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創新
制度規定了人們在社會、政治、經濟等各個領域中的行為準則和權利義務。優秀的企業規章制度創新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企業規章制度創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
1、員工在工作期間要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各項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不斷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2、嚴格遵守各種操作規程,禁止隨便開動他人使用的機械電力設備,不允許無證操作特殊工種作業,員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操作。
3、高溫、高壓、腐蝕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貼有顯眼的安全標示牌,并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各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定期、不定期的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必須及時限期整改,對發生的安全事故,務必按“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5、工作期間,嚴禁單獨去極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檢修或操作,必須有人照應,以免發生危險無人知曉。
6、在不同的崗位,員工必須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并正確的使用和愛護好各種防護用品。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2
衛生管理制度范本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各部門、工地辦公室的辦公室、會議室、微機室、廁所、花壇、綠地及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花壇、綠地內無雜草、雜物。
三、衛生清理實行部門責任制,部門負責人為責任人。各部門辦公室的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保潔。
四、責任區衛生清理每周集中進行一次,日常保潔每月由辦公室牽頭進行衛生檢查評比。
五、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衛生清理和衛生檢查評比工作,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不得因衛生清理不達標而影響公司的整體評分。
六、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累計存檔匯總,列入年終評先樹優工作的內容。
公司衛生間管理制度
衛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樓衛生間管理由專人負責,其它區域衛生間管理由所在單位責任人負責。
二、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標志醒目,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定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干凈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保持干燥,無蛛網,地面無腳印、無雜物,一處不合格罰款10元。
五、便后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違者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
衛生管理準則
1.本公司為維護員工健康及工作場所環境衛生,特訂定本準則。
2.凡本公司衛生事宜,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準則行之。
3.本公司衛生事宜,除總務及生產單位(安全衛生委員會)負責外,全體人員,須一體確實遵行。
4.凡新進入員必須了解衛生的重要與應用的知識。
5.各工作場所內,均須保持整潔,不得堆積足以發生臭氣或有礙衛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場所內之走道及階梯,至少須每日清掃一次,并須采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
7.各工作場所內,應嚴禁隨地吐痰。
8.飲水必須清潔。
9.洗手間、廁所、更衣室及其他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
10.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11.凡可能寄生傳染菌的原料,應于使用前施以適當的消毒。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章制度管理,規范規章制度制定程序,保證規章制度制定質量,提升規章制度管理水平,根據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規章制度”,是指為規范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公司有序、高效運轉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性、反復適用性、權利與義務并存的的規范性文件。
第三條規章制度種類主要包括:辦法(實施辦法)、制度、規定、細則(實施細則)、章程、規則、指導意見等。
第四條規章制度管理堅持體系化、規范化、標準化的原則,不斷健全規章制度體系,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廢、改、立管理流程,統一應用規章制度格式模板及其他相關規范。
第五條規章制度制訂(修訂)的基本流程:計劃→起草→審核與審查→審批與發布。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統各單位。
第二章職責分工
第七條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是公司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編制和完善規章制度體系,組織編制和督促落實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歸口審核規章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協調性,定期匯編出版規章制度。
第八條公司本部各部門是其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主要職責: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配合建立規章制度體系,制定規章制度建設計劃,起草并發布規章制度,負責業務范圍相關規章制度的專業性審核,以及本部門規章制度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審計部是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部門,負責定期檢查規章制度在公司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九條系統各單位規章制度管理歸口于其承擔企業管理職能的部門,工作職責參照前款執行。
第三章計劃
第十條規章制度建設實行計劃管理,本部各部門、系統各單位應將規章制度建設納入年度計劃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將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規章制度管理年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本單位規章制度建設和變更情況,規章制度培訓情況,規章制度管理成效,以及次年規章制度廢、改、立計劃和培訓計劃等。
第十一條公司企業管理部負責匯總、分析公司本部和系統各單位的年度規章制度建設、管理情況,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公司作專題匯報。
第十二條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在匯總、審核各部門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經公司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后下發執行。
第十三條各部門根據公司下發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將本部門的規章制度建設年度計劃分解、落實到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確保按計劃如期完成起草工作。
第四章起草
第十四條起草規章制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
(二)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服務于企業使命和目標的實現;
(四)結構嚴謹、邏輯嚴密、文字簡練、用語準確,并符合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見附件1)和編寫規范的要求;
(五)職責和權限界定清晰、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
(六)相關制度之間邊界清楚,相互協調,有機統一。
第十五條規章制度原則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劃分、具體規范、解釋部門和施行日期等。
第十六條規章制度內容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起草部門應主動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協調一致;無法協調一致的,應將有關意見和規章制度送審稿一并提交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協調。
第十七條規章制度分章、節、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單一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節、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五章審核與審查
第十八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由公司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統一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
(二)是否與現行規章制度協調、銜接;
(三)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四)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體例、文字要求。
(五)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應將規章制度送審稿送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和審計部,就規范性、合法性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核,審核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審核意見。
(一)規范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管理要求,與已有的規章制度在內容上有無交叉、重復和矛盾之處,是否符合規章制度模板和編寫規范要求等方面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符合規范。
(二)合法性審核由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負責,主要從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公司規章制度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與現行的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不發生沖突,滿足合法合規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審核由審計部負責,主要從規章制度內容能否涵蓋所規范業務的主要控制點,是否能有效控制風險等角度進行審核,確保規章制度滿足公司內部控制及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審核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然后根據規章制度實施范圍在本部、公司系統廣泛征求意見。
第二十一條規章制度送審稿經企業管理部(法律事務處)審核后,由起草部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審查確定后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起草部門依據反饋意見對規章制度送審稿進行修改,經部門分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審核部門會簽(會簽單表樣見附件2),形成規章制度草案。
第六章審批與發布
第二十三條對一般性的專業、專項規章制度,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發布實施。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單位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單位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
第10條單位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1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2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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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3條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4條單位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5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單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
第1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單位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條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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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單位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9條非單位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18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單位的損失。
