量部應定期拜訪客戶,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控制的評價,以便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工作。
4、每次拜訪客戶,都應寫出書面報告并存檔。
5、針對客戶口頭或書面投訴,需要進行檢查或復查以下內容:
檢驗留樣樣品的有效成分;
生產和存貨記錄;
操作員工記錄;
質量部現場調查記錄;
質量部處理結論及存檔
第六條標簽設計與簽發管理
1、標簽的設計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標簽由質量部專人負責,應不定期的參加上級飼料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對文件的理解。
3、每種新標簽在印刷前,需由質量部經理簽字確認后,再做初稿。
4、將確定的初稿內容符合標簽要求后,經技術經理簽字,再交采購印刷。
第五章安全衛生制度
本制度包括防火管理、設備操作安全管理、高危作業管理,一般作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有關方面內容。
第一條防火管理
1、生產部必須嚴格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必須在保質期內使用,接近保質期馬上更換,依設備管理辦法進行
3、嚴禁有明火行為發生,如:吸煙、焚燒、無防護電焊等
4、對易燃易爆物品出臺危險品管理制度二級文件,危險品管理制度由生產部經理起草,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春秋氣候干燥季節必須作為重點防火時段。
制定防火檢查制度,每天由專人進行火災隱患檢查。
嚴禁使用劣質電線及電器元件。
6、機電工至少每周對電器元件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7、生產部必須盤查所有工作場所,檢查出所有火患控制點。
所有設備的傳動部分必須有保護罩,并且保障不易脫落。
所有設備的電路部分不能裸露,拖動電線必須有二層以上絕緣保護層。
嚴格執行生產操作規范、設備操作安全規范,不得在設備運行中進行非規范操作
嚴禁帶電維修設備,維護維修時必須斷電并派專人看守電源。
第二條高危作業管理
高危作業管理包括高空作業、鍋爐管理、電焊管理、電工作業管理四部分。
一、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1、高空作業必須經主管審批方可進行。
2、在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佩帶經過檢查的安全帶。
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他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拴著工料袋取送。
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的可能就必須先用繩子拴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登高用的梯子應固定的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二、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鍋爐管理按照設備操作安全規范執行
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2、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
4、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的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時準確。
8、每日應定量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9、所有配件的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靜,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三、電焊管理
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報公司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知識。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器接頭是否漏電等。
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3、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暴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要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需要接通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其上下地板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電工作業管理
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戴絕緣手套。
2、配電室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需妥善保管。
3、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4、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以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5、機電設備、專業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7、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要熟練本職工作,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9、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第三條一般作業安全管理
1、現場操作員必須戴安全帽、鞋、手套、口罩等勞保物品。
2、工作時間嚴禁跳躍、奔跑等過激的運動方式。
3、架立電線設備不得低于1.8米。
4、搬運物料時應從上層拿起,不得從中間或下部抽動。
5、不得隨意品嘗各種物料。
6、嚴禁吊、扒設備或物資,在車輛行駛時嚴禁阻攔或站在行駛方向上。
第四條粉塵管理
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的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發出警報信號。
3、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倉庫中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4、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突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5、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電表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6、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7、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的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8、對于易產生靜電的設備,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給予接地保護。
第六章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第一條產品留樣包括每天生產產品的留樣和部分原材料的留樣,同時包括客戶送檢的原料或成品。
第二條樣品的采樣方法:
1、采樣方法按國標執行。
2、樣品的縮分:將樣品倒在清潔、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紙上,充分混勻后將樣品攤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兩條對角線為界分成四個三角形,取出其中兩個三角形的樣品,剩下的樣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復縮分,直至最后剩下的兩個對角三角形的樣品接近平均樣品所需的重量為止。
第三條樣品留存
對化驗所余的樣品需放在指定的柜中,按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整齊。封口袋必須完好、密封,以防吸潮或蟲咬。樣品袋上必須有名稱、取樣時間、取樣數量。
第四條樣品觀察制度
每隔三個月對留樣室的樣品進行觀察,從氣味、顏色、外觀等方面進行觀察,以確定樣品是否正常,對非正常的樣品進行完整的記錄,包括生產日期、產品非正常情況現象,以便查找發生的原因。
第五條樣品自檢與送檢
對自檢的樣品,檢測完后,封好袋放入樣品柜中。對于送檢的樣品,一式二份,一份送檢,一份自存,如檢測不合格時,以便追查。
第六條樣品的保管由化驗員負責。
第七條留樣時間:樣品的留樣期為20個月。對過留樣期的樣品,需及時報質量部,填寫處理清單,經質量經理批準后,在進行處理。
第七章計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每年根據生產要求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制定年度檢定計劃。一般計量器具檢定周期均定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為每月檢定一次。
第二條每臺計量器具都必須按檢定計劃在檢定周期內送檢,除特殊原因外,儀器儀表不允許超期使用。
第三條檢定部門必須是政府計量部門或由政府計量部門授權的計量單位,送檢儀器時,必須確認其檢定資格,并復印檢定資格證書存檔。
第四條檢定合格的儀器,作為標準器具在量值傳遞中作基準使用,并保存其檢定證書。
第五條生產車間所用的計量裝置,必須經過校準后才能使用。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統一企業會計標準,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包括公司,下同)。規范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以及沒有具體會計準則規范的交易或者事項的會計處理。
