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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

時間: 新華 規章制度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

1、更衣室是員工更衣的場所,非酒店人員不得入內。

2、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更衣室。

3、講究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

4、不得在更衣室內亂扔垃圾及污染墻壁。

5、不得將桶、盆帶進更衣室,更不得將私人物品放在更衣柜頂上及走廊等地方。

6、嚴禁員工在更衣室內打牌、下棋、哄鬧、睡覺和玩變相賭博游戲。

7、不允許在更衣室衛生間內洗衣服,不準在更衣室內或酒店其它地方晾曬任何衣物。

8、不允許在更衣室內吸煙。

9、員工須愛護室內一切設施用具,不得隨意損壞。如有違反,將按價賠償。

10、不準隨地大小便,使用廁所后應及時沖洗,將衛生紙丟入紙簍。

11、嚴禁員工在上班期間及利用用餐時間洗澡。

12、尊重并服從更衣室管理人員及人力資源部的安排和管理。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2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及稅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規隨時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三、財務部門應當對公司的&39;實物、款項、財產進行監督,督促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

四、認真作好會計基礎工作,以達到賬目清楚、數據真實、資料完整。

五、提高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強化會計人員業務水平,逐步科學化、現代化。

六、會計人員應當遵守公司商業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單位會計信息。

七、建立嚴格的發票管理制度,領用、開具發票必須有專人保管,不得轉借,撕毀或大頭小尾。

八、配合公司領導全面、科學、合理的規范會計工作,保證企業經營管理有序進行。

1、根據公司確定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特色,制定年度生產計劃,上報公司領導審議。進一步制定具體的月度生產計劃及短期生產作業計劃,合理進行作業分配。

2、努力提高生產質量,定期培訓職工,提高職工業務素質。按照ISO9001:2000標準,責任落實到人,加強各道工序的質量管理。

3、與財務部門協作,互通信息,掌握生產成本的變動情況,并制定和實施相應的對策;處理好效率和效益的關系。

4、合理安排生產,保持生產均衡,保證上下工序間銜接合理。生產報表必須準確及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和各種生產資料。

5、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反饋生產情況。

6、對公司設備管理負責,建立設備臺賬;編制公司設備維修計劃;負責編寫設備的操作規程;負責對設備的維修,確保設備處于最佳運行狀態。

7、負責確保作業現場基礎設施適用,檢查安全和文明生產情況。

8、負責按包裝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包裝作業,使用適宜的搬運工具和方法進行進出貨。

9、負責對庫房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10、負責組織對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工作。

11、組織車間對不同檢驗狀態產品進行分區擺放,并負責檢查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的維護情況。

12、定期檢查操作人員執行操作規程情況以及工作環境的保持情況。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3

很多時候,企業費了很大的精力制定和完善了規章制度,卻往往忽視了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現實情況往往是企業的制度只是象征性地“貼”在了墻上,卻忽視了它應該發揮的作用,員工視而不見,制度并沒有真正落實到執行中去,制度成了一種名副其實的擺設,最終導致制度執行力習慣性流產。如何讓制度從墻上走下來,確保在執行過程中落實執行到位,企業規章制度如何落實?領導者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制度必須從墻上“走”下來,不能形同虛設

要保證制度切實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工序、細節上發揮作用。制度執行所能達到的某種效果、深度和廣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與領導者的重視程度、執行力度是密不可分的。因為部門領導是推動制度執行的貫徹者、執行者和監督者,只有他們從思想意識上認識和重視制度,并身體力行地垂范執行,才能夠有說服力地帶動職工,推動制度的縱深化執行,充分發揮制度在工作中的指導、規范和制約作用。同時,制度也是衡量工作的一把標尺,工作的程序、標準要靠制度來規范和指導。

日本豐田公司嚴細全員質量管理制度,它所倡導和突出的重點和中心就是制度執行力。它要求員工不打折扣地執行公司制定的所有質量制度,即便是某一制度存在質量欠缺、標準差別或其他方面的問題,在未確定修改前也必須毫無條件地、僵化地執行。無條件、百分百地執行使得豐田公司的全員質量管理制度走在了世界同行業的前列。