第2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表示續訂勞動合同,員工不同意再續的;
(2)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保險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以上情況終止勞動合同,單位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第22條勞動合同期滿醫院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3條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4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單位依本規定第14條和第16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16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8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第26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長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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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29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0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醫院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0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安陽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1條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實行崗位工資和噸紙效益工資+工齡工資。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制定。
第3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3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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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3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3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0條因員工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單位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5
第一章、罰則
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并處罰金__元。
1、上崗前儀容儀表、著裝、號牌不符合要求。
2、未經批準使用不可使用的設施。
3、大聲喧嘩,遭到顧客投訴保潔公司。
4、無故遲到、早退。
5、上班時間玩手機。
6、串崗、扎堆聊天。
二、工作中出現過失給予一次解釋機會,經及時指導培訓后,如再次出現類似時,按情況輕重予以待崗培訓(不計工薪)或__元經濟處罰。
1、過失1:清潔工具亂放
標準:指定地點,定點定位存放。
2、過失2:垃圾箱內堆滿垃圾
標準:垃圾箱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立即清除。保潔公司管理制度。
3、過失3:地面、臺面、鏡面無有效清潔。
標準:地面、臺面、鏡面,及時即使清潔,地面垃圾10分鐘內清除。
4、過失4:保潔區域頂點設施、設備沒有擦拭
標準:設施、設備要求每天抹塵1次,并隨時注意。
5、過失5:衛生間、有積水、雜物,清潔不徹底。
標準:衛生間、無積水、無雜物及時清理不得超過30分鐘。
6、過失6:玻璃、不銹鋼上有污漬
標準: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潔及清理污漬。
7、過失7:其它設施、設備有污漬、污垢
標準:發現有污漬、污垢及時清理。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書面警告處分。嚴重的罰款__元。
1、對同事粗言穢語,不講禮貌。
2、不經上級批準,中止工作或遲到,早退兩次以上者。
3、在工作時間瞌睡。
4、在工作區域內不遵守要求,不聽管理和勸阻。
5、蓄意破壞公司財物。
6、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員工團結。
7、不服從正常安全檢查。
8、利用上班時間收集廢舊物,不服從上司,影響工作質量。
9、開具虛假病歷和處方單。
四、保潔人員如發現有以下情況,給予直接開除處理
1、未履行批準手續,擅離崗位。
2、工作不力,影響工作質量。
3、遲到、早退累計超過五次者和曠工二日以內者。
4、經常不能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5、損害公司聲譽和超市方利益,弄虛作假者。
6、泄露內部經營情報。
7、盜竊公司或超市的財物。
8、觸犯法律,被拘留、勞教、判刑。
第二章、獎勵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單次獎勵__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規定,積極完成本職工作,并能起到較好的帶頭作用,表現突出者。
2、撿拾顧客財物,積極上繳歸還。
3、本職工作被超市領導提出表揚。
4、節省公司財物開支,半年內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員工低。
5、幫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獎勵__元。
1、清潔工作檢查半年內無扣分,無處罰。
2、對公司清潔工作作出重大建議,被采納后的確可行,節省開支、人工者。
3、對超市作出重大貢獻者。
三、保潔組長每月獎勵__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獎勵__元。
1、本職工作檢查一年內無扣分,無處罰。
2、對超市作出重大貢獻者。保潔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對公司負責的覺悟,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須向主管請假。當班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得到主管的批準,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崗位片區衛生必須達到規定標準。
4、保潔人員對商家、顧客服務要熱情周到,舉止端莊,禮貌大方,把顧客當作上帝,對客戶的投訴當日值班長必須馬上處理,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
5、上班時必須穿著清潔,按規定要求著裝,并將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工作場所都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6、保潔人員在工作要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以禮相待,不準以個人恩怨懈怠工作,不準給同事設備工作障礙,不準以任何借口擾亂工作秩序。
7、不準私拿公物,私賣廢品,如發現,分別給予罰款并同時辭退;如損壞衛生工具者,要照價賠償。拾到物品,應及時上交主管。
8、商場內的垃圾要隨時清除干凈,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時運送出場外或指定地點并倒入集裝箱。不準用扶梯運送垃圾,運送垃圾必須走樓梯通道,扶梯上、樓梯及周圍的污漬、垃圾必須及時清除。
9、保潔人員在工作中有權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衛生的行為,不能處理、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有權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議保潔公司規章制度百科。
10、保潔員必須嚴格按照<保潔員清潔工作程序>執行。
第三章、工資薪金
1、員工上個月的工資于本月的__日支付。
2、工作突出的,年終時給予__元年終獎。
第四章、人事異動
1、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公司要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辦好社保手續。
2、員工辭職的,應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請。
3、員工有勞動法規定的辭退情形的,公司可以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6
1、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語音報站器,對線路語音報站器完好情況檢查制度不落實,發現問題未及時記錄并上報相關科室;
2.未監督駕駛員正確使用投幣機、刷卡機,未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和執行《票務管理制度》、《司機上崗操作規程》,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并上報相關科室;
3、對公司所屬線路安全營運秩序現場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問題未及時糾正、及時上報;
4、在開展服務、票務工作中,未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未按規定完成當日、當次檢查任務;
6、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追、搶、跺、截頭進站、甩站、超速行駛的問題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7、對營運線路車輛,開快車、進站和路口車速過快,相互追逐、爭搶客源的檢查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8、對營運線路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隨意借道、變道、開串車,未按規定限速運行的檢查監控工作監督不力,未加以糾正、告之、記錄、教育、反映。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7
為創造一個安全、舒適、健康的辦公環境,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現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作為對員工工作行為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各員工應自覺遵守維護。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
1、工作時間:每周工作______天。
2、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______到______,下午上班時間為______到______。
3、遲到、早退和曠工
(1)上班時間開始至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2)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事先經直接領導批準,事后補辦登記手續,不辦理批準登記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登記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早退或曠工處理。
4、處罰規定
(1)遲到:扣罰當日工資20元;超過3次,雙倍處罰。
(2)早退:扣罰當日工資20元;超過3次,雙倍處罰。
(3)曠工:當月曠工1次,扣除全月崗位工資,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當月曠工2次及以上的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5、打卡:
(1)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員工應親自打卡。
(2)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把漏掉打卡的時間以出面形式遞交直接領導給予補簽、。每月每名員工僅可有二次補簽情況。
(二)外出、出差、事假、病假、婚假、傷假和產假
1、外出:因公外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外出前需填寫《外出申請單》并通過審批流程,提交行政部備案。時緊急外出,需電話告知相關主管,并在外出后2日內補填《外出申請單》。
2、出差:一個工作日以上的公出為出差。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通過審批流程,表單提交公司行政部備案。
3、事假:一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需取得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準。需事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并通過審批流程,到行政部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同上述流程,并報總經理審批;同時應提前一周發起申請,事后補報視為曠工。
4、病假:二個工作日以內(含2天)的病假,需憑三級以上醫院的有效證明,填寫《請假申請單》,由直接上級領導及主管副總審核批準。二個工作日以上的病假,需憑三級甲等以上醫院有效證明,填寫《請假申請單》,由直接上級領導初審,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員工需憑結婚證,提前30日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由直接上級領導審核,報總經理審批,提交行政部存檔備案。婚假為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晚婚假為3+7天;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一代以內)亡故,喪假3天(如外地員工回原地辦喪事可增加來回時間);員工旁系親屬亡故,喪假1天;喪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由上級直接領導審批。
7、產假:符合規定,女性分娩期間,可向所在部門申請3個月假期,如遇難產另加15天。休假前需填寫《請假申請單》,由直接上級領導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
8、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直接領上級導或級別以上的領導的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備案。
(三)加班管理細則
1、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員工加班,若員工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理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應自覺加班完成。