第三條企業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具體準則的制定應當遵循本準則。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的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條企業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又稱財務報告,下同)。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
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會計應當以企業持續經營為前提。
第五條企業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會計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第六條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貨幣計量為基礎,以綜合反映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者事項的財務結果與影響。
第七條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報表。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八條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九條企業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本準則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
第十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和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第十二條企業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第十條會計如實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滿足有關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并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
第十三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的經濟決策需要相關,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第十一條企業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可靠。
第十四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第十二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與使用者的決策相關,對使用者決策有用。
第十五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備可比性。同一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應當在附注中說明。
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采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三條企業會計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第十四條企業的各項資產和負債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法律、行政法規和會計準則允許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和公允價值等計量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第十七條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項。第十五條企業會計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
第十八條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處理,而不應當僅僅以其法律形式為依據。
第十九條企業對于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七條企業會計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備可比性。企業不同時期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以及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項,應當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附注中予以說明。
第十九條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時,收入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第二十條企業的會計處理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期間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條企業會計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二十二條企業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二十三條企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進行會計處理。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從而影響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誤導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條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前款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包括購買、生產、建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不形成資產。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第二十一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的資產定義的資源,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資產:
(一)與該資源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項目的成本或者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二條符合資產定義和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資產的定義、但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現時義務是指企業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準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負債定義的義務,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為負債:
(一)與該義務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二)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二十五條符合負債定義和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符合負債定義,但不符合負債確認條件的項目,不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五章所有者權益
第二十六條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
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第二十七條所有者權益的來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自覺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
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較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條所有者權益金額取決于資產和負債的計量。
第二十九條所有者權益項目應當列入資產負債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條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企業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第三十一條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確認。
第三十二條符合收入定義和收入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七章費用
第三十三條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第三十四條費用只有在經濟來源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者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三十五條企業為生產成品、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可歸屬于成片承包、勞務成本等的費用,應當在確認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等時,將已銷售產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等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發生的支出不產生經濟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夠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第三十六條符合費用定義和費用確認條件的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八章利潤