2、制定出制度,就必須不打折扣地貫徹執行并堅定落實

麥當勞就是因為像鐵一般地執行制度,從而詮釋和樹立了為顧客完美服務的口碑。麥當勞的制度非常嚴格,如堅持用100的純牛肉;所有原料供應來源必須符合國際標準;并要通過40多項指標的嚴格檢測;炸出來的薯條在保溫箱中擺放的時間超過7分鐘就必須扔掉……正是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服務細節,鑄就了麥當勞帝國經營不衰的神話。

3、提高制度執行力,不能局限于做的過程,更要注重執行結果

關鍵落腳點在做好,落實執行到位。在實際中,制度執行到位,不僅拘泥在“執行”兩個字上,執行到位,就必須對執行過程和結果完全負責。沒有過程的執行是紙上談兵和自欺欺人;反過來,沒有結果的執行,就是白費力氣。所以,做每一件工作或事情時,都要刻意培養和建立逆向結果導向思維,從結果倒推過程。即執行之前,先要設定達到什么目的和效果,并且確保執行到位需要做哪些準備和工作,這是至關重要的。只有以結果思維引導和控制行為,才能確保制度的執行。

總之,管理者和執行者只要做到了上述幾點,并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善于、勤于動腦分析,精于用邏輯分析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應對和解決問題,那么制度的執行到位就不會再是問題。以上就是企業規章制度如何落實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4

一、負責及時、準確、快捷、安全地配送公司商品到銷售網絡終端,做好貨款的回收,做到帳,貨,錢一致。

二、嚴以律己,及時上繳貨款,做到日清日繳,不拖延和過日。

三、從商品出庫到送達客戶收貨簽字,從配送員收款返回營業室交款到回執倉庫,各環節做到單據和貨款清楚、準確。

四、配送前認真核對配送單和商品是否相符、包裝是否完好,認真填寫配送記錄。對一次性未送齊的商品及時通知與訂單員,給予做好賬目處理、并匯報給客戶經理,給客戶相應滿意的解決。

五、在運送貨物中,如丟失貨物,數目不清,造成一定的損失,照價賠償。

六、確保配送、財務、倉庫的單據數量一致性,發現問題及時清查。確保帳貨相符,接到配送通知,應攜帶齊相關單據。

七、熟悉片區路段和客戶分布情況,保證配送及時、準確、到位。

八、注重團隊精神,善于溝通,同仁之間應以禮相待,相互配合、協調,共同努力服務好客戶。

九、認同公司文化與理念,養成個人良好的生活習慣,注重個人的形象(言行舉止)。

十、個人目標與企業目標相融合,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注重學習與提升,能力的提高,個人素質與涵養的提升。嚴禁帶著情緒化工作。

十一、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的安排與調遣。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5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消防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凡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政治影響大、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的部位,指定為消防重點部位,消防重點部位必須明確消防責任人及其職責,落實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如:車輛停放場地及附近、辦公室、交易廳、微機室、配電房、鍋爐房、車庫為重點防火部位;

四、配備給部門、單位內部的消防器材、設備由部門分管,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于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五、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公司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六、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舉辦大型文娛活動,主辦單位必須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報上級消防職能部門審查批準;

七、重點防火區域嚴禁煙火,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級申報,制定消防方案,并有專人看守現場,焊接維修場地要避開易燃物品;

八、電氣線路的敷設和電器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范,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作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亂接電器,電器設備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崗位;

九、購買、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技術規范,嚴格購運審批、登記、入庫和領用手續,化學藥品倉庫按照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6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業規章制度時,向所有的員工發出書面通知,附上企業的規章制度,請員工閱讀并提出意見或討論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2、對于職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業都要同意,企業仍舊可以與職工進行平等協商

3、對于有些修改意見,如果大多數職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職工不同意修改,職工之間存在分歧,并且該企業沒有職工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或者更甚者沒有工會的情況下,企業如何修改完善規章制度,新的勞動合同法并沒有給出明確答復,屬于空白。因此,對于企業的`規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員工簽字認可,否則,將面臨不符合全體員工平等協商確定的必備要件。

4、對于新入職的員工,可以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時,發放企業規章制度,要求員工閱讀并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5、對于員工所提出的建議或則意見,不論企業是否接受,都應當給與書面答復并形成書面紀錄。

6、如果企業有必要進行對企業規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制定完善。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制度,促進企業管理整體水平提高。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購銷存環節管理辦法,規范企業流動資產管理行為,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確保資產完整和增值。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擴張和自我約束的企業財務機制,確保企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四、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客觀要求,嚴格執行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和會計監督。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7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五、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七、本規則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員工守則。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9