2、由于設計行業的特殊性,確實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加班的員工,應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進度情況合理安排加班。
(1)加班者須填寫加班證明單,加班時間以下班打卡為依據。
由部門領導簽字,按月統計備查(合理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而造成的加班無須填寫加班證明單)。
(2)由公司領導安排的加班,加班費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計算加班費用。
3、由于個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或不聽從安排而造成項目損失的,部門領導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四)考勤統計
1、員工日常考勤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統計,各部門于次月3日前將本部門考勤情況整理上報,提交表單。
2、每月考勤由行政部整理后,于次月5日前提交總經理審核。
3、財務部按照由總經理審批后的考勤支付薪金。
4、本制度自發布日期始執行。
二、員工日常工作行為規范及辦公現場管理規范
1、出入會議室或上司辦公室,主動敲門示意,進入房間隨手關門。
2、辦公大廳、各獨立辦公室應保持安靜,禁止高聲喧嘩、打鬧。
3、不準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信息電話,不準占用公司電話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除業務有關人員需上網外,其余正常上班時間不得利用公司電腦上網聊天、打游戲。
4、個人外套、大衣應盡量懸掛于指定地點,請勿隨意擺放。
5、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閱他人的文件、資料、報告等材料。工作時間內禁止在辦公區域內食用有氣味的食品及零食。
6、辦公桌上應素雅、整齊、清潔,重要文件存放應注意保密,不得隨意擺放。
7、辦公室墻面除了張貼必要的文件或圖表外,應保證墻面清潔。
8、辦公座椅不能隨意擺放,離座后要將座椅在桌前擺正。保證所屬辦公區域的&39;設備設施完好,做到人走關停所有設備電源。
9、要節約用電,下班后及時關閉計算機;開啟空調時按國家相關要求調整溫度,人員長時間離開辦公室時應關閉空調。
10、辦公室會議桌、沙發、茶幾上不允許存放雜志和報紙。
11、未經行政部同意,禁止私自調換工作位置或挪動工作臺、文件柜等辦公家具、辦公設備。
12、工作時間內,非工作需要無關人員不得無故在他人辦公室/財務室逗留。
13、公共衛生由后勤安排打掃,整潔的辦公環境。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整齊。
14、員工應自覺維護辦公場所清潔衛生,禁止在辦公區域內、公司平臺吸煙,嚴禁堆放雜物、隨意丟棄廢棄物,嚴禁隨地吐痰、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門窗、辦公家具、辦公設備等清潔整齊。
15、在使用傳真機或復印機后,所產生的錯誤報告或廢紙等,須及時處理,重要文件應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應回收再利用。傳真后的稿件,應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傳真機或復印機上。
16、每位員工應愛護公司的財產,如有損壞,照價維修或賠償。公司發放的辦公用品,員工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辦公用品的領取,登記應由專人負責并填寫《出庫單》(辦公用品的使用應本著實用,節約的原則)。
17、復印機、打印機和傳真機的管理與清潔及一般的維護由行政內勤負責。
三、關于勸退與離職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3、員工不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不認真,不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務,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屢犯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4、因各種原因需辭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呈交辭職報告,并在離職前把個人未完成的工作移交給其他在職人員,事先未說明而擅自離職者扣發工資和獎金。
5、員工在離職之日起六個月內,未給公司帶來不良后果和損失的,可以結清個人工資及獎金。員工若在離職后對公司造成損失,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金額的處罰;情節嚴重且給公司帶來重大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后果,扣除所有獎金外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8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一天內由班組長批準,二天以上由主管經理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指標。
5、上班時間嚴禁酗酒、鬧事、滋事,搞好團結。
6、保持工作環境清潔干凈,下班打掃衛生。
7、工具設備完好,存放有序,確保裝配工作順利進行。
8、下班后隨時切斷電源,清理工具,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第一。
9、注意節約,進場材料、機具、用品、部件應歸位存放,嚴禁隨地亂擺、亂放。
10、半成品、成品要有序存放,確保清潔干凈。
2、.施工人員要做到十不準
2.1不準酒后上崗。
2.2不戴安全帽不準上崗。
2.3不穿工作服不準上崗。
2.4不穿工作鞋(電焊工絕緣鞋)不準上崗。
2.5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不準上崗。
2.6不是電工不準接線拉電。
2.7不準串崗會客。
2.8不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犯勞動紀律。
2.9不準打鬧閑聊、談情說愛。
2.10不準偷工減料、損公肥私。
以上每出現一項罰款20~100元。
3、1項目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項目副經理、施工隊長是安全直接責任人,
項目部設有專職安全員。
3.2項目責任人或施工人員均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須對工程施工的每個環節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講安全,總結工作必須總結安全。
3.3對工程的施工機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標準和要求,讓每一個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項,謹防亂用亂放、只用不管的現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壞機械設備、機具按實物價值2倍處罰。
3.4在施工中無論采取哪種作業方法,都必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現象發生。
3.5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不準穿易滑、硬底或帶鐵釘、鐵掌的鞋,無可靠防范措施不準在同一空間的上層同時作業。高空作業者不得隨意向下扔擲物體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傳遞物體必須用繩拴牢,風力六級以上或雷雨時禁止在露天高處作業。
3.6施工現象電氣設備及用電線路調整或故障處理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實施,線路不得亂拉亂接,加強電路保護,保障用電安全,如有違返罰款30-60元。
4.施工現場機具安全
4.1各種氣瓶存放和使用時要距離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陽光下曝曬,搬動時不能碰撞。
4.2氧氣瓶與乙炔瓶使用時間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離存放。
4.3使用中乙炔瓶必須垂直放置,不得臥放。
4.4使用氣割時發生回火,應先關氧氣閥,后關乙炔閥,乙炔管著火時,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將火熄滅。
4.5焊接場所應該保持通風良好,進行電焊、電割、氣焊氣割工作前應該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處采用防護措施。
4.6移動電焊機時,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4.7施焊過程中,人體不要接觸在鋼板或其他導電的物件上。
4.8龍門吊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時應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時駕駛人員不能離場。
4.9機械設備和工具要定期檢修,如果損壞應立即修理。鋼絲繩嚴禁做地線使用,磨損超過報廢標準的銹蝕缺油的嚴禁使用。
4.10起重吊裝人員應分工明確,工作中要設專人統一指揮,起重人員應熟練各種起重和指揮起重機的手勢、旗語等聯系信號。
4.11起重機械、牽引機械和輔助工具都要標明最大負荷量和安全速度,龍門吊必須裝有起重限位器,必須裝上排繩器,軌道必須安裝夾軌鉗。
4.12起吊前先進行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起吊,吊運物件時不宜離地面太高,不得長時間懸吊。
4.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和吊具,發現異常,應立即停吊,進行處理。
4.14起重過程中,有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現場。
4.15雨天不準露天施焊,在潮濕地帶焊接時,應站在絕緣物品上,并穿好絕緣鞋。
4.16進入設備容器施工時,照明燈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4.17嚴禁濕手操作電氣開關,操作高壓、刀閘時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4.18在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或設專人看管。警示牌必須誰掛誰取。
5.配電箱安全管理
5.1開關箱內必須有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裝置參數必須匹配。
5.2配電箱內開關上必須有與設備相符的標志。
5.3配電箱必須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5.4罐內照明要使用安全電壓,閘刀開關熔絲參數與設備容量必須匹配。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再就業工作的需要,規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是指由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用于為進入國有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類似機構或代管科室,以下簡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代繳社會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以下簡稱社會保險費)和促進再就業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根據企業隸屬關系,按照分級負擔、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四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來源包括:
(一)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安排的預算內資金;
(二)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政府審定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計劃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
(三)企業自籌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資金;
(四)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資金;
(五)社會捐贈資金;
(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
(七)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資金。
第五條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資金,原則上采取“二三制”的辦法籌集:
(一)財政(含預算內、外資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業由中央財政解決,地方企業由地方財政解決。
對困難較多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助。
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社會保障補助支出”類中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款級科目(科目編碼為“1905”)中列支;財政從政府統籌調劑的預算外資金中安排的資金在相關的預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業負擔三分之一。
企業負擔的資金在企業管理費中列支。
(三)社會籌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調劑的部分和社會捐贈資金等。
失業保險繳費率提高后,增加的失業保險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和為其代繳社會保險費。
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上述資金的具體負擔比例。國有獨資盈利企業和國有參股、控股企業保障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的資金,原則上全部由企業負擔。
第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自行組織的用于促進再就業的經費由企業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條原有的幫困解困等資金納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統一管理。
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包括:
(一)為下崗職工發放基本生活費;
(二)為下崗職工代繳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費標準原則上可按略高于當地失業救濟金的標準安排,并按適當比例逐年遞減,但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失業救濟金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后仍未再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失業救濟,不再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救濟期滿仍未就業的,應按有關規定享受社會救濟。
第十條為下崗職工代繳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