第三十七條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成果。是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指標。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第三十八條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除收入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外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入。
損失是指除費用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項目外的經濟利益的凈流出。
第三十九條利潤的金額取決于收入和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與損失金額的計量。
第四十條利潤項目應當列入利潤表。
第九章會計計量
第四十一條企業在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并列報于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又稱財務報表,下同)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確定其金額。
第四十二條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
(一)歷史成本。在歷史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購置時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按照購置資產時所付出的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按照因承擔現時義務而實際收到的款項或者資產的金額,或者承擔現時義務的合同金額,或者按照日常活動中為償還負債預期需要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按照現在償付該項債務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三)可變現凈值。在可變現凈值計量下,資產按照其正常對外銷售所能收到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扣減該資產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量。
(四)現值。在現值計量下,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的折現金額計量。負債按照預計期限內需要償還的未來凈現金流出量的折現金額計量。
(五)公允價值。在公允價值計量下,資產和負債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十四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報表。
小企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條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主要包括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企業的財務結構、企業的變現能力、償債能力和企業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條利潤表是指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經營成果主要包括企業的獲利能力、成本費用的高低與控制情況等。
第四十七條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現金流量主要包括企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等所產生的現金流量。
第四十八條附注是指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這些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有助于使用者進一步理解和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其現金流量。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財務報表,列報企業已經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披露對于使用者決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準則由財政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準則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7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辦公環境,經公司高層認真研究決定,自本日起實施以下規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公司實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兩種;
夏季作息時間:冬季作息時間:
早8:00上崗早8:30上崗
上午8:00——12:00辦公上午8:30——12:00辦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辦公下午14:00——17:30辦公
二、休息日:
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據工作需要選擇串休。)
三、出勤: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扣罰20元,曠工三次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四、請假:
員工請假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同時,不予結算假期內薪金,如有緊急情況員工本人應親自向總經理匯報審批,不可以發短信或轉告的形式請假,未經批準缺勤者均作曠工處理。(詳情請見《章程》)
五、加班:
根據工作需要,員工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給以獎勵,不按點、日加班計算。
六、公司推行禮貌接待,接電話按規范用語:
“您好,智道廣告”,接待客戶用語:“您好,請問找誰?”,不講粗話和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話,違者罰款5元。
七、上班時間內:
舉止文明,應著裝整齊,大方得體,保持個人衛生干凈整潔,不可著奇裝異服,不可污頭垢面,不可梳另類發型、留長指甲,違者罰款10元。
八、稱謂:員工之間在稱呼對方時,不可直呼對方名諱,違者罰款5元。
九、上班時間內,員工一律不準酗酒、不準食用異味重的食物,如:蔥、蒜等。違者罰款10元。
十、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得隨意離崗、閑聊、睡覺、吃零食、大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十一、員工必須保持手機在24小時開機,做到隨叫隨到,如因特出情況手機無法接通,員工應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同時告之在30分鐘內能聯系到其本人的電話號碼,違者罰款20元。
十二、員工外出需詳細填寫出門記錄,不可代填,填寫不明或不實者,一經發現罰款20元。
十三、員工不許在公共辦公區域吸煙,如吸煙應到指定地點樓梯口、廁所、走廊,(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四、上班時間內,不得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閱讀非工作需要的書籍和報刊,嚴禁工作時間下載電影、上網聊天(工作除外),違者罰款10元。
十五、上班時間內,嚴禁打牌,賭博等(集體活動外),一經發現罰款100元。十六、上班時間內,不得帶領與工作無關的人進入公司,違者罰款5元。
十七、員工應自帶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紙杯(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八、對上級下達任務不執行或消極怠工者,部門管理者應處以相應處罰。
十九、同事之間相互關心、協助,須有積極向上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發生爭吵、斗毆等不良事件,將對雙方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二十、公司內部電話應充分發揮其作用,絕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各種聲訊電話、私話,如員工需要打長途應先登記,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一、員工應在每天早晚做好個人工作區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電腦、桌面、書籍等相關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區域衛生保潔工作,做到地上無土,墻上無灰,窗明幾凈,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閱公司書籍,光盤及基本資料,一律由部門經理或設計人員簽字借閱,并及時歸還。如發現資料或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經理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二十三、獎勵性薪金:根據員工工作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上進。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資提成制(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提成工資+獎金),每月工資發放一次,于次月10日發給(如遇節假日將提前或順延至最近一天),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結算。(各崗位薪酬制度詳見公司《章程》)
二十五、獎酬:公司設立全勤獎50元,如無缺勤情況給予員工此獎勵。