一、制度的作用

1、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企業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本單位各崗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使全體從業人員都知道“誰應干什么”或“什么事應該由誰干”,避免為實現安全生產應干的事沒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諉,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2、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明確了全體從業人員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生產操作時應“怎樣干”,有利于規范管理人員的管理行為,提高管理的質量;有利于規范生產操作人員的操作行為,避免因不安全行為而導致發生事故。

3、建立和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企業明確規定了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具體方法、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使企業能建立起安全生產的秩序。

企業制定了違章處理制度、事故處理制度、追究不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責任的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建立了安全生產的制約機制,能有效地制止違章和違紀行為,激勵從業人員自覺、嚴格地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本單位的安全生意規章制度,有利于企業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二、制度的分類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組成

不同企業所建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也不盡相同。應該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出具體且操作性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可概括劃分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兩大類,前者是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規定的總稱,后者是各類安全操作規程、標準、規范的總稱。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根據管理面向的對象不同來劃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應建立各種綜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術,應建立安全技術管理制度;面向職業危害,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劃分為以下四類: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安全檢修管理、事故隱患管理與監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規章制度。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包括特種作業管理、危險設備管理、危險場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廠區交通運輸管理、防火制度以及各生產崗位、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定等。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包括職業衛生管理、有毒有害無物品監測、職業并及防治、職業中毒、職業衛生設備等管理。

(4)其它有關管理制度。如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員工身體檢查等。

例如,鋼材深加工行業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業證制度、安全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檢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崗位安全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具(品)和保健發放管理制度、場所交通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等。

2、安全操作規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同時,企業還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技術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規程:

(1)種產品生產的工藝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

(2)各生產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開停車、出抖、包裝、倒換、轉換、裝卸、運載以及緊急事故處理等操作的安全操作方法;

(3)生產設備、裝置的安全檢修規程;

(4)各通用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如管、鉗工、焊工、電工、運輸工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專門作業的安全規程,如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規程,氣瓶、液化氣體氣瓶、使用和儲運的安全技術規程,易燃液體裝卸罐安全操作規程。

三、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原則

企業在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與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保持協調一致,應該有利于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的貫徹落實;

(2)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并密切結合自身過去和現在的實際情況,力求使之(制定的制度)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

(3)要包括安全生產的各個方面,形成體系,不出現死角和漏洞;

(4)規章制度一經制度,就不能隨意改動,以保持其嚴肅性和相對的穩定性,但也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不斷地修訂完善;

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企事業單位的經濟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會不斷出現新的情況,產生新的變化,要據此及時地修改、補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0

1)每天必須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打卡報道。新員工試用期按實際出勤為準(上班時間為,根據公司的情況,領導安排的上班時間為準)否則視為曠工。

2)請病假時,必須提前一天有書面申請,經理批準簽字,方可生效。如病情嚴重,實在到不了公司的必須在上班前打電話給上級領導,經批準方可生效,否則一律按事假曠工處理。病假回來兩日內,須交醫院醫生開出的病假條和診斷書,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并必須補上請假條。

3)請事假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報備經理批準,(特殊情況另論),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4)每周排班表定后,未經經理同意不得私自隨意調換,違者初犯,罰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類推。

5)保持工作環境的衛生,如檢查到清潔不合格者責任到人違者初犯,罰款5元,第二次10,第三次20元,以此類推。

6)嚴禁在工作區域內吸煙,違者罰款10元每次。由此引發的其他損失,一律由責任人承擔經濟損失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7)周會,列會,部門會議,全體人員必須參加,遲到者一律按20元每人處罰。不參加者一律按曠工處理,如通知不到位,相關責任人按20元依次處罰。

8)工作時間服從配合領導指揮和工作安排,否則,主管有權對當事人處以10---3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者,主管可申報總經理出面協調,如協調未果,公司可勒令辭退此員工。

9)公司需要加班時,必須竭盡權力的予以配合,以保證生產任務的正常運行。如客人在正常部門的工作時間內未拍完照,所參與各部門人員必須服務到最后,不得提前下班。否則,上級部門有權利對當事人處以30元以上的處罰。