第十一條為下崗職工開展職業指導和再就業培訓工作所需經費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上述經費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中列支。
第十二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辦公經費和工作人員經費由企業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各級財政部門對預算內安排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應通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
第十四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在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下開設“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對財政承擔和社會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實行專戶管理。
財政承擔的預算內資金由預算內“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補助”科目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財政承擔的預算外資金由相關的預算外資金專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社會籌集的資金從相關帳戶轉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
第十五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在銀行開設專門帳戶,對財政統一撥付和企業自行籌集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十六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根據上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收支情況和本年度的收支預測,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本年度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收支計劃,經勞動保障部門匯審、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執行。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監督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每季度終了和年度終了后,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應按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分別編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季報和年度財務決算,并提供資金使用情況分析報告,由同級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匯審,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報同級政府批準后,逐級上報。季報和決算必須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十八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不得改變用途。
第五章資金的申請和撥付程序
第十九條按規定應用于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企業自籌資金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直接向企業申請。企業應按支出進度將資金及時撥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中,并按季向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劃款憑證。
企業自籌和財政撥付的用于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資金應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月直接發放給下崗職工本人。企業自籌的用于為下崗職工代繳社會保險費的資金由再就業服務中心代繳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二十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申請財政“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資金時,應根據本企業再就業工作計劃按季提出用款計劃,填寫的用款申請書應分別列明發放基本生活費和代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并附銀行開出的企業自籌資金劃款憑證,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用款申請經核準后,為下崗職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費由財政部門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直接劃撥到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在銀行單獨開設的帳戶,由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按規定使用;為下崗職工代繳的社會保險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數按季從“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分戶劃撥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六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管理,健全內部約束機制。
各級財政、勞動保障和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的籌集、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應定期對中央財政撥付地方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要視其情節輕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的;
(二)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于平衡財政預算的;
(三)擅自改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變有關標準的;
(五)虛報下崗職工人數或將未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未領取下崗職工證明的人員作為下崗職工冒領補貼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中央財政安排的中直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補助資金撥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關于印發〈中直企業下崗職工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工字〔1998〕329號)和《關于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管理和再就業服務中心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8〕8號)辦理。
第二十四條用于公共就業服務、勞動力市場建設和促進再就業的資金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會同勞動保障廳(局)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0
第一章崗位責任制
為了加強公司崗位責任制度,特制定以下主要崗位責任制度。
第一條總經理
1、組織匯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公司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預算。
2、擬訂、審核由綜合部門起草的制度及辦法。
3、組織完成公司決定的各板塊業務發展及項目的策劃,監督檢查落實。
4、對經董事會批準的經營預算,及時跟蹤匯報進展及完成情況。
5、對公司業務經營進行全面、系統分析評審,提出有參考價值的改進意見或報告。
6、研究國內外同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提出公司發展空間的建議。
7、監督檢查企業管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意見或報告。
8、審計各類統計報告。
9、審核統計分析報告。
10、保證公司經營管理需要的信息化支持。
11、組織擬訂、審核部門年度工作計劃、費用預算。
12、確定部門及直接下屬工作目標并掌握進度。
13、進行直接下屬員工日常業績考核、員工激勵、員工溝通,提出培訓需求。
14、協調有關法律事務及政府事務。
15、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條質管部經理崗位責任
1、全面負責質管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督促質量管理人員在品質手冊要求下正常、準確地工作。
2、負責質管人員業務素質的培訓,定期或不定期對質管人員進行業務素質培訓,考核培訓質量及工作成績。
3、對檢驗人員的化驗分析的精確度進行考核,督促其提高業務能力。
4、根據技術總監的要求,督促并協助采購部采購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產,指導生產部生產符合配方要求的產品,滿足用戶需求。
5、根據品質手冊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關的制度程序,監督實施,檢查并跟蹤結果。
6、收集并整理質量跟蹤信息,參與投訴調查,了解用戶反饋信息,以便改進工作及產品質量。
7、協調與行業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保證公司產品符合國家政令及法律要求。
8、接受技術總監交給的工作,及時有效的完成。
9、積極組織ISO9001、HACCP等質量管理工作的開展,定期檢查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結果定期匯總分析。
第三條生產技術部經理崗位責任
1、負責制定公司生產規劃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產計劃,做好生產安排,選擇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進行生產。
2、負責實施部門內部管理,保證生產部的正常運行,確保安全、高質量、低成本的完成生產任務。
3、制定并控制生產計劃實施體系,協調物流部門做好均衡生產工作,根據生產峰期調整生產部的工作計劃及生產的預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產技術,注意產品的質量和安全生產,搞好勞動組合,加強產品內部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設備利用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搞好生產配方的保密。
5、主持部門內部人員的績效管理,并對部門人員的獎勵、處罰進行審核,對部門內部崗位調動、休假進行審批。
6、協調與其他部門關系,保持順暢的內外部管理關系,控制場地環境管理,為保證優質生產創造條件。
7、負責部門內部成本管理計劃。規范物資入庫出庫等管理。制定與審批部門薪酬管理制度,科學合理地降低部門運營成本。
8、建立設備維護、保養辦法和設備管理制度。做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建立設備、工具、材料、考核、生產等檔案。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與任務。
第四條市場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銷售內勤人員的管理輔導和培訓工作。領導銷售內勤做好客戶服務工作,并處理投訴。及時與營銷人員進行溝通、協調。
2、每周根據日報表和銷售出庫量向生產部下達生產計劃。
3、根據發貨單存根聯登記明細賬,并且進一步審核發貨單的準確性,建立電子臺賬,并確保手工帳與電子帳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與營銷人員對賬。
4、營銷人員工資及提成的核算。
5、負責營銷會議前的資料準備工作和會議的記錄工作,安排各種管理表格的發放與回收檢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記、工作計劃與總結)。
6、管理各類文檔(如合同、各類營銷政策、客戶資料及其他部門發文),健全營銷內部檔案管理。
7、收集營銷人員對公司產品、營銷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營銷總監、技術服務部門反應。
8、根據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產計劃,制定相應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
9、調查國內外各地原料、物料供應市場的變動情況,隨時上報新動向;
10、保持與原料、物料市場的密切聯系,選擇最佳采購對象及方式;
11、負責的所采購原材料及包裝進行統一庫存管理,在保證生產順利進行的情況下,合理控制庫存成本;
第五條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設計規劃公司整體財務會計制度體系;
2、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報主管領導審批;
3、監控財務工作運行;
4、審定公司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類財務報表;
5、審定公司各項財務檢查報告;
6、組織公司預算、決算管理工作;
7、審核年度財務預算和資本支出預算,提交公司領導審議;
8、審定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報主管領導審閱;
9、審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主要領導審閱;
10、監督、指導財務部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11、授權范圍內,審批各種現金支出和費用報銷;
12、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
第六條行政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有關大事、圖片的搜集、整理、匯編保管工作;
2、負責外來公文、信函的收發、登記、編號、傳閱、分發;
3、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清理和提供利用;
4、負責文件的打印、裝訂、分發、復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協助進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記,開具介紹信;
6、負責信件、郵件的寄送,報刊的征訂及管理;
7、協助重大活動和會務安排;
8、負責一般來信、來電、來訪的接待及處理工作;
9、負責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提高生產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生產計劃匯編制度