二十六、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表》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2、經理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10元/人,普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5元/人,報銷往返車費及工作所產生的費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國家法定假日,員工均享受帶薪休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有特殊情況必須以工作為先,可選擇串休。)
二十八、辭職:因故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領導聲明,以便公司進行工作調整,否則扣發當月工資及獎金。
二十九、努力學習,提高自身能力。對工作認真負責,保證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三十、勤思考,善總結。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做事腳踏實地,提高工作質量。
三十一、制度: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不私自將公司的文件資料帶出公司,不向他人談及公司業務往來實情,大力增強觀念;謝絕推銷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
三十二、安全保衛制度,員工應有安全防范意識,下班時應檢查門、窗、水、電等設施是否關閉;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此制度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8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一天內由班組長批準,二天以上由主管經理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指標。
5、上班時間嚴禁酗酒、鬧事、滋事,搞好團結。
6、保持工作環境清潔干凈,下班打掃衛生。
7、工具設備完好,存放有序,確保裝配工作順利進行。
8、下班后隨時切斷電源,清理工具,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第一。
9、注意節約,進場材料、機具、用品、部件應歸位存放,嚴禁隨地亂擺、亂放。
10、半成品、成品要有序存放,確保清潔干凈。
2、.施工人員要做到十不準
2.1不準酒后上崗。
2.2不戴安全帽不準上崗。
2.3不穿工作服不準上崗。
2.4不穿工作鞋(電焊工絕緣鞋)不準上崗。
2.5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不準上崗。
2.6不是電工不準接線拉電。
2.7不準串崗會客。
2.8不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
2.9不準打鬧閑聊、談情說愛。
2.10不準偷工減料、損公肥私。
以上每出現一項罰款20~100元。
3、1項目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項目副經理、施工隊長是安全直接責任人,
項目部設有專職安全員。
3.2項目責任人或施工人員均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對工程施工的每個環節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講安全,總結工作必須總結安全。
3.3對工程的施工機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標準和要求,讓每一個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項,謹防亂用亂放、只用不管的現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壞機械設備、機具按實物價值2倍處罰。
3.4在施工中無論采取哪種作業方法,都必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現象發生。
3.5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不準穿易滑、硬底或帶鐵釘、鐵掌的鞋,無可靠防范措施不準在同一空間的上層同時作業。高空作業者不得隨意向下扔擲物體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傳遞物體必須用繩拴牢,風力六級以上或雷雨時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
3.6施工現象電氣設備及用電線路調整或故障處理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實施,線路不得亂拉亂接,加強電路保護,保障用電安全,如有違返罰款30-60元。
4.施工現場機具安全
4.1各種氣瓶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曝曬,搬動時不能碰撞。
4.2氧氣瓶與乙炔瓶使用時間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離存放。
4.3使用中乙炔瓶必須垂直放置,不得臥放。
4.4使用氣割時發生回火,應先關氧氣閥,后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將火熄滅。
4.5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采用防護措施。
4.6移動電焊機時,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4.7施焊過程中,人體不要接觸在鋼板或其他導電的物件上。
4.8龍門吊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時應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時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4.9機械設備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立即修理。鋼絲繩嚴禁做地線使用,磨損超過報廢標準的銹蝕缺油的嚴禁使用。
4.10起重吊裝人員應分工明確,工作中要設專人統一指揮,起重人員應熟練各種起重和指揮起重機的手勢、旗語等聯系信號。
4.11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和安全速度,龍門吊必須裝有起重限位器,必須裝上排繩器,軌道必須安裝夾軌鉗。
4.12起吊前先進行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起吊,吊運物件時不宜離地面太高,不得長時間懸吊。
4.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和吊具,發現異常,應立即停吊,進行處理。
4.14起重過程中,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現場。
4.15雨天不準露天施焊,在潮濕地帶焊接時,應站在絕緣物品上,并穿好絕緣鞋。
4.16進入設備容器施工時,照明燈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4.17嚴禁濕手操作電氣開關,操作高壓、刀閘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4.18在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或設專人看管。警示牌必須誰掛誰取。
5.配電箱安全管理
5.1開關箱內必須有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裝置參數必須匹配。
5.2配電箱內開關上必須有與設備相符的標志。
5.3配電箱必須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5.4罐內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閘刀開關熔絲參數與設備容量必須匹配。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9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用戶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用戶,熱情周到的為用戶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在為用戶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并積極解決,應本著為全體職工著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說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于律己,模范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文件,并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并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系,不得以手機信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性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并采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修理,并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準,在車輛出廠時的標準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系數,反之則扣減獎金系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車輛的維修標準,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并有節余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系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系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后方準報銷,維修標準表格附后;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于兩院暫不執行統一調度,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志,