10)嚴禁私拿公司的物品私用,泄露公司的機密或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搞兼職,泄露公司營銷計劃,否則一律按偷盜論處,并賠償相關的經濟損失和開除原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相關的法律責任。

11)同組人員不得同時用餐,用餐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違者一次5元罰單處理。

12)辭職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遞交辭職申請書,有店長和總經理簽字批準同意后方可離去,否則不能領取當月工資及獎金。

13)辭職員工必須主動,完成地交出工作服,發票,等公司物品予上級領導,辦好交接手續后,由主管簽字后方可離去,否則扣除當月工資做賠償。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1

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置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于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并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后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政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于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采購及工程項目嚴格執行學校物資采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采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后一周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2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3

1、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語音報站器,對線路語音報站器完好情況檢查制度不落實,發現問題未及時記錄并上報相關科室;

2.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投幣機、刷卡機,未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和執行《票務管理制度》、《司機上崗操作規程》,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并上報相關科室;

3、對公司所屬線路安全營運秩序現場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及時上報;

4、在開展服務、票務工作中,未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未按規定完成當日、當次檢查任務;

6、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追、搶、跺、截頭進站、甩站、超速行駛的問題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7、對營運線路車輛,開快車、進站和路口車速過快,相互追逐、爭搶客源的檢查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8、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隨意借道、變道、開串車,未按規定限速運行的檢查監控工作監督不力,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4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公司相關規定和特點,現對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條例,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制度:

1.員工每月按公司各自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考勤員必須按規定時間逐日準時記錄,做到清楚、真實,對員工的各種假期做好記錄,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表報管理處主任。

2.員工申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否則視作曠工處理。一般員工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主管審核批準,二天以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3.員工因病治療休假,必須持就醫正規醫院有效證明,并辦理病假申請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不予享受病假待遇。

4.員工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辦理。

二、休假制度:

1.法定假期期間,工作需要加班的,須服從統一按排,否則作曠工處理。

2.保安員實行12小時全月工作制,工資包括加班費及各項福利。

三、勞動紀律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安排,各自明確崗位職責,保持積極的工作態度和情緒,遇到工作難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領導。

2.上班時不準串崗、離崗,不準任意外出,不聚眾閑談,更不準上班遲到、早退、無故曠工。

3.工作期間不準吃零食,辦公室嚴禁吸煙,外來人員吸煙,員工有權阻止。

4.為體現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員工上班須著工作服,佩帶工作證,以證明本人身份,便于工作。

5.員工之間不得相互打聽工資、獎金等有關收入情況。

6.非必要時不打私人電話,嚴禁用電話聊天。

7.節約公司辦公用品,電話、傳真僅用于工作,婉拒客人使用公司電話。

8.工作期間,任何員工不準使用會所配套服務設施,項目如:健身、臺球、棋牌等。

四、處罰條例

1.上班遲到,早退者罰款50元/次,無故曠工者處以100元/次、罰款,并扣除年終獎金,累計曠工達三次者一律予以辭退。

2.保安員上夜班睡覺,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累計三次者予以辭退。

3.在公司或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100元。

4.對辱罵或毆打他人,尋畔鬧事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元罰款,對影響極壞者予以辭退。

5.對挪用公共財物,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并賠償竊用的財物,予以辭退,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5

企業規章制度是指用人單位為加強勞動管理,在本單位實施的保障勞動者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準則。這種行為準則對單位的全體人員都具有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企業制定勞動規章制度應該遵守法定程序。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第四款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是企業的一種內部“立法”行為,這是法律賦予企業的一項重大權利,用以體現和貫徹企業的管理意志。但是,企業規章制度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制定。企業如何制定和執行規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維護經營秩序的作用?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考慮:

一、企業職工民主參與

現代企業是以民主管理為基礎的,它強調全員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從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經營決策的準確性和透明度。而且,勞動規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體現職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職工認同的情況下,才能確保很好地實施。但是,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不能作為勞動規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為職工代表大會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業,而我國《公司法》只對國有股參股的公司要求有職工代表大會和職工股東、監事,而對非國有股參股的公司卻沒有規定。按照《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應通過以下程序:

(一)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由企業工會參與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也未設立工會,則應通過適當方式,在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使員工有提出意見、建議的權利,并且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度的制定過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業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規章制度的過程中,應注意保留職工大會、工會或者員工參與制定規章制度的證據。