1、月度生產計劃
月度生產計劃根據銷售部門提供的銷售計劃,月度銷售分析,月度庫存狀況及年生產計劃表四個文件進行制定。
月度生產計劃由生產部經理制定,會同銷售部門、采購部門進行審核,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2、日生產計劃為當天生產部生產作業計劃,指導全天的生產作業活動。日生產計劃必須明確當天的生產任務,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產計劃由生產部整理存檔保管;
第二條生產崗位設置及職位分配
1、車間主任
不同職能的車間分別設置車間主任,根據情況車間主任可脫產或不脫產,直接對生產經理負責;
2、班組長
班組長為工段負責人,也可以為按時段劃分班組的負責人,班組長直接對車間主任負責。
3、物料管理員
物料管理員負責部門生產物資的接收、保管、發放工作,對生產經理負責。
生產部崗位設置由生產經理制定,總經理審批,人事部門監督。
4、生產部崗位說明
為明確崗位分工,責任清晰,所有崗位必須制定崗位說明。
崗位說明由生產經理制定,人事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總經理批準。
5、崗位職責描述:
崗位主要工作,直接上級、崗位重要性等。
崗位責任人姓名、入廠時間、入崗情況及背景;
崗位工作目標:崗位應達到的預期效果;
崗位工作內容:應分為核心工作與輔助工作;
崗位工作標準:應制定數字化標準;
崗位任職標準:應附任職條件證明文件如:畢業證等。
6、崗位工作說明實行實名制,根據工作變動或崗位調整而調整,經生產經理審批后執行。
7、崗位說明由崗位責任人、生產部、人事部門分別備案。
第三條生產過程管理制度
1、依據內勤所送的“生產計劃周報表”及日生產計劃安排生產,查看原料是否足用。
2、內勤人員每天早上從中控室拿取頭天成品生產情況記錄表并認真核對,如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報告,并把情況調查清楚,協助生產部妥善解決。
3、混合機每年作3-6次變異系數測定,以確定最佳混合時間,并每天檢查中控室的混合情況。
4、產品出廠時應加蓋篷布,如未加蓋篷布的成品原則上不準出廠。
5、抽查包裝、成品的重量及包裝袋的質量,同時檢查品名是否與包裝袋一致。
6、包裝袋的封口要整齊、平衡,不能漏診,標簽應打在包裝袋的角上,生產日期必須外露。
7、成品的發貨應待化驗結果確定合格后方能進行,并遵循“先生產先發貨”的原則。
8、每批新標簽到貨時,隨機抽樣,查看標簽上所注的名稱、內容、顏色是否一致。
8、對成品進行外觀鑒定,并與化驗檢測中心聯系。
第四條庫存管理制度
1、物質合理化管理
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便于物品上架存放和取出物品,提高保管效率,物品的碼放、貨架的朝向面向通道。
高層堆碼:盡可能的向高處碼放,以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面積。為防止破損,保證安全,使用棚架等保管設備。
先進先出原則:對于易變質已破損、易腐敗的物品以及對于機能易退化的物品,應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
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口處,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
同一性:相同品種在同一地方存放。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放在同一地方保管。
位置標識:貨物存放的場所要有明確的標識,以便于貨物的查找,提高上貨和取貨的速度,減少差錯發生。
2、碼垛的基本要求
合理:垛型必須適合商品的性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商品,均應分開堆碼,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的確定貨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于裝卸搬運和檢查。
牢固: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壓壞底層的貨物,與屋頂、梁柱、墻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貨物牢固安全。
定量: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這樣,便于清點貨物。
整齊:垛型有一定的規格,各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志一律朝外。
節約:堆碼時要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容利用率。
3、物資的盤點檢查管理
物流主管在盤點前布置動員,盤點中督促檢查,盤點結束后進行質量驗收。、
盤點筆數統計:進行全面盤點,必須準確統計記錄貨物盤點總筆數,統一規定賬面截止日期,在規定的截止日當天業務終了后,要全面清理出入庫單證。
盤點程序:保管員進入倉庫盤點時,應逐垛逐批點貨對卡,以卡對賬。核對相符的,要在帳頁和貨卡上做好盤點標志,負責簽章,不相符的逐筆做好記錄,并查清原因。
第三章檢驗化驗制度
第一條樣品的抽取、制備、保管
1、質管員要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進行抽樣,并及時將樣品送給化驗員進行化驗,質管員在抽樣時需將樣品名稱、生產時間、抽樣時間,到貨數量等信息在請驗單上進行明確標識。
2、化驗員根據質管員提供的樣品,進行四分法分樣后,將需粉碎的樣品進行粉碎,全通過40目篩,用于化驗,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驗。
4、將不需化驗的樣品放入留樣室進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條樣品的檢驗
1、按儀器操作規程進程操作。
2、化驗室所有化學試劑均要按性質進行分別保管。
3、化驗過程中,對產生有毒氣體的操作應注意通風,使用腐蝕性試劑時,要帶防護手套。
4、根據產品的不同,分別檢測其相應的成分,其儀器操作根據儀器操作規程進行,準確無誤的處理數據,對標準中沒有規定檢驗方法的產品檢驗,應通過化驗室主任選用符合產品質量檢驗要求的檢驗方法。
5、檢驗要有完整的原始記錄,原始記錄要清潔、整齊,不得涂改,測試數據的精度及誤差均按標準執行。
6、平等雙份檢驗結果,檢驗結果超過允許誤差范圍的,應為初檢不合格,初檢不合格項目,要進行復檢。
7、檢測過程中發現故障或出現外界干擾應立即中斷測試,等排除故障或干擾后,重新檢測。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
1、原始記錄和報告單統一印制編號,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記錄由化驗員認真填寫,字跡工整,不許涂改。如發現誤記,在誤處劃一橫杠以示無效,測量數據要按實際檢測結果填寫,不準偽造,不許任意撕毀。
3、檢測完畢后按標準規定的有效位數和誤差理論計算結果,并親自簽名,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
4、原始記錄由專人負責管理。對所有需存檔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規定的時間需銷毀的,應填寫相應的表格后經質量部銷毀。
5、原始記錄只能作為檢查記錄專用,不能代替檢驗報告,更不準做他用,未經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隨意查閱原始記錄。
6、質管部經理應不定期抽查原始記錄的記載是否符合規定,發現不符合者及時糾正。
第四條檢驗結果的整理、審核、上報與存檔
1、檢驗報告是評定產品質量的技術依據,各有關人員應嚴格履行審核手續。
2、檢驗報告由專門人員根據原始記錄,填寫化驗報告單,經化驗室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告一式二份,一份上報主管領導,一份存檔。
3、存檔管理:檢驗原始記錄和化驗單存檔,保存期為本批產品售出后兩年。
第四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質量管理部門的設立
一、本公司設兩級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即質量部及車間質量管理員。
二、質量部為公司質量管理的專職機構,負責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與監督。
第二條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產的產品配方必須是質量部會同有關人員復核批準的配方,配方由質量部專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一律不準投入生產,手續不全者生產部有權拒絕生產,否則后果自負。
二、生產車間人員根據生產部的指令組織生產。包裝人員按生產車間操作規程進行包裝,做到包裝前校準稱,包裝中途再校稱。對校不準的稱要派專人檢修。定量包裝,每包重不超過規定重量的1%,封口線美觀、端正、距離適中,不能有皺紋缺口,包裝放置整齊,包裝準確。每個品種打包完畢,必須清倉,清掃地面后才換品種分裝。嚴禁各品種混雜,影響產品色澤、質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庫,未經驗收合格者,一律不許入庫。保管員按提貨單如數發貨,必須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四、生產部品控人員負責監控每批產品生產的全過程。原料或配方一旦發生變化,應及時將產品送檢。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質量部品控人員負責對生產部人員的培訓,每天對生產部進行巡檢,包括生產過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檢,同時做好產品的取樣、留樣工作,堅持生產記錄及其他有關質量的問題。
第三條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產崗位人員、貨物裝卸人員負責,品控人員監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來源:生產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產品交叉污染;檢修人員檢修時,操作不當造成;人員衛生、健康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生產衛生環境不良對產品造成交叉污染;成品裝車卸車時,由于包裝袋損壞造成污染的等。
二、交叉污染的預防辦法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嚴格按生產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衛生按生產設備衛生控制作業辦法清潔。
2、生產線停車時,應保持設備和車間的清潔衛生。因檢修或未投用的設備、容器或閥門等,入口處平時應包裹覆蓋,防止外界污染和產生銹蝕。
3、人員的健康衛生按衛生標準操作規程控制,不能帶病生產。
4、質量部每日對成品進行分析,并填寫產品檢驗報告單。
5、貨車裝料前或卸車后,必須維持貨車內清潔,防止外界物質污染飼料。
6、清潔區不得存放任何廢棄物,不得存放與產品生產無關的雜物。廠區內的廢棄物按指定地點存放,且有標識并按環境管理體系的要求進行及時送出廠處理。
7、生產區內不得使用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8、包裝材料按原材料分類及采購驗收標準采購,運輸過程保持清潔,包裝材料存放于庫區,進入成品包裝區時應去除臟污的外包裝,用清潔塑料布覆蓋,防止積灰。包裝材料存放不應直接接觸地面防止滋生蟲害。
第四條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記錄、評價、隔離、處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適用范圍:適用于我公司從原輔材料進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過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職責:
1、原輔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發現的個別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3、工序檢驗發現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技術經理下處置結論。
4、成品檢驗發現的輕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員下處置結論。
5、成品檢驗發現的嚴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員評價、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下處置結論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發現的不合格,總經理負責組織召開專題會解決。
四、具體處理措施:
不合格品應得到識別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處置的有關職責和權限,規定如下:
1、如果原輔材料不合格,保管員負責標識、記錄,隔離不合格品,品控員填寫不合格品評審單,下處置結論。
2、工序檢驗:作業人員發現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應及時通知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個別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審批。
3、如果成品檢驗不合格,品控員做好不合格標識,隔離。發現輕微不合格品,品控員有權在現場直接處理,發現嚴重不合格品,品控員負責填糾偏措施表并提出處理意見報質量部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戶使用后才發現,總經理應組織召開專題會,采取與不合格的影響程度或潛在的影響程度相適應的措施,必要時實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經評審后可做如下處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發現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預期的使用或應用,如拒收、報廢等。
返工的產品應重新檢驗并記錄。
質量部負責將重大質量事故(損失超過五萬元)或顧客對產品質量有重大投訴時,應提交管理評審。
應按規定保存不合格的樣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記錄。
第五條產品質量跟蹤與客戶投訴
1、對產品質量及時進行跟蹤,市場部每年進行一次客戶滿意度調查。
2、在與市場業務員電話溝通時,詢問公司產品質量情況,并及時將情況反饋給質量部。
3、質量部應定期拜訪客戶,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控制的評價,以便進一步改善我們的工作。
4、每次拜訪客戶,都應寫出書面報告并存檔。
5、針對客戶口頭或書面投訴,需要進行檢查或復查以下內容:
檢驗留樣樣品的有效成分;
生產和存貨記錄;
操作員工記錄;
質量部現場調查記錄;
質量部處理結論及存檔
第六條標簽設計與簽發管理
1、標簽的設計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標簽由質量部專人負責,應不定期的參加上級飼料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對文件的理解。
3、每種新標簽在印刷前,需由質量部經理簽字確認后,再做初稿。
4、將確定的初稿內容符合標簽要求后,經技術經理簽字,再交采購印刷。
第五章安全衛生制度
本制度包括防火管理、設備操作安全管理、高危作業管理,一般作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有關方面內容。
第一條防火管理
1、生產部必須嚴格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置滅火器材。
2、消防器材必須在保質期內使用,接近保質期馬上更換,依設備管理辦法進行
3、嚴禁有明火行為發生,如:吸煙、焚燒、無防護電焊等
4、對易燃易爆物品出臺危險品管理制度二級文件,危險品管理制度由生產部經理起草,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5、春秋氣候干燥季節必須作為重點防火時段。