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數據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匯報,領導同意后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后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準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閑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信息(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后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后得到用戶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數據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準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并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度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群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后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準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后果自負。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0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1
1、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廠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機具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工場打鬧、追逐、大聲喧嘩。
4、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工場內嚴禁吸煙。
6、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汽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7、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亂放。
8、在車間、油庫、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9、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0、工作燈應采取低壓(36伏以下)安全類,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1、手濕時不得扳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2、非電工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
13、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2
為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素質、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增強模范實踐各項規章制度的自覺性,保證各部門職能的全面履行到位,進一步促進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過學習,不斷提高公司員工的思想素質、理論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進公司各項事業的全面發展。
一、學習時間
全體科室管理服務人員以自學為主,輔以公司集中組織學習。原則上每周六上午公司組織集中學習,時間一般在一小時以內。每個月集中學習不少于兩次。
二、學習內容
業務經營知識和企業管理知識;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商務社交禮儀知識;崗位技能;安全培訓;產品價格、質量、標準、規范以及企業文化等。
三、實施辦法
公司集中學習由分管領導牽頭,辦公室具體實施,各科室積極配合。每次集中學習前由辦公室擬定學習計劃,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堅持各部門自主學習制度。
四、學習紀律
學習期間認真聽講,并在專門學習筆記本上作筆記。不得交頭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聽手機(手機關閉或調至震動)。
五、要求及考核
(一)全體職工要認真參加集中學習,做到學以致用,學用結合,理論聯系實際,切實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二)堅持定期學習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對全體人員的學習成果進行交流,必要時進行考核評比,評定“優秀”、“良好”、“中”、“差”等檔次。
(三)嚴格實行學習考勤。集中學習時間實行點名制度,做好考勤登記與公布。集中學習不準遲到、早退,遲到。原則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必須向主管領導批準同意(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補課),對無故不參加學習者,予以通報批評。
(五)職工學習要做到提前安排,定時考核。集中學習的考核由分管領導負責(平時自學情況由部門考核)。考核結果隨機抽查,每月公布。考核內容包括考勤、記錄等。考核結果與季度績效考核崗位津貼掛鉤,以確保集中學習的正常化、規范化、制度化。
(六)每月對學習活動進行一次總結,通報干部職工集中學習出勤率、撰寫學習體會、培訓測試結果等情況,對學習培訓取得顯著成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總經理室。
七、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3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業規章制度時,向所有的員工發出書面通知,附上企業的規章制度,請員工閱讀并提出意見或討論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2、對于職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業都要同意,企業仍舊可以與職工進行平等協商
3、對于有些修改意見,如果大多數職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職工不同意修改,職工之間存在分歧,并且該企業沒有職工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或者更甚者沒有工會的情況下,企業如何修改完善規章制度,新的勞動合同法并沒有給出明確答復,屬于空白。因此,對于企業的`規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員工簽字認可,否則,將面臨不符合全體員工平等協商確定的必備要件。
4、對于新入職的員工,可以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時,發放企業規章制度,要求員工閱讀并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5、對于員工所提出的建議或則意見,不論企業是否接受,都應當給與書面答復并形成書面紀錄。
6、如果企業有必要進行對企業規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制定完善。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整體水平提高。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規范企業流動資產管理行為,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確保資產完整和增值。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擴張和自我約束的企業財務機制,確保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四、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客觀要求,嚴格執行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4
1)每天必須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打卡報道。新員工試用期按實際出勤為準(上班時間為,根據公司的情況,領導安排的上班時間為準)否則視為曠工。
2)請病假時,必須提前一天有書面申請,經理批準簽字,方可生效。如病情嚴重,實在到不了公司的必須在上班前打電話給上級領導,經批準方可生效,否則一律按事假曠工處理。病假回來兩日內,須交醫院醫生開出的病假條和診斷書,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并必須補上請假條。
3)請事假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報備經理批準,(特殊情況另論),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4)每周排班表定后,未經經理同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違者初犯,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類推。
5)保持工作環境的衛生,如檢查到清潔不合格者責任到人違者初犯,罰款5元,第二次10,第三次20元,以此類推。
6)嚴禁在工作區域內吸煙,違者罰款10元每次。由此引發的其他損失,一律由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7)周會,列會,部門會議,全體人員必須參加,遲到者一律按20元每人處罰。不參加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如通知不到位,相關責任人按20元依次處罰。
8)工作時間服從配合領導指揮和工作安排,否則,主管有權對當事人處以10---3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者,主管可申報總經理出面協調,如協調未果,公司可勒令辭退此員工。