二、規章制度的公示

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適用對象是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和本企業行政的各個組成部分,所以它必須為企業的所有成員所知悉。《勞動合同法》對此已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的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目前,在我國的一些企業中,僅將勞動規章制度寫在員工手冊里就作為正式公布,這是不妥當的,此種方式僅是使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為員工所知曉,而不是對勞動規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業對規章制度進行公示的時候,要注意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以下方法可以達到這樣的效果:

(一)將規章制度交由每個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閱讀規章制度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制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制作單頁的聲明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閱讀”并且承諾“遵守”;

(二)在廠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并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像等方式的記錄備案,并可由廠區的治安、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三)召開職工大會公示,并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四)委托工會公示,并保留證據。

三、規章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備案

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體現了國家法律、法規、勞動政策的執行,因此各國立法都將勞動規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國家的監督之下。在我國,因為不能將職工代表大會的通過作為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報送備案就顯得更為重要。報送備案的環節能夠及時發現和解決用人單位在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過程_葉t可能存在的問題,預防違法行為的發生,以此保障勞動規章制度內容的合法性,保護全體職工的利益。但是,企業在向勞動行政部門報送的過程中,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企業規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時間,應以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生效要件為準,是否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并不影響規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勞動糾紛需要適用企業規章制度時,如果證明規章制度生效的三個要件存在一定困難,那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起到證明和使規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業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對企業規章制度提供審查和備案服務,建議企業在規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和備案。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要求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針對科研生產、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等各項活動統一制定的各種規定、規則、章程、辦法、標準、程序等規范性文件。企業的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體現,是企業運行活動的依據和所有員工的行為準則,也是企業實現其經營目標、戰略規劃的保障。

企業規章制度的特點

企業規章制度具有規范性、嚴肅性、權威性和強制性四個方面的特點。企業規章制度的規范性表現在三個方面:形式規范,一般以條文的方式表達;內容規范,一般由假定、處理、制裁三個部分組成;程序規范,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頒布、修改、廢止均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例如,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

嚴肅性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特征,企業規章制度一旦制定,在企業內部具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企業的全體員工都應受其約束;企業規章制度制定頒布后,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可朝令夕改。

權威性是指企業規章制度作為企業的經營依據和員工的行為準則具有法律一樣的權威,企業的其他文件不得與規章制度抵觸或沖突,不經過規定程序不可隨意廢止或更改。

強制性事企業規章制度在執行上的特征,是指任何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都應受到相應的處分或處罰。

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具體要求

(一)合法

企業規章制度所規定的管理權限、管理內容和管理方式,不能超越企業自身的職權范圍;企業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遵守國家在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稅費征管等方面的強制性法律規范。

(二)統一規范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的“內部立法”,應呈現統一規范的特點:形式規范是企業規章制度應按照法律法規的結構形式,分為章、節、條、款、項、目,并以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條款規范,即規章制度的名稱結構、制定目的、制定依據、

適用范圍、解釋部門、施行日期等條款的表述應規范、完備;規章制度的文字應備而不繁、簡而不漏、邏輯嚴謹、用語準確,不能產生歧義。

(三)協調一致

企業規章制度是一個有機的整體,相互之間必須協調一致、銜接有序。企業擬定的規章制度不能與已頒布的規章制度重復或相互矛盾,不同的規章制度對同一事項的表述、同一行為的規范應表述一致。

(四)便于實際操作

企業規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執行。一是力求切實符合企業的客觀實際,反映科研生產、經營管理的內在規律;二是在內容上要重視責任的落實,明確管理、執行督促檢查的主體,明確具體的考核、獎懲措施;三是要定期清理匯編,根據企業的發展需求及時修改補充,確保規章制度的全部規范都處于有效執行的狀態。

制訂企業規章制度程序的法律操作實務

制定規章制度的法律操作實務,包括合法性及程序性的要求。如果公示的程序不合法,民主的程序不合法,就會導致規章制度的無效。

民主程序及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里面規定,民主程序就是企業行政一方制定出規章制度以后,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政務大會討論通過。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規定。

根據目前國家體制,包括企業工會體制建立方式,這個民主程序形同虛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對制定規章起不到監督制度作用。雖然有這樣的法律規定,企業行政一方把規章制度拿出來進行民主討論,但是結果還是按照企業行政一方的意志來辦。

基于這種情況,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勞動合同法》制定的過程中,對企業規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環節上要求更加嚴格。它把企業規章制度分為兩部分:

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不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對待兩類制度的制定過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法律具體規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

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條文,對企業的約束更大了,首先把規章制度進行了分類。

(一)企業的兩類規章制度

1.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說勞動報酬,涉及到企業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減,懲處員工時候的工資規定,涉及到加班費的支付問題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時間,涉及到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福利、培訓、勞動技能等。把八類規章制度基本上涵蓋了。企業日常管理員工的所有的規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經過《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民主程序。

這些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就是說,只有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才能出一個規章制度的方案。這樣的規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實際是勞動合同關系,如果授予企業行政一方單方制定規章的權利,那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

現在的法律規定,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拿出方案進行協商確定。職工代表需要推舉或者選舉產生,企業沒工會不要緊,上級有工會,上級工會要知道企業選舉職工代表,并真正代表著員工利益。要經過這樣一個民主程序。

【案例】

企業要制定一個獎懲制度,規定:如果員工做一件好事,獎勵

100元,如果做一件壞事,懲處100元。企業行政一方把這個想法提交到職代會上,職工代表在討論的過程中,有的員工認為這個制度不好,應該是做一件好事獎勵500元,做一件壞事一般的警告處分。

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這些職工代表的工作的話,只好按照員工的來辦。員工后面有工會,有職工代表協商通過。

民主程序對企業是一個很大的難處,《勞動合同法》頒布以后,企業的規章制度更加難以擬定。涉及到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無法通過的時候,企業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權?如何在勞動權利義務履行過程中進行管理?

其實,勞動合同是管理員工一個很好的辦法。既然涉及到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難通過,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這些內容,包括權利、義務的分配方案,放在勞動合同里面,這樣就避免了經過民主程序。

勞動合同一定要實行個性化的管理,在微軟公司,他們的規章都是四五十頁,而且是3個月一簽,體現了勞動合同的個性化管理。《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勞動合同實行個性化的管理,是個大的趨勢。

2.不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

例如企業章程、董事會的議事規則,這些規章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不一樣的,只是對領導層、決策層、部分人員來使用這個規章制度,沒必要經過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證據的保存及運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為規章制度生效的一個要件,那么人力資源工作者就要想辦法把證據保存下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經過民主程序,企業就很容易陷入被動的局面。

在保存證據時還存在一個誤區,好多企業會下達一個文件,說這個規章制度已經經過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職代會討論通過提出方案,又經過和工會協商確定下來,現在予以發布,大家遵守執行。

這個制度是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實際并沒有起到證據保存的作用。還要有充分的依據來證明。是哪些證據呢?比如職代會討論方案的時候,討論過程的記錄,記錄上參與討論人員的簽字等,這應該是第一份證據;第二份證據是當討論形成一致意見的時候,決議性的文件以及相關人員的簽字;第三份證據就是和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的過程記錄,協商的過程可能會產生一些意見的分歧,相應的記錄有沒有,雙方達成協商一致的時候,證據有沒有。這些必須有客觀的書面的證據。

只有這樣,才能起到一個證據的作用。一旦發生爭議,就有相關的證據作為基礎性的材料來佐證。《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后,就是20__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規章制度,都要經過這樣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讓員工知曉

公示很簡單,目的就是為了讓員工知道,就是通過如通知、會議等公開告知的形式,使員工知道我們企業有這樣的規章制度,作為企業的員工是必須遵守的。

(二)HR必須做到有證據證明員工已經知曉作為人力資源工作者,還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員工已經知道了這樣的規章制度,如果員工不知道的話,后果非常嚴重。

【案例】

北京的一個汽車生產公司,到某報社來做廣告,要求的廣告式樣是跨營業中位廣告,就是上下距離是一樣的。結果廣告登出來以后,發現了一個問題,這個廣告變成了跨營業下位廣告。

那么這個企業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廣告沒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營業中位廣告,作成跨營業下位廣告,要求報社進行賠償。雙方進行談判,報社同意免費再做一期。

按照廣告實際履行過程中報價,這種廣告一期就是16.3萬元。這樣就發生了什么后果,《勞動法》第25條第3項,是某一個員工嚴重失職,某一個合版沒有合好,給企業造成了16.3萬元這樣重大的損害。