制定防火檢查制度,每天由專人進行火災隱患檢查。
嚴禁使用劣質電線及電器元件。
6、機電工至少每周對電器元件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
7、生產部必須盤查所有工作場所,檢查出所有火患控制點。
所有設備的傳動部分必須有保護罩,并且保障不易脫落。
所有設備的電路部分不能裸露,拖動電線必須有二層以上絕緣保護層。
嚴格執行生產操作規范、設備操作安全規范,不得在設備運行中進行非規范操作
嚴禁帶電維修設備,維護維修時必須斷電并派專人看守電源。
第二條高危作業管理
高危作業管理包括高空作業、鍋爐管理、電焊管理、電工作業管理四部分。
一、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1、高空作業必須經主管審批方可進行。
2、在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佩帶經過檢查的安全帶。
3、高空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跳板和工作臺,必須事先由班長或施工負責人認真檢查,認為牢固并根據情況設圍欄后方可進行操作。
4、高空作業時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絲和其他物品,必須使用繩索拴著工料袋取送。
5、高空作業時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的可能就必須先用繩子拴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登高用的梯子應固定的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二、鍋爐安全操作管理
鍋爐管理按照設備操作安全規范執行
1、每座鍋爐應安裝二套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和鍋爐水泵,并保持準確有效,同時應配備排水閥、油量器和煙窗控溫器等備件。
2、鍋爐室及附屬設備應經常保持干凈清潔。
3、禁止將引火性物品帶入鍋爐室。
4、鍋爐應盡量避免急劇的負荷變動,并應經常巡視水位及壓力表指示。
5、禁止閑雜人員進入鍋爐室,禁止在室內喧鬧或作與工作無關的事。
6、未接受專業培訓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鍋爐。
7、一切操作必須熟練,動作迅速及時準確。
8、每日應定量檢查鍋爐運作狀況并詳細記錄于鍋爐運行日報表,并按規定化驗水質。
9、所有配件的修換都必須取得主管同意。
10、處理緊急事故,首先應鎮靜,正確判斷原因后再按步處理。
三、電焊管理
當需要電焊、氣焊時應報公司安全負責人批準后才能進行,并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消防措施:施工現場應準備適當的滅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員了解正確的消防知識。
2、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準備好防護面具、手套等,在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
3、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機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貯槽壓力、液體是否已全部排除,電器接頭是否漏電等。
施工中注意事項:
1、凡在廠區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時,應嚴禁煙火。
2、嚴禁電焊、氣焊產生的火花四處飛濺。
3、嚴禁電焊、氣焊棒尚為火紅狀態下放置不管。
4、焊接有油類容器時,要先清洗干凈。
5、氧氣瓶不準在日光下暴曬,嚴禁撞擊,搬運時要用膠輪車推運。
6、作業時要確認機器停止運轉。
7、不得擅自接用電源,需要接通電源時,應向電工申請配接。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現場殘留物、火星、鐵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應搬離現場。
3、焊接與氣割現場,其上下地板應留人看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電工作業管理
1、工作前必須穿工作服、戴絕緣手套。
2、配電室用的絕緣棒、絕緣手套需妥善保管。
3、配電室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4、在檢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必須將保險絲切斷以后再工作,并掛檢修牌。不準單人操作,應有人監護。
5、機電設備、專業設備等一切電器設備,要有良好接地線,不準帶電作業,合閘時要用右手,身站在左側。
6、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報告主管,保護現場;有受傷人員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7、對全公司所有電器設備,要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要熟練本職工作,掌握電器安全性能,并嚴格按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工作。
9、協助主管加強用電安全教育,提高電力利用效率,并及時做好每月生產用電情況的分析報告。
第三條一般作業安全管理
1、現場操作員必須戴安全帽、鞋、手套、口罩等勞保物品。
2、工作時間嚴禁跳躍、奔跑等過激的運動方式。
3、架立電線設備不得低于1.8米。
4、搬運物料時應從上層拿起,不得從中間或下部抽動。
5、不得隨意品嘗各種物料。
6、嚴禁吊、扒設備或物資,在車輛行駛時嚴禁阻攔或站在行駛方向上。
第四條粉塵管理
控制粉塵濃度,消除塵云的產生
1、對于易產生粉塵的設備和裝置,加強密閉,以防止粉塵飛揚。
2、消除和防止粉塵積累,在產生粉塵較多的地方,裝設粉塵檢測儀,濃度過大時,發出警報信號。
3、加強管理,嚴禁在車間和倉庫中帶進明火和易燃物品。
4、防止金屬物落入高速運轉的機器設備中因沖突摩擦而起火,在工藝流程中適當位置必須加強選磁裝置。
5、線路設計要安全可靠,電表防止受潮漏電和短路起火。
6、防止斗式提升機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塵爆炸事故,在安裝設計時應予以重視,多采用塑料斗。
7、在有粉塵產生的場合下工作的軸承,為防止軸承的過熱引起粉塵爆炸可采用溫度探測儀。
8、對于易產生靜電的設備,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貯倉等給予接地保護。
第六章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第一條產品留樣包括每天生產產品的留樣和部分原材料的留樣,同時包括客戶送檢的原料或成品。
第二條樣品的采樣方法:
1、采樣方法按國標執行。
2、樣品的縮分:將樣品倒在清潔、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紙上,充分混勻后將樣品攤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兩條對角線為界分成四個三角形,取出其中兩個三角形的樣品,剩下的樣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復縮分,直至最后剩下的兩個對角三角形的樣品接近平均樣品所需的重量為止。
第三條樣品留存
對化驗所余的樣品需放在指定的柜中,按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整齊。封口袋必須完好、密封,以防吸潮或蟲咬。樣品袋上必須有名稱、取樣時間、取樣數量。
第四條樣品觀察制度
每隔三個月對留樣室的樣品進行觀察,從氣味、顏色、外觀等方面進行觀察,以確定樣品是否正常,對非正常的樣品進行完整的記錄,包括生產日期、產品非正常情況現象,以便查找發生的原因。
第五條樣品自檢與送檢
對自檢的樣品,檢測完后,封好袋放入樣品柜中。對于送檢的樣品,一式二份,一份送檢,一份自存,如檢測不合格時,以便追查。
第六條樣品的保管由化驗員負責。
第七條留樣時間:樣品的留樣期為20個月。對過留樣期的樣品,需及時報質量部,填寫處理清單,經質量經理批準后,在進行處理。
第七章計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每年根據生產要求和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制定年度檢定計劃。一般計量器具檢定周期均定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為每月檢定一次。
第二條每臺計量器具都必須按檢定計劃在檢定周期內送檢,除特殊原因外,儀器儀表不允許超期使用。
第三條檢定部門必須是政府計量部門或由政府計量部門授權的計量單位,送檢儀器時,必須確認其檢定資格,并復印檢定資格證書存檔。
第四條檢定合格的儀器,作為標準器具在量值傳遞中作基準使用,并保存其檢定證書。
第五條生產車間所用的計量裝置,必須經過校準后才能使用。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此時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此時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此時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復。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2
1.總則
制定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則,以便執行。適用范圍凡經本公司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均須遵守本守則。權責單位
(1).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3).由人力資源部印制成冊,公司所有員工每人一冊。
2.員工守則
2.1.儀容儀表規定
(1).員工上班必須著裝整潔、樸素大方,不得有臟污,
(2).男員工不得穿背心、短褲,上衣扣子不得解開超過(含)兩個;女員工不得穿著過于裸露的衣服。
(3).若有規定工作服,必須著工作服上班。
(4).不得穿拖鞋上班,鞋應干凈。男士應穿黑或棕色皮鞋上班。
(5).男員工不得光頭或留長發,頭發長度以保持不蓋耳部和不觸衣領為準,男女員工均不得把頭發染成黑色以外的顏色,上班時均應將頭發梳理整齊。男員工不準留胡須。
(6).所有員工不得留長指甲,且須保持整潔。
2.2.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談吐:溫文有禮、簡捷明快。
問好:
※早上見面時應以誠懇的態度清晰說聲“早上好”。
※在首次開門進入辦公室時,如果辦公室有人則應以大家聽得到的聲音說“早上好”。
※聽到別人打招呼,應大方回禮,以免失禮。
※在通道、走廊遇到同事時應點頭微笑行禮。
※告辭再見:先行者應以清晰的聲音說“與大家說再見”。
(2)在工作崗位上:
※在辦公室應保持肅靜,交談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條件。
※有人招呼應立即回應,如有急事需先說聲“對不起,請稍候“。
※招呼人時聲音應清晰、大方,有職務以職務相稱,無職務以先生、小姐相稱,切忌稱綽號。
※坐姿要正,切忌趴伏、仰坐或將腳放在桌面的不雅姿態。
※有關工作商談力求簡明。
(3)一般交談舉止:交談時忌左顧右盼;談話態度要誠懇;適當的稱謂溝通雙方的親切感;不可邊說話邊打哈欠或顯出不耐煩;訪問見面時應說“對不起,打擾您”,告辭時應說“對不起,打擾您了”。
(4)工作場所:
※走路要輕快,以免和人相撞。
※遇到上司、客人和同事輕輕點頭,并稍有讓路,以示敬意。
※陪同上司和客人走路時,要稍退后,以示謙恭。
※進入他人辦公室,應先敲門,不能敲門時打招呼,經允許方可進入。
(5).同事、工友遇到困難時,任何員工均有責任及義務幫助解決困難,提供必要的支援。
(6).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并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后方可進入,進入后應先使用禮貌用語。
(7).辦公室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接聽;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說,禁止電話聊天;接聽電話,應先報公司:“您好,北京戎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后問詢或轉接。
(8).熱誠接待賓客,使用禮貌語言,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9).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所、生產車間、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10).維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11).每天工作完畢后,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場所衛生工作。
(12).使用衛生間后應隨手沖洗并要檢查是否沖洗干凈。
(13).愛護公物,力求節約,養成人離開前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14).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15).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和諧相處。
(16).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穩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17).嚴禁拉幫結伙,濫用權力。
(18).嚴禁打架斗毆。
(19).嚴禁聚眾賭博。
(20).住宿人員應遵守集體宿舍公約。
2.3.工作紀律規定
2.3.1.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時必須將工作證(牌)正確佩戴于左胸前。
(2).外出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是公務還是私事)。
(3).上、下班須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偽造出勤卡,不得虛打加班卡,打卡時按秩序。
(4).攜帶公司物品外出時須辦理規定手續,發生丟失損壞時照價賠償。
(5).禁止帶領公司以外非辦事人員進入公司或宿舍留宿(因業務需要,須經公司批準),不準將小孩帶入車間或辦公室。
(6).以上規定,門衛或前臺應嚴格要求,公司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
2.3.2.工作紀律規定
(1).上班時不得吃東西、聊天、喧嘩、追逐嬉戲、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說。
(2).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3).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自放音樂或聽“隨身聽”。
(5).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廳或指定場所。
(7).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8).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以后提出意見。
(9).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10).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12).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于事后向直屬主管報告),當個人意見未獲采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運作。