9)公司需要加班時,必須竭盡權力的予以配合,以保證生產任務的正常運行。如客人在正常部門的工作時間內未拍完照,所參與各部門人員必須服務到最后,不得提前下班。否則,上級部門有權利對當事人處以30元以上的處罰。
10)嚴禁私拿公司的物品私用,泄露公司的機密或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搞兼職,泄露公司營銷計劃,否則一律按偷盜論處,并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和開除原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11)同組人員不得同時用餐,用餐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違者一次5元罰單處理。
12)辭職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遞交辭職申請書,有店長和總經理簽字批準同意后方可離去,否則不能領取當月工資及獎金。
13)辭職員工必須主動,完成地交出工作服,發票,等公司物品予上級領導,辦好交接手續后,由主管簽字后方可離去,否則扣除當月工資做賠償。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5
1、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語音報站器,對線路語音報站器完好情況檢查制度不落實,發現問題未及時記錄并上報相關科室;
2.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投幣機、刷卡機,未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和執行《票務管理制度》、《司機上崗操作規程》,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并上報相關科室;
3、對公司所屬線路安全營運秩序現場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及時上報;
4、在開展服務、票務工作中,未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未按規定完成當日、當次檢查任務;
6、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追、搶、跺、截頭進站、甩站、超速行駛的問題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7、對營運線路車輛,開快車、進站和路口車速過快,相互追逐、爭搶客源的檢查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8、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隨意借道、變道、開串車,未按規定限速運行的檢查監控工作監督不力,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6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及稅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規隨時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部門應當對公司的&39;實物、款項、財產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四、認真作好會計基礎工作,以達到賬目清楚、數據真實、資料完整。
五、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強化會計人員業務水平,逐步科學化、現代化。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公司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單位會計信息。
七、建立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領用、開具發票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轉借,撕毀或大頭小尾。
八、配合公司領導全面、科學、合理的規范會計工作,保證企業經營管理有序進行。
1、根據公司確定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特色,制定年度生產計劃,上報公司領導審議。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月度生產計劃及短期生產作業計劃,合理進行作業分配。
2、努力提高生產質量,定期培訓職工,提高職工業務素質。按照ISO9001:2000標準,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各道工序的質量管理。
3、與財務部門協作,互通信息,掌握生產成本的變動情況,并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對策;處理好效率和效益的關系。
4、合理安排生產,保持生產均衡,保證上下工序間銜接合理。生產報表必須準確及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各種生產資料。
5、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生產情況。
6、對公司設備管理負責,建立設備臺賬;編制公司設備維修計劃;負責編寫設備的操作規程;負責對設備的維修,確保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
7、負責確保作業現場基礎設施適用,檢查安全和文明生產情況。
8、負責按包裝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包裝作業,使用適宜的搬運工具和方法進行進出貨。
9、負責對庫房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0、負責組織對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組織車間對不同檢驗狀態產品進行分區擺放,并負責檢查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的維護情況。
12、定期檢查操作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以及工作環境的保持情況。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7
一、做好糧情檢查是保證糧食儲藏安全的重要職責,是掌握糧情變化,確保儲糧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糧情檢查的內容:倉溫、氣溫、糧溫、倉溫、氣溫、品質變化、糧食水份、害蟲情況及糧食的色澤、氣味和儲藏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等項目。
三、糧情檢查應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倉對儲存糧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認真記錄,嚴禁偽造檢查記錄。
四、糧情檢查時間:危險糧一天最少檢查一次;半安全糧每三天至少檢查一次;安全糧每七天至少檢查一次糧溫糧情、害蟲及品質變化情況;每月扦樣檢查一次糧食水分;隨時檢測各種數據和糧堆變化情況。
五、糧情檢查后,應將糧溫檢測數據進行橫縱對比,并與上次檢查對比分析,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報告保管科長。重大問題,由保管科長以書面形式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六、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靈敏。糧情檢查所需的各種用具、儀器應認真校正、維護,不得亂丟亂放,保證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七、糧情檢查時,倉外溫濕度高于倉內溫濕度,不得開啟窗戶及軸流風機,檢查完畢后,應立即關閉檢查門;秋夏季節,氣溫較高,進行糧情檢查時間在上午9時前完成,避免高溫氣體侵入糧倉,確因倉濕較大,溫度高,必須上報后方可開窗戶或軸流風機通風排溫。
八、對熏蒸末散氣的倉庫進行檢查。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且兩人以上。
九、各責任倉防治人員應對檢查和檢測的各項數據進行收集整理,對查倉分析記錄薄進行妥善保存,以待備查。
十、檢查完畢后,應及時關門落鎖、關閉電源,做到人離燈滅。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8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__有限公司;員工是指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19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規章制度樣本篇20
裝修裝飾公司工程部經理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工程部經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二、服從總公司領導,努力提高自身,積極參與公司重大決策。
三、努力加強團隊建設,積極配合其它各部門開展工作。
四、認真做好各裝飾工程的施工組織計劃,做好裝飾項目經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組調度,確保施工正常進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裝飾工程內控的監控,認真參加合同報價評審,確保工程利潤的實現。
六、工程部經理負責工藝規范的調整,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
七、負責對工程管理人員的考核及提成的審核。
八、、督促所屬部門按規定程序,規范要求進行運作。
九、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優良率審核、獎懲的實施及下達整改指令。
十、負責所屬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業務指導,并做好所屬人員的績效考評工作。
十一、負責對設計師工藝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對所屬人員的崗位調整,人員招收和辭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合理化建議,并配合行政部門做好人力資源儲備工作。
十三、負責處理重大客戶投訴與客戶交流等相關事宜。
十四、按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十五、工程部經理負責每周召開一次工程部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