于是企業就要處罰員工,殺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責任的合版員,解除了他的勞動關系。這個合版員在這個報社工作了11年,月薪1萬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賠償。畢竟這種違紀性的解除是沒有補償的。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6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于指正和揭發的,獎勵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10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罰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服從工作安排,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請假制度。所有請假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請,按審批程序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后生效。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一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審批;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半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

3、所有休假、請假均應履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并將休假、請假申請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登記。未履行休假、請假手續而離崗的,視為曠工。

4、婚、喪假、女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事假按請假天數,每天扣發30.00元工資;連續請事假超過5天的,當自動離職。

6、因病請假3天內(含3天)不扣發獎勵工資;3天以上--10天內(含10天)按每天扣日獎勵工資;10天以上--20天內(含20天)扣月獎勵工資的50%;20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勵工資。病假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除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出納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存根收回由出納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費用開支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票據,由分管領導簽暑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一般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除外)。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我市規定的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聘用的離退休、退養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養老保險轉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應將辦公室打掃干凈并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煙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文件、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報刊雜志閱讀后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6、隨時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區域衛生整潔。

7、注意個人衛生,勤剪指甲,隨時保持儀容整潔得體。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文件統一管理,防止文件丟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設立文件收、發文登記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文件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領導閱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鑒定準確。

4、各部門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辦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公文辦理程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范管理。

一、收文辦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記,并根據文件內容,由行政人事部簽批擬辦意見,分別呈送各級領導閱示及有關部門辦理,急件及時送辦。

2、承辦部門應按文件時限要求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于部門職權范圍或不適宜本部門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并說明理由。總經理簽批由具體部門或個人負責辦理的,則必須按要求辦結。

3、對已辦結的公文,各部門均應及時送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密級公文辦完后立即送交,業務指導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復印件的辦法備用。

4、簽收登記后批辦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催辦。領導批示限期辦理的文件,重點催辦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二、發文辦理:

1、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需要對外發文的,由各部門擬定文稿,經總經理批示后發文。

2、公文送總經理簽發前,應交副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審核。在不改變原意的的情況下,核稿人可對文稿進行刪節和文字加工,需對文稿進行較大修改時應提出意見,由經辦人(主辦部門)修改。

3、所有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發文號,確定文種、發放范圍、打印份數及時間要求。

4、公司的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并按程序辦理。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7

工資薪金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

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

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

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的上下班及休假情況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合于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八小時,一周48小時,一周一天公休日(周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8:30-17:30,午餐時間為:1小時。

(三)銷售、工程及其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五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員工使用指紋機來記錄每天的考勤。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的手續和程序。

第七條:凡屬于下列情況的考勤均視為曠工。

(一)未經請假或者請假未準兩小時以上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或做私活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而沒有即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第八條:業擴員工的考勤

業擴員工因在外發展客戶資源,而不能即時打卡者,應視情況而定,依領導給予批準補考勤。

第九條:員工考勤,按如下辦法進行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所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缺勤時間在5分鐘之內不扣工資,不計遲到。

(三)遲到五分鐘以上每次扣工資二十元,遲到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曠工一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五)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四章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請假是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員工需從事個人的特定活動,必須事先經過相關領導的批準,履行一定的手續。休假是指員工按國家或公司的規定的時間,進行的休息或休養。

第十一條: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間,帶薪)

(一)公休日:周日一天

(二)全民法定假日共計11天,即

元旦1天

1月1日

春節3天

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節1天

勞動節1天

5月1日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以上按國家法規給予帶薪休假。

第十二條:病假、事假

(一)帶薪病事假

員工每月可享受1天帶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計12天。

帶薪病假或事假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非帶薪病事假

員工全年帶薪病事假超過12天以后,所超的病事假天數按日崗位工資標準扣除。

第十三條:婚假

(一)加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婚假.

(二)員工結婚給婚假3天,晚婚及初婚者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是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三)員工的婚假需要結婚后一年內休完.

第十四條:喪假

(一)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和配偶的父母死亡時,給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外地料理后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第十五條:請假程序

(一)員工請假,必須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提供有關證明,辦理批準手續,經批準后,假期方為有效。

(二)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部門經理請假,返回公司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定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有哪些規章制度篇20

1.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校驗。

4.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生產設施的&39;建設

4.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4.1.3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設備采購

4.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購。

4.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4.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5監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

4.6電氣

4.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4.7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

4.7.1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7.7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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