(13).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生產、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后應立即到場處理。
(14).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15).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并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公司以外人員借閱;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職權行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公務關系,從事與集團公司無關的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戶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公司員工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娛樂)。
(18).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
(19).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后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20).愛護企業的一切公共設施設備,嚴禁損壞。
2.3.3.保密制度
(1).員工個人或近親不得經營或投資與公司有關的事業,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職務。
(2).嚴守公司機密,公司未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不得泄露。
(3).公司財務報表、預算報告、統計報表、人事檔案、工資性及勞務性收入資料、內部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不得泄露。
(4).公司的檔案或資料,未經總經理或行政總監特別授權時,不得攜帶離開公司。
(5).本公司員工離開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術秘密(包括公司經營及特有的專利)為他人或自己服務。
3.工作規則
3.1.努力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是公司每位員工應盡的工作責任和義務。
(1).按本職工作崗位之需要,主動探求更好的辦法并努力實現。
(2).應主動與相關人員協調,以保證工作的完整與準確。
(3).公司發展是每位員工的工作目標,每位員工應為更好完善公司積極獻計獻策。
3.2.對計劃好的工作應按計劃完成,遇到特殊困難應及時向上司匯報并說明原因和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
3.3.對指派的工作應盡心完成,遇有困難應細致說明。
3.4.接受命令的原則
3.4.1.接受命令時
(1).接受命令通常要準備筆記,記下要點:為什么——工作的意義。做什么——工作的目標和目的。如何做——工作的程序,方法。何時做——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在何處——工作場所。何人——協調、配合人。成本費用多少——費用計劃。
(2).認真聽后,要提出問題。
(3).接受命令后,再重復一遍。
3.4.2.有意見時的呈述
(1).站在自己的立場上陳述意見。
(2).以謙虛的態度直率的陳述意見。
(3).按照事實簡潔的陳述意見。
(4).請求上司的指示。
3.4.3.接受命令后
(1).不考慮不能夠的理由而向具體化的方向考慮。
(2).上司希望什么呢?盡快抓住重點和核心。
(3).正確判斷內容。
(4).迅速推動實行。
(5).不遺漏地確認實行的結果。
3.5.向公司報告的原則
3.5.1.在下述情況應報告
(1).命令的工作告一段落。
(2).發生了特殊情況。
(3).已知工作比預定時間要長。
(4).預料到結果的時候。
(5).違反規定的時候。
(6).開會、研修、出差歸來時。
(7).工作周期較長時。
3.5.2.報告的準備
(1).向誰報告,報告什么。
(2).報告的順序(a-g)。
(3).決定書面報告,還是口頭報告。
(4).準備數字、實物、圖表等。
(5).調查實例。
(6).向有關人員事前聯絡。
(7).選擇報告的時間和場所。
3.5.3.報告方法
(1).報告簡潔的按結論,理由,經過等順序進行。
(2).事實要正確,要強調重點。
(3).要考慮對方的理解程度。
(4).不浪費時間。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困難,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經區政府批準設立銅官山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為分散金融風險,確保擔保資金安全運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銅官山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以下簡稱擔保中心)是銅官山區政府出資設立并隸屬于區政府,實行自主經營、企業化管理、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區擔保中心屬非金融機構,不得從事金融業務。
第三條擔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會性為基本準則,堅持政府扶持與市場化操作相結合、支持發展與防范風險相結合、開展擔保與提高信用相結合的原則開展擔保業務。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為加強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為的監督管理,防范擔保風險,區政府設立由區財政局(國資委)、經濟發展委員會、審計局、規劃分局、國土資源分局、監察局、統計局、國有資產運營中心、協議銀行及相關單位組成的銅官山區中小企業擔保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作為銅官山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的監督管理機構。設主任1名,成員若干名,主任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兼任。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作為具體辦事機構。
第五條管委會負責對擔保中心的監督管理,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批準、修改擔保中心章程、擔保中心會員章程和擔保資金運作實施細則;
(二)審議決定擔保中心的經營方針和發展計劃;
(三)審議批準擔保中心年度工作計劃、經營目標及對擔保中心的考核、監督、規范擔保資金的運作行為;
(四)審議批準擔保中心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策方案;
(五)審查擔保中心呆壞帳核銷和增減資金規模;
(六)隨時監察擔保資金的運作情況;
(七)決定擔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擔保中心在管委會領導下開展擔保業務工作。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第七條擔保中心根據業務經營和管理的需要,設立若干業務部,各部負責人由擔保中心總經理提名,報管委會批準后聘任。
第八條擔保中心屬于行政事業編制的人員執行政府規定的工資標準,其他聘用人員工資實行風險工資制。其工資福利標準,由管委會提出意見報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對擔保中心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獎勵,由管委會負責,辦法另行制訂。
第三章擔保業務
第九條擔保對象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本區經濟結構調整方向、產品適銷對路、技術含量高、有發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業機會和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
第十條申請信用擔保的中小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稅收入庫級次在銅官山區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較高的資信等級;
(三)被擔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資源、環境保護要求,有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有較好的財務核算基礎;
(五)工業企業需連續經營壹年以上,非工業企業需連續經營貳年以上,特殊情況由管委會審定;
(六)在協議銀行開立帳戶;
(七)區擔保中心認為必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擔保種類主要為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擔保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第十二條擔保規模:協議銀行按照協議比例配備貸款(按擔保資金額擴大倍數以內),單筆擔保金額原則上在200萬元以下。
第十三條擔保中心為企業提供擔保,被擔保企業應向擔保中心支付擔保費。收費控制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內,收費標準為:擔保期限在6個月以內收取擔保資金數額的0、5%;6—12個月,擔保額在50萬元以下的收取1、3%,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擔保中心應建立健全嚴格的擔保操作管理責任制,從內部控制風險。開展擔保業務應確保資金安全運營,控制減少損失,將當年代償總額控制在資本金的5%以內,實際賠償總額控制在資本金的3%以內;超過控制界限,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條建立限額審批制度。單筆擔保額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擔保中心評審通過后報管委會主任審批;10萬元-30萬元(含30萬元)的項目,由管委會會議集體審核批準;30萬元以上或特殊的擔保項目,經管委會研究提出意見后報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準。
第十六條為有效分散風險,擔保中心在與協作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時,對擔保資金實際損失,應按協作合同約定分擔。
第十七條實施反擔保措施。被擔保企業在擔保中心申請擔保時,應當以其合法、有效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擔保,按合同額提供等額的反擔保。不得重復抵押。
第十八條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擔保中心根據業務開展情況,逐步從經營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分別用于沖抵擔保發生的經營虧損、代償支出和彌補擔保呆壞帳損失。風險準備金的具體計提比例由管委會確定。
第十九條區國資委、經發委、財政局等部門應對擔保資金的投向和運營加強引導和監督。擔保中心應建立審、保、償、監相互獨立,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當被擔保人出現信用惡化信號時,擔保中心應加強與協作銀行的合作,及時采取防范措施。擔保中心履行代償義務后,協議銀行協助擔保公司追償債務。
第二十條協議貸款銀行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作為主債權人的貸款管理責任,監督借款企業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協議貸款銀行如不履行主債權人義務,擔保中心可向貸款銀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證責任的要求。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管委會負責對擔保中心績效考核評價和擔保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擔保中心各項擔保業務的運作進行定期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重大問題報告區政府。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財務審批制度。擔保中心經費開支單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由擔保中心總經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會主任審批,擔保中心不得人為分拆單。購置大件物品(達政府采購標準的)需經管委會主任同意進行政府采購。購置房產及車輛的,需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準。
第二十三條區財政局應切實履行對擔保中心的財務監管職責,制定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措施。擔保中心應建立并完善與擔保業務相適應的財務制度,按規定要求向管委會和區財政局報送報表。
第二十四條擔保資金存入協議銀行,實行專戶管理。擔保資金嚴禁向企業或項目直接投資。
第二十五條對擔保資金、負債、收益、費用等項目實行規范管理。擔保中心經營利潤按照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的分配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擔保中心經營業務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若與有關法律法規不盡一致,或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擔保中心按照本辦法制定具體操作規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4
(一)電子實訓室管理辦法與注意事項
1、實訓前應仔細閱讀實訓教材和有關書籍,弄清實訓目的、原理和實訓所用的儀器設備,明確實訓方法、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并在每學期的前二周內遞交實訓申請、以備實訓室安排課表和器材的準備。
2、實訓應由任課教師同意,并在任課教師和實訓教師共同配合下完成。
3、進入實訓室前,要在實訓室登記本上認真如實填寫個人狀況。
4、在實訓室內要遵守紀律,保持衛生,不吸煙,不喧嘩,不進行與實訓無關的活動。
5、實訓過程中要認真操作,仔細觀察,如實、詳細、完整地記錄實訓現象和原始數據。
6、要按照操作規程使用實訓儀器設備,在沒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許亂動,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實訓教師,不得隨意處理。
7、愛護公共財物,注意節約水、電等實訓材料。儀器設備出現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實訓教師,填寫破損報告單,由實訓室審核上報,按有關規定處理。
8、實訓結束后,要整理好儀器設備,經實訓教師簽字后方可離開實訓室。
9、各實訓室儀器、物品、桌凳原則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況需借用的必須經分管校長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續,方可借出,使用完畢由當事人及時歸還。
(二)電子實訓室操作規程
1、進入實訓室的一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實訓室的各項規章制度。
2、一切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訓室和使用實訓室儀器設備及工具。
3、需在本實訓室進行的教學、科研等活動,須事先向實訓室提出申請,通過實訓室負責人的統籌安排后方可進行,并作好相應的登記工作。
4、實訓教學過程中,學生須按指定的位置進行實訓,并隨時接受值班教師的檢查。
5、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發現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向值班教師報告,便于及時處理,對違章操作導致人身傷害者、導致儀器設備損壞者,按學院的相關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6、嚴禁攜帶與教學、科研活動無關的物品進入實訓室。
7、愛護公物,本著節約原則使用消耗性材料。
8、實訓完畢后,需清點器材并歸還原處,若有丟失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同時切斷電源,做好清潔衛生、關閉門窗等安全衛生工作。
(三)電子實訓室教師職責
1、實訓教師要根據實訓教學計劃,準備好實訓指導書,配備好實訓內容所需的實訓儀器及實訓元器件。
2、向學生宣講有關規章制度及注意事項,嚴格按規定要求學生,對違章違紀的學生及時批評教育糾正,實訓完成后要檢查學生使用儀器設備的完好情況,無問題后方可讓學生離開。
3、認真講解有關實訓原理和方法,檢查學生預習情況,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培養他們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4、熟練掌握實訓儀器設備的原理、性能、操作規程,做到實訓課前有準備,課后有檢查維護。
5、認真及時批改實訓報告,對不合格的要令其重寫或重做。
6、努力提高業務水平,改進實訓教學方法。
7、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驗收、保管、使用、維修、更新工作。
8、管好實訓室儀器設備,要建立實物明細帳卡,每學期應進行實物清點,科學存放,保持整潔,定期檢查,力爭延長使用壽命。
9、建立健全實訓耗材及元器件的登記工作,要有入賬和領用記錄。
10、每學期要根據學校的財力及教學需要提出添置實訓室儀器設備及實訓耗材的申請,要確定補充和消耗的定額。
11、做好實訓室安全工作,確保實訓室工作正常運行。
12、嚴格作息時間,保持室內衛生、整潔。
(四)電子實訓室學生實訓守則
1、實訓課前必須認真預習實訓指導書及實訓內容,明確實訓目的、原理、方法、步驟。
2、服從實訓指導老師的安排,按時在指定的實訓臺前實訓,不得隨意更換實訓位置。
3、嚴格遵守實訓規程,熟悉儀器設備使用方法。非本次實訓使用的`設備,不許動用。
4、實訓嚴格按照實訓教師的安排及實訓規程進行,嚴禁進行一切不安全操作。
5、愛護儀器設備,節約使用材料,發現丟失及損壞要及時報告,不得自行處理。實訓完畢,經老師檢查后方可離開。
6、自己動手,獨立思考,認真正確完成實訓和實訓報告。
7、保持肅靜,不得喧嘩、打鬧和隨意走動。不準吸煙、吃食物、隨地吐痰和亂丟紙屑雜物,保持實訓室和儀器設備衛生整潔。
8、發生事故要保持鎮靜,及時報告和排除。
9、服從實訓老師管理,對違反規定或造成儀器、設備和實訓器材丟失、損壞者,實訓老師有權中止其實訓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五)電子實訓室安全制度
1、做好實訓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學工作的保證。實訓室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實訓室工作人員負責實訓室的安全工作,了解防盜常識,掌握事故急救方法,杜絕事故隱患,定期對實訓室的安全防范工作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問題要及時糾正。
3、實訓室儀器設備要嚴格按照實訓規程操作,要有防火、防盜、防觸電的安全意識。
4、每個實訓室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定期檢查更換。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消防器材。實訓室全體人員應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5、實訓室內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取暖、燒水,嚴禁吸煙,做與實訓無關的事,實訓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生活用品,不得亂丟廢物,對違反規定的要進行批評處罰。
6、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儀器設備要及時進行維修或報修。
7、實訓室鑰匙不能出借他人。
8、儀器設備擺放整齊,不亂堆亂放雜物,各種安全設施完好齊全。
9、實訓室人員離開實訓室時,應對實訓室的門、窗、電等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能離開實訓室。暫時不能解決的不安全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以便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5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下列原則制定
本制度: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企業技術水平,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公司實行崗薪制,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的原則.每個崗位的薪資標準,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門中層管理人員擬定草案,交行政人事部匯總后,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員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20%作為風險資金后,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風險基金的發放額發放給員工(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員工.
(2)月薪標準:由部門經理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日工資制工人工資標準根據工種不同由工程部擬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工程總監,技術總監,水電工程師,項目經理
(3)基層管理人員:各部門和項目部的主管,包括現場主管,技術主管,財務部主管會計,資料主管,保安/后勤主管,行政主管,倉庫主管等
(4)專業技術人員:預算員,設計師,施工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5)業務人員:采購員
(6)行政后勤人員:文員,繪圖員,倉管員,保安,雜工,炊事員,清潔工,鍋爐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年資津貼+獎金+補助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附表1:基本工資標準高層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類別9級8級350020197級4000220__級500024005級600028004級7000320__級800038002級1000045001級120195500中層管理人員3000專業技術人員1800業務人員02019120194000320__201960026004201900050003500行政后勤人員900
2,職務津貼:
(1)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自擔任管理職務之日起領取職務的津貼,不擔任該職務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滿一個月時按時間比例計算發放津貼;代管主管職務時,也發給該職務的津貼,但代管職務時間必須在一個月以上.同時擔任幾個管理職務的,領取所擔任最高級別的津貼,不給予雙份津貼.
(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總經理審批.
附表2:職務津貼等級標準類別中層管理人員基層主管六級1000300五級1500500四級2500800三級40001200二級60001800一級80002500
3,年資津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標準為其基本工資5%×N(N為工齡).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崗位工資的1/4,超過者按比例最高值發放工齡工資.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當月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上級安排加班無不參加的員工,每人當月發給100元.
(2)績效獎金:(工程部以每完成一個項目為一個績效考核周期,其他部門以季度考核周期)根據績效考核辦法,評定出績效獎金等級.
附表3:績效獎金等級獎金等級基數百分比
(3)年終獎:優秀較好120%100%基本勝任80%應改進40%不能勝任
①出勤獎:全年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記錄,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情況的員工,每人獎勵500元.
②優秀員工獎(創造獎,功績獎),優秀管理人員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5,補貼:
(1)話費補貼:根據職位和工作需要確定標準.需要給與話費補貼的,由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薪資調整表)提請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范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根據公司薪
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采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
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于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后到職者,當月薪資并于次月薪資發放.
3,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無獎金和補貼.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各部門負責人統計核實并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匯總,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1,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的調整應由所在部門經理提出,填寫薪資調整表須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由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時,其基本工資與調整為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的中層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準;降職留用時,原中層管理人員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相應類別基本工資標準.
(2)績效考核:項目部員工連續兩個項目的績效考核都被評為優秀的&39;,晉升一級;其他部門員工連續兩個季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優秀的,晉升一級.連續兩次績效獎金評為差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連續兩次績效考核被評為差的管理人員,給予降職處分,同時降低基本工資級別;如暫時無人替代其職位,可由其代理職務,如再次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一般的,取消其代理職務.
(3)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于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5)基本工資連續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級,連續兩次績效考核被評為差的,予以辭退.
2,職務津貼的調整:根據上一年工作表現由直接上級在次年初的春節前提出調整申請(填寫薪資調整表)提請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3,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20%.
六,工資查詢: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以到財務部或行政人事部查詢.
七,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自總經理批準簽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6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管理制度,促進公司壯大發展,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不斷壯大公司實力。
四、公司提倡鼓勵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并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7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1.2結合本地區、行業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有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并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藥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19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規章制度創新篇20
一、認真執行“以防為主,綜合防治”的保糧方針和“安全、衛生、經濟、有效”的防治原則,全面做好倉儲各項管理工作,確保儲糧安全。
二、以清潔衛生為基礎,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四無糧倉”活動,不斷提高“四無”質量,每季由保管科組織“四無糧倉”自查,春秋兩季由公司組織全面的儲糧安全普查。在這基礎上進行鑒定、總結、評比。
三、嚴格執行糧情檢查制度,對庫內儲存糧食的水份、糧溫、蟲害等情況應了如指掌,遇到風雨和汛期要隨時突擊檢查。
四、糧情檢查要結合衛生清潔、安全防火、安全保衛、倉房牢固程度,以及防潮、防漏、隔熱等,堅持做到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查必徹底,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要以各倉為單位建立糧情記錄簿、分倉賬,要按品種、批次,逐項做好糧情記錄,每次進出庫要按品種、數量及包裝物收支情況,反映到分倉賬上。
六、嚴格熏蒸殺蟲審批制度,加強科學保糧,減少熏蒸次數,努力提高殺蟲效果。熏蒸殺蟲前必須整倉檢查糧情和蟲情,按檢查結果,根據蟲種、蟲害密度、糧溫、糧食數量、體積等,準確計算使用用藥量。
七、各倉要設臵防鼠設施,做好防鼠工作堵塞鼠洞,倉庫周圍不準堆放雜物,要經常清掃地腳糧,使老鼠無處隱藏和覓食。
八、推行科學保管方法,提高糧食保管質量。對儲存的糧食采取機械通風、自然通風、低劑量保管相結合的科學保糧方法,做到既保證儲糧的安全,又節省人力與費用,更好地提高儲備糧質量和企業經濟效益。